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人目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其他非营利目的,互益性法人,自益性法人,经营活动
法人目的论文文献综述
张新宝,汪榆淼[1](2018)在《论“为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法人》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利益的归属方为标准,可以将非营利目的划分为公益、互益与自益。公益性法人的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福利,其归属于第叁方,体现高度利他性。互益性法人的利益归属于成员自身,其利益属性可以包括经济利益,其类型包括经济类公共交易平台与非公益性社会团体。自益性法人的利益归属于法人自身,主要是指宗教活动场所。互益性法人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原则上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互益性法人终止时出资人只能有限分配剩余财产。(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8年04期)
余昕[2](2017)在《对《中图法》人种类目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种"在生物科学上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显然在生物科学上就不会有"人种学"这一门学科,也就不存在生物科学上的人种划分。《中图法》将"人种学"作为一门生物科学类目立类显然是不科学的,更何况在人种划分中使用种族歧视性语言,这与《中图法》编制原则不相符。(本文来源于《阿坝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3期)
李昕[3](2015)在《论目的主导的公法人组织形态类型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法人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整合的法技术手段。公法人组织形态的类型化是立法对不同公法人形态的组织结构和行为规则进行系统化抽象的结果,旨在将不同公法人的目的内化为组织制度、治理模式。作为自治载体的公法社团,以民主参与为组织特点;承载着服务职能的公营造物,以给付保障为组织建构的核心;作为目的性财产的公法财团,封闭性、非官僚化是其组织特点,而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独立行政法人,则以任务的中间性与组织形态的公私复合性,成为行政改革的重要组织手段。(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5年11期)
陈静忠[4](2015)在《论法人民事能力的目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目的限制是法人民事能力的具体表现,对其性质的不同回答,决定了法律不同的价值选择,是注重对法人设立人的利益保护,还是对第叁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的保护。权利能力限制说不利于法人责任和第叁人利益的保护,行为能力限制说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便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叁人的信赖利益。(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蒋天雪[5](2014)在《我国法人权利能力目的限制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理论基础、法人机关的属性、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规定、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效力、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完善方面入手,对法人权力能力的目的限制进行阐述。重点针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问题进行论述,最后提出完善法人权力能力目的限制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无线互联科技》期刊2014年12期)
王焱[6](2014)在《财团法人目的微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应当建立财团法人制度。财团法人的目的,不应仅限于公益。在公益财团之外,还须承认中间财团和私益财团的存在。对于公益性财团,亦应当允许其从事营利性活动。对公益性财团和非公益性财团分别设计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规制。对公益目的的界定,应采用"概括+列举"的折中模式。(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33期)
谭亮[7](2013)在《简析我国法人权利能力的目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理论基础、法人机关的属性、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规定、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效力、法人目的限制外行为的完善方面入手,对法人权力能力的目的限制进行阐述。重点针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的问题进行论述,最后提出完善法人权力能力目的限制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3年05期)
马怀德[8](2012)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应成为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行政诉讼法》首先要确定行政诉讼的目的,即如何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叁者之间作出抉择。虽然叁者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目的,但无疑保护公民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和根本目的。因为《行政诉讼法》不仅应宣示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更关键性的是在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安排上体现和落实这一主要目的,解决目的多元带来的制度困惑和实践难题。(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12年02期)
马成刚,江腾[9](2011)在《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性质的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性质问题,历来有多种不同的学说。本文首先论及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效力,接着阐释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限制的必要性,最后论述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的性质,并从法理及现实所需的角度指出代表权限制说的合理性所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34期)
周汀,丁后文[10](2011)在《论企业法人超越目的范围行为的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着企业法人超越目的范围订立合同的情形,应如何对待此类合同的效力?文章从分析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对企业法人的限制的几种观点入手,分析了法人目的范围制度的功能及其历史变迁,再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法人超越目的范围行为效力的定性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2期)
法人目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人种"在生物科学上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显然在生物科学上就不会有"人种学"这一门学科,也就不存在生物科学上的人种划分。《中图法》将"人种学"作为一门生物科学类目立类显然是不科学的,更何况在人种划分中使用种族歧视性语言,这与《中图法》编制原则不相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人目的论文参考文献
[1].张新宝,汪榆淼.论“为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法人[J].法学评论.2018
[2].余昕.对《中图法》人种类目的思考[J].阿坝师范学院学报.2017
[3].李昕.论目的主导的公法人组织形态类型化[J].法学杂志.2015
[4].陈静忠.论法人民事能力的目的限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
[5].蒋天雪.我国法人权利能力目的限制的思考[J].无线互联科技.2014
[6].王焱.财团法人目的微探[J].法制与社会.2014
[7].谭亮.简析我国法人权利能力的目的限制[J].才智.2013
[8].马怀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应成为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J].行政法学研究.2012
[9].马成刚,江腾.对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性质的认识[J].法制与社会.2011
[10].周汀,丁后文.论企业法人超越目的范围行为的效力[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