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社团登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团登记,社团法,分类管理
社团登记论文文献综述
张玉平[1](2015)在《论我国的社团登记管理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有关社会结构的理论,政府、企业、民间组织是构成当代社会的叁大系统,民间组织对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团是民间组织的重要力量,社团登记管理制度的构建直接关乎社团的发展,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的社团登记管理制度得到明显发展,但立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存在立法层次偏低、双重管理、社团成立门槛过高、社团权利救济保障制度缺失等问题。论文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分析社团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借鉴国外社团登记管理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地方改革的实际状况,提出完善我国社团登记管理制度的建议,具体包括转变指导思想、制定社团法、构建相对分散的管理模式、降低社团登记准入门槛以及完善社团权利救济制度等。(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15-06-30)
陈海英[2](2015)在《新形势下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的策略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形态不断的发生变化,很多社会工作都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够更好地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而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在当前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需要深入探讨的一大问题。在当前社会中,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然后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的策略构建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期刊2015年23期)
刘晓[3](2015)在《我国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团的兴起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潮流,势不可挡,在诸多领域发挥着显着的作用,但是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其中,阻碍我国社团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政府对结社自由的过度限制,社团准入门槛过高。我国地方政府在现有的法规和制度框架内,正在积极探索创新和突破双重管理体制的新路子。当前,我国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叁类:一是在双重管理基础上创新模式,通过多种尝试试图解决找不到“婆家”的问题;二是直接登记管理模式,取消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直接登记管理;叁是备案模式,主要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等非法人社团。在双重管理基础上创新模式是对现行制度的妥协,未从根本上突破双重管理体制;备案模式是对主流制度的补充,为大量的非法人社团提供合法身份;直接登记管理模式是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不同地方的社团直接登记改革力度不同,大部分尝试仍然在现行法规框架内,民政部门既做业务主管单位,也做登记主管单位,是过渡性的办法。一些地方政府改革力度大,取消了业务主管部门和挂靠机构,社团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社团直接登记改革的尝试大大降低了社团准入门槛,保障了公民结社自由,为新的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提供实践经验。根据当前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应重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认可直接登记的合法性,将非法人社团纳入登记管理体制中;采用分类许可的管理思路,针对不同性质的社团,采用不同的登记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结社自由;加强管理机构和人员建设,合理划分部门职责;建立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社团行为。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社团在社会治理网络中扮演这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是释放社团活力的关键步骤,对社团甚至是全社会具有深远意义。(本文来源于《华北电力大学》期刊2015-03-01)
郭可心[4](2014)在《小议我国现行社团登记管理体制的弊端——基于政府与社团二元主体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首先明确当前我国的社团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和社团的二元主体视角出发,探讨现行社团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4年20期)
程茂源[5](2014)在《简化社团登记年审规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组织和团体是维系社会和谐运作的不可或缺力量,简化对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程序,优化监管模式,就要在社会组织设立和社团年审制度方面加快改革,推进社会组织自治成熟。 我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本文来源于《联合时报》期刊2014-05-06)
何亚敏[6](2012)在《我国社团登记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经济、有限政府与市民社会,在当今国家的发展体系中已被认为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叁位一体的一个整体。所以,政府、企业、民间组织是当代多元社会的叁大支柱。其中,民间组织的价值功用不可替代,既能有效弥补国家和市场的不足,又可以平衡多方利益和解决社会矛盾。而社团就是民间组织的主体力量,其在市民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近年来,我国社团得到了较快发展。但遗憾的是,数量的急剧增长并没有改变我国社团整体发展的滞后状态,其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高,自主性、志愿性、非官方性等应有的典型特征还很欠缺。究其原因之一在于我国现行社团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双重许可的登记管理体制、严苛的设立条件、法律规范的缺失使社团面临“先天不足”的成长之困。基于此,我们需要对社团登记制度进行研究,以期能使我国社团健康发展,并以此为载体构造多元社会机构,进而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在本文中,笔者通过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文本分析法等方法,对我国社团登记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我国社团登记制度,通过采用纵向比较分析法,分析了我国社团登记制度在不同时期的特点,探索社团登记制度在不同社会环境下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就我国现行社团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社团登记的实施状况作以介绍。紧接着在第二部分,介绍社团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从对社团登记制度的理论分析中,找出我国现行社团登记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结社自由是社团存在的权利依据和基础,成立社团是公民行使结社自由的表现,而在我国现行的社团登记制度中,双重许可的登记管理体制和严苛的成立条件,对公民的结社自由造成了过度的限制。