刑事搜查程序论文-乌哈斯格日勒

刑事搜查程序论文-乌哈斯格日勒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搜查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事搜查,比较研究,搜查程序,完善构想

刑事搜查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乌哈斯格日勒[1](2015)在《刑事搜查程序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搜查权行使的侵权性与危害性,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搜查制度。完善搜查程序,应以权力制衡、程序正义、平衡理论为指导,一是在宪法层面,将法律保留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和比例原则写入宪法,以指导刑事诉讼法立法,提高公民权的保障力度;在宪法层面增加搜查的权利救济制度,规定搜查的违宪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搜查的事前、事后的司法审查制度;二是在刑事诉讼法层面,明确规定刑事搜查应遵循的比例、司法审查等原则;在搜查程序启动时对搜查进行事前、事后审查并明确仅由法院独立行使对搜查的司法审查权。叁是,对搜查程序各项制度的具体改革,如,明确搜查程序的启动标准,完善无证搜查制度,修改附带搜查的相关规定,增设同意搜查制度。完善违法搜查的救济机制,确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内部复核机制,明确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启动程序,完善实体性制裁措施等。(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5-12-05)

王利平[2](2015)在《论刑事搜查的程序性制裁》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刑事诉讼理念从程序工具主义向程序本位主义转变,程序的独立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刑事搜查的实施以直接侵犯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为代价,且其具有很大的强制性,故需从程序上予以合理的限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搜查程序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尤其缺乏对非法搜查的程序性制裁机制。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有效防止非法搜查行为的发生,可借鉴域外关于搜查程序性制裁的有关规定,在我国构建切实可行的刑事搜查程序性制裁机制。(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3期)

吴思远[3](2013)在《刑事搜查中的隐私权保护——以美国搜查程序为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搜查程序缺失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应重视研究刑事搜查中的隐私权问题,这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通过比较法的考察,美国在刑事搜查中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可以为完善我国刑事搜查中的隐私权保护提供参考与借鉴。(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12期)

陈腾[4](2013)在《论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搜查在侦查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刑事搜查,侦查人员可以发现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刑事搜查权是一种公权力,具有强制性。搜查程序的运作如果缺乏有效地制约,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隐私权等。如果过于注重保障人权,又会影响案件侦破的效率,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搜查程序存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冲突,各国都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搜查做了严格的规定。国外的搜查一般是以令状主义为原则,采取司法审查机制;对作为补充的无证搜查制度规定了实施条件;对搜查的实施时间和期限作了具体规定,实行禁止夜间搜查原则;对搜查住所与其他场所进行区分,并且设立了完善的救济机制。中国刑事搜查规定较为简单,很多不具有可操作性,在诸多方面存在缺陷。搜查的启动条件规定过于简单,审批不严格导致启动具有随意性;无证搜查规定又过于严格,不具有可操作性;搜查时间任意,导致经常出现夜间搜查的情况;没有将对住宅的搜查与一般场所进行区分,实践中出现大量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情况等问题。这些均会使搜查人员滥用搜查权,损害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本文分为以下叁章:第一章从刑事搜查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刑事搜查本质属性与特征,介绍搜查的渊源与发展,对搜查进行价值分析。第二章在对中外刑事搜查程序的作比较法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中国刑事搜查程序存在的问题。第叁章提出完善中国刑事搜查程序的方案。主张要明确搜查的启动条件,完善无证搜查制度,将搜查纳入强制措施体系,设立禁止夜间搜查制度,完善违法搜查的救济途径,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3-03-28)

贾莹莹[5](2012)在《论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再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第37、39条分别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公民的人身与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也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搜查程序的基础,但由于《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搜查程序的规定过于笼统和简单,尚未确立搜查的正当程序,因此这一宪法权利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而即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搜查的问题同样也没有对刑事搜查程序给予关注,因此,笔者拟对刑事搜查程序的相关问题及完善提出自己的观点。刑事搜查程序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就有学者对刑事搜查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随着人权观念的提倡,以及刑事搜查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种种侵犯相关当事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也促使各种关于完善刑事搜查程序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笔者正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实践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呼吁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关注刑事搜查程序的现状,使其与时俱进。本文主要从叁个方面阐述刑事搜查程序:首先,对刑事搜查程序的认识与定位。刑事搜查程序在实践中扮演着尴尬的角色,一方面作为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侦查措施之一,明显是侦查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刑事权利,另一方面在办案机关办理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也会采取类似搜查的措施,所以在理论上引发了刑事搜查兼具行政性质的争议。所以本文拟从行政性与刑事性两方面谈论刑事搜查程序。此外,对于刑事搜查程序的认识也从功能、性质等方面做了阐述,对刑事搜查程序做了定位,从而为使其正确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其次,结合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现状。其实这一制度在同时代,甚至更早时期的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体系,在我国台湾地区自从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刑事搜查程序即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此后在2001年再一次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关注刑事搜查程序的完善、同意搜查制度的确定等也成为我国完善刑事搜查程序的很好借鉴。笔者比较他国已存的相关制度并在总结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注意到了目前我国刑事搜查程序在决定主体、执行标准、执行程序、权利保障等几个方面的缺陷与问题。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刑事搜查程序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权力源泉需要充实,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扩大刑事搜查的范围、以及紧跟新《刑事诉讼法》的步伐,即强调律师地位在刑事搜查程序中的增加以及轻微侵权案件立法监督的权力划分问题都是笔者在本文中提到的改革建议。《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结合是本次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亮点内容,使笔者形成了将行政诉讼法领域中的有利因素运用于刑事搜查程序的思路,由此,本文的两大亮点之一是将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原则运用于刑事搜查相关程序中。本文的第二大亮点是通过分析同意搜查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从而建议在我国确立同意搜查制度。(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2-12-01)

