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奉晓政

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奉晓政

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事,上诉,美国,标准

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奉晓政[1](2012)在《论中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以美国《上诉法院标准》为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民事上诉审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在简要介绍美国《上诉法院标准》主要规则的基础上,探讨借鉴美国法律制度的可行性,由此提出美国上诉法院标准制度对中国民事上诉审改革所具有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期刊2012年03期)

刘琳,巩海平[2](2009)在《中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目的与功能之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设置上诉审制度的目的在于纠正错误裁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统一法律适用。上诉审制度功能分析应以上诉审制度目的为指导。上诉审制度对当事人而言,有保障裁判正确、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功能,对国家的法律秩序而言,具有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此二者属于上诉审制度的显性功能。上诉审制度还具有满足当事人的权利感情、增加当事人及公众对法院裁判的信任,以及社会控制功能等隐性功能。中国上诉审制度缺失统一法律适用这一目的,导致上诉审制度功能不完备。中国民事审级制度的完善,应弥补现行上诉审制度缺失的统一法律适用的目的及相应功能,针对地方权力膨胀的现状,加强上诉审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本文来源于《社科纵横》期刊2009年06期)

牛柯青[3](2008)在《浅论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程序是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不仅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更担负着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使命。民事上诉制度的公正、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目的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山西科技》期刊2008年05期)

李超[4](2008)在《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程序是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中必设的程序。由于民事上诉制度兼具私人目的(给当事人提供再救济的机会)和公共目的(维护诉讼制度的公信力),所以,上诉审制度具有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公众对国家审判权的信任度;减轻原审法官的责任负荷;防范错案的发生;纠正错案;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等方面的程序功能。本文在分析和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典型代表国家的上诉审制度情况的基础上,进而分析各国上诉审制度的共性,为从理性角度全面审核我国的上诉审制度的优劣提供借鉴。根据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中存在着:上诉制度不健全;与外部救济机制不协调;违反不告不理原则;重实体轻程序等方面的弊端。在权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兼顾公平和效率;统一上诉审程序的多样性和对应性;兼顾世界和本国国情等原则的指引下,本着从国情出发,立足诉讼实践的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注重横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兼顾实体公正与诉讼效率;注意体现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维护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原则,着重阐述了重塑上诉审制度的理论构想,具体包括:(1)科学定位一审与上诉审的运行模式;(2)衡平上诉审与再审的关系;(3)实行有条件的叁审终审制度;(4)充实上诉审程序。以期为我国的上诉审制度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08-06-01)

兰小平[5](2006)在《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制约机制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上诉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职责,同时也面临着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衡平的矛盾。在我国的上诉制度的设计理念中,确保司法的正确性是最重要的目标,审级制度保障司法正确的一般原理是以权力分立为基础的上下级法院间的双向制约,以及公民的诉讼权利对审判权力的制约原则。(本文来源于《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5期)

章亚梅[6](2006)在《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缺陷及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诉讼的这一程序性设置,目的在于形成法院内部的纵向监督机制,使下级法院作出的错误裁判,能够及时地通过上诉审程序得到纠正.但由于我国现行的二审终审的上诉审制度在体制上存在着不少缺陷,直接威胁到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因此有必要遵循上诉审的基本原理,建立叁审终审制。但同时也必须严格限定进入第叁审案件的范围,明确规定第叁审的审判方式,以更好的提高诉讼的效率。(本文来源于《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3期)

