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现行药品卫生标准的两点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余文静[1](2021)在《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方案研究》文中认为医疗行业作为党和国家重点关注的民生项目,其是否能快速和稳健的发展,决定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水平。医疗行业发展的重点之一是人才培养,而医疗人才的培养存在着门槛高、培养的周期长、工作风险及其责任高、技术难度大等特点,导致从事医疗行业的人才每年递减。薪酬制度是人才激励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采取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标准都与事业单位较为相似。但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医院的现行薪酬制度和薪酬方案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建立符合现代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从而体现医疗人才的知识价值、劳动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目前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武汉协和医院是直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委属委管医院,已有155年的历史。据2019年复旦大学排行榜显示,武汉协和医院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十位,是中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医院之一,而手术室又是外科运转的平台,堪称外科的心脏,为此,本文以武汉协和医院的手术室护理人员的薪酬改革为研究点,探讨现阶段薪酬结构存在的问题,围绕着如何去优化手术室护理团队的薪酬标准和方案展开研究。具体而言,本文通过调查与分析,总结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现行薪酬标准存在的问题,通过访谈法和问卷法进行摸底,抽取各层级、各年龄段、不同专科、不同岗位的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搜集研究对象的相关信息,听取访谈对象意见,依照查找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制定、方案拟定、实施与保障的思路开展该项目研究。本文依托医院经济改革办公室对手术室提出分配措施:手术室绩效总额=手术室直接工作量绩效+一二三四级手术台次工作量绩效+手术室加班绩效-手术室可控成本,将绩效总额下发给手术室自行进行二次分配。薪酬结构设置依据包括:直接工作量、间接工作量、专科风险等级、成本控制、质控考核情况。个人因素包括:层级、班次、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以综合方式对护理人员进行绩效的考评,以科学的方法进行薪酬分配。通过本研究,探索和制定科学的薪酬计算分配标准,提高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满意度,将现行薪酬的单一化标准转向多元化全方位的标准。使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加班时间、班次、工作的风险系数、难度系数以及在职后的学习教育、科研情况都纳入薪酬的标准,使工作量与工作的日常表现都能在薪酬中得到体现,激发护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同时,探索护理人员薪酬优化方案,维持护理队伍的稳定性,激发护理人员的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及时性和高效性,提高护理人力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护理服务质量的管理控制,有利于护理培训与教育的实施开展,提升护理人员水平和管理团队的协调性。本研究的结果将对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的管理以及薪酬分配方案提供现实参考依据。对于进一步做好医院薪酬体制的改革,建立起公平、完善的薪酬分配制度,对于明确公立医院激励措施和提升公益性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增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促进公立医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李泽明[2](2021)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平稳运行。时至今日,保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与其它可控性疾病不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得到有效的控制。恰恰相反,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机械生产的集约化,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在近几年不断涌现。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应该全面考量保健食品监管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任何环节都能直接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内部举报人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是建立现代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中之重。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强调理论基础、应该重视理论建设。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基石,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要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涵盖多个学科的重大课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应该深入探索相应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法律价值理论。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构还应该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总结出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对国内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践的考察,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坚持法治原则、效率原则和信息化原则,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主体建设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在确立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路径选择。除此以外,还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风险评估制度。监管主体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重视监管主体监管能力的提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应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企业以及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也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提高企业自我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杨中浩[3](2020)在《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医改核心任务,目的是建立导向清晰的薪酬激励机制,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逐渐形成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薪酬制度,以科室为经济核算单元,实行以收减支、按比例提成。医院薪酬总量和人均水平不受约束,医务人员薪酬与所在医院、科室、甚至是个人经济创收挂钩,而经济效益受到医疗行为和政府规制共同影响。由此导致薪酬分配难以体现医疗服务价值,驱使医生流向薪酬较高的专科,加剧急诊、儿科等较低薪酬专科的医生短缺,专科之间医生资源配置更加不均衡,也诱导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此,医改要求建立体现公益性和医疗服务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破除逐利机制。尽管近年来改革频出,但大多局限在医院内部计薪公式的改变,切断薪酬与经济效益的关联,引入非经济因素,而外部政策层面改革滞后;部分地区探索的薪酬总量规制仍与经济性指标挂钩,引导医院形成逐利性薪酬制度的外部规制环境没有转变,医院间的薪酬差异依旧和经济效益相关,医疗服务价值没有得到重视。现有研究多立足医院外部宏观政策和医院内部微观分配层面,或是分析单项规制对医院薪酬的影响,或从薪酬分配制度、水平、结构等方面论证我国公立医院薪酬体现医疗服务价值不足等问题,但缺乏站在公立医院的机构管理层面中观视角(办医主体)、基于医疗服务价值构建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的研究成果。本文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1)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现状如何,通过什么途径对公立医院薪酬产生什么影响。(2)医疗服务价值如何合理度量,在公立医院机构层面的薪酬水平中是否合理体现。(3)如何构建与经济运营效益脱钩、与医疗服务价值挂钩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型框架,既破除逐利性,又不损害医疗服务产出效率。研究目的是,围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目标,立足公立医院机构管理的中观视角,剖析现有薪酬规制效应和医疗服务价值体现问题,基于医疗服务价值的合理度量和体现,提出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型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包括,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薪酬规制国内外主要模式、医疗服务价值度量方法,构建回归模型分析薪酬规制效应,利用DEA投入产出模型研究医院薪酬的医疗服务价值体现问题,结合理论分析方法提出和论证薪酬规制模型框架。实证研究采用东部某省(市)属30家三级公立医院2008-2018年机构层面的医疗业务和经济运行数据,数据来源是国家法定财务报表和医院信息系统等。主要研究内容:(1)理论基础。围绕研究问题,重点回顾薪酬相关理论、规制经济、标尺竞争和生产前沿面等理论。(2)现状分析。梳理我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历史沿革,归纳比较新医改时期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的主要模式,分析借鉴典型国家经验。(3)薪酬规制效应分析。利用样本医院面板数据构建回归模型,结合理论推导,分析薪酬规制对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影响程度和路径。(4)公立医院薪酬投入与医疗服务价值产出分析。通过比较研究,提出符合医改和薪酬规制需求的医疗服务价值度量方法,利用样本医院数据进行度量,从投入产出角度评价医院薪酬投入与医疗服务价值产出是否匹配。(5)构建薪酬规制模型框架,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进行论证。(6)归纳主要结论和提出政策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缺乏清晰导向、总量约束和竞争机制。我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经历了规制、放松规制、再规制的过程,从公益性转向逐利性,再回归公益性。再规制不是重回计划经济,而是通过薪酬总量规制,整合医疗价格等相关规制,建立激励性的薪酬规制。从当前改革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的收入系数、支出比例、结余奖励、增幅核定四种模式,与改革预期存在差距:薪酬总量核定与医院经济效益依旧挂钩;薪酬规制对薪酬总量约束不强,缺乏配套政策;公立医院之间竞争机制缺失,医院薪酬总量取决于自身绩效,同行绩效提升不会引起自身薪酬总量减少,难以产生激励作用。英国、德国、美国尽管国情不同,但是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均受到政府规制,改革方向也是趋同的:一是薪酬尽量与医疗业务脱钩;二是规制与竞争互相结合,采取有管理的竞争、构建内部竞争市场等改革举措;三是规制协同性强,通过工资制和完善的支付体系、充分的劳动力市场竞争等实现薪酬规制。第二,薪酬规制主要通过干预医院经济运营显着影响薪酬水平,医院薪酬与经济运营效益密切相关。