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裴晴晴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裴晴晴

导读:本文包含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裴晴晴[1](2016)在《同命不同价——死亡赔偿金的合理计算标准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同命不同价"的争论一直存在,众多学者在道德、法律等多个层面批判其不合理性,但"同命同价"也未必合理。本文通过分析死亡赔偿金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探究现行法律下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合理性,并对此提出完善该项规定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5期)

程飞,廖锐琼[2](2014)在《村代销员遇车祸 死亡赔偿引争议》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女子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家属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3.7万余元。开庭审理时,被告认为死者属农业人口,其家属索赔金额过高。而家属说死者是基层供销社的代购代销员,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4-04-18)

李永飞[3](2014)在《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死亡赔偿金近年来广受社会关注,一度成为热点问题,而影响死亡赔偿金数额多少的计算标准又是重中之重。现行法律文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以“城乡户籍”标准作为计算死亡赔偿金的依据即是其中之一,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命不同价”现象1,受到公众的广泛诟病。本文通过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理论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结合司法实践,给出我国应采用的计算标准,进而对完善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提出相关建议。本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进行了概述,首先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相关概念给与了介绍;随后探讨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范围;最后介绍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两种学说。第二章分析了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根源,首先对现状给予了介绍,通过一个案例引出了争议问题“同命不同价”并简要做了分析,简述了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对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城乡户籍”标准、受诉法院地和计算年限叁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与了分析;最后分析了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存在问题的根源。第叁章在前面章节的基础上对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完善提出了建议,首先对域外死亡赔偿金进行了介绍和思考;其次在立法上对我国死亡赔偿金提出了建议,指出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指出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思路为制定“分类赔偿标准”,即以死者生前收入为依据的差额化为基础,依据死者生前收入的不同划分不同的类型群体,每种类型有自己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最后,也是本文的重点,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从以实际收入作为计算的基础标准、以特定群体的固定标准为内容、设置合理的计算年限与设置最低和最高赔偿限额四个方面给以了具体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大学》期刊2014-04-01)

秦俊华[4](2012)在《完善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之我见》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均没有完整独立的计算标准,只是在各个法规中对个别需要考量的相关因素做出了规定,这也是不同案件赔偿数额大相径庭的源头之一。在现阶段,要想进一步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2-11-16)

李劲松[5](2012)在《浅析侵权损害纠纷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引出我国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制度存在的缺陷,基于对我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在认识,认为死亡赔偿金的基本法律性质是死者家属抚养费,这同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密切相关的。在明确的上述认识的基础上,针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重新构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31期)

乔国香[6](2012)在《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计算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死亡赔偿金在我国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都对此做出过全面规定。但是多部法律文件中也存在矛盾和漏洞,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赔偿标准等都定性模糊,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尴尬。本文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通过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分析,得出死亡赔偿金应有的赔偿标准,最后,对构建合理的死亡赔偿制度提出建议。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死亡赔偿金的概念予以界定,厘清我国关于死亡赔偿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分析死亡赔偿金的性质,首先对死亡赔偿金的相关学说予以阐述,并结合我国法律,指出其合理性或不合理性,得出本文的观点,即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命价或者精神损害的赔偿,而是对其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第叁章通过比较,指出现行法律中影响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年龄、户籍、地域等相关因素存在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指出死亡赔偿金应该以死者生前的收入为计算标准,同时按照利益平衡的原则加以适当调整,以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第四章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死亡赔偿制度的建议,完善特别法,对死亡多发的特殊行业和领域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做出统一规定,便于快捷、迅速地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同时,不能将死亡赔偿金作为保障死亡赔偿的唯一手段和途径,应当完善我国相关的保险、保障制度,减少因为侵害生命权而导致的死亡赔偿金的诉讼案件。(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2-03-15)

