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生存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区域国别研究,《中欧叁国:国家转型,语言权利与小族语言生存》,中东欧国家,中东欧地区
生存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葛燕红,方小兵[1](2019)在《《中欧叁国:国家转型、语言权利与小族语言生存》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欧叁国:国家转型、语言权利与小族语言生存》,何山华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出版,293页,ISBN 978-7-100-15770-4,定价:58元(人民币)。[Transition,Language Rights and Minority Language Vitality in Central European Countries.By He Shanhua.Beijing:The Commercial Press,2018.Pp.293.ISBN 978-7-100-15770-4.$58.00](本文来源于《中国语言战略》期刊2019年01期)
李婧[2](2019)在《基于人类中心主义视角下动物生存权利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来,加强对动物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在人类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动物的生存权利的问题引发了很多学者的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篇文章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分析当下动物生存权利所面临的问题,运用哲学的思维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法。(本文来源于《风景名胜》期刊2019年07期)
赵军[3](2016)在《性、生门、镜头的世界》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你想了解大导演波兰斯基,你一定要记住他说过的这句话。有人问他你为什么拍电影,他说,因为我想看到的电影还没有。在中国今天有很多投身电影的人,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波兰斯基的这个角度。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模仿别人,甚至企图模仿大师,却不懂得自己独立而具备天性地掌握(本文来源于《中国电影报》期刊2016-11-30)
许忠能[4](2016)在《有害生物生存权利的生态伦理观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合相关文献,从生态、进化、信仰与伦理的角度分析了有害生物的生存权利的依据。面对人类各种技术水平的灭害行动,有害生物一直在顽强生存发展。以生态学的角度分析,它们有生存的条件,但时刻与人类竞争。并且有害生物与人类总是有或多或少的亲缘关系,两者在对抗中共同进化。在信仰方面,属于生灵的有害生物有生存的权利,人类的灭害活动在一定程度下受戒律的制约。而从伦理学的观点出发,有害生物是否应有生存权利的问题受到了质疑。文中认为有害生物的生存权利要靠斗争去获得,而人类生存的一个前提就是限制有害生物的生存权利。(本文来源于《生态科学》期刊2016年03期)
王可园[5](2016)在《从生存政治到权利政治: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建国以来农民政治行为的研究重点分为两大阶段,一是考察改革开放前国家权力建构乡村过程中,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的应对方式。二是考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民的维权抗争行动,这方面的研究早期主要考察引发农民维权抗争的原因,近来则转向重点分析农民维权行动的事件和过程。这种研究的优点是可以对每个时段农民政治行为做出比较清析的分析,缺点则是忽略了不同时段农民政治行为逻辑的转变。用“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浙北嘉善县一个村庄——优新村作为田野调查点,结合历史档案、官方文件和相关报刊资料等,分析建国以来六十多年间,宏观的政治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微观领域农民不同的政治行为,并将个案村庄农民的政治行为融汇到更为广泛的社会背景当中,探讨其政治社会效应。作为长线段的历时性分析,本文没有对每一时段农民的细小行为进行具体分析,而是重点考察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性事件对农民政治行为的影响,以及农民政治行为在政治社会领域的反馈性结果,如带来的公共政策变迁等。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每一个时段内农民政治行为的宏观环境发生了何种变化;二是宏观领域的变化促成了怎样的农民政治行为;叁是农民政治行为又如何引致新的宏观领域的改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政治行为逻辑正在从“为生存而行动”向“为权利而行动”转变,分析这种转变的原因,并指出这种转变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历史上,优新村农民的行为主要受到生存压力的支配。频繁的自然灾害、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和混乱的政治时局,都使得优新村农民不得不为生存而费尽心思。建国之后,随着共产革命的胜利和政权的新建,中国共产党带领农民在农村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改革,第一次实现了贫苦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激发了他们的劳动热情,初步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压力。但党与农民之间短暂的蜜月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农业集体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像全国其它很多地方农民一样,优新村农民也面临饥饿甚至死亡的威胁。面对日渐沉重的生存压力,优新村农民选择了现在人们熟知的“反行为”或“弱者的武器”作为应对。农民对集体化的抵制性行为所带来的制度变迁虽在五十年代即已出现,但至六十年代初基本陨落,整个毛泽东时代农村政策都未再发生新的重大变迁。真正的转变自改革开放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邓小平的主导下,包产到户获得重生,农民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获得了王地,农民与国家进入了第二次“蜜月”时期。人民公社固有的弊端导致公社的组织权威不可避免地衰落,促使它们最终解体。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和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改变,恢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农民的生存境遇逐渐改善。但是,公社体制的解体,政治权力向上收缩,在向社会释放空间的同时,也使原本由公社负责的村庄公共事务陷入困境。虽然优新村的干部在分田到户之后仍关心村庄事务,但集体经济的窘迫却令他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民不得不开始自主管理的实践,他们集资、筹劳以修桥、修路,填补了公社解体之后留下的空间。农民的自主管理实践在八十年代末得到官方的正式回应,村民自治制度应声落地,实现了赋权农民的最初尝试。村民自治所实现的政治赋权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权力退出村庄后的无奈之举,没能在农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农民权利缺乏有效保障,导致出现大量的农民维权抗争行动。九十年代,农民的维权抗争主要集中于“税费”领域。乡镇政府将收税任务下派给农村干部,至于农村干部用何种方式完成任务则并不多问,这给农村干部提供了一条侵犯农民权利的绿色通道,农民反抗在所难免。这一时期,与全国其它许多地方农民主要因税费过重而发起抗争维权行动不同,优新村农民在“税与费”之间摇摆不定,他们认可国家的农业正税,但对此之外的附加收费则想方设法进行抵制。相对来说,此时的农民政治行为相对缓和。九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优新村农民因在“征地拆迁”中权利受到侵害而发起了多轮上访,直到走上“进京”上访之路。