回归分析显示,薪酬总量规制(狭义的薪酬规制)对样本医院薪酬水平有显着正向影响;医疗服务产品市场相关规制中(广义的薪酬规制),诊疗服务、检查化验、药品等价格规制对薪酬水平均达到1%显着水平的影响,回归系数分别为0.589、0.470、0.084,运营收支平衡、财政投入政策影响不显着,说明规制间缺乏合力;薪酬总量规制削弱了其他薪酬规制的影响程度,但医院薪酬与经济运营效益未完全脱钩。理论分析显示,薪酬规制通过薪酬总量规制、医疗价格规制、财政投入政策和运营收支平衡等四个途径影响医院薪酬总量的形成:医院管理者决定薪酬分配总量时,受到薪酬总量规制和运营收支平衡约束;薪酬分配总量的决定机制影响医院内部分配和诊疗行为;诊疗行为在医疗价格规制等作用下,也对医院经济运营产生影响。第三,以医疗服务项目行业成本度量的相对价值更加符合薪酬规制需求。从度量对象看,医疗服务项目覆盖全部医疗服务活动,细分度高、可比性强、同质化高,与现行支付体系一致,优于病种等其他度量对象。从度量依据看,由于医疗价格调整滞后于实际成本变化,还要考虑患者负担、医保支付、物价等因素,难以动态反映医疗服务供给成本,根据成本度量优于按收费价格度量。从度量标尺看,相对价值可避免价值绝对量难以度量的问题,国际经验也表明基于相对价值的医保支付等领域改革产生了较好的激励机制。从度量结果看,按行业平均成本度量的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与按收费价格度量结果明显不同。如果薪酬规制采用按收费价格度量的医疗服务价值,会诱导医院规避成本高、定价低的医疗服务,而行业成本高的医疗项目往往难度大、风险高,或是开展较少的新项目,反而是政府办医鼓励开展的;以行业实际成本作为“影子价格”度量价值,能引导医院增加此类医疗服务供给,对于能普遍开展的医疗服务,同业竞争会引起行业成本下降,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也相应动态下调。第四,公立医院薪酬投入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产出严重背离。从样本医院DEA模型分析结果看:行业平均效率方面,以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为产出的模型综合技术效率值为0.72,明显低于以运营收入为产出的对照模型效率值(0.88),纯技术效率值、规模效率值也是如此,样本医院总体上达到运营收入产出较高的效率状态,但与医疗服务价值产出发生背离;医院个体效率方面,无论是以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为产出,还是以诊疗服务收入、运营收入、综合服务量作为产出的对照模型,都有样本医院明显偏离生产前沿面,存在投入冗余,医院间的效率差异明显,这也构成薪酬规制的必要性。第五,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薪酬总量规制是薪酬规制框架的核心。在实施薪酬总量规制的同时,整合医疗服务产品市场的相关规制,可以实现医院薪酬与医疗服务价值挂钩、与经济运营效益脱钩的规制目标,其作用机制包括:一是根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相对价值投入产出效率,直接约束薪酬总量;二是调整面向医疗服务市场的医疗价格规制、财政投入政策等,干预医院投入产出效率,间接影响薪酬总量;三是利用运营收支平衡,约束医院薪酬发放。薪酬规制下,公立医院产生抑制逐利性的内在动力,不再无限扩大薪酬总量和医疗规模,医疗行为发生转变。理论分析显示,以行业平均成本度量医疗服务相对价值实施薪酬规制,可以人为地构建内部竞争市场,形成激励机制,缓解信息不对称,尤其医疗价格无法动态反映实际成本的情况下,让公立医院业绩评价回归价值。利用DEA模型得到的各医院薪酬总量目标投入占行业薪酬总量比例,可对冗余和高效医院分别核减、核增薪酬总量,产生正向激励作用。根据上述结论,建议通过薪酬总量规制实现医院薪酬与医疗服务价值挂钩,同时基于实际成本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财政投入与医疗服务产出挂钩,薪酬规制的各项措施要相互融合和制衡,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实施方式。可能的创新点:(1)尝试提出了“依投入产出效率直接核定薪酬总量、从投入产出两侧间接调控薪酬总量、用运营收支平衡约束薪酬总量发放”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型框架,实现薪酬总量规制与相关政府规制的整合,解决现有模式下医院薪酬与经济运营效益挂钩、存在医疗服务诱导动机等问题。一方面,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产出效率核定薪酬总量,实现医院薪酬与经济运营效益脱钩;另一方面,薪酬总量得到规制部门认可和相关规制支持,同时医院根据医生的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产出支付薪酬,在医院内外部形成一致、与医疗服务价值挂钩的激励导向。(2)研究提出基于医疗服务项目行业成本度量相对价值更适合薪酬规制需求的观点。根据医疗市场特征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目标,借鉴相对价值理念和改革经验,提出以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以成本为依据、以相对价值为标尺的度量方法,并利用样本医院实际业务数据,对按行业平均成本和现行收费价格两种方法的度量结果进行比较,验证方法可行性,从供方角度解决医疗服务价值难度量的问题,为薪酬规制提供评价依据。(3)从中观视角系统地研究了公立医院薪酬规制问题。公立医院薪酬研究多关注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和单项规制宏观影响,缺乏中观视角和系统性研究。本研究立足医院机构管理层面,从中观视角,界定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概念,开展薪酬规制现状、规制效应、医疗服务价值度量体现等理论和实证分析,对整合薪酬相关规制和构建新的薪酬规制框架提出结论建议,既丰富了公立医院规制理论研究,也为深化医改、尤其薪酬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围绕薪酬总量规制核心问题,系统梳理我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演进过程,归纳比较我国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的四种典型模式,结合模型简化和逻辑推导,系统分析不同模式的内在机制和优缺点,为薪酬规制理论研究提供实践基础。
苏冬冬[4](2020)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公共健康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有效对医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既可以激励医药技术创新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又可以满足药品可及性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实现,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和产业界讨论的重点话题。目前,我国药品注册审批环节不审查拟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导致上市后的药品面临着专利侵权和退市的双重风险。药品注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的专利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有效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制度上需要引入一种机制将药品的注册审批与专利权的保护相联系。美国1984年的《Hatch-Maxman法案》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在2003年的《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MMA)中得到优化和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程序链接和职能机构链接,涵盖简化新药申请程序、专利信息公示、专利声明、暂缓审批期、专利挑战机制、首仿药市场独占期等内容。我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仅是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与专利的权属状态之间的联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我国既有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实际运行效果不佳,难以满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国家从宏观政策和立法层面提出要探索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为了保障医药创新政策的有效部署落实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设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构方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进行全方位和体系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的缘由、创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发挥的功效,挖掘该制度所蕴含的宗旨和价值理念,剖析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缺陷,探寻该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影响因素,发现和解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剖析制度运行中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在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实践、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实施效果、所进行的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同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吸收、合理借鉴这些国家在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尝试、探索和经验,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确立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立法模式和构建出科学、合理、健全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完善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六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本章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涵出发,厘清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判断标准,梳理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产生缘由与演变过程,剖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缺陷,确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分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的内容为全文探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就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本身而言,其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促进新药研发和及时确定专利法律状态的正效应时,也具有阻碍仿制药竞争和危及药品可及性的负效应。第二章,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通过深入剖析药品专利链接的制度逻辑及其合理内核,挖掘出该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探寻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在药品上市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该制度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立场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目标。该制度有助于强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促进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充分竞争,实现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解决公民健康需求与药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该制度是解决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不力、医药产业创新不足和高质量药品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第三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结合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其后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响应和仿效实施。