柳飏[7](2006)在《民事上诉审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上诉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和取舍。研究和设计好上诉审制度,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上诉审制度尚存在不少缺憾。本文本着“继承、借鉴、吸收和立足国情”的原则,通过考察各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立法状况,借鉴其中有益的经验,进行对比分析,反省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现状,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设想,希望建立一套相对合理的民事上诉审制度,即以二审终审为主体,以一审终审和叁审终审为补充的复合型的民事上诉审制度。全文分为叁个部分,约叁万字。 第一部分阐述上诉的含义,即上诉是当事人请求上诉审法院重开案件审理程序的诉讼行为。当事人的上诉是民事诉讼中引起上诉审程序的发生和进行的唯一原因。上诉是上诉审制度的基础,没有上诉,就没有第二审程序的启动,也就不会有其后程序的进行。上诉审制度设立的目的,既在于纠正一审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私权,又要维护国家法律适用的统一。 第二部分,各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比较。首先考察了上诉审制度的历史沿革,对我国和英国的民事上诉审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了大致的介绍;其次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有代表性的四个国家的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状况;第叁对各国民事上诉审制度进行了对比评析,分析了上诉审的类型,比较了事实审和法律审,介绍了各国民事司法改革对其上诉审制度的影响。 第叁部分,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重构。这部分内容是本文的重点。首先,在充分肯定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审制度作用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在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缺陷和不足:(1) 二审终审不终的现实,使上诉审的终审权有名无实,陷入尴尬的境地;(2) 司法实践中普遍实行的迳行判决,使二审程(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6-04-08)

萨仁[8](2006)在《论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制度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其设置与运行适当与否决定着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的成效。民事上诉审制度本身的优劣是关乎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与运作能否实现初衷的重要的因素,进而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有效运行。找到上诉审制度在运行中凸现出来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并在立足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的意见。同样,上诉制度的设置与运作又受民事诉讼程序其他环节因素的制约,相互之间并非各自独立互不干扰,而是相辅相成的。对上诉制度的改进不应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立足于整个民事司法实践,找到制约上诉审制度功能发挥的因素,提出改进的意见,使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能够协调运作起来。本文分为叁个部分:引言:在引言部分,笔者对论文的主题及写作思路进行了交代,对论文的主要内容作了描述,特别阐述了论文的创新性及此文对司法实践、法院改革、民事诉讼法修订的重要意义。第一部分:上诉审制度原理。在此部分笔者对民事上诉审的概念和职能作用、审级制度、上诉许可制度、民事上诉审的审理范围等进行了研究。在审级制度一节中对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澳门的法院设置及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澄清了对国外法院民事审级制度所谓“普遍实行叁审终审制”的模糊和错误认识。在上诉许可制度研究一节中对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澳门的上诉许可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建立中国上诉许可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上诉审审理范围的研究一节中,通过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法国、澳门的上诉审审理范围的比较研究,指出我国上诉审审理范围法律规定的缺陷及改革的方向。第二部分:我国民事上诉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部分笔者对我国民事上诉立案实质要件的缺陷、上诉立案形式要件的缺陷、一审裁判普遍缺乏权威性、上诉审审理范围过于宽泛、上诉审发回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上诉审依法改判存在的问题、阻碍上诉审功能发挥的其它制约因素进行了研究。在上诉立案要件缺陷一节中对司法实践中对判决上诉的立案问题、对裁定上诉的立案问题、我国附带上诉缺乏问题、上诉移送期间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研究。特别是从实务的角度对上诉审发回重审制度、依法改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剖析。从审级协调的角度出发,对阻碍上诉审功能发挥的审前程序的缺失问题、简易程序问题、调解制度问题、再审制度问题进行了研究。第叁部分:对上诉制度的建议。在此部分笔者提出了坚持两审终审制、适当区别事实审和法律审、设立我国民事二次上诉制度、调整审级制度、完善民事上诉立案和裁判制度、改进制约上诉审功能发挥因素的设想、改革再审程序的设想。在坚持两审终审制一节中对废除两审终审制的通说进行了分析和批驳,(本文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06-03-31)

