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官员问责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官员问责制,问责官员复出,现状,困境
官员问责制论文文献综述
刘佳佳[1](2017)在《试论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行官员问责制是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民主政治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对官员的管制监督力度,各个地方政府也在中央政府的号召下日渐重视官员问责制度的建设,近年来也取得了一些显着成效。但仍然存在权责不清、问责不明,问责制度化的法律缺失,官员复出随意,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讨论了目前我国官员问责制实施的现状和困境,分析影响官员问责制实施效果的路障所在,并进一步提出完善官员问责制度的对策和思路。(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7年04期)
许婷[2](2016)在《官员问责制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官员问责在我国政治行政生活中屡见不鲜,但其远不是规范制度下的产物。为此,阐释了官员问责制的涵义、意义、现状,并通过分析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6年16期)
侍宝军,韩梦晨[3](2015)在《西方官员问责制》一文中研究指出“1998年9月的一天,我坐在美国独立检察官办公室一间没有窗的屋子里,头顶上的日光灯嗡嗡作响。我正在听我的录音,那是一位所谓的朋友偷偷录下的电话谈话。我被依法要求鉴定那20个小时的电话录音是真实的。在过去的8个月里,这些录音带中神秘的内容就像一把悬在我头(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5-08-16)
薛应军[4](2015)在《官员“问责制”蝶变》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传统的“统体问责”到现代的“异体问责”,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应时代变化,积极创新,先后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对官员的“问责”也逐渐系统化、制度化。 “又一位被降职处理的省部级高官出现了。”7月22日,媒体报道称,原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5-08-16)
王一星[5](2014)在《风险社会视野下的政府官员问责制再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官员问责制作为有效预防、化解、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制度形式,在风险社会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风险社会时代要求政府官员问责制有效承载起新的历史使命,即预防和纠正由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引发的各类风险,促进政府更具回应性、更负责任和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促进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私人组织及社会公众之间展开合作治理。随着风险社会的深化,在工业现代化阶段构建和发展起来的传统政府官员问责制无法有效担当起时代赋予其的使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只有将政府官员问责制再造为一种促进责任更加清晰地界定和分担的对话与协商机制,一种有效的风险信息供给机制和一种提升全民责任意识的参与机制,才能走出困境。(本文来源于《桂海论丛》期刊2014年04期)
邢琳[6](2014)在《宋代县级官员问责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宋代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官员的法定职权和责任,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其基层县级官员问责建立了问责主体明确、问责内容详细具体,问责方法多样的机制,且依据责任大小、轻重划分为:以限制人身自由的编管、羁管等;以剥夺或黜降官职和爵位的除名、勒停等;以经济处罚为主的罚俸、赎铜(罚金)等责任形式,这样就形成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升迁或黜降的制度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州学刊》期刊2014年07期)
王拓迪[7](2014)在《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官员问责制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发源于西方国家的问责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问责体系。西方学者提出了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权责一致等理论,并从官员问责制的涵义及内容等角度,对官员问责制理论展开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我国,国内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问责制度的意义、现状上进行论述,分析官员问责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制度措施的研究上。云南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问责制的理论探讨相呼应,在我省重要的政府工作会议上,将官员问责制推行的相关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出我省政府对官员问责制的重视以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对我省现阶段如何顺利的推行官员问责制展开了深入研究,希望通过研究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及理论基础、推行的历程和现状,以及针对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求能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员问责制推行理论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是在大量学者专注于研究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意义、现状以及出路的情况下,笔者将着眼点放在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进而为地方官员问责制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并在理论基础和实践调研的结合下,从微观的角度,对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了云南省官员问责制今后发展的完整方案,为地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推行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期刊2014-06-01)
崔卓兰,段振东[8](2013)在《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官员问责制的政治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合法性主要是指政府在进行统治和管理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意识形态、执政绩效等,使社会和民众在心理上对政府的统治予以服从、支持、认同和忠诚的问题。所以,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是各国政府都必须面对的重大政治问题。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面临着以绩效换取合法性模式的能力递减、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觉醒、政府官员的腐败等合法性危机带来的巨大挑战,指出了我国政府需要新的制度和途径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性的必要性,提出了官员问责制对于维护和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本文来源于《兰州学刊》期刊2013年10期)
陈玉忠,李坤轩[9](2013)在《官员问责制发展的路径选择:从以事故为导向到以民意为导向》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官员问责主要是以事故的严重程度为导向,包括是否问责、问责的情形、问责到哪一层官员均取决于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这种模式对于问责创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媒体公共意识不断增强,以事故严重程度为导向的行政问责越来越跟不上迅速演进的社会需求。可以说,官员问责的目的是释放政党的执政压力,以民意为导向的官员问责能够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理论导刊》期刊2013年08期)
姚瑞平[10](2013)在《香港主要官员问责制对内地实施行政问责制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问责是对行政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由于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业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近些年来,国内行政问责实践和理论研究都有新的进展。相比而言,香港主要官员问责制运行较早且执行效果良好,得到国际社会公认。香港问责制是国内引(本文来源于《唯实》期刊2013年06期)
官员问责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官员问责在我国政治行政生活中屡见不鲜,但其远不是规范制度下的产物。为此,阐释了官员问责制的涵义、意义、现状,并通过分析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官员问责制论文参考文献
[1].刘佳佳.试论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困境与出路[J].智富时代.2017
[2].许婷.官员问责制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6
[3].侍宝军,韩梦晨.西方官员问责制[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
[4].薛应军.官员“问责制”蝶变[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
[5].王一星.风险社会视野下的政府官员问责制再造[J].桂海论丛.2014
[6].邢琳.宋代县级官员问责制[J].中州学刊.2014
[7].王拓迪.云南省官员问责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大学.2014
[8].崔卓兰,段振东.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官员问责制的政治意义[J].兰州学刊.2013
[9].陈玉忠,李坤轩.官员问责制发展的路径选择:从以事故为导向到以民意为导向[J].理论导刊.2013
[10].姚瑞平.香港主要官员问责制对内地实施行政问责制的启示[J].唯实.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