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基于本国实际和政策目标采取了不同的链接模式,且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美国将国内立法中的药品专利链接机制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现阶段,由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结构不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无法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未来将会成为国际药品专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准则。第四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本章详细介绍了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配套的药品试验例外、药品专利期限延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内容,分析了这三个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制度本身的利与弊,以及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几个制度实质上是围绕着药品专利保护与创新药研发之间的矛盾和药品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和社会福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展开。药品试验例外制度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并行实施,起到了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作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药品专利链接的基础,药品专利链接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延伸。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的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能够起到共同激励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加快仿制药及时上市的作用。第五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探讨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应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考察了欧盟在应对相关问题上的经验做法。从微观的角度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挖掘法院对同类案件作不同处理的法理依据,总结归纳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要件。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提出了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常青(药品专利不当登记)和反向支付协议两类典型行为。药品领域的专利常青、反向支付协议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药品创新激励保护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运用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常青行为和反向支付协议行为具有正当性基础,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应遵循合理分析原则,综合衡量其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正负效应,以判定是否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第六章,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本章在梳理及评析现有药品专利链接模式,分析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与实践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法制环境,提出该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基本设想和具体实施方案。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主要存在规定缺乏上位法依据、规定不具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问题。在药品注册审批实践中因药品注册申报引发的专利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在我国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需要补充制度创设的依据和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利链接方案。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立足我国实际、注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法律机制。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合理内核在于利益平衡,其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平衡设计,激励原研药企业继续研发新药并推向市场,鼓励仿制药企业挑战原研药企业的专利,使原研药行业与仿制药行业保持良性协调发展。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其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约、配合和支撑,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促进原研药与仿制药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国语境下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应当警惕该制度滥用可能带来的反竞争风险。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应科学评估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利弊,克服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消解该制度对药品可及性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马振峰[5](2020)在《TC181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动态演化和预测分析》文中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动物卫生问题愈加关注,动物卫生问题不仅与畜牧业、养殖业有着直接的关联,更与生活息息相关,对人们的生命健康产生影响。动物卫生标准作为治理动物卫生问题的基石,是解决动物卫生问题的关键。近年来,动物卫生问题的复杂化和人们生活要求的提高对动物卫生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起草单位作为标准制定的主体,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势必会对标准的质量产生影响,而动物卫生标准因为其复杂性、安全性、先进性等特点,更加需要不同领域起草单位之间相互协作来完成。因此,有必要对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进行研究,提高各起草单位间的合作质量与合作效率,从而提升动物卫生标准的质效。本文结合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和链路预测法对由TC181动物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所归口的全部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之间相互合作而形成的合作网络进行研究。结合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数据的特点和技术委员会变动等因素,将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数据划分为四个时间节点,对四个时间节点的标准起草单位数据从数理统计、整体指标、节点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动态演化分析。接着对2014年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进行链路预测,与2019年合作网络新增合作关系的对比,利用AUC指标选出链路预测性能最好的指标,进而对现行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最大的联通子网络进行链路预测分析,对未来起草单位间可能产生的合作关系进行预测。通过对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的动态演化和链路预测分析发现,我国的动物卫生标准起草单位间合作网络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趋势,起草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增加,合作模式不断优化,更加重视单位间跨类型的合作,实现知识信息的交流互补;各类型起草单位政府部门、学术机构、企业之间形成一个稳定的比例,标准起草体系趋于成熟稳定;起草单位合作网络的孤点率不断降低,平均距离也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保持了知识信息交流的顺畅。但也存在些许问题,例如:企业在动物卫生标准化工作的话语权偏低、标准起草单位圈子呈现出“富人愈富”的现象、起草单位之间缺乏合作、合作网络中小团体林立等。对于这些问题,本文结合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性的提出了重视标准起草单位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和扶持、鼓励各类型起草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增强团体间知识信息的交流等建议,以期为我国动物卫生标准化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
赵月[6](2020)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加快,时代的进步,世界范围内的人口流动量巨大,带来的是国际交流迅猛增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全球化带来的影响虽然对各国发展都有极大助益,但不可忽视的是巨大的人口流动使各种传染性疾病极速传播,例如2019年年末开始出现的极其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数量庞大的传染病等疾病患者面临的关键药物短缺是目前国际上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药品可及性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重要性凸显出来。由于愈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使高昂的专利药品价格成为了获取药品的主要障碍,药品专利对药品可及性有着深刻影响。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专利保护的例外,能够从价格和供给量等多方面提高药品的可及性,是解决公共健康问题的有效途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律体系在我国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但截至目前仍然处于零实施状态。因此,文章首先以药品专利许可在国际及国内的发展过程为研究基础,探究其在我国实施的困境所在。通过对比我国现行的包含药品专利许可的法律文件与Trips协定的相关规定,发现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的内容分散交叉、相关法律用语模糊以及立法逻辑的瑕疵等问题是造成现今实施困境的主要原因。同时制度实施程序的繁琐、未明确的制度生效时间以及司法审查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导致了该制度难以付诸实施,需要进行调整。另外由于国际社会上存在的对该制度两极分化的立场,结合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来自美国等强权国家的压力也是我国目前对该制度实施持谨慎态度的重要原因。其次,文章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有代表性或者和我国国情相近的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其在我国实施道路上的重要经验启示。最后,结合当前国内对该制度的实施困境与国外的经验借鉴,本文认为可以从对立法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明确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补偿标准和简化申请程序等多个方面对当前的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也应通过健全医药企业的法律责任以及完善国际合作机制等措施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外部环境给予保障。
