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费改革后的安徽农村水利工作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秦国庆[1](2021)在《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中国农村地区最重要的生产性公共池塘资源之一,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具有抗旱排涝的基础功能,在抵御农业旱涝灾害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提升农村社区韧性和灾害应急能力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凡是属于大多数人的公共资源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公共池塘资源“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属性使其管护及治理通常面临“囚徒困境”难题。同时,在农户分化趋势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资产专用性特征、不同类型农户主体的灌溉需求特征呈现出差异化趋势,农户群体在先前“同质化”时期基于地缘、业缘关系所建立的农田水利合作基础逐渐瓦解,实现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难度有增无减。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结合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需求差异,总结不同农户分化情形下的适应性制度变迁规律,是推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由对立关系转换为协调关系的关键所在,这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水平的提升,对于实现农田灌溉系统建设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将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概念引入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的双重视角,依据社会分化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公共事务治理等理论,对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和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进行概念界定,确定三类核心变量的维度特征与指标表征依据,构建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框架,深入阐释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衔接逻辑。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利用河南、湖北2省10县237个村的两期面板数据与典型案例资料,使用双案例比较分析法、固定效应模型(FE-OLS、IV-FE-OLS)、一阶差分模型(FD-OLS、IV-FD-OLS)、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等多种识别策略探究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以及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治理绩效之间的传导机制;并结合研究结论指出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边界可分为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边界两类。其中,结构性边界指实体灌溉设施的物理边界,非结构性边界指灌溉系统中非实体要素的边界,包括经济边界、政治边界等。对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一类公共池塘资源而言,实体设施供给的缺失是一阶困境,制度等非实体要素供给的缺失是二阶困境。本文根据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特征,从“供给”和“占用”两大维度测度其治理绩效,供给绩效实际上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占用绩效则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竞用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前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设施供给有效性,后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制度运行存续性。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在2013至2017年发生了明显的下滑,主要体现为设施维护成本负担的上升和输水排涝能力的下降。(2)农户分化是农户要素配置方式变迁的后果。因此,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的结构差异是农户分化的核心维度,本文称之为农户水平分化。除此之外,农户先天禀赋差异也是加剧农户分化的重要因素。即使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相同,先天禀赋的差异也会引致农户分化,这种分化体现为相同要素配置方式下的产出差异化,集中表现为农户收入的垂直分层,故农户收入差异是农户分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户水平分化指数和垂直分化指数从2013至2017年呈现上升趋势。(3)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实际就是约束村庄灌溉集体行动的博弈规则,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运行制度变迁实际就是边界、位置、选择、信息、范围、聚合和偿付7类博弈规则的状态演变,这一演变过程符合制度变迁的广义特征,且至少部分由集体内生推动。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从2013年至2017年,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发生了多样化的变迁,既存在正式规则、非正式规范向无规范无规则状态退化演变的情形,也存在由无规范无规则、非正式规范状态向正式规则进化演变的情形,还有相当部分村庄未发生相应的规则变迁。(4)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及其总体治理绩效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这一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产权配置形式、农业生产依赖度、村庄关系和睦程度、是否被派驻“第一书记”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并不存在显着的“U”型或倒“U”型关系。(4)农户分化降低了当事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要素配置效率,加剧了治理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感知,进而负向影响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与总体治理绩效。(5)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农业生产依赖度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边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虽然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没有直接的显着影响,但可以和?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sco1(哪些土地可以被灌溉的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产生交互作用,联合正向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4)“制度变迁→要素投入水平→治理绩效”以及“制度变迁→要素配置效率→治理绩效”的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6)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存在显着的中介作用。具体而言,农户水平分化能够推动?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的规定)、?info2(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功能性指标公示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的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而?allo3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可以认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治理绩效”的中介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综合而言,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具有消极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农户分化又会驱动部分运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进而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产生积极的间接影响。