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绩工程”将被封杀(论文文献综述)
齐雪[1](2012)在《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解读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大幅加快,城市房屋征收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常态。城市房屋征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将居民房屋征收为国有并且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尽管我国相关法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条款众多,并且规定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启动征收行为的前提,但是由于公共利益自身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加之我国法律对其界定语焉不详,公共利益的最终解释权和话语权往往掌握在了行政机关手中,由此也导致了行政机关对其自由裁量时常常越界,随意粘贴公共利益的标签,以公共利益之名行非公益之事,一系列的血色征收正是这种越界裁量的恶果。公共利益的不正当行使,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官民关系,而且进一步瓦解了公共权力的边界,造成公权力不受限制的无限扩张。公共利益作为城市房屋征收的前提,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争议的焦点问题。本文的关注点也在于此,通过对公共利益基本理论和代表性观点的梳理概述,对我国城市房屋征收实践中公共利益状况的考察,对国外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界定模式的比较借鉴,总结归纳出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有属性和存在问题,并尝试性地提出完善对策。本文的研究结论概括如下:①将国内外有关公共利益的理论和代表性观点进行梳理概述,指出城市房屋征收制度中引入公共利益概念的必要性,以及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有属性,将其与其他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区分,并将各种理论在下文中予以实践运用。②结合实践,总结出当前我国城市房屋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发展现状:公共利益在大量法律法规中均有涉及,但是缺乏明确界定;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失当,公共利益的标签任意粘贴;公民的私权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不对等;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缺乏程序性规制。③从利益相关者和行政程序两个视角分析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难以实现的困境原因。利益相关者角度来看,征收当事人之间地位严重不平等并且角色错位;从行政程序的视角分析,程序公正性原则和相对方参与原则尚未得以贯彻。④公共利益的概念界定问题上,在分析借鉴国外公共利益的界定模式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归纳出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三个标准,并建议以列举形式具体界定。⑤明确房屋征收制度中政府角色定位的标准和具体扮演角色,强化体制内外的监督以摆正政府角色。⑥由于公共利益的特有属性,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还要注重行政程序的完善。本文总结了房屋征收中引入行政程序的必要性,并提出事前、事后审查和建立紧急征收的三条完善对策。
张玉卓[2](2012)在《我国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的加速,城市化进程日益推进,由此而引发的征地拆迁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拆迁为城市建设创造了条件,提升了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得城市面貌更新、人居环境更好,但不当拆迁、野蛮拆迁引发的矛盾激化、甚至流血冲突令人触目惊心、不容忽视。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征收补偿立法的欠缺,使得征收有失规范、补偿难言公正,行政相对人对政府征收行为的不满和抵抗自然在所难免。伴随着《宪法修正案》和《物权法》的出台,私有财产权利的保护映入人们的视野,2001年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为与上位法的冲突和与现实的不适应而广受诟病。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私人合法财产权益的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应运而生,“拆迁”从此成为历史名词。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公共利益的界定、补偿主体的明确、补偿原则和标准的确定、征收补偿程序的改进以及对被征收人救济的强化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步,体现出我国私权保护理念的不断深入。但现有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尚不完善,完备的征收补偿法律规范仍在期待之中。笔者通过归纳房屋征收补偿立法的不足之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对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立法予以研究和借鉴,从而提出一些促进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合理化建构的粗浅见解:如制定统一的征收补偿法律规范,提高征收补偿的立法位阶;进一步完善公共利益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界定,重述人文主义精神对法的要求;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从补偿范围的扩大、补偿方式的丰富、补偿标准的提高等方面做出实质改进,更好地体现出国家对私人财产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完善征收补偿的救济制度,将被征收人的权利保护置于合理的救济框架之中,提供更完备的制度保障等。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只有在立法和实践过程中日趋完善,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更好地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之间的矛盾,促进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建设。
