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宜歆时磊王延虹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药学部河南郑州450052)
【摘要】目的:规范院内高危药品管理,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方法:对高危药品的目录进行全面制定,规范原有高危药物管理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全面建立起高危药物以及使用准则。结果:我院自2013年实施完高危药物管理办法之后,无违规使用高危药品案例,成果喜人。结论:院内高危药物的管理和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对于高危药物,院方应该加强警惕,使用有效措施规范原有管理流程,这对于提升患者从医依从性,减少医患纠纷来讲,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医院;高危药物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04-0338-02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就医人数上升,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也呈现出了逐年增长现象。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患者的身体健康,当前已经成为了一项行业热点话题[1],这一现象也为我国的医疗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有文献表明,我国每年因用药疏忽导致的病死例数约为85000例,其中药物使用不当是造成病患死亡的根本原因,因此医院内高危药物管理和风险预防探讨也就成了重中之重。自2013年以来,我院出台了关于医院内高危药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药品进行了管制,取得满意效果。结合实际情况,本文全面探讨医院高危药物管理和风险防范方式,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为综合性医院,药物种类繁多,统计表明,仅以我院常用药品的种类就多达2000余种。自2008年ISMP公布高危药品目录之后,对我院2013年~2015年6月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对所有药物进行全面筛选,确认在我院范围内,高危药品种类数量为49种,主要分类如下: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抗肿瘤药物,胰岛素类,血液抗凝剂。
1.2方法
1.2.1具体管理办法我院对于上述高危药物,实施了独立账目,专人看管等有效措施,对于高危药物的采购,存储,调制与销毁等环节,均依照相关规范进行,另外对院内的药剂师,医生和护士进行了药物知识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对上述高危药物设置了专门药柜,同时加以显著标识,并在药柜中设定明黄色指示牌。目的是为了提醒医务人员在使用药物的时候合理存放。在对药物进行分发的时候,采取双人对核制度,在根本上保证了药物发放的准确性。对有效期内药物实施了全面管理,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药物,在根本上保证了患者用药安全,对于一些特殊的药物,如麻醉剂,精神药物等,实施了报量制与护士签字制。另外,在每次使用高危药物之前,均经过安全性辨证,在确定患者适用后方对其进行使用。与此同时,在患者使用药物之后,我院加强了对其的反应观察力度,并定时进行总结,汇报给相关部门,后与临床医生相沟通,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高危药品均为合格品,采自知名药厂,在引进一种新型高危药物后,院方在第一时间将药物信息告知给医生,在引进之前院内专家小组经过反复论证,在每次使用后,均开办会议进行讨论。
1.2.2高危药物风险防范举措和相关评价在医院内,院方采用了多种有效方式保证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比如利用电子医嘱系统,规范条形码使用,整改临床操作指南和规范流程,药物自动分发机等等,经由上述措施,高危药物错用率几乎为0。
2.结果
我院自2013年实施完高危药物管理办法之后,无违规使用高危药品案例。
3.讨论
现如今,欧美发达国家的医院均对高危药品的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和以往相比,这些国家对于高危药物的理解更为深刻,在日常用药的过程中,国外医院中的医护人员极其谨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在此方面还缺少必要性认识[2]。由此引发的医疗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国内医院也没有给予必要重视,虽说部分医院在高危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一些制度,但总的来讲,因为缺少监督制度的原因,加之部分医务人员对于药物使用安全缺少必要认识,因此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虽说国外发达国家在技术水平上远远先进于我国,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出现主要还是因为人为因素,因此,规避人为因素引起的用药不良事件,是医院高危药物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3]。
有统计表明,医院占全国药品销售份额的85%左右,作为直接接触患者和高危药物的重要场所,全面降低用药风险,提升患者就医依从性非常重要。做好上述两点不但能够降低医患纠纷率,同时也能为患者节省就诊费用,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阳光就诊”的相关要求。高危药品有其自身特殊性存在。如果院方不能对其加以妥善管理,则会给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如果院内医护人员对高危药物没有清醒的认识,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使用有效举措,将高危药物错用率控制在最低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本次研究的相关结果中能够获知,对院内高危药品进行有效管理,实施风险控制,规范原有使用标准,提升医生与护士对药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可以减少医患纠纷发生率,提升患者就医依从性,提升医院品牌价值。
【参考文献】
[1]朱运贵.医务人员对高危药品认知度的调查研究——巴塞尔宣言第46条释义[J].中南药学,2014,06:596-605.
[2]宋晓勇,马传根,张永州,吴先闯.我院高危药品管理的实践和体会[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2,17:124-126.
[3]冯素萍,王荃声,王玉伟.加强高危药品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J].中国实用医药,2011,24:27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