结合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2)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3)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4)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5)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6)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王博[2](2020)在《制度能力、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 ——基于黄河灌区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农田灌溉系统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实现振兴的重要保障,其运行效率直接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然而,实际上多数农业灌溉区的灌溉系统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造成这一农业生产困境的主要原因归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失灵。由于农田灌溉系统所具有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与农户生产经营私人性之间的冲突,造成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等供给无效及偷水和抢水等灌溉用水无序问题是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失灵的主要表现,也是阻碍其功能发挥的症结所在。面对这一农村公共事务治理无效事实,很难有一套科学理论体系对其做出有力解释。作为一种惠顾者所有、民主管理并受益的非营利性村庄经济合作组织,农田灌溉系统在农户相互关联的自组织管理模式下,其治理必然受到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因素的影响。村庄制度能力可以为农田灌溉事务提供一种适合的治理舞台,使不同农户主体能够有效协作,达到灌溉资源整合目的,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可以演化出趋于降低组织内部人际间冲突的自发灌溉秩序,为农田灌溉系统运行提供一种融洽的组织环境。因此,将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概念引入灌溉系统治理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研究基于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双重视角。依据公共事务治理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和制度能力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系统综述的基础上,利用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内蒙古、宁夏、甘肃、陕西、河南和山东6省(自治区)1042份农户家庭微观调查数据,剖析了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现状及问题;构建了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的表征指标体系,使用因子分析法测度和解析了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指数。进一步,使用双栏模型(Double-hurdle model)、跨层次线性模型(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s)和分位数回归(Quantile Regression)等多种数理模型和计量方法探究了村庄制度能力和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两大关键因子对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灌溉用水秩序和综合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并结合实证研究结论指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改进的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主要包括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和农田灌溉用水秩序两方面,分别表征了农田灌溉资源系统供给和资源占用维度的治理情况。数据资料分析结果表明,在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有55%的农户对其所在村组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供给满意,有72%的农户认为村组中大部分农户会遵守村组的农田灌溉用水秩序,说明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效果一般,用水秩序良好,黄河灌溉农业生产区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大改进空间。(2)村庄制度能力体系包括了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三个层次。在知识资源层次,农户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相互帮助程度最高,说明在以互帮互助为传统美德的农村社会,村民之间互帮互助是村庄制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系资源层次,农户对村干部的信任最高,说明相比较于关系性资源中的其他因素,农户对村干部的信任是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村庄农田灌溉事务自我品牌建设的关键。在动员能力层次,村庄管理组织联户促进集体行动的能力最高,说明农户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能力是村庄动员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3)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是由农户对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响应程度和农户相互之间在农田灌溉过程中的协调程度两方面构成。在农户对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响应方面,农户积极参加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程度最高,说明农户与村委会或农民用水者协会之间的纵向合作形式主要是通过会议决策方式展开。在农田灌溉过程中农户相互之间的协调程度方面,农户与其他成员保持一致保障集体行动成功最高,说明农户相互之间的合作水平主要体现在能否团结一致实现共同目标。(4)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影响显着。村庄空间领域内的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层次的制度能力因素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和程度有显着促进作用,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越强,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越强,投资或投工村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的程度越大。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纵向和横向合作水平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有促进作用,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越高,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越强,投资和投工村庄农田灌溉系统设施建设和管护的程度越大。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除了单方面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外,还存在交互效应,二者的交互项对农户参与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意愿和程度均有显着作用。(5)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用水秩序影响显着。村庄制度能力是通过作用于农户的灌溉行为并进一步影响农田灌溉用水秩序,农户灌溉中的偷水行为减少、用水纠纷降低和用水满意程度提高是制度能力作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秩序的重要媒介。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是影响制度能力促进农户产生积极灌溉行为的重要因素,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正向调节制度能力与农户用水行为和村庄灌溉秩序之间的关系。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越高,越容易促进制度能力对农户灌溉行为的引导与规范。村庄制度能力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灌溉行为而保障农田灌溉系统用水秩序的维持,是解释农田灌溉用水秩序自组织管理何以有效的一条关键路径。(6)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有显着正向作用。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密切联系,表征村庄制度能力的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和动员能力层次因素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之间存在显着正向关系,村庄空间领域内的制度能力越强,村庄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越高。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因素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秩序维度绩效和综合治理绩效具有正向影响效应。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在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正向调节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维度绩效的关系,农田灌溉组织内部的合作水平也正向调节村庄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秩序维度绩效的关系。