刘妍军[3](201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成功与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权利体系的核心。财产权并非绝对不可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公共利益的需要是行政征用权行使的唯一合法理由。城市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产物,是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旧城区改造和城市环境改善的主要手段。但是房屋征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仍然不断涌现,违法拆迁、暴力拆迁事件频发,甚至发生流血事件,激化了民间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拆迁问题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普遍关注,社会各界对拆迁问题反应强烈。如何解决房屋征收中的矛盾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笔者从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提出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以期对解决征收问题有所裨益。随着国家、个人对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保护观念的不断加强,法律也随着观念的进步而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继出台,其中都强调了私权保护,增加了对城市房屋征收中的被征收人的保护,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变得不合时宜。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解决了这个问题,对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具有重要作用和进步意义,使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更加完善。但是在公共利益的界定和征收补偿的问题上仍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本文通过对城市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的研究提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完善的建议。文章首先介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背景,介绍了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前的法律和现实困境。其次评价了其立法上的功绩和不足。再次对国外城市房屋征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城市房屋征收相关法律制度,从中总结值得我国借鉴之处。最后提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完善的理性思考,包括:公共利益界定上的完善;征收补偿标准和范围的完善;征收补偿的评估机制的完善和商业拆迁立法完善。
赵秀芝[4](2010)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建设呈现出大规模的扩张现象,各地的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项目层出不穷,大量土地流转以及房屋征收问题随之而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主体逐渐多元化,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房屋征收与补偿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正当法律程序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手段,可以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有助于避免房屋强制拆迁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本文运用较规范的研究方法,从法律程序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意见。除了绪论和结语之外,文章主要分四章展开:第一章阐述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基础理论问题,如概念及其特征,理论基础,法律原则以及价值功能;第二章内容是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法律依据及现状分析,主要对现行规定和新规定进行分析;第三章主要阐述了新条例仍无法解决的主要缺陷并对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在介绍美国、日本和法国土地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具体意见,例如,转变立法理念,设置房屋征收补偿委员会,增设房屋征收补偿委员会的征收与补偿决定程序,扩大听证范围,完善行政裁决程序等等。
蒋斌[5](2008)在《我国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些年,县级财政困难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负债高,财政风险高,财政收入偏低,财政空转现象和“空壳”化严重。县级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的最基层的部分,一旦陷入困境必然会引起广泛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政治效应,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因此,建设怎样的县级财政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都必须关注的课题。为此,本研究跟踪和研读了相关文献。发现我国大多数相关文献都是将县级财政看作地方财政的一部分,即使有少量以县级财政为研究对象的文献也着眼于如何摆脱现有的财政困境,研究成果显得较为零散,没能对县级财政的未来模式进行系统的回答。本文在重新梳理前人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的县级财政的建设目标应该是可持续的。考虑到县级财政效应的广泛性,本文的选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本研究是财政研究中的一个新领域。西方对财政的研究由来已久,即使在我国也经历了一段时间。虽然这些研究或是因为财政体制的差异,或是因为研究目的不同,减弱了对本研究的借鉴意义,但不妨碍其理论成果成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具体而言,这些理论主要是指:公共财政理论、财政分权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同时,大量有关我国财政、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以及相互关系的学术成果对本研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为了了解我国县级财政的体制环境。论文首先对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财政体制分别进行了阐述,试图作为分析我国财政体制的参照以及为未来的体制设计提供参考。其次对我国的财政体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特别强调了财政制度中的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也对近些年我国财政政策走向,未来财政发展的重点进行了描述。基本上明确了县级财政未来建设的体制约束条件。