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正式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正式层级,圈层结构,决策过程,政治行为
非正式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武立东,薛坤坤,王凯[1](2018)在《非正式层级对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影响:政治行为还是程序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探索性地研究了转型环境中董事间非正式关系影响董事会战略决策的过程机制。利用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合作调查获取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过程相关数据并结合上市公司数据库数据,考察了中国文化背景下,董事会非正式层级对决策过程的影响机理。研究发现,董事会非正式层级会增加决策过程中的政治行为、降低程序理性。在对政治行为和程序理性进一步细分后发现,董事会非正式层级通过提高董事的自我意识、个体影响从而增加政治行为,通过降低决策过程中信息搜寻、信息加工而降低程序理性。本文的研究揭示了转型环境中董事会非正式层级所具有的分化、竞争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董事会决策过程的"黑箱",丰富了董事会决策过程研究,为转型环境下公司治理行为研究做出贡献,亦对中国公司治理实践具有启示作用。(本文来源于《管理世界》期刊2018年11期)
杨士卿[2](2018)在《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发非正式学习环境可行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微信小程序,简称小程序,是微信开发的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内嵌于社会性软件微信中。自2017年1月发布以来,各类企业、商户小程序爆发式出现。小程序作为一种APP的新生态,具有跨平台、轻便、随时可用、触手可及等优点。目前,关于基于小程序的学习环境建设的研究较少,本文通过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证实基于小程序开发非正式学习环境的可能性,为后人基于小程序开发教学应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本文来源于《科技视界》期刊2018年07期)
徐华[3](2015)在《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之中随着法律的不断修改,已经不将逮捕直接作为对于罪犯的常规处理办法了,取而代之的便是双规,双规可以说是一种进步,但是必须正视的便是其展现了现阶段法律之中的不足。本文进行双规侦查技术的探讨,希望可以带来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9期)
刘忠[4](2014)在《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双规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成为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等功能替代物。此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反贪案件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证据、法律处遇的差异性,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基础结构能力的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不足。刑事政策与检察院自身的考量也与之具有部分因果性。未充分关注到此制度结构导致了齐一的刑事侦查立法设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侦查的管制,双规由此作为非正式程序弥合了侦查力不足。挣脱此境地的根源在于基础结构能力的增强和刑事法总体性的改变。否则,即使刑事政策等因素被消除,侦查能力不足之功能需要也会不断催生新的非正式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外法学》期刊2014年01期)
王慧[5](2013)在《行政处罚的非正式听证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创了听证制度的先河,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该法对行政处罚非正式听证程序的规定还有待完善,这种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在行政处罚实践中,行政处罚的非正式听证程序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均缺乏对行政处罚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价值的正确理解,这种观念上的缺失,使得行政处罚的非正式听证程序成为一种没有生命力的空壳。本文通过查找问题的原因,研究对策,来完善行政处罚的非正式听证程序,使其具备操作性和适用性,填补行政处罚非正式听证程序在实践中的空白。(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3-05-28)
陈茉[6](2012)在《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行政听证程序作为现代民主的重要标志和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对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听证程序一度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焦点。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是行政听证程序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时,就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不限于某种固定的形式,给予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行政机关参考,行政机关不须基于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性法律制度。由于审判型的行政正式听证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且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因此,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以其灵活简便、适用范围广泛、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既能实现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客观公正,又能使公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我国的行政法建设还不够完善,对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也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对其理论上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条文及现成的经验,使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在我国的行政管理领域缺乏可操作性,从而使其没有在我国行政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形势之下,对于如何在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对我国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加以理性的规范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任何制度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都应有其相应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对我国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具体规则的构建亦应以相应的理论作为指导。本文中笔者在对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一般原理,即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的概念、特征、理论基础、功能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借鉴美国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坚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下,从明确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立法目的、以行为种类和权益标准确定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适用范围、明确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具体内容、建立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意见回应机制、以及明确违反非正式听证程序的情形和法律责任几个方面着手,对构建我国行政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2-05-01)
焦海涛[7](2011)在《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公平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式性不是经济法程序的固有属性,非正式程序也是经济法上的一种重要程序,对经济法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替代性作用。在经济法中引入非正式程序,除了追求效率之外,还应考虑公平问题。非正式程序所保障或实现的公平,既有程序参与人内部的公平,也有程序参与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外部公平。公平价值具有抽象性、主观性,其实现载体主要体现为程序运行的特定仪式,为此,法律必须为非正式程序的运行设定各种形式约束,以保障运行过程与运行结果的公平。(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1年02期)
焦海涛[8](2010)在《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效率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式性不是经济法程序的固有属性,非正式程序也是经济法上的一种重要程序,对经济法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与正式程序相比,非正式程序具有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等优点。在经济法中引入非正式程序,主要基于对效率的追求,效率价值是非正式程序的首要价值。非正式程序所追求的效率,既包括过程中的效率,也包括结果上的效率。为了实现效率价值的目标,在非正式程序的设置上,必须贯彻程序经济原则。(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0年06期)
贺康[9](2009)在《美国行政裁决的非正式程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非正式的行政裁决行为并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目前主要通过个别法律规定、联邦行政程序法中可以利用的规定以及宪法中的正当程序条款进行调整。我国应参照美国的经验,明确行政程序要求,建立一套科学、统一的行政程序。美国非正式行政程序与我国的具体行政程序相对应,其最低程序保障的内容适用范围,以及之后的救济方式都对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期刊2009年02期)
娜仁图雅[10](2008)在《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听证程序作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是近几年行政法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没有确立听证制度的国家就没有现代行政程序。非正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就有关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不局限于特定形式而给予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供行政机关作决定时参考的程序性法律制度。非正式听证程序是听证程序的一种形式,由于这一程序以立法形式引进我国,并作为一种制度加以确立的时间较短,在实施中缺乏现成经验,加之立法上存在条文粗疏笼统、可操作性差的缺陷,使该程序没有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在注重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使得这一程序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如何在酝酿中的《行政程序法》中对非正式听证程序加以理性规范,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新课题。任何制度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都应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非正式听证程序具体规则的构建亦应以相应的理论作为指导。本文中笔者对非正式听证程序的一般原理加以阐述的基础上,对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现状存在的观念上的忽视和立法上的缺失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统一立法、适用范围、答复方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非正式听证程序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08-05-16)
非正式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微信小程序,简称小程序,是微信开发的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内嵌于社会性软件微信中。自2017年1月发布以来,各类企业、商户小程序爆发式出现。小程序作为一种APP的新生态,具有跨平台、轻便、随时可用、触手可及等优点。目前,关于基于小程序的学习环境建设的研究较少,本文通过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证实基于小程序开发非正式学习环境的可能性,为后人基于小程序开发教学应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正式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武立东,薛坤坤,王凯.非正式层级对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影响:政治行为还是程序理性[J].管理世界.2018
[2].杨士卿.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发非正式学习环境可行性分析[J].科技视界.2018
[3].徐华.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J].法制博览.2015
[4].刘忠.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J].中外法学.2014
[5].王慧.行政处罚的非正式听证程序[D].内蒙古大学.2013
[6].陈茉.行政非正式听证程序研究[D].辽宁大学.2012
[7].焦海涛.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公平价值[J].西部法学评论.2011
[8].焦海涛.经济法程序的非正式性及其效率价值[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
[9].贺康.美国行政裁决的非正式程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
[10].娜仁图雅.我国一般行政程序中的非正式听证程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