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应急性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应急性原则,公民权益保障原则,冲突,平衡
行政应急性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陈瑞杰,靳长伟[1](2014)在《行政应急性原则与公民权益保障原则的冲突及平衡》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和公民权益保障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重要原则,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的管理与处置中,由于行政应急性原则具有的权力优先性、紧急处置性、程序特殊性、社会配合性、救济有限性的特点,不可避免地与公民权益保障原则发生现实冲突。建构行政应急原则与公民权益保障原则的平衡机制须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完善行政过程中保护公民权益的相关制度,建立突发事件下公民权利保护的司法救济制度。(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贾亮[2](2014)在《应急法制建设中的行政应急性原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在我国经历了跌宕起伏的过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提出至今,除了在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应景”之外,一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与其他行政法原则的研究成果相比,当前学界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尚少,迄今为止国内尚缺乏一部专门研究行政应急性原则方面的专着,法律实务界也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关注甚少。研究的不足导致应急性原则存在边界不清、定性不明、可能被滥用等问题。但事实上,作为应急法制的基础性原则,应急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加大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深入研究。正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期待,加上笔者的兴趣使然,成就了本文的出现。鉴于目前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着理论基础研究不足、边界不清、自身价值不够独立等问题,本文将采取历史梳理、价值分析等方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不同程度的解答。本文正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本体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概念、性质、适用条件的研究。通过对行政应急性原则历史沿革的梳理,介绍了不同学者对应急性原则的不同理解,完成应急性原则的性质和适用条件的界定。第二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本源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理论渊源和现实基础进行梳理。该部分回溯了中世纪以来和应急性原则相关的思想理论,明确了应急性原则的提出具有切实、源远的理论基石和现实基础。第叁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价值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所蕴含的价值进行分析。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蕴含价值成为其能否确立的关键。本文在价值分析中,将应急性原则价值的落脚点放在了合理配置行政权和保护相对人正当权利的经典问题上。当然,价值有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之分,故在本部分还分析了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的缺陷,并对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回应和解答。第四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运用影响论,即行政应急性原则运用中对传统“叁权分立”结构的影响。分析了应急性原则的应用会导致立法机关权限的谦抑、司法机关权限的克制和行政机关权限的集中与扩张。第五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在我国的法律实践论,即行政应急性原则对我国应急法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义。指出我国现今应急法制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指出通过加强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最终制定《紧急状态法》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良方。(本文来源于《中共中央党校》期刊2014-06-01)
刘莘[3](2012)在《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基础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现状及概念争议的梳理,界定行政应急性原则的价值取向为秩序保护,体现为行政权的集中与扩张,公益优先、兼顾私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叁个方面,进而总结行政应急原则的终极目标,即行政应急性原则最终还是要转化为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权与保护相对人权利这一经典问题。在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兼顾公共秩序与公民自由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制度安排。最后,在应急状态下,公权力要有一种内部的平衡。(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2年09期)
夏洪波[4](2012)在《论行政应急性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关于行政应急性原则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专着,涉及到行政应急性原则方面的法律制度研究也只是散见于行政法的相关教程中。除了二十一世纪初国务院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官方就再没有关于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界定与定性一。所以目前在我们国家,行政应急性原则方面的法律制度、程序的重视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行政应急性原则在实践中出现的众多问题,极大影响了行政应急性原则法律体系的形成。所以,对行政应急性原则进行系统化、本土化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笔者论述了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概念、特征、适用条件。第二部分笔者论述了行政应急性原则发展的理论基础。第叁部分笔者简单介绍了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笔者从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立法现状、研究现状、实践现状的角度分别阐述、分析我国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成因和不足,进而针对这些不足,明确行政应急性原则的范围及程序。第五部分完善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法律体系,以达到行政应急性原则指导下的行政法律体系的系统化、本土化。(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期刊2012-03-01)
姜雨昊[5](2012)在《法治视野下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应急法制的基础性、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体现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价值和核心观念。法治视野下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将我国的行政应急措施纳入法治的轨道,指导、推动我国行政应急法制的不断完善。本文第一部分是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概念及内涵的研究。通过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历史沿革的梳理,自八十年代末至今,行政应急性原则大致可以分为提出期(80年代末)、沉寂期(90年代)、兴起期(2003年——2007年)及平稳发展期(2007年至今)几个时期。学界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界定存在着公共管理原则、政策及政治性原则与法学原则等几个维度,并对行政应急性原则适用的社会状态、危机阶段、具体内涵及与宪法的关系等存在着较大的认识差异。笔者认为行政应急性原则最终还是要转化为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权与保护相对人权利的经典问题。应当在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兼顾公共秩序与公民自由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制度来安排和合理配置应急性权力与公民权利,这应当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想状态。本文第二部分是法治视野下行政应急性原则确立的考量。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确立,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整合,行政应急性原则具有切实、源远的理论基础,能够为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存在及合理性提供扎实、完善的论证说理;行政应急性原则自身具有独特的思想及价值取向,符合法律原则的内在要求;行政应急性原则具有独特的语境指向,能够覆盖特殊的社会状态,对应用、指导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行政应急是当今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在较长的时间却一直处于行政法学的边缘地带,学者基本对行政应急性原则持否定或漠视的观点,或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笔者也对阻碍法治视野下行政应急性原则确立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借以完善文章的论证。