由于社团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大量的社团并不能满足此条件,由此而成为非法组织,可由于其在社会、经济等方面所发挥的不可替代作用,又不能简单地予以取缔,社团就陷入了合法性困境。同时,我国现行社团登记制度中的许可登记制及限制竞争,也对我国市民社会的建构造成了阻碍。鉴于此,我们就需要找出有效方法解决,而世界上现有的方法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第叁部分,主要是对世界各国的相关制度以及我国各地方政府的尝试性实践做以详细的介绍。主要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对世界各国间以及我国各地方政府间实施的社团登记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对于社团登记管理体制,在世界上主要存在叁种模式:许可制、分类许可制和放任制。该叁种模式可谓是各有利弊,根据各国国情不同,适用不同的国家。同时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在一直致力于对社团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尝试,其中比较有创新意义的就是深圳市实行的“单一许可制”。对于非法人社团制度,许多国家的态度都已经从禁止、限制其发展到承认其合法存在了。可见,承认非法人社团的合法身份,已经是今后的发展趋势。在此部分,笔者又采用了实证分析法,就我国对非法人社团制度的地方性尝试——备案制做以分析。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备案制也不失一种过渡性的制度,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最后在前叁部分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通过借鉴外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完善我国现有社团登记制度。目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已使得完善社团登记制度具有很大的现实可行性。由于我国目前在社团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法律来解决和规范,制定一部有关社团的专门法律迫在眉睫,所以首先我们就需要制定一部结社自由基本法。其次,要完善现行社团立法。如完善社团登记管理体制,其是社团登记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公民结社自由和市民社会的建设具有很大的影响。根据对世界各国模式的相关介绍,从理论上说,我国应该对普通社团的成立采取放任制,而对于成为法人社团,就必须要进行登记,获得行政机关的许可。然而就我国的目前情况来看,在进行上述改革之前,还需要过渡性的阶段和措施。借鉴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备案制的实践,在备案制基础上实行单一许可制,是目前我国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理想方向。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的法人社团,实行单一许可制;而对于未能达到法律规定条件的非法人社团,放宽相关条件,进行备案。除此之外,我们还需降低社团设立条件、允许竞争。但由于政治性社团的性质,在社团登记体制、设立条件和限制竞争方面,仍需适用现行立法。最后,我们要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特别是作为社团登记救济措施的《行政诉讼法》,将涉及结社自由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明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2-04-01)
张千帆[7](2012)在《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其中规定:"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广州社团登记新规简化了登记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降低了部分行业协会(本文来源于《机构与行政》期刊2012年03期)
邓圩,贺林平[8](2012)在《广东降低社团登记门槛》一文中研究指出"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近日召开的广东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对社会组织"松绑""放权"。《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宽进",重在培育。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方案》提出,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本文来源于《机构与行政》期刊2012年03期)
艾诚[9](2011)在《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邓朴方:社团登记是专门协会发展的新起点》一文中研究指出11月8日,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为大会发来贺信。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在会上宣读邓朴方主席贺信。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残(本文来源于《中国残疾人》期刊2011年12期)
艾诚[10](2011)在《新形势 新机遇 新作为——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谈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2011年11月,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后,本刊专访了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同志。(以下简称记):请您谈一谈残疾人专门协会进行社团登记的意义。王新宪(以下简称王):专门协会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承担着代表本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服务残疾人的历史使命。20多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本文来源于《中国残疾人》期刊2011年12期)
社团登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形态不断的发生变化,很多社会工作都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够更好地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而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在当前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需要深入探讨的一大问题。在当前社会中,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然后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的策略构建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社团登记论文参考文献
[1].张玉平.论我国的社团登记管理制度[D].暨南大学.2015
[2].陈海英.新形势下开展本级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的策略构建[J].中国市场.2015
[3].刘晓.我国社团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5
[4].郭可心.小议我国现行社团登记管理体制的弊端——基于政府与社团二元主体的视角[J].才智.2014
[5].程茂源.简化社团登记年审规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N].联合时报.2014
[6].何亚敏.我国社团登记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
[7].张千帆.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J].机构与行政.2012
[8].邓圩,贺林平.广东降低社团登记门槛[J].机构与行政.2012
[9].艾诚.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邓朴方:社团登记是专门协会发展的新起点[J].中国残疾人.2011
[10].艾诚.新形势新机遇新作为——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谈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J].中国残疾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