张桂川[7](2012)在《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的死亡赔偿金制度主要经历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叁个大的阶段。叁个阶段的立法在界定死亡赔偿金性质的时候却又相互冲突,彼此矛盾。“众望所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本应顺应“民意”,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但是却因为其“叁缄其口”,仍旧没能清晰明确地界定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本文即是以此为线索,本着先定性方后才可定量的原则,先分析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再探讨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文中详细比较了几次立法的变化,揣摩立法意图,同时借助解释论的方法对每次变化进行逻辑分析。从赔偿什么到如何赔偿,从精神性赔偿到财产性赔偿,从抚养丧失说到继承丧失说,从一般计算标准到例外计算标准,,从“同命同价”到“同命不同价”,最后到回归死亡赔偿金的本质,进而为我国死亡赔偿金采“彻底继承丧失说”的财产属性正名。总逻辑就是从无到有,从不伦不类到拨乱反正,再到名正言顺。本文除了引言外,主要包括案情介绍、案件分歧意见与争议焦点、研究结论、结语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包括论题及研究目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研究方法等。第一部分:案情介绍。主要是介绍一起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之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的案件,引出“同命不同价”的争议。包括案件事实的叙述、法院的裁判结果。第二部分:案件分歧意见与争议焦点。包括“同命应同价”和“同命不应同价”两种对立观点。第叁部分:研究结论,为论文的核心。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精神损害赔偿说与财产损害赔偿说。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者之立法逻辑的比较分析,得出死亡赔偿金只能为财产性赔偿。2、“抚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通过对两种学说的对比评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叁部法律的比较分析,从解释论上认定我国采彻底的“继承丧失说”。3、我国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标准。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叁部法律的逻辑对比分析,得出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标准应回归死亡赔偿金的本质,体现每个生命个体的“价值”。4、确定死亡赔偿金的特例。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逻辑分析,从解释论出发,得出特例的适用情况及计算标准。5、完善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思考。通过对死亡赔偿金的拨乱反正,明确死亡赔偿金的财产属性;基于死亡赔偿金的本质属性,构建我国死亡赔偿金的个性化计算标准,并提出几点实践操作建议。第四部分:结语。最后回到本案案例,提出唯有个性化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才符合死亡赔偿金的本质,“同命不应同价”,实践操作中的困难不能成其为死亡赔偿金自我否定的理由。(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2-03-07)

李昊[8](2012)在《浅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计算标准——由“同命同价”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侵权责任法》中"同命同价"的规定结束了理论界由来已久的争论,并为司法实践作出指引。本文试从生命的二重性角度讨论"同命同价"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07期)

杜明,吴碧虹[9](2011)在《命不同价有异之我见——评我国死亡赔偿金及《侵权行为法》第17条的计算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死亡赔偿金主要以城乡各自的平均收入水平为计算标准,虽与死亡受害人的预期纯收入并不对等,但也具有一定合理性。我国城乡之间命不同价的现实原因是城乡经济水平的差异,而非法律本身的逻辑缺陷。《侵权行为法》第17条同死同价的尺度设置比较合理,但建议对该条宽松适用,两人或两人以上即属"多人死亡",赔偿金尽量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来计算。(本文来源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1年06期)

赵同彪[10](2011)在《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与依据的确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与依据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依据客观公正原则对待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   案情   2010年2月19日15点20分,李配刚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河南(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8-11)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女子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家属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3.7万余元。开庭审理时,被告认为死者属农业人口,其家属索赔金额过高。而家属说死者是基层供销社的代购代销员,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1].裴晴晴.同命不同价——死亡赔偿金的合理计算标准探究[J].法制博览.2016

[2].程飞,廖锐琼.村代销员遇车祸死亡赔偿引争议[N].广西法治日报.2014

[3].李永飞.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之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14

[4].秦俊华.完善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之我见[N].江苏法制报.2012

[5].李劲松.浅析侵权损害纠纷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J].法制与社会.2012

[6].乔国香.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计算标准[D].山东大学.2012

[7].张桂川.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思考[D].西南政法大学.2012

[8].李昊.浅谈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计算标准——由“同命同价”谈起[J].法制与社会.2012

[9].杜明,吴碧虹.命不同价有异之我见——评我国死亡赔偿金及《侵权行为法》第17条的计算标准[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

[10].赵同彪.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与依据的确定[N].人民法院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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