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招标投标;发展状况;发展原因探究措施
在我国国内建筑业市场,招标投标已经成为市场运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是建筑业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的行业,招标投标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业务能力要求,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熟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我国招标投标历史沿革及及现状
招标投标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1782年在英国、1861年在美国开始出现公开招标这种竞争性公开交易方式。后来日益发展为货物采购、工程承包、咨询服务提供等领域内都推行招标投标。逐渐成为西方各国和国际组织广泛认可和采用的国际惯例。
在新中国,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是在改革开放之后。20世纪80年代,在工程建设领域已经有部分工程项目开始试行招标投标。1998年3月1日施行的《建筑法》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此在我国确立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志着我国的招标投标步入法制化轨道。目前我国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已经较为完善,市场上招标投标行为也日益规范化。
2招标投标的发展原因
2.1.招标投标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时代的需要
招标投标的发展是时代的需要,它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也是时代发展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相应地,建筑市场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市场化潮流下,全国现在已经有大多数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但在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管理混乱、市场交易不规范等问题也显现出来。于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建立择优选用的公平竞争机制,招投标制度产生了。因此,正是市场的需求才导致了招投标制度的出台,招投标制度的推行又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是互惠互利、互相依存的关系。
招标发包的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活动中,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市场经济下建筑工程发包最普遍采用的方式。招标投标制度的推广是市场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的表现,同时也是时代发展进步的表现。
2.2.国家政策法规的推动作用
任何制度的实施与国家政策法规是密切相关的。我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同时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平等竞争的原则。紧接着1999年8月30日《招标投标法》通过,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从此,招投标制度走向正规化。之后,陆续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并且自2012年2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些举措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逐步形成和完善。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促进了招标投标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了招投标活动的发展。
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注册招标师资格考试的施行,会进一步推进招标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也会进一步促使招标行为专业化、规范化。
2.3.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工程招标率的提高
多年来,我国的有形建筑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市场交易行为不断得到规范。首先2001年起,建设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进行改革,调控建筑业规模,优化建筑业结构,加快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这项改革整顿和规范了建筑市场。其次,建立了有关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从1995年起,建设部先后推行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这些措施都推动了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
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规范促使招投标制度的日益规范化。有形建筑市场是招投标活动的载体,为招投标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现阶段规定,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其他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发包。这些规定使得工程招标率特别是公开招标率明显提高。
特别是依据2012年2月1日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凡是政府投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工程,或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工程保密、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和一定限额以下的招标投标小型工程外,公开招标投标率要达到100%.这是建筑市场发展的任务目标之一,也进一步促使了工程公开招标率的提高。
3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3.1.有形建筑市场尚不完善
国内有形建筑市场尚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市场稂莠不齐,鱼龙混杂。有形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影响了招标投标的操作运行。并且近些年来建筑市场企业众多,竞争日益激烈,导致生产能力过剩,供求关系失衡,进而出现了招投标活动中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违规操作等现象增多。
3.2.招投标活动还不规范
人们对招投标了解不够、认识不足,地方和部门保护现象较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既有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也有投标单位为了中标,不择手段,没有依法规范投标,串标、废标等行为常常发生。这些违规违法行为,都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削弱、限制了正当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3.招标代理制度尚未发展完全
招标投标是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一个环节,其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训练,而是因工作需要转行而来的:科班出身的招投标人员较少。市场上大多是一些小型的招标代理公司,缺乏专业人才,业务水平不高,对招标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无形中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3.4.统计考核监督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国内市场招标投标资料管理还处于建设中,没有完善的资料库及评标专家库:并且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管也不到位,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这些不完善之处也会对招标投标活动产生影响。监督管理上的不到位,给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存在的诸种问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完善:
(1)建立健全的有形建筑市场
尽快建立健全的有形建筑市场,实现规范运行管理,尽快形成有序、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形建筑市场兼具搜集存贮信息、提供服务的功能,健全的有形建筑市场环境是招标投标高效操作的平台。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加强参与招标投标人员的招标投标专业知识及对市场的了解认识,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理顺工作关系。使他们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增强责任心,不随意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进行公正公平竞争,使招标投标工作向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并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使违规行为无机可乘,避免违规违法行为。
(3)积极推行招标代理制
招投标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业务水平,应积极推行招标代理制,加强招标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要充分发挥招标投标代理中介的作用,利用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致、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特点,公正、规范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服务,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加强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随着2015年注册招标师考试的推行,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队伍将进一步得到扩大和增强。
(4)加强招标投标资料建设,加强监管制约机制
应加快计算机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信息网络的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保密性建设,进一步完善评标定标方法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属地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对招标投标全过程工作加强审计,对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加强监管。要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监督工作到位并且要独立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执法。
4结语
我们应在以后的市场活动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招投标的操作,把招投标工作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真正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董海涛.当前我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建筑经济,2003年.
[2]王长治.铁路工程施工投标对策分析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天津大学,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