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中后期论文-叶格

民国中后期论文-叶格

导读:本文包含了民国中后期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西湖,杭州,疏浚工程,官民互动

民国中后期论文文献综述

叶格[1](2019)在《清中后期至民国初年杭州西湖浚治的主体变迁及其环境影响(1724-1927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清朝中后期至民国初年西湖疏浚机构与人群为研究对象,探究西湖疏浚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而强调西湖疏浚工程对西湖文化遗产的巨大贡献。杭州西湖自唐代以来,迭经人工浚治,始得一直维持湖体景观,延续至今,而没有像本区其他类似水体经历淤浅、湮废的命运;故其间的浚治事例既历代多有,其过程亦曲折复杂;从中可以体现出不同时期官民互动的不同特征。清代中后期至民国初年,正好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演变的关键阶段,其间又历经承平及战乱的政局变动,“中学为体”至“西风东渐”的思想流变,皇权专制而民主共和的体制更替;所以,这一时期围绕西湖浚治主体的变迁过程,堪称典型。本文即选取这一时段,以杭州西湖浚治为例,系统探究清中后期以及民国初年杭州西湖的浚治过程,以及浚治过程中成立的不同机构、人事运作等状况,分析其中的环境影响,进而揭示西湖疏浚工程对于西湖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本文将西湖疏浚工程的机构与人群变迁状况分为四个时期进行详细梳理,即雍正时期、道光时期、太平天国之后以及民国初年。(1)雍正时期:该时期的西湖疏浚工程,呈现出较为典型的官府主导的特征,上下通力合作,上至江浙行省内的官员,下到杭州府内的地方官,都参与到这一工程之中,是典型的中国古代封建王朝进行大型工程的案例。(2)道光时期:该期官府建立专门的浚湖机构——“岁浚局”。岁浚局内浚湖事务的管理者是民间绅士,但是受到官府的监督,属于官督民办的治理机构。(3)太平天国战争结束之后的时期:该期社会各方面面临重建,官方诸多机构(包括浚湖机构)由于战乱影响,短期内难以恢复,遂由杭州民间绅士承担大部分社会责任,甚至一部分行政职能,建立了以“同善堂”、“普济堂”、“育婴堂”叁堂为主的、同时包含其他机构的“杭州善举联合体”,主导西湖疏浚的“浚湖局”也包含于其中;呈现出一种民间主导的形态。(4)清末至民国初年:随着社会秩序的恢复和机构重建的完成,至清朝后期,在清政府推行“新政”、进行政府组织改革的背景下,将西湖疏浚的权力收回官方,由“工巡局”替代“浚湖局”,此时西湖治理呈现出意图重新恢复官方组织,即由官方负责的模式;但由于其后“辛亥革命”的爆发,此一过程在清末仅现端倪。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初期,“工巡局”又改为“西湖工程局”,归浙江省政府管辖,并开始用新式机器船从事西湖的疏浚。但是这一时期,由于民国初年政治、行政体制的变化,政府机构不断进行重组,主导西湖疏浚的组织也不断变化。到民国十叁年(1924年),“西湖工程局”改为“省会工程局”。但仅经短短叁年,到民国十六年(1927年),杭州市政厅建立,“省会工程局”又为“工务局”所替代。清中后期至民国初年历次疏浚西湖后的环境影响,主要从自然环境角度与人类角度出发分析。自然环境角度分别为:(1)灌溉面积的增加与耕地面积的变化;(2)空间范围扩大与景观丰富;(3)对西湖下游水源的影响;(4)城市建设与商业繁荣。人类角度是环境观念的变化。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历史上的西湖疏浚工程为今天的西湖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是今天西湖治理的范本,也是西湖文化遗产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9-07-01)

田景正,刘莹[2](2019)在《民国中后期我国学前教育的平民化试验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中后期,针对学前教育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等问题,基于学前教育大众化、本土化目标,在"五四"以来教育新思潮的有力推动下,一批先进的教育工作者发起成立面向农村和工厂劳工的学前教育机构,掀起了平民化学前教育运动,深入开展了比较全面的学前教育平民化试验探索,在创新办园模式、服务工农生产生活、全面保育儿童、立足于平民实际及儿童生活设计课程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理论和实践成就。(本文来源于《教育文化论坛》期刊2019年03期)

左薇[3](2019)在《民国中后期川北叁台县盐工管理研究(1935-1949)》一文中研究指出盐工管理是南京国民政府盐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民国时期盐业生产多是依靠人力,盐工是盐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份子。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沿海各盐场相继沦陷,大后方的军民食盐全依靠矿盐生产,而当时食盐生产又全是依靠人力,盐业工人就显得格外重要。四川省是井矿盐的重要产地之一,国民政府不得不对四川盐业工人进行严格管理,以保证食盐产量,解决大后方军民的食盐问题。叁台县位于川北地区,该县自汉代建县起便有制盐业,民国时期盐业更为兴盛,形成了叁台盐场。叁台盐场作为川北产盐区域之一,为保证本场食盐正常生产,积极对本场的盐工进行管理。叁台盐场对盐工的管理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加上全场的管理机构及管理组织共同协力进行。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盐工进行登记、办理盐工缓役、组织盐工干部训练、控制盐工的思想和行动、调解纠纷等,通过办理以上事项,基本上保证了对本场盐工的管控。叁台盐场位于川北地区,土地远不及川西及川南地区富饶,盐工生活困苦不堪。为使盐工安心工作,以保证盐产,在政府的倡导下,叁台盐场积极为本场盐工筹办了各项福利事业,通过办理盐工储蓄保险、医疗卫生事业、盐工教育及改善盐工生活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惠及了本场盐工的生活,但同时也给本场盐工增添了不少经济负担。叁台盐场对本场盐工的管理,尽管存在着管理松懈、经费不足等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对维持本场盐业生产及维护本地区社会秩序稳定起了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9-05-23)

