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河道总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河道总督衙门,运河文化遗产,明清衙署建筑,建筑复原研究
河道总督论文文献综述
黄习习[1](2019)在《清代济宁河道总督衙门的建筑复原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河道总督衙门”作为大运河河道管理最高机构——“河道总督”的官衙,是见证我国古代运河管理成就的重要运河文化遗产,任职官员直接由中央派出,官秩正二品、从一品。其所在地济宁也因此分布众多运河附属衙署,被称为“运河之都”。而随着“河道总督衙门”建筑形态的消失,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及象征的辉煌时期也逐渐被人们淡忘。本文希望通过对“河道总督衙门”建筑布局与大堂单体的复原研究,为消逝的文化提供一个载体,弥补运河管理建筑这一运河遗产类型的缺失,同时为济宁市城市发展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材料支撑。论文通过史料志书及当代学者研究成果,对河道总督衙门的建造背景、历史沿革、城市影响与现状进行梳理,并根据其特点对国内现存的衙署建筑进行分类研究和比较,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完成对河道总督衙门建筑群布局的复原推测,而后根据清代木构建筑的营造则例,进行河道总督衙门大堂建筑单体的复原研究;最后利用计算机软件以平面图纸和叁维模型的方式对建筑细部与复原过程进行展示。(本文来源于《北京建筑大学》期刊2019-06-01)
[2](2016)在《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 河道总督署(清晏园)》一文中研究指出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我国治水史和漕运史上唯一保存完好的水利管理衙署园林,是全国文保单位、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淮安历史上级别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任职官员最多的古衙署,是清代全国最高的治水机构,是国家治河决策、指挥和管理机构,管辖着黄、淮、运治理。从1678年始,清代常驻淮安清晏园的河道总督有72任,共58位,历时183年。咸丰十一年(1861年),清政府裁河道总督,漕运(本文来源于《治淮》期刊2016年09期)
[3](2016)在《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 河道总督署(清晏园)》一文中研究指出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我国治水史和漕运史上唯一保存完好的水利管理衙署园林,是全国文保单位、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淮安历史上级别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任职官员晟多的古衙署,是清代全国最高的治水机构,是国家治河决策、指挥和管理机构,管辖着黄、淮、运治理。从1678(本文来源于《治淮》期刊2016年08期)
周广骞[4](2016)在《江南河道总督杨以增的最后岁月》一文中研究指出杨以增(1787-1855),字益之,一字至堂,山东聊城人。杨以增以藏书知名,所建"海源阁"被誉为清末四大私人藏书楼之一,以收藏精善宏富着称于世。同时他坚持为官之德,熟悉基层情形,是典型的晚清经世派官员。道光二十七年(1847),时任陕西巡抚的林则徐专折奏请以杨以增暂时署理抚篆,称杨以增"历在湖北、河南、甘肃等省办理诸务,臣见其诚正清勤,明敏谙练,实为臣所不能及",对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杨以增在陕(本文来源于《文史知识》期刊2016年07期)
曹金娜,陈厉辞[5](2015)在《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河道总督是清代河政实施的中心枢纽,也是清代治理河务的重要政府环节。清政府承继明代河务系统并加以完善。河道总督是治河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理黄运两河事务,尤其是保障运河河道安危、维持漕运畅通。清代河道总督建置的完善,大大提高了治河效率。清中后期,河政日益混乱,加之黄河铜瓦厢改道,至光绪年间,河道总督最终被裁撤。(本文来源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江晓成[6](2015)在《清前期河道总督的权力及其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前期,治河是国家的重大政务,清廷设立河道总督专管河务。就政府职能而言,清代河务由工部总其责,并委以河道总督专其职。但从国家政务运行上讲,工部却逐步失去了对河务的控制,河工治理最终成为"总河专责",这一格局在康熙中晚期形成。同时,在河务决策中,河道总督的话语权也稳步提升,在乾隆中期河道总督取得了对"谈河积弊"(河议)的全面胜利。清前期河道总督权力的扩张,是清廷对河务技术特征认识深化的内在要求。(本文来源于《求是学刊》期刊2015年05期)
