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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提高,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升。工程建设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支柱,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纠纷的处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本文简述了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1前言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存在的依据,是贯穿项目管理的主线,严把合同审查、签订等关键环节、严抓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管理对项目成败具有决定性意义。在发生合同纠纷时不采取合法途径和手段来正确处理,常常采用过激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以违法的手段进行利益诉求。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都是比较长期的过程,在这段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一旦在工程前期对于这些问题的约束条件不明确,就会造成一些列的不必要纠纷,影响施工工程的正常进展,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合同不仅是一纸证明,更是对于施工双方的责任进行规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一旦合同生效,双方就必要承担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对于合同的签订,工程建设的双方必须经过仔细的商谈、探讨、考虑来确定是否确定拟定该合同,确定其责任直到工程建设的结束。对于建筑工程合同双方的责任,还能够对工程建设的正常进展,以及施工的进程与质量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指标,其对工程建设是否达到标准有着重要的影响。只有不断的规范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才能使建筑工程的双方在不断竞争的市场中,更好的迎接市场带来的挑战,不断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与完善。
3目前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内容的不规范现象是很多建筑工程双方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种缺乏专业人员的管控下制定的合同,很多条款的制定不合规或者不全面,很容易造成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完全,很容易造成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出现。由于建筑合同的制定涉及到建筑、经济以及法律等多种方面,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对其进行制定与完善,为后期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证。这就要求制定合同的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对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在实际的施工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许多合同的主要你拟定方为发包方,很容易导致其因为要谋求自己的利益而使合同的内容有偏差的现象出现,对承包方的合理利益造成损害。
3.2合同条款严谨不足,不断引发经济纠纷
合同管理大致可分为签订与履行两个阶段,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双方一旦订立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更改,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每个条款认真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合同重要管理的基础,它约定了承、发包双方在项目管理整个过程中的三大目标,即质量、工期和费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双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有些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在招标中的强势地位,随意设置霸王条款,使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的内容正常履行。
3.3完工进度的时间无法准确确定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通常测定完工百分比涵盖以下几种方式,实际测定出的完工进度、实际成本的比例以及完成工作量的比例。从更加具体的方式来说,确定完工百分比主要是因为确定建造合同当中的收入,这样能更好的针对复杂施工对象、合同的价格以及项目设计变更等等进行适当的调整。上述计算方法则是通过对其所发生的合同成本进行不断的累积,再将其与合同中所预测的总成本进行对比,这样就能够依照对比的结果对完工百分比进行更精准的测定。
3.4建造项目的总成本的预计难以符合合理性
当施工企业在对项目执行之时,其通常会受到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价格的变动或者是气候突变等。上述原因都极易致使建造合同的预计成本的稳定性变得极差;另外就是部分工程项目在拿到标之后,通常是能够得出相对精确的预计成本。
4施工企业应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规范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对于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国家要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从根本上为合同的标准形式提供相应的标准。对于合同规范标准的制定,要结合施工时期、施工状况等内容,对其合同的内容与形式进行仔细的研究与考量,制定出符合标准的合同形式,对经济责任双方的责任进行充分的规定与制定。在制度规范制定时,要通过对于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借鉴,结合本国建筑工程发展的实际状况,不断完善合同的规范形式,制定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情况的合同文本,并提高其扩展力度。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内外部对于合同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其能够充分的得到履行与应用。
4.2合同洽谈与签订
在合同洽谈阶段,应安排熟悉和了解合同,经验丰富,善于谈判的人作为主谈判代表进行合同洽谈,财务、工程技术、经营等各部门应全力配合,及时提出意见合同材料支撑。虽然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但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利还要靠施工企业自己去争取,应尽可能争取使用国家推荐的合同文明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拟定合同草稿。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文本,双方应逐条对条款作具体的商讨。
结语: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频繁,为了合理的保证建筑工程双方的经济责任,需要不断规范与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科学组织过程,特别是在工程实体施工过程中,参与建设的人员很多,除了简单地发包人、总承包人、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的关系,还有不可忽略的实际施工人存在,各种对应关系工程施工合同的相互存在,存在纠纷在所难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也是维护建设工程市场良性发展的唯一合法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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