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航(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北京100048)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2-0124-01
摘要:秦始皇统一六国可以看做是历史的必然,是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秦小篆的统一虽然是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实际上也是地域统一的一个附属品。而在各国俗体领域,文字自行的发展着,最终也不约而同的导向了古隶书。小篆确立正体地位后,文字可以分为四类:正体字、装饰字、规整的手写体、伪书法。而书法是脱胎于日常书写的艺术。所以说秦始皇统一正体文字为小篆不会抑制书法作为艺术发生的进程,因为书法艺术本就不是从正体文字中发生的。
关键词:秦始皇;统一文字;书法;抑制;进程
一、文字在秦代被统一是文字发展的内在要求。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灭掉了齐国,统一了天下,初步奠定了中国的版图,随即进行一系列的体制上的规范化统一,文字就是其中之一。此时此刻,中国书法艺术似乎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这门以汉字作为素材的造型艺术,是不是也随着汉字的统一而统一了呢?
先看看秦统一之前的状况吧。六国文字各有正俗之分,在各国的正体文字中,都出现了规整化、程式化的发展趋势。而在各国的俗体文字,即手写体文字中,由于手的生理特性与笔的物理特性的双重作用,从甲骨文时代就开始出现的“斜、切”因素不断地强化,再加上最常见的书写载体----竹简的不平整的特性发挥作用,导致了古隶的形成。
如果以这一情况作为背景来判断的话,就不难断定秦统一的究竟是什么了。实际上,秦小篆统一的是各国的正体中向规整化、程式化发展的那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即装饰化的鸟虫书则不在统一之列。俗体文字呢?实在没有被刻意统一。因为没有证据。虽然有“程邈造隶”的传说,然不可尽信,如果有统一化的对各国古隶书的集中改造,当有类似于《仓颉篇》的字书存在,但现在在史书中看不到记载。另外,从西汉的文字状况看,篆书作为正体依然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可以推断,秦并没有做专门的隶书统一工作。
那么,秦八体中的隶书是怎么演进的呢?我的推断是:各国手写体各自发展,基于前文所述的物理和生理原因,自然而然的导向同一个方向。那么会不会在古隶阶段出现沟通与认知上的障碍,造成文字上的不可交流性呢?答案是不会的,因为各国文字的DNA是相同的。这就好比是说,世界各地的古猿都会不约而同的向类人猿进化,而世界各地的类人猿也都会向早期智人进化,而绝不会进化出别的物种来。试想A地的古猿最终进化成人类,B地的则进化成大象,C地的则进化成鸟,似乎是不能够的。再举一例,不论是山羊还是绵羊,欧洲羊还是亚洲羊,虽然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各自演化,但看着都是羊的模样,而绝不会被认作是马。这一理论现成套用在文字上,可以得出结论,各诸侯国文字发展到古隶阶段其实可以自由沟通,并没有什么认知障碍,即使要统一,也谈不上什么浩大工程。再补充一句,其实在“统一正体为小篆”的问题上也是这个道理,只不过基于某种特殊的心理因素,过去把这个问题过分强化了,搞的好像和一件“千秋伟业”的工程似的,其实颇可商榷。
杜牧的《阿房宫赋》指出:“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本意是指六国国君不勤政,才自取灭亡。但客观的审视历史,即使各国国君皆勤勉,也不能阻挡中国的统一,这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多年的战乱,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财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这种模式必须被打破,而秦的统一仅仅是恰逢其时而已。转而再看文字,秦小篆的统一实际上是地域统一的一个附属品。因为“小篆化”是各国正体文字共同的发展方向,所以这种统一对其他各国文字的改造实际是有限的。既定的思考模式总会告诉我们“分裂时,乱、异当头;统一时,和、同为本。”这样,“秦统一正体为小篆”的历史功绩就被夸大了,其实际价值很可能没有我们过去一直认为的那么大。
二、秦统一正体文字为小篆不会抑制书法作为艺术发生的进程。
秦始皇统一正体文字为小篆是不是抑制了书法作为艺术发生的进程呢?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这要从书法史的进程上加以讨论。
