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缓刑对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缓刑适用对象,《刑法修正案(八)》,缓刑,刑法
缓刑对象论文文献综述
白天[1](2015)在《浅谈《刑法修正案(八)》缓刑的适用对象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缓刑,也称作自由刑的缓期执行,是指法官在对犯罪人宣判一定的短期自由刑时,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同时宣告暂缓刑罚的执行,规定一定的考验时间和条件,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了规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执行宣判的刑罚。当今社会,缓刑在刑事政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缓刑适用做了重要调整,尤其调整了缓刑适用对象的范围。但新的修正案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从缓刑适用对象入手,在统观我国缓刑适用对象的适用情况后,发现缓刑适用对象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对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来源于《湖北函授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16期)
白天[2](2015)在《论我国缓刑的适用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整理某法院近两年来的部分案件,抽取其缓刑和部分自由刑案件的样本,用以了解缓刑的适用情况,包括适用缓刑的主要罪名和适用缓刑的主要情节,由此反思我国缓刑适用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有职务犯罪适用缓刑过多、缓刑适用时对犯罪人犯罪前的具体情形没有足够的考察。为完善我国缓刑的适用,应增加对过失犯的缓刑适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职务犯罪的缓刑适用。(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7期)
鞠丽[3](2013)在《特殊对象缓刑适用条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是当今社会两大特殊群体,因其本身特殊地位和生存状态,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时代潮流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心和关注。但是,这两大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群体的犯罪率却居高不下,如何规避两类主体犯罪而又能充分保障其权益成为眼下亟待解决的课题。而缓刑制度的存在以及设计理念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并促进了这一矛盾的解决。缓刑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布暂不执行原判刑罚,而是规定一定的考察期,如果表现积极达到改造效果则不予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这一制度如果得到贯彻实施,不仅能对犯罪行为人本人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并且能在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现实实施效果却不容乐观,法律对缓刑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和现实利益衡量下的取舍,难以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形成强有力的保护,加之该制度配套规定的不完善,使得难以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本文着重从五方面对缓刑制度加以分析,从该制度的起源到现在的发展,以期从制度演变中得到启示、从现实漏洞中找到修正方向,进而提出完善缓刑制度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保护力度的建议,使缓刑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来说:本文的第一部分着重讲述了缓刑的概念和制度沿革,从国外国内两个方面大概阐述了该制度产生的理论背景,时代背景,以及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厘清了缓刑的概念,并且得出“缓刑制度的出现与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和时代发展密切相关。无论是在古代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在当代散发人权保护的光彩,缓刑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无疑都着眼于“人”上。可以说这一制度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刑法体系,对初犯、偶犯或犯罪轻微、罪过不大的行为人给予反省改正的机会,使其更好的实现个人发展,而这正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结论,为下面继续论述完善特殊群体缓刑制度的必要性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二部分着重于对现阶段特殊人群即老人与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的规定进行了归纳,并将《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相关规定予以阐明,再将前后变化作对比,来总结新旧法律的不同,并探讨引发这种变化所体现的精神和原则。第叁部分基于第二部分的基础之上,将特殊主体适用缓刑的一般条件独立出来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从正面条件和排除条件正反两个方面予以阐述,进一步明确了该制度的适用层面。第四部分是在前叁部分等客观叙述的基础上深入到法理层面,进一步探讨了该对该制度进行特殊规定的价值意蕴,指出这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立法者着眼于当今社会利益不断复杂,矛盾开始凸显的时代背景下,相对宽松的刑事政策以期减少社会对抗,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但是也分析了其适用的局限性和不足。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提出不足和局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未成年人主要从增加立法保护、提高有期徒刑上限、细化适用条件、健全考察机制、完善监察制度五个方面阐述。老年人主要体现在刑事责任年龄、量刑、执行叁个方面。(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3-04-19)
韩磊,齐杰[4](2011)在《职务犯罪中免刑、缓刑判决问题及对策——以南召县为分析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职务犯罪被判免刑或者缓刑,对我国司法权威的树立和法治建设都会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也有违官员对民众示范和表率作用的培育,因此建议最高司法机关出台规范,严格审查对职务犯罪的免刑、缓刑判决。(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01期)
黄小康,巫永发[5](2010)在《对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也应依法减刑》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矫正是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是刑罚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我国现行刑法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减刑有明确规定,但没有对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缓刑犯)的减刑作出明确规定。2009年6月25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0-11-15)
沈繁翔[6](2010)在《高学历缓刑服务对象矫正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种社区矫正对象中占比例最多的是缓刑对象。经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本文来源于《社会工作(上半月)》期刊2010年02期)
肖春燕[7](2008)在《山东近叁千名缓刑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为确保缓刑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全省2001年至2006年六年间的缓刑适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六年来缓刑适用率不断增长,未成年犯的缓刑适用率明显高出成年犯,缓刑适用效果好,缓刑犯再犯比重普遍低于(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8-10-16)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张金凤[8](2008)在《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方式现状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监外执行,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和有关机关作出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由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 监外执行的一般特点和监管方式的现状 监外执行具有非监禁性及附条(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8-06-29)
蔡步松,李明[9](2005)在《我省首开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准备,我省决定从现在起在大连、本溪两市开展对轻微罪犯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这是在8月25日召开的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区团体和民间组织以(本文来源于《辽宁日报》期刊2005-08-26)
缓刑对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整理某法院近两年来的部分案件,抽取其缓刑和部分自由刑案件的样本,用以了解缓刑的适用情况,包括适用缓刑的主要罪名和适用缓刑的主要情节,由此反思我国缓刑适用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有职务犯罪适用缓刑过多、缓刑适用时对犯罪人犯罪前的具体情形没有足够的考察。为完善我国缓刑的适用,应增加对过失犯的缓刑适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职务犯罪的缓刑适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缓刑对象论文参考文献
[1].白天.浅谈《刑法修正案(八)》缓刑的适用对象及完善[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
[2].白天.论我国缓刑的适用对象[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
[3].鞠丽.特殊对象缓刑适用条件研究[D].南京大学.2013
[4].韩磊,齐杰.职务犯罪中免刑、缓刑判决问题及对策——以南召县为分析对象[J].法制与社会.2011
[5].黄小康,巫永发.对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也应依法减刑[N].检察日报.2010
[6].沈繁翔.高学历缓刑服务对象矫正探析[J].社会工作(上半月).2010
[7].肖春燕.山东近叁千名缓刑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N].人民法院报.2008
[8].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张金凤.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方式现状及完善[N].检察日报.2008
[9].蔡步松,李明.我省首开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N].辽宁日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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