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林业站513223
摘要:林业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从而推动林业的不断发展。与此同时,基层林业站作为林业部门的基础管理机构,能够确保林业于现代建设过程中发挥有效作用。本文结合连山县实际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提出了一点建议,希望能够给同行业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促进我县现代林业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林地;资源;保护利用
一、连山县林地资源概况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经济林地(包括木本的果类、油类、茶类、药类树木用地)、灌木林地、红树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林业科研教学的林用地和县级(含县级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的宜林地。2018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6637.2公顷。乔木林地面积102188.23hm2,占林业用地的95.83%;竹林地面积162.65hm2,占0.15%;疏林地面积28.34hm2,占0.03%;灌木林地面积1140.04hm2,占1.07%;未成林地面积2116.78hm2,占1.99%;无林木林地面积646.24hm2,占0.61%;宜林地面积150.56hm2,占0.14%;苗圃地面积9.43hm2,占0.1%。;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4.28hm2;林业部门管理的其他土地面积190.67hm2,占0.18%。
二、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林地保护利用未受到足够重视,林地逐年减少
长期以来,林地保护利用都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领导干部对林地的管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位置来对待,再加上认为全县早已实现了绿化达标,可以松一口气,甚至认为林地被侵占都无所谓,以至出现一些地方以种种名义毁林开垦、乱采乱挖、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的现象,造成全县林地面积逐年减少。据统计,近10年来全县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使林地减少面积200公顷。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今后征占用林地的现象仍将长期存在,造成林地面积逐年减少。
2、林权证管理不规范,山林权属纠纷多
2003年开始我县虽然开展了新一轮的山林权换发证,但是颁发不够彻底、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未颁发林权证;二是林权证的换发工作不够细致,众多群众的自留山和集体的山权证是共用一本证的,给群众的林地转让、出租等流转带来诸多不便;三是林权证的核发工作不够规范,一山多证,一证多山等现象,引发不少山林纠纷;四是未及时变更登记林权证。林木、林地使用权发生了转让、出租等流转,没有及时变更登记,造成新的山林权属纠纷不断发生。从而影响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
3、林地产权管理体制不完善,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困难
全县林地以集体所有为主,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和开发利用没有摆脱旧体制的束缚,集体林区的“责任山”、“自留山”分散经营,加上市场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和投资机制不完善,产业化程度不高,带动山区奔康致富的牵引力不强,给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
4、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缺乏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作为第一产业,林木、林地等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县林木、林地使用权出租、转让等流转已有所出现,但在流转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进行评估或粗放评估,对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缺乏规范。
5、林业投入资金不足,林地保护利用效果欠佳
森林资源培育生产周期长,投入大,收益慢,经济效益低,投资林业、保护林地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县、镇两级政府对林业的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每年投入的资金还是低于省政府提出的占当地财政支出1%的要求,再加上为了如期灭荒,实现造林绿化达标和创建“百佳县”林业部门负债造林,经济包袱沉重,确实抓好林地的保护利用举步艰难。
6、林地利用粗放,森林质量差,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森林资源增长缓慢。
7、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威胁严重,森林生态功能脆弱。在全县现有的森林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状况,即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用材林多,经济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因而林木效益低下。
三、加强林地保护的几点建议
1.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在已发生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中,有许多是用地单位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征用、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今后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宣传工具,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土地忧患意识和保护林地意识,做到依法使4用林地,以法治理,真正做好林地保护工作,让人们自觉地知法守法,共同切实保护好林地。
2.实施林地定权发证。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理权利的法律凭证,是征占用林地的前置条件。开展林地定权发证工作是林地管理的核心,有利于维护林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提高认识,加强对林地保护工作的领导。林地是森林资源的唯一载体,是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发展林业要保护林地,没有林地就没有林业,就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不可能做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林地保护管理是林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保护林地的政策和法规,认真学习集会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针对当前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各镇和林业、国土等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林地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增强依法保护林地的自觉性。要把保护林地放在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工作,把制止毁林开垦、保护林地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把保护林地作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严明奖惩,责任到位。
各镇和林业、司法、宣传等部门要加大《森林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依法治林,使各级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进一步提高全民、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提高保护林地及森林资源的自觉性。要加强林政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及时查处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对毁林开垦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精心组织,解剖典型,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退耕还林工作的政策问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发生的毁林开垦情况进行彻底清查,结合清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刹住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歪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国土、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对毁林开垦数量巨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对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它国家机关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科学的管理规划、明确目标,保护好我县林地,保证全县林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充分发挥林业在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农业、旅游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合理的林种结构,合理和高效利用好林地资源,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连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白萍梅,宋瑞.发挥基层林业站作用搞好现代林业建设[J].农业与技术,2018.
[3]香梅荣.现代林业建设中乡镇林业工作站的重要职能作用[J].中国林业产业,2017(0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