杨淑眉[7](2020)在《郑州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医疗保障投入,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但目前国内整体医疗资源状况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劣不等、分配不均。一方面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患者的广泛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基层基础医疗机构资源的大量闲置,“大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地方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此背景下,作为重点探索医疗资源配置的创新之举,“区域医疗联合体”的模式在新一轮医疗改革中被广泛提及。国家明确提倡推行医疗联合这一新型医疗卫生健康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整合某一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以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难题。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利益相关者分析等研究方法,以郑州市中医院松散型医疗联合体为研究对象,从该医疗联合体的建设、运行实际出发,对医疗联合体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梳理,科学评价成效,客观分析问题及成因,并提出优化提升发展战略。首先,分析中医院松散型医联体工作开展的背景和意义,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并对国内外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学术综述。其次,回顾梳理中医院医联体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对成员单位医务工作者和社区群众的访谈交流,获取医联体建设的基础评价资料。之后,基于评价分析,获知中医院医联体建设目前存在合作框架没有严格规范实施、双向转诊效率较低、医联体管理模式不够完善、内部合作缺乏正向利益驱动,以及社区居民对医联体认知不足等问题。最后,为提升中医院医联体实现长远发展战略,运用医联体建设相关理论,结合中医院医联体运行实际,提出完善医联体相关政策、进行内部资源整合、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加强宣传等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推进优化中医院医联体建设提供参考。需要指出的是,医联体建设不单是若干医疗机构的合作,也是整个区域卫生资源的重大调整,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真正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才能真正实现“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早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社会难题。
王冠[8](2020)在《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文中指出社会危害性是传统刑法理论的基本概念。本文试图对这一传统概念的细致梳理,给出新的内涵,并由此展开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挖掘和体系构建。简而言之,命题核心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叙述当前我国刑法理论中应如何界定社会危害性概念?以及如何判断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第二,提出社会危害性具有去罪功能。刑事违法性是形式判断标准,社会危害性是价值判断依据。刑事违法性是入罪的规范评价,而社会危害性是去罪的价值评价。第三,论证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与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阻却事由是何种关系?第四,阐述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常见的表现类型。除去导论与余论外,本文共有六个章节构成,具体如下:导论部分,概述社会危害性理论及去罪理论的研究现状,并简单介绍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是社会危害性概念的梳理和反思。从词源考据和历史沿革的角度对社会危害性概念在刑法上的起源进行了梳理,厘清了社会危害性在前苏联刑事立法上的演变,简述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前苏联和主要欧洲大陆国家刑法史上的发展,为社会危害性理论研究作了铺垫。简论我国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引入和承继的政治原因和法律原因。第二章主要是厘定社会危害性概念。我国刑法是以社会本位观为基本价值观的。在社会本位刑法观的指导下,社会危害性是指对维护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公共利益的客观损害。社会危害性以客观损害为核心要素是修正刑法客观主义的逻辑延续。基于修正的客观主义刑法立场,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客观化,不应包含人身危险性等主观要素。以社会本位刑法观为价值取向,以修正刑法客观主义为基本立场,从二次违法性原理的角度论证了社会危害性不会导致罪刑擅断、不会影响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实现,进而不应被逐出注释刑法学。第三章提出社会危害性具有去罪功能。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内容与形式、价值评价与规范评价、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关系。无论刑事立法上的归纳逻辑,还是刑事司法上的演绎逻辑,均导致刑事违法性评价具有不周延性。正是因为刑事违法性评价的不周延性,所以存在具备刑事违法性但欠缺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犯罪认定中需要以社会危害性作为价值判断依据,进而发挥其去罪功能。无论是国外刑法理论中的实质违法性与可罚的违法性理论,还是我国刑法中的“但书”规定和构成要件实质化,均说明了社会危害性在犯罪认定原理上具有去罪功能。第四章是论证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的价值判断依据应当如何具体把握。以损害为核心的社会危害性概念本身具足规范性、实体性、刑法专属性,且具有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能够充当犯罪认定体系中的独立价值判断机能,不应当予以抛弃。社会危害性是对社会利益的侵害,本质是一种损害。因此,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仍然是损害。在刑事立法层面,进入刑法评价视野的损害行为依然是需要按照前置法穷尽且无效规则予以判断,即在处罚种类和处罚程度均用尽尚不能达到规制效果时,才能认定其具有刑法上的社会危害性,进而予以审慎考察适用刑罚。在刑事司法层面,犯罪认定依然需要依据追诉标准和客观损害,实质地判断是否存在刑事立法时所预设的可罚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则应予以去罪化处理。第五章是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四要件理论模式下,犯罪构成是犯罪认定的唯一标准和规格,故而社会危害性不应在犯罪构成之外发挥其去罪功能。反之,则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容易导致肆意入罪的风险。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构成内部犯罪客体要件的去罪功能评价要素。否认犯罪构成中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要素,则会导致“但书”无用。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中,刑事违法性先于社会危害性判断,刑事违法性是入罪判断,而社会危害性是去罪判断。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可以对进入犯罪圈行为进行去罪化,一定程度上矫正了过度刑法或者刑法万能主义的弊端。对于前置法与刑法的法律价值冲突,刑法以社会危害性为自身的价值判断依据,有时可以得出前置法不一样的价值判断结论,即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与“但书”属于“表里关系”,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是犯罪构成价值否定判断功能的集中体现,理顺了“但书”与犯罪构成的冲突。犯罪阻却事由正是因为满足了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要素,所以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阻却了犯罪的成立。第六章是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具体表现类型。对于预备犯,预备犯处罚范围包括:一是预备行为所针对的是刑法重大利益,如针对国家利益、公共安全、重大人身利益等。二是预备行为本身属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程度。三是预备行为停止属于极为偶然的客观因素,预备行为通常情况下具有极高的概率发展成为着手以后的实行行为。四是预备犯的犯意较为坚定,虽因客观原因被迫停止,但仍会再次寻找机会继续实施未完成的犯罪行为的。对于上述以外的预备犯,不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应予以去罪化处理。对于未遂犯,预备行为实行化类犯罪的未遂犯、帮助行为正犯化类犯罪的未遂犯,均应予以去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同时具备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应予以去罪化处理。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本身不具有致害的可能性或者可能性极小,不仅不值得科处刑罚也不值得予以定罪。对于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从属性表明其具有去罪的空间。被教唆者犯意没有转化为行为之前的教唆未遂、教唆预备、教唆中止均不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并非所有的帮助行为均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帮助行为可罚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可以从是否存在密切而确定的共同犯意联络、利益侵害的当场特征、紧密的促进作用等方面予以把握。对于不具有可罚社会危害性的帮助行为,应该予以去罪化处理。对于抽象危险犯的认定,在刑事违法性层面完全接受行政不法的判断标准,不作针对性的价值判断,而是将某些情况下的价值否定判断交给犯罪客体中的社会危害性要素去评价。当行政不法标准与刑法的价值判断(社会危害性判断)不一致时,应当以不具有刑法上可罚的社会危害性为由而评价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去罪化。