陈仕国,曹静雯[4](2019)在《民国中后期富连成社名角南下上海的演剧活动》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中后期,富连成社名角受上海戏院的邀请,纷纷选择南下演剧,不仅体现了戏院投资商与名角之间某种互惠共赢的利益关系,而且体现出上海观众对京剧消费的需求,这是上海京剧商品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上海观众,即媒体报道者、普通批评者和专业批评者,对富连成社名角南下上海的演剧接受是以报刊媒介为载体进行的广泛评说与热烈追捧,既传播了京剧表演艺术,又推动上海京剧的消费。富连成社名角南下上海演剧,不仅为上海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京剧演员,而且促进了京剧表演艺术的广泛交流,甚至推动了京派京剧自身的革新。对富连成社名角南下上海演剧活动予以探究,阐述其发生原因、接受状况及其影响效果,对认识与理解戏曲表演活动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意义。(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刘志娟[5](2019)在《民国中后期诉状中的离婚权利——基于1935-1949年河口离婚司法档案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中后期离婚权利不仅在国家立法中得以确认,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深入到基层社会,司法场域对离婚权利的认识与运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解读河口司法档案中的离婚诉状,既可考察民法典中离婚权利的静态呈现,亦可从中审视离婚权利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实现程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8期)

张慧兵[6](2018)在《民国中后期图像新闻话语表达及技法研究(1937—1949)》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中后期,随着图像与新闻的日益勾连,新闻从业者的图像新闻话语意识日益觉醒,围绕于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图像话语表达空间",成为时人传播舆论与新知意识的重要媒介。通过对民国中后期不同主体、不同报刊的图像话语的解读,考察其图像话语议题的设置,不难窥视其中的话语表达、技法与其背后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即冀望于通过图像新闻对民众认知"符号"的建构,实现对"新闻事实"的占有和权利的建构性选择,进而实现对新闻及话语的重组与再现。(本文来源于《编辑之友》期刊2018年12期)

陈晓[7](2018)在《清中后期至民国初期北京话的声调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中后期至民国初期是现代北京话音系形成的关键期。本文利用各种域内外资料,着重对该时期北京话四声作了动态性描述分析,并提出该时期北京话发生了系统性调值变化,即阴平由高平/高降调变为统一的高平调,去声由低降变为高降调。(本文来源于《中国语文》期刊2018年04期)

周正龙,李涛[8](2018)在《试析民国中后期西康省初等教育发展缘由》一文中研究指出西康省初等教育启蒙于清末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对西康省进行近代化改革时期。民国初年,因时局动荡,初等教育发展遭受打击。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西康省初等教育获得了再次发展。西康省初等教育是西康省近代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与必然产物。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与完善了边疆教育制度,为西康省初等教育再次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西康省政府对初等教育的改革与建设,成为西康省初等教育再次发展的重要原因;西康省社会各界对于初等教育的支持是促进其再次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近代西康省师范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又为初等教育奠定了师资基础。此外,传教士在西康省创办的初等教育教会学校,客观上也促进了西康省初等教育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四川民族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贾伟[9](2018)在《民国中后期陇中文学创作述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的陇中文学创作受国内形势和新文化因素的影响,社会题材逐步深化,创作上现实性、批判性更为明显,出现了由"个人"向"家国"、由个体情怀向家国情怀转型的鲜明趋势,以陇西祁氏兄弟、王海帆、杨巨川的创作为代表。叁十年代后期受抗战的影响,"救亡"和吁求"新生"成为文学主题,现实主义手法和题材进一步深化,出现了以范振绪、陈国钧、张作谋、王干一、路志霄等为代表的抗战题材的诗文创作。四十年代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新文学形态,以夏羊为代表的陇中文学创作逐步走向繁荣并开启了当代文学的先声。(本文来源于《甘肃高师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刘舟祺[10](2016)在《试比较董康与居正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改良路径选择——兼论民国中后期司法改良中的“英美化”与“本土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本文来源于《法律史评论》期刊2016年00期)

民国中后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民国中后期,针对学前教育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等问题,基于学前教育大众化、本土化目标,在"五四"以来教育新思潮的有力推动下,一批先进的教育工作者发起成立面向农村和工厂劳工的学前教育机构,掀起了平民化学前教育运动,深入开展了比较全面的学前教育平民化试验探索,在创新办园模式、服务工农生产生活、全面保育儿童、立足于平民实际及儿童生活设计课程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理论和实践成就。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国中后期论文参考文献

[1].叶格.清中后期至民国初年杭州西湖浚治的主体变迁及其环境影响(1724-1927年)[D].浙江大学.2019

[2].田景正,刘莹.民国中后期我国学前教育的平民化试验探索[J].教育文化论坛.2019

[3].左薇.民国中后期川北叁台县盐工管理研究(1935-1949)[D].四川师范大学.2019

[4].陈仕国,曹静雯.民国中后期富连成社名角南下上海的演剧活动[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5].刘志娟.民国中后期诉状中的离婚权利——基于1935-1949年河口离婚司法档案的考察[J].法制与社会.2019

[6].张慧兵.民国中后期图像新闻话语表达及技法研究(1937—1949)[J].编辑之友.2018

[7].陈晓.清中后期至民国初期北京话的声调变化[J].中国语文.2018

[8].周正龙,李涛.试析民国中后期西康省初等教育发展缘由[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8

[9].贾伟.民国中后期陇中文学创作述略[J].甘肃高师学报.2018

[10].刘舟祺.试比较董康与居正法律思想中的司法改良路径选择——兼论民国中后期司法改良中的“英美化”与“本土化”[J].法律史评论.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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