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尹嘉艺

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尹嘉艺

导读:本文包含了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词频统计

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尹嘉艺[1](2018)在《基于词频统计的我国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在制定和颁布全国性公共图书馆专门法之前,已有若干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实践。这些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为当地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和推进我国图书馆法治化进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文选择十几部地方公共图书馆法规或规章的文本,利用词频统计方法统计出词频分布状况,利用共词分析方法比较各地立法文本之间的异同,以此分析各地公共图书馆立法思想的差异。本文通过词频统计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别研究了7个方面的立法思想的比较,这7个方面分别是:公共图书馆的法规和设置规章的原因、目的或者意义、公共图书馆立法适用范围和公共图书馆图书馆的定义;公共图书馆经费;公共图书馆服务;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与布局;公共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以及公共图书馆馆长和馆员的资格条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我国图书馆立法的两方面建议。(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8-04-15)

伍丹[2](2017)在《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图书馆是我国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存传播知识,满足社会大众信息需求的重要作用。在我国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地位较低,使得图书馆事业发展受阻,制约了其社会作用的发挥。要想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社会作用,实现图书馆的社会效益,完善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是必由之路,其中图书馆立法是关键。图书馆法主要包括全国通用型、地方型及专类型叁大类,我国的图书馆立法实践始于从20世纪初,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图书馆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主要表现为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不断涌现。在我国,图书馆立法呈现出“先地方后中央”的特点,虽然全国性的图书馆立法尚未出台,但是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突出,通过对现行地方图书馆立法分析分发现,一方面,我国图书馆立法起步虽晚,但立法起点较高,内容涉及范围广,特点突出;另一方面,我国地方图书立法成果较少,大多数并未经过修订,与现阶段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脱节。就图书馆立法成果与经验而言,我国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地方图书馆立法研究,完善图书馆法治建设,不仅有利于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可为今后我国图书馆立法实践提供宝贵的经验。文章以国内外图书馆立法为背景,在厘清地方图书馆立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概念、内涵的前提下,通过文献调研法、对比分析法、归纳法等研究方法,以我国现行的13部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为样本,以“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公共图书馆的定义”、“图书馆管理与建设”、“经费保障”、“文献资源建设”、“工作人员”、“读者权利”、“信息伦理”、“出版物呈缴制度”等为调查内容来分析现阶段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通过与国外立法实践进行对比,总结出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中仍存在“立法成果缺少,且缺乏修订”、“部门利益倾向明显,缺乏社会参与”、“立法的部分条款内容落后”、“立法覆盖不全面”、“立法的操作性差”等问题,并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的建议,即在坚持“立足实际”、“合理继承”、“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下,加强对地方图书馆立法的理论研究,确立与贯彻现代图书馆观念,增强地方图书馆立法的科学性,完善立法内容,加强对图书馆立法的专项研究,积极推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图书馆立法等。(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7-05-26)

陈云峰,唐梅玲[3](2016)在《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与地方图书馆立法推进》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政府公共文化建设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地方图书馆法不再仅是不讲人性化、服务缺乏个性化、形式化的法律,还是包括协调地方政府、图书馆、利用者及其他社会组织团体治理主体关系的法律,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繁荣地方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弘扬和发展图书馆事业,发挥图书馆决策服务读者出发,积极回应地方公共文化建设对地方图书馆立法的需求,通过明确地方图书馆服务定位,保障图书馆运行经费,为地方图书馆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文来源于《图书情报论坛》期刊2016年02期)

方家忠[4](2015)在《保障 促进 规范 提升——论地方立法对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事件。文章将该条例对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作用归纳为保障、促进、规范、提升四方面,即明确政府责任,保障要素投入;创新制度设计,促进根本发展;明确服务原则,规范公共服务;顺应时代要求,提升发展水平。(本文来源于《图书馆论坛》期刊2015年08期)

潘燕桃,张琳[5](2015)在《创新的法规内容 先进的立法理念——《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与我国其他地方图书馆条例的内容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对我国6部地方图书馆条例的整体结构与法规内容的比较,从图书馆权利、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图书馆的设立、馆藏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人员配备及其任职要求等方面论述《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的创新内容,分析该条例在实现普遍均等、确立规范标准、明确政府责任等方面的先进理念。(本文来源于《图书馆论坛》期刊2015年08期)

屈红军,刘明[6](2015)在《中俄图书馆国家与地方立法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图书馆法是图书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法律保障。俄罗斯已形成相对完善的图书馆法律体系,我国的图书馆法制建设历经曲折,至今尚未出台国家性质的图书馆法。从中俄两国图书馆立法的历史沿革、国家图书馆法的基本内容、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方面对中俄两国图书馆立法进行比较,可为我国图书馆法治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来源于《图书馆建设》期刊2015年06期)

