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交叉争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处理,诈骗罪,民事欺诈,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集资诈骗,合同无效,民事程序
交叉争议论文文献综述
刘卉[1](2019)在《刑民交叉案件:争议难点与司法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已经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刑民交叉案件有哪些类型?司法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应坚持哪些规则?司法实务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限何在?本期“观点·专题”聚焦“刑民交叉案件的争议难点与司法处理”,敬请关注。(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8-19)
刘沛谞,王超[2](2019)在《“权属争议型”民刑交叉案件之正当程序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刑交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愈发多见。关于此类案件的程序处置,我国先后确立了"先刑后民"和"刑民并进"两原则,这使得部分民刑交叉案件得以合理解决。但是,对以权属争议为代表的另类民刑交叉案件如若仍按前述原则处理,则可能本末倒置,得出错误定性。对于此类案件,应采行"先民后刑"原则,首先通过民事程序解决涉案财产的权属争议,再于刑事程序中判定是否存在犯罪对象以及受侵财产的权利归属,而不应将民与刑两个法律问题杂糅在一个程序中解决,如此方能达至合理的刑事定性。(本文来源于《西部学刊》期刊2019年12期)
李丽琼[3](2017)在《浅议行政争议及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以行政诉讼法第6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时分别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审理,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影响了诉讼效率,不利于实质解决争议,也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1)为解决这一问题,《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进行了规定。本文拟从审判实际出发,初步探讨解决审理行民交叉案件时应当注意的相关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3期)
苏暄[4](2017)在《急性冠脉综合征输血争议:新证据投下湖心巨石——第叁届冠心病学科交叉暨介入治疗大会现场报道》一文中研究指出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2017年9月22~24日,第叁届冠心病学科交叉暨介入治疗大会(CMIT)、心血管急重症医学大会(AICC)在北京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大会由中国心脏学会、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北京医学会、北京心脏学会、北京合众关爱心脏健康基金会联合主办,国内十余个学术组织或团体共同协办。由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会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科学》期刊2017年19期)
孟倩倩[5](2017)在《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着名的“焦作房产纠纷案”虽已尘封多年,但因一案产生数份相互矛盾的裁判文书,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也是该案让人们认识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处理不当的后果,民众虽不清楚法律制定的“漏洞”出在哪里,但知晓法律存在着不可原谅的缺陷,其未能解决纠纷反而将纠纷复杂化,如何弥补制度缺陷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在2015年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给予了明确规定,是对这个存在多年的法律“漏洞”所进行的最权威、最直观的一次补正。补正是概括性的,更多实务中的操作细节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笔者以一名审判员的视角,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的制度及程序进行理论阐述,通过对现存理论知识的归纳整理,参照外国的相关经验,结合司法实践,试图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的现有法律制度做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7-10-12)
成越,成延洲[6](2017)在《责令退赔制度中刑民交叉争议的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责令退赔问题虽然系在刑事程序中存在,但其内容是将被害人的财物损失退赔给被害人,体现的是司法机关强制的补偿性制裁,在实践中存在与普通民事行为的混淆。2014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适用的规范性得到明确,在其作用发挥的范围内已事实上排除了相关民事救济的适用。但是排除的范围应如何界定,对其不能统辖的内容如何进行合理的民事程序衔接等等,又在(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应用)》期刊2017年19期)
王辉[7](2016)在《一起“非典型刑民交叉案”引发的争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时逾两年,一起已审结执行的合同纠纷案,骤然升级为刑事案件。检方复以合同诈骗提起公诉,同一法院一审判决诈骗犯罪成立,“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民事案件审结执行后,对同一法律事实应否刑事立案并起诉?发生在辽宁省的这起“非典型刑民交叉案”,引起了法学界和(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6-08-14)
曹基[8](2016)在《边界交叉引争议 筑墙护堤谋双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曹基报道:1月12日上午,海军航空兵驻高邮湖畔某场站官兵在高邮湖心执行巡逻任务时,巡逻艇发动机突然熄火,失去动力。官兵一个求助电话,淮河某修防所机修人员立即驾着快艇赶到现场,很快排除了故障。军民握手道别,相约春节共同参加快艇排障专业学习。可就在前(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防报》期刊2016-01-14)
王建海[9](2015)在《行政民事交叉争议的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作用是提高诉讼效率,并不是解决那些裁判冲突。关于这个主题,学界很多人在研究的过程中都有方向性的偏差。自从继承大陆法治传统,在确立行政诉讼排他性管辖的情况下,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对民事法院的重要约束。本文主要结合几种典型的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类型,分析了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空间及可能。行政和民事案件常常会出现交叉现象,这样很容易导致"诉讼迟延"或者"裁判冲突",近年来学界以及实务界相关人(本文来源于《河北企业》期刊2015年12期)
成协中[10](2014)在《行政民事交叉争议的处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不在于解决裁判冲突,而在于提升诉讼效率。学界对于该主题的研究,存在方向性偏差。在继受大陆法治传统并确立了行政诉讼排他性管辖的背景下,行政行为对民事法院的拘束力,主要体现公定力或构成要件效力。这种效力,始于行政行为的生效,无关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下命、形成或处分),无关行政活动的具体方式(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行政行为内容对于私权的拘束力,应追溯至私法规范和私法学理。行政裁决类案件不能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许可类侵权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包含排除妨碍而定;不动产物权登记与真实权利状况不一致并不表明存在真正的裁判冲突,此种不一致可通过变更登记、信赖保护制度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本文来源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6期)
交叉争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刑交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愈发多见。关于此类案件的程序处置,我国先后确立了"先刑后民"和"刑民并进"两原则,这使得部分民刑交叉案件得以合理解决。但是,对以权属争议为代表的另类民刑交叉案件如若仍按前述原则处理,则可能本末倒置,得出错误定性。对于此类案件,应采行"先民后刑"原则,首先通过民事程序解决涉案财产的权属争议,再于刑事程序中判定是否存在犯罪对象以及受侵财产的权利归属,而不应将民与刑两个法律问题杂糅在一个程序中解决,如此方能达至合理的刑事定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交叉争议论文参考文献
[1].刘卉.刑民交叉案件:争议难点与司法处理[N].检察日报.2019
[2].刘沛谞,王超.“权属争议型”民刑交叉案件之正当程序构建[J].西部学刊.2019
[3].李丽琼.浅议行政争议及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以行政诉讼法第6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J].法制博览.2017
[4].苏暄.急性冠脉综合征输血争议:新证据投下湖心巨石——第叁届冠心病学科交叉暨介入治疗大会现场报道[J].中国医药科学.2017
[5].孟倩倩.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D].黑龙江大学.2017
[6].成越,成延洲.责令退赔制度中刑民交叉争议的解决[J].人民司法(应用).2017
[7].王辉.一起“非典型刑民交叉案”引发的争议[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
[8].曹基.边界交叉引争议筑墙护堤谋双赢[N].中国国防报.2016
[9].王建海.行政民事交叉争议的处理[J].河北企业.2015
[10].成协中.行政民事交叉争议的处理[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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