首先看看当时的文字状况。可以说小篆出现以后,文字界就有了四类成员。
第一类是正体文字庄重化,程式化,系统化的产物,在当时即小篆。在这里要特别提出,在隶书、楷书标准化之后,也应属于这一阵营,虽然小篆不是隶书的源头,隶书也不是楷书的母体,但作为正体文字,其内在规律是一致的。
第二类是正体文字中的一支奇兵,即过分装饰化的鸟虫书。这种文字无论是在构形还是造型方面,文字本身的意味都太少,更提不上后来所说的书法因素。其实际上是转向了装饰艺术。然而,在后来“大书法”的视角下,这种装饰艺术有没有可能被纳入书法范畴?这涉及到书法的边界问题。总之,后来的美术字就属于这一阵营。而游丝书、瘦金书等书体也不能完全排斥在此阵营之外。
第三类是俗体文字中不断向规整化发展的一类。这个规整化不同于第一类的规整化。第一类的规整化的动力因素是庄重,而这一类的规整化的动力因素是实用。这种规整化不断的调整自身布局,以适应手的生理特性和笔的物理特性。经过不断地解散,不断地回归,导致隶、楷、行、草等诸体的诞生。
第四类是俗体文字中向“更俗”的方向发展的那一类。特点是糙、乱、随意。但是要注意,第三类文字正是以这类“手写体中的手写体”作为大环境产生的。我认为这种字一直伴随历史而行,后来的发展即刻砖文、造像记中较粗糙的一类、大批的残纸等等。如要在书法的角度上加以审视,这一类文字应该是“具有书法性的伪书法”。
再来为这四种文字起个名字。或可依次称为:正体字、装饰字、规整的手写体、伪书法。
那么,书法艺术究竟是从哪一种文字中脱颖而出的呢?邱振中先生有这样一段描述:“中华民族在意识到文字的美感时,同时发展出一种对日常书写的高度关注。他们不是在日常书写之外另外创制一种装饰性字体,而是在日常书写的内部,让美感意识和书写技巧不断得到进步。中国书法中最伟大的作品,都是日常书写的产物。如王羲之《丧乱帖》、颜真卿《祭侄稿》,前者是一封信,后者是一篇文章的草稿。这种并非为欣赏的目的而创作的作品,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作者书写时精神活动的轨迹。”(邱振中《神居何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第一版、第218页。)
这段话不长,但说得很清楚。书法是脱胎于日常书写的艺术。日常书写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第三类文字,即“规整的手写体”。汉末,书法作为艺术在理论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正是以手写体章草为基础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秦始皇统一正体文字为小篆不会抑制书法作为艺术发生的进程,因为书法艺术本就不是从正体文字中发生的。
杜牧的《阿房宫赋》指出:“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本意是说,秦代二世而亡,并非是由于六国旧势力谋逆,而是由于对人民过分的残暴。也就是说,秦的统治方式已经不适应当时的历史潮流了,作为曾经的解放生产力的大一统的帝国,再次的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那么结果呢?只能是“天下大事,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那么再看文字与书法。小篆随着秦的消亡成为正体文字中最短命者,虽然汉承秦制,也有沿用,但已经不纯粹。产生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小篆适应不了快速书写的需要,违背了手与笔的客观规律。后来的隶书,甚至楷书同样是这个道理,从手写体中整合、规范、提炼出来以后,还要回到手写体中去,否则就将被淘汰。试看今天,在课堂上谁会用正楷书做笔记呢?显然是跟不上速度的,但是行楷就能较好的适应快速手写需求。从这一角度讲,淘汰了小篆的其实正是小篆自己,这是从其诞生那天起就注定了的。
参考文献:
[1]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4月第1版。
[2]邱振中,《神居何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
[3]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4]赵宏,《篆书津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作者简介:李思航,1987年生,男,北京人,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2011级学术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书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