为了加深对本研究现实意义的认识,本文还对我国县级财政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概括,认为县级财政建设不尽如人意,任重而道远。此后,对县级财政所带来的效应进行了研究,通过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利用重庆县际数据对县级财政的经济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良性发展的县级财政会对县域经济产生推动作用。此外,县级财政还会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应,会直接冲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值得强调的是,县级财政的效应不仅仅限于县域范围内,而会在横向上和纵向上向外传播。由此加强了建设可持续发展县级财政的重要性,同时明确了建设可持续发展县级财政的现实基础。针对目前的县级财政运行状况,本研究罗列了现有的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问题,坚持要实现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必须着眼于县域经济、产业结构、社会发展、财政体制等居多因素。在居多因素之外,本研究还针对县级政府可能存在的夸大县级财政困难的冲动,建立了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博弈模型。博弈分析的结果显示这种冲动是存在的,而上级政府的对应策略是降低对下级财政的支持,从而减弱了转移支付对建立可持续发展县级财政的贡献。体制设计是本研究的核心部分,本文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主要体现在这一部分。本文从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县级政府财权与事权划分、转移支付制度等角度进行了制度设计。制度设计强调应多种手段、多种政策综合运用,各项改革同时进行,多管齐下,才有可能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县级财政。并对构建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评价系统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加强了本研究的政策含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县级财政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有大量的理论成果为工程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需要众多的学者从不同视角、方法、工具进行不断的创新,丰富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内涵。本文虽然试图初步构建起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框架,但是限于作者的知识结构,本研究还留下了不少遗憾。在本文结尾,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论文的研究成果能在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领域中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廖国民[6](2004)在《转型时期的中国软预算约束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的研究缘起于对中国经济中两个问题的观察。问题之一是“为什么中国的国有银行系统存在巨额的不良资产,而政府又为什么愿意投入巨资来将国有银行解救出困境?”问题之二是“为什么中国的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亏损和大面积的债务拖欠,而政府又为什么愿意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投入巨资来帮助其脱困而不是让其破产清算?”我们所观察到的这两个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国有银行,它们的预算约束都是软的。因此,我们可把在中国经济中所观察到的这两个问题归结为一个软预算约束问题。本文以新政治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运用博弈论这一分析工具深入探讨了我国软预算约束的形成机制、后果及对其的治理。 文章首先针对中国经济中存在的软预算约束问题提出了三个假说。这三个假说是:假说(一)中国全能政府所产生的父爱主义与政府官员的代理问题导致软预算约束;假说(二)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与缺乏自生能力导致软预算约束;假说(三)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外部性与国有银行的消极性导致软预算约束。基于这三个假说,本文构建了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各有侧重的博弈模型,即政企博弈模型、政银博弈模型和银企博弈模型,分别从政府层面、银行层面、企业层面三个视角来对我国软预算约束的形成机理进行分析。 本文的研究显示,软预算约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这表现在:(一)软预算约束导致经济体系的低效率,并抑制创新和经济增长;(二)软预算约束导致经济的脆弱性,并引发经济危机;(三)软预算约束引发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并加剧通货膨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其的治理。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软预算约束的如下治理对策:(一)推进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消除政府干预;(二)实行财政集权向财政分权转变,加强地区经济之间的竞争;(三)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严格财政金融纪律和破产法规。
徐旭川[7](2004)在《乡镇财政制度分析——以江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中,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配置农村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它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的稳定。自从1983年建立以来,乡镇财政在各方面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改革乡镇财政,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乡镇财政已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亟待研究的问题。本文运用公共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对乡镇财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乡镇财政的职能是在考虑规模收益和受益范围的情况下,提供适合本辖区范围的生产和农民需求的公共品。同时,通过引入制度变迁理论,将乡镇财政问题纳入更为符合现实情况的分析框架。乡镇财政职能的履行状况,决定了其作用的发挥。由于我国乡镇农村的社会经济条件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东部发达地区除外),而江西农村是典型的农业地区,所以本文选择以江西的乡镇农村情况为样本,通过田野考察,抽样调查,统计数据分析,并结合一些全国性资料,来分析我国乡镇财政的运行情况,并得出我国乡镇财政整体运行质量差、效率低,陷入困境之中的结论。