郭月乔[9](2006)在《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程序是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不仅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更担负着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使命。民事上诉制度的公正、有效直接关系到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目的的实现。但我国现行的民事上诉制度却存在很多缺陷,使上诉审制度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本文从上诉审程序的基本理论出发,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民事上诉制度设置的先进经验,反省我国上诉审制度的现状,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上诉审程序的方案和设想。本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民事上诉审程序概述。本章首先介绍了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基本理论,包括上诉审程序的概念,存在的法理基础以及上诉审程序的功能。其次,对我国上诉审程序的现状进行概括,分析了其主要缺陷以及改革的叁个方向。 第二部分,两大法系上诉审程序的构建。文中介绍了上诉审程序的叁种结构,复审制、事后审制及续审制,并对两大法系具有代表性的英、美、德、中国台湾的上诉程序进行了简要概括,比较分析了两大法系上诉审程序的差异。最后得出结论,两大法系国家或地区在互相学习借鉴,改革的目标是同一的,即在确保审判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这也是我国上诉制度改革不变的主题。 第叁部分,上诉审程序启动论。从本章开始,笔者将逐一对我国上诉审程序的启动、进行、裁判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完善的手段进行论述。在上诉审程序的启动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上诉条件过于宽泛,造成滥诉现象严重;上诉审查程序混乱不规范;上诉审程序的适用范围狭窄,不利于对当事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保护。 第四部分,上诉审程序进行论。文中首先对我国在上诉审程序定位上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有限审查原则”落实的不够彻底及法律对新证据的规定不明确是其主要问题;其次,笔者论述了对上诉审程序审理过程的规范,包括对上诉审前程序的设计以及上诉审理方式中径行判决的有限适用等问题;最后,强调当事人权利的扩大,取消法院对撤回上诉的审查以落实当事人的处分权,增加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二审程序中一并审理当事人的反诉。(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3-01)

丁武军[10](2005)在《民事上诉审制度若干问题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上诉审制度是世界各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其在整个民事诉讼制度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民事上诉审程序若干问题比较研究》一文,主要通过对各国上诉审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比分析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存在的弊端,最后就我国民事上诉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一点建议。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上诉审制度简述。本章是整篇文章的基础理论部分,主要选取上诉审的基本内涵、上诉审制度的目的与功能以及上诉审制度的价值等基本理论问题予以简要介绍,为后文的写作打下理论基础。 第二章:各国上诉审制度概述与比较分析。这是整篇文章中篇幅最大的一部分,本章首先对两大法系代表国家英、美、法、日、德的上诉审制度进行逐一介绍,然后在对上述立法例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审级设置与最高院职能、上诉审程序与原审程序之间的关系、对上诉提起的限制、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四个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一些共同性的规律性的结论,并进行简要的评析,为后文对我国上诉审制度弊端的分析打下基础。 第叁章:我国民事上诉审立法现状分析。对各国上诉制度予以介绍并对比分析的目的在于为我国的立法现状提供参考,本章主要是以上章的内容为参照,对我国民事上诉审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不合理之处。通过对比分析,我国的上诉审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弊端:审级制度不合理、上诉制度不健全、审查范围不明确、裁判制度不完善。 第四章: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完善。这是整篇论文的结论部分,以上的所有分析都是为了得出这个结论。在这一章里,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合理的审级制度,具体地讲首先要重新划分四级法院的级别管辖范围,其次小标的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第叁要建立第叁审,实现上诉审制度统一法律适用功能,最后是对第叁审上诉要作严格限制:二是上诉权的正当行使与保障,具体措施主要有实行上诉许可制、建立对恶意上诉者有效的制裁机制、允许越级上诉、允许提起附带上诉四个方面的内容;叁是确立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四是对发回重审制度进行限制。(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5-04-01)

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设置上诉审制度的目的在于纠正错误裁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统一法律适用。上诉审制度功能分析应以上诉审制度目的为指导。上诉审制度对当事人而言,有保障裁判正确、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功能,对国家的法律秩序而言,具有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此二者属于上诉审制度的显性功能。上诉审制度还具有满足当事人的权利感情、增加当事人及公众对法院裁判的信任,以及社会控制功能等隐性功能。中国上诉审制度缺失统一法律适用这一目的,导致上诉审制度功能不完备。中国民事审级制度的完善,应弥补现行上诉审制度缺失的统一法律适用的目的及相应功能,针对地方权力膨胀的现状,加强上诉审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上诉审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奉晓政.论中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以美国《上诉法院标准》为借鉴[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

[2].刘琳,巩海平.中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目的与功能之反思[J].社科纵横.2009

[3].牛柯青.浅论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方向[J].山西科技.2008

[4].李超.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08

[5].兰小平.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制约机制构建[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

[6].章亚梅.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缺陷及改革[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7].柳飏.民事上诉审制度研究[D].四川大学.2006

[8].萨仁.论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完善[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9].郭月乔.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06

[10].丁武军.民事上诉审制度若干问题比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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