本文第叁部分是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界限及表现形式的研究。在宪法层面,法治比较完善的国家基本都将紧急状态写入宪法,并完善紧急状态的启动、确认、变更、结束及期限等程序性事项,使得紧急权从事实上不受控制的自然权力向法律权力转变,避免了紧急状态下的法治崩溃或颠覆。在公民基本权利层面,公民基本权利对行政应急权力的限制,一是通过宪法或法律规定,明示了紧急状态下可以克减的公民权利范围,避免行政权行使的滥用或盲目无序。二是规定绝对不得限制或剥夺人权,划定紧急权力行使的底线。此外,在紧急状态下,还会有公民这方应急性权利的发生甚至是加强,对规制紧急状态中膨胀的行政权力也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叁权分立的政治框架层面,行政权力的扩张并不意味叁权分立的政治框架彻底被突破或摒弃,在危机状态下,不同种类公权力的作用和表现形式发生了一定的变更,并在内部实现了新的平衡,亦是控制紧急状态下扩张的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具体而言包括:立法机关的克制、司法机关的谦抑与行政机关的扩张等。在法的一般原则与精神方面,行政应急行为可能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但却不能超越一般法的原则和精神。应急法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使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在应急状态下得以延续。本文第四部分是行政应急原则指导下行政应急法制的完善,主要包括宪法层面的完善、法律层面的完善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等几个方面。(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12-03-01)
彭小霞[6](2008)在《论行政应急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法律体现、行政应急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确立的理论基础、行政应急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确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四个方面的论证,可以认为,行政应急性原则不仅可能而且应该在行政法中确立。(本文来源于《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8年06期)
万克夫[7](2008)在《行政应急性原则与高校行政应急》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原则,亦是高校行政所需。高校作为行政主体,不仅享有法定管理权力,而且在应急行政过程中有权采取即时强制措施。这种即时强制的权力是高校基于公益性质而生的固有权。(本文来源于《湘南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3期)
金国兴[8](2006)在《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一大重要原则,在行政应急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和法律界对该原则的一度忽略,导致了中国行政应急法制建设工作的滞后局面。多年来,在中国政府对动乱、地震、水灾、疫病等紧急状态的应急处置中,行政应急性原则经受了实践检验,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事实证明,在紧急状态的管理与处置中,必须坚持、强化和贯彻行政应急性原则。(本文来源于《云南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06年06期)
赵颖[9](2005)在《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应急性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被一些学者明确提出,而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非典”又让人们重新讨论起这个话题。但无论是“非典”时期的应急实践,还是现代公共应急制度和法治的发展趋势,抑或行政法基本原则本身的特征和功能,都说明行政应急性原则不应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完善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处置法,用合法性去整合现实正当性,用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来指导和规范行政紧急权力。(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2005年04期)
莫于川[10](2005)在《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指导措施·行政应急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指导措施引出的行政法学思考片断》一文中研究指出导言2003年春夏之交举国防治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的政府应急工作中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重视,也促使人们对一些新的行政现象进行更细致深入的观察思考。由此引起笔者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大量行政指导(本文来源于《公法研究》期刊2005年01期)
行政应急性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在我国经历了跌宕起伏的过程。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提出至今,除了在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应景”之外,一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与其他行政法原则的研究成果相比,当前学界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尚少,迄今为止国内尚缺乏一部专门研究行政应急性原则方面的专着,法律实务界也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关注甚少。研究的不足导致应急性原则存在边界不清、定性不明、可能被滥用等问题。但事实上,作为应急法制的基础性原则,应急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加大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深入研究。正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期待,加上笔者的兴趣使然,成就了本文的出现。鉴于目前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着理论基础研究不足、边界不清、自身价值不够独立等问题,本文将采取历史梳理、价值分析等方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不同程度的解答。本文正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本体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概念、性质、适用条件的研究。通过对行政应急性原则历史沿革的梳理,介绍了不同学者对应急性原则的不同理解,完成应急性原则的性质和适用条件的界定。第二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本源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理论渊源和现实基础进行梳理。该部分回溯了中世纪以来和应急性原则相关的思想理论,明确了应急性原则的提出具有切实、源远的理论基石和现实基础。第叁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价值论,即对行政应急性原则所蕴含的价值进行分析。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蕴含价值成为其能否确立的关键。本文在价值分析中,将应急性原则价值的落脚点放在了合理配置行政权和保护相对人正当权利的经典问题上。当然,价值有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之分,故在本部分还分析了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的缺陷,并对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回应和解答。第四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的运用影响论,即行政应急性原则运用中对传统“叁权分立”结构的影响。分析了应急性原则的应用会导致立法机关权限的谦抑、司法机关权限的克制和行政机关权限的集中与扩张。第五部分是行政应急性原则在我国的法律实践论,即行政应急性原则对我国应急法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义。指出我国现今应急法制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指出通过加强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研究,最终制定《紧急状态法》才是解决上述问题的良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应急性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陈瑞杰,靳长伟.行政应急性原则与公民权益保障原则的冲突及平衡[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
[2].贾亮.应急法制建设中的行政应急性原则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4
[3].刘莘.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基础理念[J].法学杂志.2012
[4].夏洪波.论行政应急性原则[D].长春理工大学.2012
[5].姜雨昊.法治视野下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确立[D].中国政法大学.2012
[6].彭小霞.论行政应急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的确立[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
[7].万克夫.行政应急性原则与高校行政应急[J].湘南学院学报.2008
[8].金国兴.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理论与实践价值[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6
[9].赵颖.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行政法学研究.2005
[10].莫于川.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指导措施·行政应急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指导措施引出的行政法学思考片断[J].公法研究.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