李超[9](2020)在《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制药产业是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医药市场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而我国无论在企业规模、产品结构、经济效益、研发能力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如何弥补这种差距,我国制药产业的未来应该走哪条发展之路,成为了诸多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本研究之所以以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美国和欧洲是现代生物制药产业的奠基者和领跑者,是传统的制药强国,而日本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大力发展制药产业,逐渐形成了极具本国特色的产业环境和国家竞争力。美国、日本和多数欧洲国家能够形成尖端制药领域的领头地位,其关键影响因素及其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机理,不仅有助于规划我国制药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更有助于我国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身制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传统中医药。因此,本研究对我国制药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等理论作为基础,从宏观视角分析制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环境,总结主要影响因素、归纳产业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能够体现制药产业内外表征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究各国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在各个方面的比较优势,为探究关键竞争要素提供方向性指导;随后采用个体固定效用模型对各国头部制药企业进行实证分析,探究企业层面产业规模和产业质量指标下的竞争因素的作用;再使用聚类分析和对应分析的方法,对各国产业结构进行解析,分析了各国制药企业分布的结构性差异;基于上述的研究过程,本研究分析了企业层面影响因素反映在产业层面的作用,确定了11个制药产业关键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推导出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作用机理和形成逻辑,并分析了各国竞争力形成的差异性;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制药产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和产业特质,揭示了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的形成路径,提出了中国制药产业未来发展战略。从产业层面来讲,本研究从实证结果推理出各个显着的影响因素与产业各方面的竞争力、以及产业竞争力之间存在复杂的单向或双向关系,这使得他们之间形成了精妙的循环。本研究注意到,某一些因素是可以通过“主动”改变或刺激来提高,如研发投入强度、员工数量、研发投入,进而启动整个相互作用的循环。因此,一般来说,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国家和地区,要形成其制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提升创新力度,扩大员工数量提升规模,从内部形成正向循环,也需要鼓励科学研究、完善金融制度和企业融资融券环境、制定合适恰当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国家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完善产业的支撑环境。基于对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路径的分析,本研究从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产业发展的经验以及中国制药产业的实际状况出发,本研究提出了中国制药产业发展的六大战略方向,学习日本鼓励对仿创药的研发;并且,如果能以现代医学的科学方式去解构中医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持续推进中药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中国制药产业必将在世界独树一帜。
何唯[10](2019)在《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策略》文中认为中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个体家庭的医疗负担逐渐加重,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作用明显减弱,这一政策亟待加强和完善。本文针对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首先,笔者利用在保险行业工作的便利,通过工作积累和实际访谈,归纳总结出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其次,建立可评估的李克特量表,以《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问题调查》、《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问题影响因素调查》等两份问卷调查为基础,依次开展信度分析、效度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研究分析了政策影响、监管影响和宣传影响等导致N市大病医疗保险问题的影响因素;最后,在实证分析和访谈研究的基础上,借鉴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国外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提出包括合理规划资金统筹方案、简化相关参保手续、简化相关报销手续、差异化缴纳保费、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管、合理信息披露、建立互联网体系等建议,希望有助于促进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并对中国其他地区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和优化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对现行药品卫生标准的两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现行药品卫生标准的两点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薪酬的相关概念 |
2.1.1 薪酬 |
2.1.2 薪酬与绩效 |
2.1.3 薪酬的形式和制度 |
2.2 薪酬相关理论 |
2.2.1 公平理论 |
2.2.2 期望理论 |
2.2.3 双因素理论 |
2.3 医院薪酬相关研究概述 |
2.3.1 医院绩效薪酬管理概述 |
2.3.2 RBRVS运用于医院薪酬管理的研究概述 |
2.3.3 DRGs对医院薪酬管理的研究概述 |
2.3.4 文献研究小结 |
第三章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分配现状分析 |
3.1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概况 |
3.1.1 武汉协和医院及手术室简介 |
3.1.2 组织架构 |
3.1.3 人力资源结构 |
3.1.4 手术室护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范畴 |
3.2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薪酬管理现状 |
3.2.1 绩效考核方式 |
3.2.2 薪酬体系构成 |
3.3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薪酬体系问题分析 |
3.3.1 基于调查问卷分析的薪酬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2 基于访谈分析的薪酬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3 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问题总结 |
3.3.4 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原因分析 |
第四章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方案制定 |
4.1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的原则和目的 |
4.1.1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的原则 |
4.1.2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的目标 |
4.2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具体实施 |
4.2.1 医院对科室的分配方法优化 |
4.2.2 绩效考核优化 |
4.2.3 薪酬核算的系数优化 |
4.2.4 薪酬结构的优化 |
4.2.5 预期效果 |
第五章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实施与保障 |
5.1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实施步骤 |
5.2 组织架构保障 |
5.3 制度保障 |
5.4 沟通保障 |
5.5 培训保障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研究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士薪酬分配方案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 B 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士关于薪酬分配方案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
(二)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 |
(三)有利于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 |
(二)保健食品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 |
(三)保健食品的特征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控制机制 |
一、保健食品风险控制的基础——保健食品的多元价值 |
(一)保健食品的文化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经济价值 |
(三)保健食品的社会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特殊风险 |
(一)一般食品的风险特性 |
(二)保健食品风险的特殊性及分类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概念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含义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内容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 |
(一)保障人体健康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
(二)构建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需要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法治化的需要 |
第二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相关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三)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
二、政府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手段相对不足 |
(二)多元监督机制尚未建立 |
三、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规范性 |
(二)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正当性 |
(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自律性 |
四、社会公众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立法 |
(二)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 |
(三)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过程 |
(四)企业缺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
第三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法律价值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秩序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效益价值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公平正义价值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政治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需要行政权力介入 |
(二)消费者权利需要行政权加以保障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
(二)保健食品的市场失灵理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路与原则 |
一、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借鉴 |
(一)美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二)欧盟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三)香港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四)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经验的借鉴价值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思路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路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思路 |