认识造成当前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乡镇财政运行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进行了剖析。从制度环境来看,一是政府功能定位总体上偏离公共财政理论的要求,而乡镇财政在我国单一制政体中处于政权的末端,其职能偏离规范要求的程度就更为严重;二是政府间职能划分不清,造成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错位与缺位;三是“压力型”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乡镇干部的行为偏离甚至背离乡镇内居民的利益要求,并肢解了乡镇财政职能;四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乡镇人大监督虚置,纳税人监督缺位,财政内部监督不健全,导致乡镇财政资金使用低效率。从制度安排来分析,现行的乡镇财政体制中的事权划分不合理,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收入方面,乡镇财政本级财政收入少,转移支付也十分有限;支出方面,乡镇财政承担了大量应由上级财政或中央财政承担的责任,而应承担的农村公共品责任却很少履行。而乡镇财政管理薄弱更加剧了困难的程度。从分析的情况来看,乡镇财政困难是制度安排缺陷造成的,但是制度环境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发展要求,才是最为根本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深化改革,破解乡镇财政困境的设想。以民主财政建设为导向,以乡镇有限自治为目标,从制度重构着手,以制度环境的改造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改革,逐步实现政府、农村社会、乡镇财政、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发展。 本文立足于实证研究,并采用规范分析方法,运用公共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通过抽样调查与总体调查相互结合,田野考察与统计数据互为补充,借鉴己有成果,研究乡镇财政问题。
二、“政绩工程”将被封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绩工程”将被封杀(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解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技术路线及主要研究内容 |
1.2.1 技术路线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房屋征收与公共利益理论概述 |
2.1 房屋征收相关理论 |
2.1.1 我国房屋征收制度发展脉络 |
2.1.2 房屋征收的特征 |
2.2 公共利益概述 |
2.2.1 公共利益的词源考察 |
2.2.2 公共利益代表性观点阐述 |
2.2.3 公共利益的特征 |
2.3 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 |
2.3.1 房屋征收中界定公共利益的必要性 |
2.3.2 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有属性 |
2.3.3 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与其他概念的辨析 |
3 城市房屋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界定现状 |
3.1 “公共利益”大量存在,但缺少明确界定 |
3.1.1 相关法律中涉及到的“公共利益” |
3.1.2 城市房屋征收中缺少对公共利益的概念界定 |
3.2 政府自由裁量权失当 |
3.3 社会民众私权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不对等 |
3.4 公共利益的界定缺乏程序化规制 |
4 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难以实现的困境原因分析 |
4.1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原因分析 |
4.1.1 地方政府 |
4.1.2 开发商 |
4.1.3 被征收人 |
4.2 行政程序视角下的原因分析 |
4.2.1 行政程序相关理论 |
4.2.2 行政程序不公正 |
4.2.3 相对方参与不健全 |
5 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实现对策 |
5.1 城市房屋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界定模式的完善 |
5.1.1 公共利益界定模式的比较借鉴 |
5.1.2 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完善 |
5.2 理性定位政府在房屋征收中的角色 |
5.2.1 政府角色定位的标准 |
5.2.2 房屋征收中政府角色定位的完善 |
5.2.3 强化监督,摆正政府角色 |
5.3 房屋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行政程序上的完善 |
5.3.1 房屋征收中引入行政程序的必要性 |
5.3.2 房屋征收中行政程序的完善路径 |
6 结论与问题 |
6.1 主要研究成果 |
6.2 待解决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的课题项目 |
B.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2)我国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制度概述 |
(一) 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属性及理论基础 |
(二) 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涵义及基本内容 |
二、 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 |
(一) 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进程 |
(二) 《征收条例》的立法进步 |
(三) 《征收条例》的立法不足 |
三、 国外的征收补偿立法借鉴 |
(一) 美国的征收补偿制度 |
(二) 德国的征收补偿制度 |
(三) 法国的征收补偿制度 |
(四) 日本的征收补偿制度 |
(五) 国外征收补偿立法的比较和借鉴 |
四、 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 |
(一) 制定统一的征收补偿法律 |
(二) 合理界定公共利益 |
(三) 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 |
(四) 完善征收补偿的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成功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征收补偿条例》的立法背景 |
1.1 我国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1.2 《征收补偿条例》出台前的法律困境 |
1.3 《征收补偿条例》出台前的现实困境 |
1.4 困境原因——从主体利益角度分析 |
第2章 《征收补偿条例》的立法功绩 |
2.1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 |
2.2 确定政府是惟一补偿主体 |
2.3 用司法强制执行代替行政强制拆迁 |
2.4 明确补偿标准 |
