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人权保障机能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权保障机能,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刑法谦抑性
人权保障机能论文文献综述
舒登维[1](2019)在《论风险刑法中的人权保障机能之维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保障机能是刑法的生命所在,其重要性在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得以彰显。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风险刑法"应运而生,法益概念模糊化、扩大化以及责任论的嬗变,使得传统刑法理论所强调的"刑法人权保障机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风险社会中,应积极地转变刑事立法理念、坚守传统刑法的归责原则并且嵌入刑法谦抑性考量,以期维护人权保障机能。(本文来源于《兵团党校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骆惠华[2](2018)在《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刑法机能的调适和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是刑法的基本机能。前者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整体利益,维持社会结构稳定;后者的出发点则是保护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保障基本人权。理想的状态是,两大机能在司法实践中都得到充分实现。然而,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是作为社会保护机能的对立面出(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9-26)
蔡元培[3](2014)在《人权保障机能下实质解释论之反思——对25件实质解释案例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法解释论中,实质论和形式论之争历来已久,在高度重视人权保障的现代社会,司法实践对解释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实质解释论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经常通过扩大解释做出有罪认定,逐渐形成一种入罪的常态。基于此,本文以实质解释论的核心倡导者张明楷教授笔下的25件实质解释案例为对象,对实质解释论的解释方法、具体认定、出入罪情况、是否有利于被告等方面进行实证考察。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实质解释论和"有罪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在一个很大的几率下会得出不利于被告人的结论,使得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在这种解释下很难得到实现。(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14年03期)
丘川颖[4](2011)在《试论刑法法益保护机能与宪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冲突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的机能有两个: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在现代社会,作为"公民自由大宪章"的刑法,其根本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缩限国家肆意的刑罚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人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人权。本文主要针对刑法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冲突问题进行探讨,在分析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实现机制的基础上,分别对于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冲突之表现和其法理基础进行分析,对于今后研究我国刑法本质问题具有一定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1年11期)
董邦俊,王振[5](2010)在《风险社会中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保障机能是近代刑法的生命所在。随着人类进入风险社会,社会对刑法的安全需求日益强烈,从而造成刑法危害原则、罪责原则的时代演进。然而,这种演进历程却隐伏着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丧失危机,安全刑法与敌人刑法思想的倡导更加剧了这种危机。因此,我们主张一种可责性与需罚性并和论的归责思路,以求更好地维护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0年01期)
白英宇[6](2009)在《基于刑法理念调整的人权保障机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的概念首先来源于自然法学派天赋人权的观念,它是人与生俱来的。是人之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人的权利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制度,当我们说某个人享有某种权利时,是说他拥有某种资格、利益、力量或主张.别人负有不得侵夺、不得妨碍的义务.因此,就有必要时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加以切实的保障。(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04期)
马长生,刘志英[7](2008)在《论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通过明文规定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和其他定罪量刑原则以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系列条款,较好地体现了人权保障机能,但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是:人权保障机能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死刑条款较多,与现代刑法应有的人权保障机能之要求尚存较大差距;刑法的若干人权保障法条存虚置现象。在人权入宪的新形势下,为了强化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应当对刑法总则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人权保障内容;对刑法分则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逐步削减死刑条款;对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采取刑法之外的综合补强措施,包括推进刑法宪法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程序保障及调整刑事政策等。(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5期)
刘志英[8](2008)在《论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社会,人权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人权已成为各国和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人权的法律保障是人权最基本的保障,在人权的法律保障中,刑法作为基本法,由于其所保护利益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使刑法在保障人权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是刑法机能的应有之义,它既包括对一般公民人权的保障,也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同时更应包括对犯罪人人权的保障。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发挥主要在于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通过罪刑法定原则保障一般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更应保障犯罪人的权利和自由,使犯罪人不受非人道的刑罚,不受额外之刑罚。但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强调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忽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鉴于刑法对人权保障的重要性,我国应调整刑法理念,充分利用刑法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传统的中国刑法一直以来都是以一种镇压和惩罚的面目出现,尤其是我国刑法理念的滞后严重妨碍了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发挥,因此就很有必要对我国刑法理念加以适当调整,顺应人权刑法的潮流,树立民权刑法理念,寻求刑法保护法与保障法二者之间的平衡,把刑法保障法理念贯彻到刑法改革之中。以刑法保障法理念为导向构建中国现代刑法,对刑事政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强化程序正义、改革程序制度,推进刑法的宪法化,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以达到人权保障的真正实现。(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08-04-01)
吴大华,罗鹰[9](2008)在《论刑事被害人补偿——以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在当前是一个热点问题。刑法人权保障机能指刑法规范具有的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保障个人自由的机能。将被害人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对于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权益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2期)
吴大华,罗鹰[10](2007)在《论刑事被害人补偿——以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在当前是一个热点问题.笔者试图从刑法人权保障的角度来论述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的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期刊2007-08-01)
人权保障机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是刑法的基本机能。前者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整体利益,维持社会结构稳定;后者的出发点则是保护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保障基本人权。理想的状态是,两大机能在司法实践中都得到充分实现。然而,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是作为社会保护机能的对立面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权保障机能论文参考文献
[1].舒登维.论风险刑法中的人权保障机能之维护[J].兵团党校学报.2019
[2].骆惠华.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刑法机能的调适和平衡[N].人民法院报.2018
[3].蔡元培.人权保障机能下实质解释论之反思——对25件实质解释案例的实证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
[4].丘川颖.试论刑法法益保护机能与宪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冲突问题[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1
[5].董邦俊,王振.风险社会中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
[6].白英宇.基于刑法理念调整的人权保障机能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
[7].马长生,刘志英.论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8].刘志英.论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D].湖南师范大学.2008
[9].吴大华,罗鹰.论刑事被害人补偿——以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为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
[10].吴大华,罗鹰.论刑事被害人补偿——以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为视角[C].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