(三)加强企业自我监督 |
(四)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三、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
(一)安全性原则 |
(二)社会整体效率原则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第五章 完善政府主导下控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
一、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一)健全中国特色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点 |
二、保健食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一)强化保健食品的风险评估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机制的完善 |
(三)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三、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关措施 |
(一)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理念 |
(二)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 |
(三)建立约谈机制 |
(四)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 |
(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 |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辅助性措施 |
一、完善企业自我监督的相关措施 |
(一)提高企业在经营中的守法意识 |
(二)增强企业在经营中的社会责任 |
二、发挥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明确行业协会性质,保障行业协会的规范性 |
(二)理清行业协会关系,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当性 |
(三)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
三、发挥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立法的途径 |
(二)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的能力 |
(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的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问题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研究范围 |
一、公立医院 |
二、薪酬规制 |
三、医疗服务相对价值 |
四、研究范围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医疗服务市场及公立医院规制理论的研究 |
二、政府规制对我国公立医院薪酬影响的研究 |
三、公立医院薪酬对医疗服务价值体现的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四、技术路线 |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薪酬相关理论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薪酬公平理论 |
第二节 规制经济理论 |
一、规制的基础理论 |
二、激励性规制理论 |
第三节 标尺竞争理论 |
一、标尺竞争理论的发展 |
二、标尺竞争理论在医疗服务市场的应用 |
第四节 生产前沿面理论 |
一、生产前沿面理论的发展 |
二、数据包络分析法 |
第三章 公立医院薪酬规制进展和国内外模式比较 |
第一节 我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的历史演进 |
一、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7年) |
二、经济转型时期(1978-2008年) |
三、新医改时期(2009年起-至今) |
四、三个时期的薪酬规制特征分析 |
第二节 新医改时期我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式比较 |
一、薪酬规制的主要模式 |
二、薪酬规制的内在机制分析 |
三、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三节 典型国家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式比较 |
一、英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 |
二、德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 |
三、美国公立医院薪酬规制 |
四、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效应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薪酬规制对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影响程度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
三、指标选择和计算方法 |
四、模型构建 |
五、实证结果和分析 |
六、稳健性分析 |
七、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二节 薪酬规制对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影响路径分析 |
一、理论推导 |
二、实证分析 |
三、路径归纳 |
四、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立医院薪酬投入与医疗服务价值产出分析 |
第一节 医疗服务价值度量方法比较 |
一、度量维度分析 |
二、度量方法比较 |
三、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二节 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模拟度量 |
一、数据描述 |
二、度量方法 |
三、度量结果 |
四、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三节 基于DEA模型的薪酬投入和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产出分析 |
一、模型设定、数据说明和变量定义 |
二、第一阶段DEA结果 |
三、第二阶段SFA环境变量分析和投入松弛量修正 |
四、第三阶段DEA结果 |
五、Malmquist跨期分析结果 |
六、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模型框架构建和论证 |
第一节 薪酬规制目标和模型构建 |
一、薪酬规制目标 |
二、薪酬规制模型构建 |
第二节 薪酬规制模型的理论分析:基于标尺竞争理论 |
一、理论模型设定和分析 |
二、标尺竞争理论引入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的适用性 |
三、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三节 薪酬规制模型的实证分析:薪酬总量模拟规制 |
一、薪酬总量模拟规制思路 |
二、从减少投入冗余角度模拟核减薪酬总量 |
三、从鼓励投入有效角度模拟调整薪酬总量 |
四、研究结论和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一、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缺乏清晰导向、总量约束和竞争机制 |
二、现有薪酬规制通过干预医院经济运营显着影响薪酬水平 |
三、以医疗服务项目行业成本度量的相对价值更适合薪酬规制需求 |
四、公立医院薪酬投入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产出存在背离 |
五、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薪酬总量规制是薪酬规制框架的核心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通过薪酬总量规制实现公立医院薪酬与医疗服务价值挂钩 |
二、应基于医疗服务实际成本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三、探索建立财政投入与医疗服务价值产出的挂钩机制 |
四、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的各项措施要互相融合和制衡 |
五、公立医院薪酬规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元化方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4)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溯源与发展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缘由及标准 |
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缺陷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缺陷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作用解析 |
第五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可及性 |
一、对药品价格的影响 |
二、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一、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现状分析 |
二、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 |
三、我国医药政策的演变 |
四、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评价 |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保障公民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
一、药品取得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 |
二、利于解决药品短缺这一现实问题 |
第三节 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需要 |
一、提升我国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国际规则变革的需求 |
第四节 制度移植可行性的多维分析 |
一、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 |
二、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 |
三、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 |
四、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 |
五、因应公共政策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加拿大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异同 |
四、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
二、国际药品专利规则的未来走向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前景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 |
一、药品试验例外的创立 |
二、药品试验例外的正当性及制度功用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相互制衡 |
四、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的冲突与解决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
一、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专利期限延长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专利期限延长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 |
一、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药品专利链接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法律规制的理论溯源 |
一、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差异性 |
二、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性 |
三、专利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竞合及取舍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表现形式 |
一、药品专利常青 |
二、反向支付协议 |
第三节 药品专利常青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规制路径之考察 |
二、我国的规制路径之选择 |
第四节 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之考察 |