2.5 增加征收补偿的听证程序和被拆迁人的补偿选择权 |
第3章 《征收补偿条例》的立法不足 |
3.1 公共利益界定上的不足 |
3.2 征收补偿的不足 |
3.3 补偿的评估机制的不足 |
3.4 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 |
第4章 完善《征收补偿条例》的比较法借鉴 |
4.1 美国的强制征用制度 |
4.2 德国的强制征收制度 |
4.3 日本的公用征用制度 |
4.4 法国的土地征收制度 |
第5章 完善房屋征收制度的理性思考 |
5.1 公共利益界定上的完善 |
5.2 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 |
5.3 完善征收补偿的评估机制 |
5.4 健全配套法律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注释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
第二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法律原则 |
第四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价值功能 |
第二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法律依据及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法律依据 |
第二节 房屋拆迁与补偿程序现行规定分析 |
第三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新规定分析 |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主要缺陷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主要缺陷 |
第二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主要缺陷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思考 |
第一节 国外土地征收与补偿程序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若干完善意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我国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 基本思路 |
1.4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 |
1.6 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7 研究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借鉴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1.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2 理论借鉴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公共财政分权理论 |
2.2.3 财政可持续发展理论 |
3 各国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比较借鉴 |
3.1 国外财政管理及实践概述 |
3.1.1 美国财政制度及评价 |
3.1.2 日本财政制度及评价 |
3.1.3 欧盟财政制度及评价 |
3.1.4 俄罗斯财政体制改革及评价 |
3.2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及实践综述 |
3.2.1 我国财政现行框架体制结构 |
3.2.2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情况 |
3.2.3 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 |
3.2.4 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5 财政政策研究 |
3.2.6 财政中长期投资的方向和重点 |
3.3 国外财政管理体制的借鉴点 |
3.3.1 按税种划分收入 |
3.3.2 财权与事权相称 |
3.3.3 适度集权与合理分权 |
3.3.4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
4 县级财政运行机理及效应分析 |
4.1 县级财政运行评价 |
4.2 县级财政运行的效应分析 |
4.2.1 县级财政的经济效应 |
4.2.2 县级财政的社会效应 |
4.2.3 县级财政的政治效应 |
4.2.4 县级财政与构建和谐社会 |
5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分析 |
5.1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非体制因素分析 |
5.1.1 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 |
5.1.2 经济发展基础与条件 |
5.1.3 社会稳定与进步 |
5.1.4 县域产业结构 |
5.1.5 政策因素 |
5.1.6 制度缺陷 |
5.1.7 财政管理能力 |
5.2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因素分析 |
5.2.1 分税制的不完善 |
5.2.2 转移支付存在缺陷 |
5.3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博弈分析 |
5.3.1 表象之下的博弈 |
5.3.2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
5.3.3 混同均衡 |
5.3.4 对县级财政困境的解释 |
5.3.5 博弈视角下的体制设想 |
6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评价系统设计 |
6.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6.1.1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6.1.2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 |
6.2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评价方法 |
6.2.1 层次分析法基本原理 |
6.2.2 三角模糊权的确定 |
6.2.3 熵权的确定 |
6.2.4 确定组合权 |
6.2.5 关于评价方法运用的说明 |
7 重庆市武隆县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实证研究 |
7.1 武隆县财政运行情况 |
7.1.1 武隆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
7.1.2 比较分析 |
7.1.3 武隆县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
7.2 武隆县财政收支预测 |
7.2.1 基于BSP 神经网络的预测方法 |
7.2.2 基于BP 对武隆县财政收入的预测 |
7.2.3 基于BP 对武隆县财政支出的预测 |
7.3 武隆县财政可持续发展评价 |
7.3.1 财政收入结构及其评价 |
7.3.2 财政支出结构及其评价 |
7.3.3 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水平及变化趋势 |
7.3.4 武隆县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量化分析 |
7.3.5 武隆县财政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7.4 武隆县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
