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浅谈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一、高标准严要求,筛选优秀人才

选择合适的有培养前途的检察官是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基础。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把好选人关,有的放矢地加以培养,才能造就出高素质的检察官,也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如果把关不严,即使重点加以培植,恐怕只会是事倍功半,收效甚微。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实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对检察官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位合格的检察官不仅要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而且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社会经验和察言观色、察觉蛛丝马迹的本领以及随机应变、接受新知识、积累新知识的能力,还要有对法律绝对忠诚,对正义执着追求的精神,要有刚正不阿、廉洁奉公和勇于捍卫法律尊严的品质。因此,对检察官的选拔应当站在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高度,从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出发,严把检察官的入口关。

二、加强系统教育,提高综合素质

首先要增强把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的意识,常抓不懈,落实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其次要把理论学习、素质培训、学历教育、考试考核等一并纳入目标管理,予以考核奖惩。再次要制定出明确目标规划、素质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第四要舍得在经费上加大投入。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检察官的素质应当高于一般人的基本素质,检察官的素质涉及政治、思想、道德、业务等方面,因此,要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必须全面强加系统教育,在教育的内容上、形式上、要求上不断深化、细化、量化。

(一)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龙头,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每一位检察官都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品格,因为政治品格是检察官在自我人格中所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是检察官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修养及政治鉴别、判断能力的综合体现。对检察官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产生巨大的作用,它是业务工作的统帅,是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精神支柱,是铸就高尚人格的灵魂。可见,政治素质是检察官的灵魂素质,因此,我们必须把强化检察官的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提高检察官素质的龙头工作来抓。

(二)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石,提高检察官的道德素质。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涉及做人的基本准则。做官有“官德”,治学有“师德”,行医有“医德”,从艺有“艺德”,经商有“商德”,各行各业都有其职业道德,而检察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检察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检察职业道德的高层次,也决定了对检察官的高要求。笔者认为,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工作之基。必须把强化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一是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起检察官的道德防线。二是要经常开展以检察系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等专题教育,引导检察官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检察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可以通过组织检察官特别是新任命的检察官参观本院的荣誉室,邀请离退休老同志来院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优良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检察官自觉养成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的职业道德,真正树立起共产主义道德观。

(三)以职业纪律教育为入手,提高检察官的纪律素质。检察职业纪律,就是为正确行使检察权,公正执法,廉洁从检而制定的,是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纪律是行为的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讲职业纪律是检察机关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是防止司法腐败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是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位检察官的基本要求。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官队伍不断壮大,应该肯定绝大多数检察官是好的,是可以信赖的,但也存在着不讲纪律的问题,如:执法犯法、违法办案,以权谋私、以案谋钱,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等等,因而,必须贯彻从严治检的方针,在不放松查处违法违纪的同时,立足检察官的职业纪律教育,着眼防范,严格纪律和规章,。

(四)以检察教育培训为手段,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一位高素质的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实的政治思想、高尚的职业道德、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的组织纪律作基础,还必须具备较高的检察专业素质,特别是法律、文化和科技素质,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就不可能正确行使好检察权,很难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因此,我们必须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加快新世纪检察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

“没有管理,人才就可能沦为庸才,没有监督,人才就可能沦为罪犯。”人的素质的提高,有赖于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同样,要提高检察官的素质,也离不开严格、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江总书记在谈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时反复强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笔者认为,对检察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是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的有效措施。一是加强八小时内的规范管理。检察官在直接行使检察权过程中发生的过错,主要发生在八小时以内。如检察官随意执法侵犯公民的权利,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在执法中违反程序法的规定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手段查处案件,刑讯逼供发生办案事故等,因此要加强八小时内的教育管理,紧紧抓住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案前重点抓好教育,如公正执法教育、依法文明办案教育、保密教育、廉洁教育,明确办案纪律、办案机制以及一旦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的后果,给检察官打好预防针。案中重点抓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在每个办案小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加强教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到案件办到哪里管理措施落实到哪里,确保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案后重点抓检查监督。可以通过发放检风监督卡和对案发单位进行案后回访等形式,听取和掌握案发单位群众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情况的反映,全面掌握情况,加强检查督促。二是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检察官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过错,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在检察官队伍建设中一个值得重视的趋势,是检察官八小时以外行为不规范现象突出,如,有的检察官耍特权,吃拿卡要;有的言语举止粗暴,动辄对人训斥恐吓;有的生活不检点,出入明令禁止的娱乐场所;有的违反规定酗酒,酒后滋事等,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这些虽然不是发生在执法过程中,但有的负面影响甚至超过了执法过错。因而,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严格落实《关于检察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活动,把严格管理与解决检察官实际困难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可以多管齐下,通过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经常与其保持联系,充分发挥家属“贤内助”、“廉内助”的作用。可以定期对检察官家庭及所在的居委会、街道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掌握检察官八小时外的动态,可以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约束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效地加以防范,切实有效地规范检察官八小时外的行为,提高修养和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主动抵制腐朽思想腐朽文化对自己的侵蚀,在权、钱、名、利的诱惑面前,挺得住,立得稳,行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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