刘洋洋[6](2011)在《论我国刑事搜查的程序控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搜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匿罪犯或罪证的人身、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查看、搜索的强制性措施。出于搜查具有强制力,决定了搜查措施这把"双刃剑"在保障诉讼效率的同时,可能附带会对公民的人身、财产、住宅以及隐私等产生影响,加之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侦查人员滥用搜查权力的现象,对搜查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就是现代法制国家的重要任务。(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1年20期)

肖秋松[7](2011)在《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搜查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对于收集证据、侦破犯罪、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同样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刑事搜查运行必须符合宪政理论及正当程序的要求。刑事搜查的行使是为了社会安定的需要,但其行使又势必将造成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所以说如何从程序上对我国刑事搜查进行规范与控制,使其合理行使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对德法英美等法治国家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考察,不难发现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搜查大多以令状主义为原则,无证搜查为例外,对无证搜查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实行刑事搜查决定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对搜查的理由情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搜查,对于不同类别的搜查,启动的理由与执行的标准也采取不同的标准,而且都对刑事搜查的范围、时间等细节多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于刑事搜查的救济机制,西方国家大多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原则性规定,对于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一般都予以排除,同时赋予司法机关以最终决定权,此外还有可以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刑事搜查的规定粗而广,不具有可操作性。并未实行搜查令状主义原则,搜查的启动由执行机关自己决定,搜查的理由空泛,无证搜查制度存在着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及同意搜查的缺失,对于无证搜查与持证搜查、第叁人与犯罪嫌疑人的搜查的启动及执行标准也并未作区分,搜查证记载的事项以及搜查的时间都不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搜查的执行不注重对公民隐私权等权利的保护,对于搜查的法律监督也存在重大缺陷且对于违法进行的搜查,公民也无任何保障与救济。鉴于以上我国刑事搜查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当从以下方面对我国的刑事搜查进行改进。主要包括引进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完善我国的刑事搜查法律监督机制,明确规定刑事搜查的令状主义原则,对于我国缺失的无证搜查制度进行规定与完善,实行搜查决定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对搜查的理由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搜查,对不同的搜查对象规定不同的启动标准与执行标准,此外还应对刑事搜查的程序进行细化,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细化与改进,把非法搜查列入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与国家赔偿的范围。(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1-06-16)

舒涛[8](2010)在《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定位及价值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定位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基本定义,从刑事搜查的程序定位入手理解何为程序控制,从而引出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价值所在,达到对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重视。(本文来源于《企业家天地(理论版)》期刊2010年12期)

李申[9](2010)在《对我国刑事搜查启动程序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搜查是侦查机关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的有效手段,但行使不当会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法治国家对刑事搜查的启动程序都作了严格规定。而反观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搜查的规定,在刑事搜查的启动程序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并期待立法完善,以期更好地发挥搜查在侦查犯罪中的作用,并实现其人权保障的功能。(本文来源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0年04期)

党玲玲[10](2010)在《刑事搜查程序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搜查是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实施的具有强制性的侦查行为之一,是侦查机关获得证据的重要途径。搜查对有效惩罚犯罪、减少或避免因犯罪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行使过程中的强制力,势必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隐私权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各国刑事诉讼立法都对刑事搜查程序作了严格、具体的规定。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搜查制度以令状主义为一般原则,通过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机构对搜查程序进行司法控制,并且对搜查的时间和期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搜查程序中,他们采取见证制度和严格的搜查笔录制作制度,同时搜查人员具有为被搜查人保密的义务。比较而言,我国的搜查程序存在诸多不足,比如,搜查程序的启动具有随意性、对于搜查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无证搜查规定的亦不够明确,等等。这些会导致搜查权易被滥用,会给公民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笔者从刑事搜查程序的基本问题着手,考察了刑事搜查程序的概念、特征、分类、原则、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搜查制度以及中国刑事搜查制度的现状,继而以程序正义理论和宪政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中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完善进行探讨。通过对中国及西方法治国家刑事搜查制度的比较研究,并立足于我国关于刑事搜查的立法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提出了我国刑事搜查程序完善的基本思路,即不仅要建立搜查的司法审查制度、严格搜查的启动程序,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搜查的执行程序、完善无证搜查制度,而且还要完善违法搜查的法律救济途径,以有效防范非法搜查行为的发生,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0-05-30)

刑事搜查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刑事诉讼理念从程序工具主义向程序本位主义转变,程序的独立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刑事搜查的实施以直接侵犯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为代价,且其具有很大的强制性,故需从程序上予以合理的限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搜查程序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尤其缺乏对非法搜查的程序性制裁机制。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有效防止非法搜查行为的发生,可借鉴域外关于搜查程序性制裁的有关规定,在我国构建切实可行的刑事搜查程序性制裁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搜查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乌哈斯格日勒.刑事搜查程序完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

[2].王利平.论刑事搜查的程序性制裁[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

[3].吴思远.刑事搜查中的隐私权保护——以美国搜查程序为鉴[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

[4].陈腾.论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完善[D].烟台大学.2013

[5].贾莹莹.论我国刑事搜查程序的再完善[D].浙江工商大学.2012

[6].刘洋洋.论我国刑事搜查的程序控制[J].企业导报.2011

[7].肖秋松.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

[8].舒涛.刑事搜查程序控制的定位及价值分析[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

[9].李申.对我国刑事搜查启动程序的思考[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10].党玲玲.刑事搜查程序完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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