岳梦影[7](2015)在《陈鹏年“治河”政绩简观——以任“河道总督”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陈鹏年是清初着名廉吏,在其担任河道总督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河道管理措施,包括选用河员、管理河道银、治理河道等,缓解了黄河水道的灾情,对当时社会、民生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史志》期刊2015年07期)
金诗灿[8](2014)在《清代河道总督与地方督抚河务职权关系及其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为治理黄、运两河专设河道总督,但是,河道总督与两江总督以及河南、山东巡抚等地方督抚职权存在重迭,客观上形成了清代河务的复杂管理体制。清初,河道总督专理河务,地方督抚有兼管之名,而权力较小。雍正以降,地方督抚在河务中的权力增大,甚至一度凌驾于河道总督之上。嘉道时期,治河难度加大,官员动辄得咎,双方互相推责。这种职权体制的存在对清代河务产生了消极影响。(本文来源于《北方论丛》期刊2014年02期)
金诗灿[9](2012)在《清代河道总督的群体性结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河道总督是清代主管河务的最高官员,亦称"总河"、"河帅"、"河督"。清代河道总督始设于顺治元年(1644),初仅一人。1雍正二年(1724)四月,设副总河一人,"专管河南河务",驻河南武陟。雍正七年(1729),授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授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分管南北两河。2江南河道总督驻地为江苏清江(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期刊2012年00期)
李治[10](2012)在《河道总督与清朝政治》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清代的河道总督,首先要对历代的治河官员的设置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知道河道总督这一官职,在历史的发展中如何演变而来。其次,对清朝初年,设置河道总督的原因进行探究。然后,清朝河道总督的发展过程非常复杂,包括以省区拆分,最终的裁撤,必须仔细做一梳理,这有助于认识河道总督在清朝政治建构中的地位。清朝河道总督的任命既反映了清朝在不同时期对于满洲人、汉军旗人、汉人委任的侧重点的不同,也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河督人选治河经验和治河成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清朝统治者重视治河,取得成绩的河督多能取得封赐和祭祀的待遇。但是,河督风险很大,革职的比率很高。河政花费巨大,很多河督贪腐渎职,造成河政的败坏。清朝前期,在皇帝的重视下,河政名臣迭出,形成了几个比较健康的治河时期。但在皇帝忽视,河督渎职的情况下,河政会迅速败坏。这里可以看出河政的关键是皇帝与河督的互动。河道总督靳辅因治河争议陷入党争,成为清朝政治史上的一次大事件。既影响了当时的政治局势,又影响了皇帝的治河理念和之后的治河方针。河督与漕运总督和地方官员的互动中,朝廷的意愿是各方官员互相合作。但是由于职权不明、用人不当,也使他们常常互相攻击、互相推诿。河道总督与清朝政治的兴衰密切相关,在清朝兴盛时备受重视,在清朝衰亡时,逐一裁撤。(本文来源于《曲阜师范大学》期刊2012-04-01)
河道总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我国治水史和漕运史上唯一保存完好的水利管理衙署园林,是全国文保单位、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河道总督署(清晏园)是淮安历史上级别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任职官员最多的古衙署,是清代全国最高的治水机构,是国家治河决策、指挥和管理机构,管辖着黄、淮、运治理。从1678年始,清代常驻淮安清晏园的河道总督有72任,共58位,历时183年。咸丰十一年(1861年),清政府裁河道总督,漕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河道总督论文参考文献
[1].黄习习.清代济宁河道总督衙门的建筑复原研究[D].北京建筑大学.2019
[2]..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河道总督署(清晏园)[J].治淮.2016
[3]..淮安市水情教育基地河道总督署(清晏园)[J].治淮.2016
[4].周广骞.江南河道总督杨以增的最后岁月[J].文史知识.2016
[5].曹金娜,陈厉辞.清代河道总督建置考[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6].江晓成.清前期河道总督的权力及其演变[J].求是学刊.2015
[7].岳梦影.陈鹏年“治河”政绩简观——以任“河道总督”为中心[J].黑龙江史志.2015
[8].金诗灿.清代河道总督与地方督抚河务职权关系及其演变[J].北方论丛.2014
[9].金诗灿.清代河道总督的群体性结构考察[J].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2012
[10].李治.河道总督与清朝政治[D].曲阜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