陈聪[3](2019)在《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公共品是农村发展、农业生产以及农民生活的基础条件,它在减少贫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具有显着作用。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造成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单一的政府供给机制,因此,探索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新机制迫在眉睫。当前,一些地区的农民创业者作为一支独特的村庄内生力量,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逐渐彰显力量。那么,农民创业与村庄公共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在政府财政紧缺的情况下,农民创业者作为村庄内部的私人力量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补充作用?回答上述问题,将为缓解我国村庄公共品供给匮乏的问题提供新思路。本研究综合运用了逻辑演绎、问卷调查、实证研究及演化博弈等方法,对农民创业者的村庄公共品供给行动逻辑、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的影响机理等展开了研究,具体内容包括:(1)以分析我国村庄公共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以及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的实践为切入点,探寻农民创业与村庄公共品供给在现实中的联系;(2)基于农村公共品供给理论、农民创业理论及嵌入性理论等分析了农民创业者为什么愿意并且能够成为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参与者,论证了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在理论上的可行性;(3)通过对计划行为理论的拓展,剖析了农民创业与村庄公共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识别出影响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因素;(4)分析了村庄公共品供给中政府与农民创业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并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农民创业者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为政府制定与农民创业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提供有力依据;(5)分析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背景下,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对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促进作用。通过上述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不足起改善作用。第一,农民创业者通过直接向村庄提供基础设施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庄公共品供给数量,改善了村庄公共品供给结构;第二,外部性的存在使创业过程中建设的基础设施,产生的技术、知识等起到公共品的作用,从而改善了当地公共品的供给水平。(2)农民创业者供给村庄公共品的能力和感知到的舆论压力是影响其供给行为实施的关键。首先,村庄公共品供给需要资源投入,农民创业者能力越强,则越有可能参与该活动;其次,村庄依旧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且村庄关系是农民创业者创业资源的重要来源,因此他人的评价影响自身行为决策。(3)在缺乏政府激励的情形下,由于成本损失和动力不足等原因,农民创业者参与公共领域的事务不具备可持续性。农民创业者作为私人供给力量未得到充分发挥,则最终制约了村庄公共品供给的进一步改善。(4)为促进村庄公共品供给的有效改善,政府应与农民创业者建立替代型和互补型的合作关系。实现上述合作关系的具体路径为:政府主导供给,农民创业者配合供给;政府主导供给,逐步激发农民创业者参与热情;农民创业者主导供给,政府予以政策鼓励。(5)农民创业者供给村庄公共品有助于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实现。实现路径在于,政府根据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的能力和意愿,与农民创业者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向贫困村庄提供产业基础型、产业专用型和产业拓展型公共品,帮助贫困地区奠定产业基础,打造产业特色以及培育优势产业,最终实现产业扶贫的目标。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为促进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改善作用的发挥,政府应将以下几点作为政策的着力点:(1)通过强化农民创业者的社会责任感,明晰供给者贡献等方式逐步引导农民创业者参与合作;(2)从降低税费、树立典型等方面予以农民创业者物质和精神的鼓励,使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具有可持续性;(3)建立公开、透明的村级财政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创业者参与村庄公共品供给的顾虑;(4)通过创业培训、指导等启发农民挖掘村庄特色资源,增强农民创业热情和创业能力;(5)通过贷款担保、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农民在当地创业,既能让农民实现不离土不离乡便能致富,又能够为村庄建设作贡献。
詹国辉[4](2018)在《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社会发展也到了此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经过近40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高速增长,取得了全球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经济总量迈上82万多亿元的新台阶,高居世界第二位。但同时应当看到高速发展背后的限度:一是从本质上讲,高速发展还是依靠拼资源拼消耗实现数量增长;二是无法有效满足乡村民众不断升级的现实需求,由此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此外,对于乡镇基层政府而言,仍然面临着乡镇经济发展状况转型及乡村社会维稳压力,尽管代表国家力量的基层政府对乡村社会运行的干预及对乡村社会事务的大包大揽有所消退,但乡村治理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压力型体制,更多关注的是绩效考核的任务指标,尚未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乡村场域”内的与乡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的治理以及乡村公共品的供给。基层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化分权机制,治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乡村事务治理的调整过度频繁,最终导致乡村社会的治理质量不能有效匹配当前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形势。为此,本研究首先解构了当前乡村治理研究过渡关注数量层面上的局限性,随后基于社会质量理论视角建构出乡村治理的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以及四维结构要素等具体勾勒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图景架构,以期提升乡村治理的质量。本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这是本研究的开篇起点。一是基于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背景,确定本研究的研究问题,从而明确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二是确定研究对象后,着手对已有的研究展开文献综述的梳理,包括对已有成果展开形式上的考察,从国内外不同主题内容对乡村治理的研究进路展开述评,从而提出本研究的研究方向。三是阐明本研究的总体框架与逻辑思路,并指明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与存在不足。