二、我国对典型国家执法经验的现实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及实践之评价 |
一、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规定之梳理 |
二、我国现有实践之考察 |
三、我国现行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本质定位与立法选择 |
一、药品专利链接模式梳理与评介 |
二、推行以利益平衡为核心的强保护模式 |
三、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范设计 |
一、补充制度设计的法律依据 |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
三、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操作流程 |
四、药品专利信息的公示 |
五、暂缓审批期的设定 |
六、专利挑战制度的设计 |
七、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的设计 |
第四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
一、与药品试验例外制度的衔接 |
二、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衔接 |
三、与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与诉前禁令制度的衔接 |
五、与药品专利诉讼制度的衔接 |
六、与专利行政处理制度的衔接 |
第五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机制之完善 |
一、简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 |
二、适当提高医药发明可专利性标准 |
三、修改和完善专利无效程序 |
四、建立首仿药替代制度 |
五、完善药品价格管控机制 |
六、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TC181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动态演化和预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内容及框架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动物卫生标准化 |
一、动物卫生标准定义 |
二、动物卫生标准化现状 |
第二节 合作网络研究 |
一、合作网络定义 |
二、合作网络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社会网络理论分析方法 |
一、社会网络概念 |
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 |
三、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在标准网络中的应用 |
第四节 链路预测 |
一、链路预测概念 |
二、链路预测研究现状 |
第二章 合作网络的构建及相关指标说明 |
第一节 合作网络的构建 |
一、数据收集及处理 |
二、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的构建 |
第二节 合作网络动态演化和预测指标说明 |
一、合作网络动态演化指标 |
二、合作网络链路预测指标 |
第三章 合作网络动态演化分析 |
第一节 合作网络数理统计分析 |
一、标准起草单位数量统计 |
二、起草单位性质变化统计 |
三、起草单位合作方式统计 |
四、起草单位合作网络图 |
五、本节小结 |
第二节 合作网络整体指标分析 |
一、孤点率 |
二、平均距离 |
三、网络密度 |
四、聚类系数 |
五、本节小结 |
第三节 合作网络节点指标分析 |
一、参与度 |
二、合作度 |
三、中心度 |
四、重要性综合评价指标分析 |
五、本节小结 |
第四章 合作网络链路预测分析 |
第一节 研究思路 |
一、问题描述 |
二、研究路线 |
三、举例说明 |
第二节 2014 年合作网络链路预测 |
一、数据处理 |
二、基于相似性算法的链路预测 |
三、算法精确度评价 |
第三节 2019 年合作网络链路预测 |
一、数据处理 |
二、基于优先链接指标算法的链路预测 |
三、结果分析 |
四、本节小结 |
第五章 结果分析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结果分析 |
一、合作网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断增强 |
二、核心单位对动物卫生标准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
三、起草单位间更加趋向于跨类型合作 |
第二节 问题分析 |
一、企业在动物卫生标准化工作的话语权偏低 |
二、标准起草单位圈子呈现出“富人愈富”的现象 |
三、起草单位之间缺乏合作 |
四、合作网络中小团体林立 |
第三节 对策建议 |
一、重视标准起草单位队伍的建设 |
二、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和扶持 |
三、鼓励各类型起草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 |
四、增强团体间知识信息的交流 |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发展及在我国的实施情况 |
(一)国际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发展 |
(二)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发展 |
(三)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情况 |
二、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困境 |
(一)立法层面的困境 |
(二)实施程序的困境 |
(三)实施环境的困境 |
三、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困境突破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发达国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情况 |
(二)发展中国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情况 |
(三)国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可借鉴性经验总结 |
四、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困境突破的具体对策 |
(一)对现行立法进行完善 |
(二)对实施程序进行完善 |
(三)对实施环境进行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郑州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论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医疗联合体概念 |
2.1.2 医疗联合体建设模式 |
2.1.3 分级诊疗概念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 郑州市中医院医联体实施现状分析 |
3.1 建设背景及发展状况 |
3.2 中医院医联体实施现状 |
3.3 医联体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
3.4 医务人员对医联体的认知评价分析 |
4 郑州市中医院医联体发展困境和问题 |
4.1 医联体合作医院没有规范实施 |
4.2 双向转诊实操过程中效率较低 |
4.2.1 患者向下转诊意愿低 |
4.2.2 医院向下转诊积极性不高 |
4.3 医联体管理模式不够完善 |
4.4 医联体成员合作缺乏正向利益驱动 |
4.5 社区居民对医联体认知不够 |
5 郑州市中医院医联体提升发展建议策略 |
5.1 明确定位,突出各自作用发挥 |
5.2 完善政策,理顺双向转诊渠道 |
5.2.1 适度创新医保报销比例 |
5.2.2 制定分级诊疗科学规程 |
5.2.3 引导医技人员多点执业 |
5.3 提升水平,创新技术机制应用 |
5.3.1 打造医联体智慧医疗 |
5.3.2 探索医联体用药机制 |
5.4 合理分配,落实合作共赢原则 |
5.5 加强宣传,提高医联体认知度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社会危害性概念之考察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在苏俄刑事立法中的演化 |
一、《苏俄刑法指导原则》中的社会危害性 |
二、《苏维埃刑法典》中的社会危害性 |
三、《苏俄刑法典》确立了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演化 |
一、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欧洲大陆刑法史上的变迁 |
二、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前苏联刑法理论中的演化 |
第三节 我国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拿来”和“继承” |
一、我国刑事立法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拿来” |
二、我国刑法采用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厘定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界定应秉持社会本位刑法观 |
一、个人本位刑法观和国家本位刑法观的不足 |
二、人的社会属性是社会本位刑法观的哲学基础 |
三、社会本位刑法观的优势及其表现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厘清 |
一、社会危害性是行为属性 |
二、“危害”是指对社会利益的损害 |
三、“社会危害”是指社会利益的客观损害 |
第三节 驳论:社会危害性存在诸多缺陷 |
一、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会导致罪刑擅断 |
二、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会妨碍人权保障 |
三、社会危害性不应被逐出注释刑法学 |
本章结论 |
第三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提出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 |
一、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内容评价与形式评价的关系 |
二、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价值评价与规范评价的关系 |
三、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关系 |
第二节 刑事违法性评价的不周延性 |
一、刑事违法性形式评价和规范评价的不周延性 |
二、例证:陆勇销售假药案 |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发掘 |
一、实质违法性理论说明了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 |
二、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印证了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 |
三、“但书”与构成要件实质化证实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判断依据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具有规范性与实体性 |
一、社会危害性规范性来源于可量化的价值判断要素 |
二、以损害为核心内涵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实体性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具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
一、俄罗斯刑法理论社会危害性判断方法之否定 |
二、社会相当性不应成为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 |
三、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以损害为基准 |
第三节 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刑法专属性 |
一、刑事立法上的判断标准:前置法穷尽且无效规则 |
二、刑事司法上的判断标准:追诉标准+客观损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判断不在犯罪构成之外 |
一、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标准 |
二、犯罪一般概念不能成为个罪的判断标准 |
三、犯罪构成之外的去罪判断违背基本原理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应置于犯罪构成之内 |
一、人权保护需要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在犯罪构成之内 |
二、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构成的价值判断要素 |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客体的去罪要素 |
一、犯罪客体要件缺少去罪评价要素 |
二、社会危害性是犯罪客体应有的去罪要素 |
三、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要素不会导致评价多元化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主要表现类型 |