陈丽纳[7](2015)在《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中的图书馆设置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对11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图书馆设置的条款进行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广州公共图书馆立法实践,对地方图书馆立法中的图书馆设置条款提出建议:建立独立运作的乡镇图书馆;建设结构合理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投入保障。(本文来源于《图书馆论坛》期刊2015年06期)

翟建雄[8](2014)在《我国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情况简述》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立法工作,历来有地方先行、基层先试的特点。在全国性图书馆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已先期制定颁布了专门规范当地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继文化部于1982年发布《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后,贵州省于1985年出台了我国(本文来源于《新华书目报》期刊2014-12-05)

王嘉陵[9](2014)在《四川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的实践与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阐述了四川省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的动因、背景和过程;对立法文本的目的意义、结构和内容以及成文的得失,作了陈述和解释。这既是立法实践的总结,也是对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发展的探讨。(本文来源于《四川图书馆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林东风[10](2014)在《中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保障读者权利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读者权利是一项早已被国际社会所认同的基本人权,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对读者权利予以了立法保护。近年来,读者权利的保障问题在我国也受到越来越高的关注和重视。读者权利的保障水平与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完善程度休戚相关。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以法律手段保障读者权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我国尚无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国家层面《图书馆法》的法制背景下,地方图书馆立法的制定和实施,无疑是对我国图书馆事业法治化进程的有效充实,也是对读者权利维护的有力保障。笔者在研究和总结国内已有相关成果的理论背景下,以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为研究对象,以读者权利保障问题为研究核心,开展理论研究。本文在介绍了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已有的14部地方图书馆立法在内容上从多方面进行了异同分析。以我国法律对读者权利的规定为法理依据,以代表性学者对“读者权利”的定义为参考,诠释了笔者对读者权利内涵的理解。通过缕析各地方图书馆立法中有关读者权利的规定,对比分析了各立法在保障读者权利方面的进步性和不足之处。文章根据指出的问题,给出了比较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已有的图书馆立法,并为以后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图书馆立法提够理论支撑,以此达到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和更好维护读者权利的目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4-03-25)

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图书馆是我国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存传播知识,满足社会大众信息需求的重要作用。在我国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地位较低,使得图书馆事业发展受阻,制约了其社会作用的发挥。要想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社会作用,实现图书馆的社会效益,完善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是必由之路,其中图书馆立法是关键。图书馆法主要包括全国通用型、地方型及专类型叁大类,我国的图书馆立法实践始于从20世纪初,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图书馆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主要表现为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不断涌现。在我国,图书馆立法呈现出“先地方后中央”的特点,虽然全国性的图书馆立法尚未出台,但是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突出,通过对现行地方图书馆立法分析分发现,一方面,我国图书馆立法起步虽晚,但立法起点较高,内容涉及范围广,特点突出;另一方面,我国地方图书立法成果较少,大多数并未经过修订,与现阶段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脱节。就图书馆立法成果与经验而言,我国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地方图书馆立法研究,完善图书馆法治建设,不仅有利于保障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可为今后我国图书馆立法实践提供宝贵的经验。文章以国内外图书馆立法为背景,在厘清地方图书馆立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概念、内涵的前提下,通过文献调研法、对比分析法、归纳法等研究方法,以我国现行的13部省级及副省级以上的地方图书馆立法成果为样本,以“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公共图书馆的定义”、“图书馆管理与建设”、“经费保障”、“文献资源建设”、“工作人员”、“读者权利”、“信息伦理”、“出版物呈缴制度”等为调查内容来分析现阶段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通过与国外立法实践进行对比,总结出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中仍存在“立法成果缺少,且缺乏修订”、“部门利益倾向明显,缺乏社会参与”、“立法的部分条款内容落后”、“立法覆盖不全面”、“立法的操作性差”等问题,并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的建议,即在坚持“立足实际”、“合理继承”、“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下,加强对地方图书馆立法的理论研究,确立与贯彻现代图书馆观念,增强地方图书馆立法的科学性,完善立法内容,加强对图书馆立法的专项研究,积极推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图书馆立法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方图书馆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尹嘉艺.基于词频统计的我国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比较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

[2].伍丹.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研究[D].湘潭大学.2017

[3].陈云峰,唐梅玲.地方公共文化建设与地方图书馆立法推进[J].图书情报论坛.2016

[4].方家忠.保障促进规范提升——论地方立法对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作用[J].图书馆论坛.2015

[5].潘燕桃,张琳.创新的法规内容先进的立法理念——《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与我国其他地方图书馆条例的内容比较[J].图书馆论坛.2015

[6].屈红军,刘明.中俄图书馆国家与地方立法比较研究[J].图书馆建设.2015

[7].陈丽纳.我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中的图书馆设置问题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5

[8].翟建雄.我国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情况简述[N].新华书目报.2014

[9].王嘉陵.四川公共图书馆地方立法的实践与探索[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4

[10].林东风.中国地方图书馆立法保障读者权利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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