第二章,“社会质量”理论是理解和爸释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本章主要提出“社会质量”理论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并论证其与乡村治理研究的适切性。一是,探讨了社会治理从传统模式转向现代模式的内在逻辑,其内在始终秉持了从政府质量逻辑朝向社会质量的逻辑转向。二是,阐述了“社会质量”理论创生的时代背景、理论发展脉络、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同时还论述了其与乡村治理的契合性,社会质量理论构成了“乡村治理”内生性诉求的理论先声与理论依据;三是,尝试性建构出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四维结构要素等三方面内容型构出乡村治理的立体框架,以期为当下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和有力的解释性框架。第三章,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本章节主要立足于乡村治理质量中的单一向度——制度支持的视角来厘清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制度支持对乡村治理的内在影响机理。在应然层面上,以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核心的正式制度支持型构出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而乡村宗族、乡村社会组织、合作社与乡村集体所型塑出的乡村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弥补了政府中心主义的正式制度支持。而在实践中,乡村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的实践样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诱致了乡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非耦合性支持障碍。第四章,乡村治理行动者特征及其行动逻辑。本章节基于乡村治理中的另一向度——行动者视角来观察乡村行动者的特征及其行动逻辑互动与博弈。依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分析不同行动者及其行动逻辑,进而阐释其不同关系中差异化的行动者的利益选择和行动规律,最终刻画出不同行动者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效应。如上逻辑的陈述内在昭示了政府主导的隐性行动脉络,致使乡村其它主体(自治组织、社会本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外部缺陷,难以型构出乡村“社会性”。第五章,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本章是以社会质量理论框架内的四维象限结构要素(乡村社会经济保障、乡村社会凝聚、乡村社会包容、乡村社会赋权)来具体刻画出乡村治理的具体形态。通过梳理乡村治理质量提升的现实限度,发现乡村社会民生保障日渐匮乏、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乡村社会排斥现象普遍存在、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的稍显不足。而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制度在地化实践的偏差、上传下达沟通机制不畅、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效应。第六章,乡村治理的保障路径。本章节通过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等三方面路径的设计,一是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由此有必要将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进行深度融合,强化其两者间的互动均衡支持,进而相互架构出耦合性路径;二是凸显多元行动主体间的强强关系,同时保障建立在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实现并构筑出行动者的互构路径;三是倡导乡村社会质量结构要素的嵌入路径,通过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构造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创新乡村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最终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有序提升。第七章:结论与展望。一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二是对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的未来研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方向,一方面,通过乡村社会建设的进程,把乡村社会场域空间内的全体乡村社会民众包容进来,追求乡村社会的共同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在努力追求乡村社会质量和提升乡村社会福祉的同时,应警惕乡村社会转型和乡村社会制度重构的逆向风险。
王军[5](2018)在《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人类诞生以来,耕地资源就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空间条件,并在人类进入农耕文明后,成为了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营养需求。在未来的相当长时期内,科技进步仍难以保证人类离开耕地产品而独立存在,因而,耕地保护仍将是当代经济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得到了迅速地提高,一方面,仍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路径依赖”的惯性,农业与工业、乡村与城市的不平衡发展掠夺农业和乡村改以掠夺土地的高地耗的城镇化新的方式而不再是工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因农业经营的比较收益较低以及社会总体环境意识的薄弱,导致了我国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不断下降,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成为制约我国“新五化”(1)同步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2)。另一方面,耕地保护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共十九大报告更是进一步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016年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96.78亿亩农业用地中耕地仅有20.24亿亩,且耕地质量的整体水平不高,优等质量的耕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7.3%(3)。这表明我国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刻不容缓。因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现,不仅有利于解决当下我国面临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问题,更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业。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是一个值得阐拓探索的“新时代立论”。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耕地质量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于绝大部分人民群众来说,吃饱已经不是问题了,重要的是如何吃好,即吃到绿色无污染的农产品,这必然要求我国进一步提升耕地的质量,为健康农产品提供必要的生产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即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农业、农民发展还相对不充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相对东部发展还不充分;更体现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一定程度上的不平衡、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不同程度的不充分等诸多方面。其中,具体到耕地问题上也存在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的不平衡、中高质量的耕地供给不充分、生态环境治理不充分及其与经济高质量增长和发展的不匹配。进而言之,从经济增长和发展来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已经转移到经济增长的质量上面来了,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必然会首当其冲,而农业要想发展,离不开优质的耕地,这需要我们来提升耕地质量。此外,我国的劳动和生产技术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也要求耕地与这些先进的生产要素进行匹配,即实现进一步的均衡。