第一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去罪类型 |
一、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去罪理论依据 |
二、预备犯的去罪类型 |
三、未遂犯的去罪类型 |
四、中止犯的去罪类型 |
第二节 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去罪类型 |
一、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去罪理论依据 |
二、教唆行为的去罪类型 |
三、帮助行为的去罪类型 |
第三节 抽象危险犯的去罪类型 |
一、抽象危险犯的处罚根据 |
二、抽象危险犯的处罚范围及其去罪类型 |
本章小结 |
余论 |
一、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有利于矫正刑法万能主义 |
二、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缓和了跨法的法律价值冲突 |
三、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促进了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合理性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感恩有你 |
(9)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比较优势理论 |
2.1.2 产业竞争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制药产业发展相关文献 |
2.2.2 企业竞争力相关文献 |
2.2.3 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相关文献 |
2.2.4 竞争力评价体系文献 |
2.3 文献述评 |
第3章 制药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3.1 主要发达国家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1 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社会状况分析 |
3.1.2 美国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3 日本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1.4 欧洲国家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3.2 主要发达国家制药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3.2.1 企业发展周期视角下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
3.2.2 制药企业发展过程中相关因素的作用 |
3.2.3 制药产业发展内外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3.3 制药产业特征分析 |
3.3.1 产业需求特征 |
3.3.2 产业竞争特征 |
3.3.3 产业技术特征 |
3.3.4 产业发展特征 |
3.3.5 产业盈利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制药产业竞争要素分析及竞争力评价 |
4.1 制药产业竞争要素分析 |
4.1.1 产业发展状况相关要素 |
4.1.2 产业支撑环境相关要素 |
4.2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 |
4.2.1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概述 |
4.2.2 评价指标的界定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模型 |
4.2.5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优势比较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制药产业关键竞争要素实证研究 |
5.1 产业规模、产业质量指标视角下的竞争要素实证研究 |
5.1.1 实证研究设计 |
5.1.2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 |
5.1.3 产业规模指标分析过程 |
5.1.4 产业质量指标分析过程 |
5.2 产业结构指标视角下的竞争要素实证比较 |
5.2.1 实证研究设计 |
5.2.2 数据来源和预处理 |
5.2.3 制药企业单一要素实证比较研究 |
5.2.4 制药企业全要素实证比较研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机理分析 |
6.1 产业规模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1.1 实证结果比较分析 |
6.1.2 关键因素分析 |
6.2 产业质量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2.1 实证结果比较分析 |
6.2.2 关键因素分析 |
6.3 产业结构竞争力关键因素分析 |
6.4 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形成机理与差异分析 |
6.4.1 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关键因素作用 |
6.4.2 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机理综合分析 |
6.4.3 各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机理差异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2 对中国制药产业发展的启示 |
7.2.1 中国制药产业现状分析 |
7.2.2 中国制药产业竞争力形成路径分析 |
7.2.3 中国制药产业发展战略分析 |
7.3 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1.1 中国人口健康总体情况及老龄化进程 |
1.2 中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 |
1.3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
(二) 研究意义 |
2.1 理论意义 |
2.2 实践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3.1 对现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阐述 |
3.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差异性及存在问题 |
3.3 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付费制度 |
3.4 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 |
3.5 如何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
3.6 如何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
3.7 推广补充大病保险制度 |
(四) 研究方法 |
4.1 文献研究法 |
4.2 问卷调查法 |
4.3 数理统计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 大病的概念 |
(二) 大病医疗保险的含义 |
(三) 医疗保障的基本理论 |
1.3.1 社会正义理论 |
1.3.2 疾病风险理论 |
1.3.3 准公共产品理论 |
1.3.4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 |
1.3.5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第二章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
(一)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
(二)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基于访谈的分析 |
(三)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现实思考 |
第三章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一) 实证分析过程 |
3.1.1 研究内容 |
3.1.2 研究方式 |
3.1.3 研究对象 |
3.1.4 研究过程 |
(二) 实证分析结果 |
3.2.1 信度分析 |
3.2.2 效度分析 |
3.2.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3.2.4 人口学差异结果分析 |
3.2.4.1 性别差异性分析 |
3.2.4.2 是否参保差异性分析 |
3.2.4.3 是否患有重大疾病差异性分析 |
3.2.4.4 是否了解中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差异性分析 |
3.2.5 相关分析 |
3.2.5.1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问题与相关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3.2.5.2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问题与相关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3.2.5.3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问题与相关的影响因素相关分析 |
3.2.6 回归分析 |
3.2.6.1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因素回归分析 |
3.2.6.2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因素回归分析 |
3.2.6.3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因素回归分析 |
(三)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 |
第四章 国外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启示 |
(一) 新加坡大病医疗保险经验 |
(二) 德国大病医疗保险经验 |
(三) 美国大病医疗保险经验 |
(四) 国外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总结 |
第五章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建议 |
(一)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问题相关建议 |
5.1.1 合理的资金统筹方案 |
5.1.2 简化相关手续,促进利民便民施政 |
5.1.3 精简施政过程,提高办事效率 |
5.1.4 差异化缴纳保费,合理化使用医疗保险 |
(二)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问题相关建议 |
5.2.1 加强对商业保险承保单位监管问题 |
5.2.2 引入第三方监管 |
5.2.3 信息披露问题 |
(三) 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问题相关建议 |
5.3.1 有必要进行多元媒体方式的宣传 |
5.3.2 建立互联网数据收集和发布体系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N市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满意度调查问卷式样 |
致谢 |
四、对现行药品卫生标准的两点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武汉协和医院手术室护理人员薪酬优化方案研究[D]. 余文静. 兰州大学, 2021(12)
- [2]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3]基于医疗服务相对价值的公立医院薪酬规制研究[D]. 杨中浩.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4]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D]. 苏冬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TC181标准起草单位合作网络动态演化和预测分析[D]. 马振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问题研究[D]. 赵月. 吉林大学, 2020(08)
- [7]郑州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 杨淑眉.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8]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D]. 王冠.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9]制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因素与形成机理研究 ——基于美日欧制药产业的实证分析[D]. 李超.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10]N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策略[D]. 何唯. 苏州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