全国性的农民体制外维权行动弱化了农民的政治认同,使中央进一步调整农村政策,取消了在中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对农民的土地权利进行了再确认,缓解了农民与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取消农业税等农村经济政策的改变,恢复了农民的政治认同,但农民生存压力的彻底解除,促使他们有更多的诉求。只有政治上的深化赋权,才有可能更进一步促进农民的政治整合。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干部能够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农民希望有更多的民主权利以制约干部的行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基层民主经历了一个从参与到选举的扭曲发展历程,在优新村,农村基层民主已经从选举向监督迈进,并更进一步向参与和协商回归。赋予农民监督村庄精英权力的权利,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机会,提高了农民对村庄公共权力的认可和信任,以及他们对村庄共同体的归属感,有效促进了农民的政治一体化,使一度“天下大乱”的优新村重新恢复秩序。对优新村建国以来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与一般人们认为生存诉求主导了农民的行动不同,农民的政治行为逻辑经历了一个从“为生存而行动”到“为权利而行动”的转变。其主要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促成了农民生存政治的消逝,以国家权力从农村社会退出为主要特征的体制变革带来了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农民生活空间的转换,特别是农村一些公共空间的形成,助推了农民维权行动的展开;教育水平的提高,大众传媒的发展,使得农民能够超越村庄而接触来自更广领域的信息,这些现代性因素的导入对农民的权利政治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民政治行为逻辑的转变在叁个层面上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有积极影响。宏观上来看,农民的权利政治有助于促进党和国家权力政治合法性基础的现代转换,中观上则会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的转型,对农民个人来讲,农民的公民能力将会在维权行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16-04-01)
陆晓燕[6](2016)在《保障生存利益与维护交易安全的平衡——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购房人权利之顺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大量涌现,其中购房人权利的顺位问题引发颇多争议。本文从破产实践对购房人权利的优先顺位安排为问题切入;提出基于保障生存利益将付款额超过50%的消费者购房人的物权请求权纳入优先顺位,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将经过预告登记的购房人物权请求权纳入优先顺位。前述优先路径的实践适用方法是,在标的房屋是现房的情形,将处于优先顺位的购房人物权请求权推进至物权(现房所有权);在标的房屋是期房的情形,将处于优先顺位的购房人物权请求权部分推进至瑕疵物权(以期房现状履行)、部分转化为金钱请求权(以期房与现房之间的价差超过未付房款的部分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作普通债权受偿);将不具优先顺位的购房人物权请求权以及虽具优先顺位但购房人不作主张的物权请求权,完全转化为金钱请求权作普通债权受偿。(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6年03期)
赵衡[7](2016)在《江苏卫视缘何失去“非诚勿扰”》一文中研究指出门诊问题: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必须改名吗?门诊专家: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 袁博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强专家观点:“反向混淆”,是指商标在后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在先商标权人的商标权源自商标在后使用人。$(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6-01-16)
顾莎莎[8](2015)在《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与发展权利研究——以云南大理州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生存权与发展权位列儿童权利之首。当留守儿童这样的群体出现在地理人文环境独特、经济发展滞缓的民族农村地区,他们的生存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多重限制。云南大理,既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劳动力持续输出的农业州。当地留守儿童问题日渐凸显,其生存发展表征一定程度上是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个例缩影。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较为特殊,在我国统一的法律制度尚不能在短时期内出台及完善的背景之下,民族地方灵活利用民族自治权派生出来的特有法律资源予以应对,不失为权宜之计。(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15年12期)
邹秀季,傅小凡[9](2015)在《试论老庄的生存权利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重生是老庄哲学一大特征,是尊重人民生存权利,老庄呼吁统治阶层效法道之特性生而不有,为人民争取必要生存空间。老庄强调生命的平等与尊严以及生存所依赖的物质、生态与和平的社会环境,主张对弱者人道主义关怀,并显示出一定的均富意识。(本文来源于《兰台世界》期刊2015年24期)
孔炜莉[10](2015)在《宁夏生态移民地区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和权利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宁夏生态移民地区的调查,描述了留守儿童生存的基本概貌,就县内、县外安置的留守儿童进行比较,分析了留守儿童在生活卫生习惯、营养获得、生病治疗、家务劳动和娱乐活动等方面的异同点和存在的问题,就留守儿童生存权利保障提出粗浅思路。(本文来源于《宁夏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3期)
生存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几年来,加强对动物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在人类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动物的生存权利的问题引发了很多学者的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篇文章以人类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分析当下动物生存权利所面临的问题,运用哲学的思维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生存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葛燕红,方小兵.《中欧叁国:国家转型、语言权利与小族语言生存》述评[J].中国语言战略.2019
[2].李婧.基于人类中心主义视角下动物生存权利思考[J].风景名胜.2019
[3].赵军.性、生门、镜头的世界[N].中国电影报.2016
[4].许忠能.有害生物生存权利的生态伦理观点[J].生态科学.2016
[5].王可园.从生存政治到权利政治: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6
[6].陆晓燕.保障生存利益与维护交易安全的平衡——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购房人权利之顺位研究[J].法律适用.2016
[7].赵衡.江苏卫视缘何失去“非诚勿扰”[N].检察日报.2016
[8].顾莎莎.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与发展权利研究——以云南大理州为例[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5
[9].邹秀季,傅小凡.试论老庄的生存权利理念[J].兰台世界.2015
[10].孔炜莉.宁夏生态移民地区留守儿童生存现状和权利保障[J].宁夏社会科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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