7.4.1 高度重视财源建设,落实增收措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
7.4.2 完善、健全财政支出管理,节约支出,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
7.4.3 管好用活财政资金 |
7.4.4 加强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
7.4.5 精简机构,扭转支出增长快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局面 |
7.4.6 建立领导责任制,遏制县级赤字与债务 |
8 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设计 |
8.1 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 |
8.1.1 近期目标:取消乡镇一级政府 |
8.1.2 远期目标:逐步建立规范的三级政府结构 |
8.2 构建县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对称机制 |
8.2.1 明确县级政府事权 |
8.2.2 扩大县级政府充分的财权 |
8.3 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8.3.1 完善我国对县级转移支付制度的方向和原则 |
8.3.2 转移支付的分类 |
8.3.3 完善县级转移支付的设想 |
8.4 建立有效的风险检测预警系统 |
8.4.1 财政风险指数预警系统的构建 |
8.4.2 政策建议 |
8.5 加强其他相关制度建设 |
8.5.1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
8.5.2 建立完备的听证与审批制度 |
8.5.3 完善县级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和评估制度 |
8.5.4 建立对不当举债与违规举债的追究制度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转型时期的中国软预算约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本文的理论背景 |
第三节 本文的转型视角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软预算约束的文献综述 |
第一节 软预算约束的成因 |
第二节 软预算约束的后果 |
第三节 转型经济中的软预算约束 |
第四节 市场经济中的软预算约束 |
第五节 银行体系中的软预算约束 |
第三章 中国软预算约束的模型设定 |
第一节 中国软预算约束的基本假说 |
第二节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 |
第三节 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博弈模型 |
第四节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 |
第四章 中国的软预算约束:政府层面的解释 |
第一节 政府的目标函数与政府的干预 |
第二节 政府干预下的软预算约束模型 |
第三节 社会产品的提供与软预算约束 |
第四节 剥离社会产品,硬化预算约束 |
第五章 中国的软预算约束:企业层面的解释 |
第一节 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的借贷行为 |
第二节 企业之间债务拖欠的博弈与均衡 |
第三节 企业之间债务清算破产的外部性 |
第四节 债务拖欠的化解与预算约束硬化 |
第六章 中国的软预算约束:银行层面的解释 |
第一节 集中化的银行体制与软预算约束 |
第二节 分散化的银行体制与硬预算约束 |
第三节 政策性贷款与国有银行的道德风险 |
第四节 政府隐性担保与国有银行的消极性 |
第七章 中国软预算约束的后果 |
第一节 软预算约束导致低效率并抑制创新与增长 |
第二节 软预算约束导致经济的脆弱性和经济危机 |
第三节 软预算约束引发经济周期波动和通货膨胀 |
第八章 中国软预算约束的治理 |
第一节 推进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 |
第二节 实行财政集权向分权转变加强经济竞争 |
第三节 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严格财政金融纪律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乡镇财政制度分析——以江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1 公共财政下的乡镇财政 |
1.1 公共财政的分权理论 |
1.2 制度变迁理论 |
1.2.1 制度的内涵、分类和功能 |
1.2.2 制度变迁理论模型 |
1.3 规范性的乡镇财政职能 |
1.4 小结 |
2 乡镇财政职能运行状况分析 |
2.1 乡镇财政职能偏离现状 |
2.2 乡镇政权法定职能状况 |
2.2.1 乡镇政权的法定职能内容 |
2.2.2 乡镇政权法定职能缺位 |
2.3 乡镇财政职能弱化现状 |
2.4 小结 |
3 乡镇财政困难成因剖析 |
3.1 乡镇财政困难成因辨析 |
3.2 乡镇财政困难的制度分析 |
3.2.1 制度环境 |
3.2.1.1 政府功能定位:服务型或赢利型 |
3.2.1.2 政府间职能划分 |
3.2.1.3 “压力型”行政管理体制 |
3.2.1.4 乡镇监督机制 |
3.2.2 制度安排:乡镇财政体制 |
3.2.2.1 财权财力上收 |
3.2.2.2 事权下移 |
3.2.2.3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
3.2.2.4 乡镇财政管理不规范 |
3.3 小结 |
4 民主财政建设:破解当前乡镇财政困难的切入口 |
4.1 民主财政 |
4.2 民主分权下的乡镇政府 |
4.3 破解困境的制度选择 |
4.3.1 转变传统思想,树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理念 |
4.3.2 合理界定职能,理顺政府间事权关系 |
4.3.3 改革行政体制,整合乡镇公共管理资源 |
4.3.4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对乡镇政府的监督 |
4.3.5 重构税费关系,规范公共分配关系 |
4.3.6 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有限财力的使用效率 |
4.3.7 完善转移支付,保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 |
5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政绩工程”将被封杀(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解读研究[D]. 齐雪. 重庆大学, 2012(03)
- [2]我国房屋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 张玉卓. 吉林大学, 2012(09)
-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成功与完善[D]. 刘妍军. 吉林大学, 2011(10)
-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研究[D]. 赵秀芝. 华东师范大学, 2010(03)
- [5]我国县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D]. 蒋斌. 重庆大学, 2008(06)
- [6]转型时期的中国软预算约束问题研究[D]. 廖国民. 复旦大学, 2004(01)
- [7]乡镇财政制度分析——以江西为例[D]. 徐旭川. 江西财经大学, 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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