论文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并适当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分析工具,探讨我国GDP的快速增长、耕地保护倡导的趋强与耕地质量的愈益下降这一矛盾现象背后的内在形成机理以及现有耕地保护制度低效运行的成因,对我国未来耕地(1)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现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些微努力和贡献。论文共分为8章,其中第2、3、4、5章为论文的核心内容:第一章为导论。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明确文章的核心概念,梳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并进行简要评价,确定研究思路与方法,指出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为相关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第一节概括梳理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古典及新古典经济学相关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等基础理论,并介绍理论与本文研究主旨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二节构建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即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中“存在——意识——行为”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思维逻辑和研究框架,基于“环境(环境分析)——行为(行为选择)——方式(实现方式)”的理论逻辑链条,构建一个可以解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的第3、4、5章即为此理论分析框架的延展分析与具体应用。第三章为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环境分析。在实践中,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需要不同的内外部环境来为其创造条件,这亦是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的现实动因。在此部分,从自然与技术环境(生产力维度)、制度与经济社会环境(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维度)两个层面来进行展开。其中,自然环境主要是指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变化;技术环境主要是指我国的总体技术水平和耕地质量相关的技术水平;经济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现实需要;制度环境涵盖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关的我国土地制度、农村税费制度、耕地征收补偿制度等正式制度和政府发展理念深化、社会生态环境需求的日益高涨等非正式制度的变化与发展。这三个方面的外部环境及其内在不同组成部分会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产生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这也就决定了下一章中不同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第四章为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行为分析。第一,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识别,认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涉及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和社会第三方主体等多类型主体。第二,分别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目标和行为选择入手,阐明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异,并厘清了地方政府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的双重行为。第三,耕地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空心化”,主要是因为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控制力进一步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利益共容机制日益缺失,难以形成集体行动。第四,农业经营与生产行为主体具有有限理性,以收入增加为目标,以成本收入分析为决策逻辑,从根本上缺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内在动力。第五,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日益觉醒,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高涨,虽然其不一定和耕地发生直接的联系,但是其往往通过食品安全问题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密切联系起来。鉴于此,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状况、水平乃至程度无不受到上述多类型主体共容利益的影响,它们各自利益的实现无不和共容利益(1)间的拟合程度相关。为此,基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适时调整、改革,以制度体制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影响经济社会环境,借力于多种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通过制度保障引导、促成各利益主体共容利益的一致性。因此,我们在为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时,应以共容利益为基础,分层次、多角度挖掘各利益主体的私利与共容利益的集合,重建社会共容利益体。第五章为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方式(2)分析,即各种行为主体分别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具体来看: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上层建筑系统,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化地方政府以绿色GDP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构建完善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法律法规体系;重新梳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将市场机制的作用与政府规制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和监管力度。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基础,需要通过探索市场经济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实现形式、或财政支农资金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等方式形成和壮大农村集体资产,以此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而更好的发挥其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的中坚作用。第三,重构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的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从农业内部来看,就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3)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协同发展;从农业外部来看,由于农业的比较收益相对较低,需要政府加强相关的补贴力度。此外,针对可能的耕地破坏行为实施必要的约束。第四,进一步培育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尤其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最后,基于上述分析,试图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中心的协同治理,其中,政府维度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市场维度主要包括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维度主要包括NGO组织和社会公众等。第六章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一个历史演进的视角。从历史发展视角研究1949年以来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发展过程。总体来看,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经历了“爱护与改善——维持与利用——弃损(1)与恶化——遏制与维护——保护与提升”的不完整的倒“S”型动态调整过程,之所以不完整是因为上升阶段尚处于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如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1978年耕地质量的爱护与改善阶段,其中,1949-1952年为耕地质量的恢复和爱护期,一方面,修复长期战争和地主雇佣生产方式带来的耕地破坏,另一方面,广大贫苦群众通过土改获得了耕地,其在生产中更加爱惜其质量;1953-1978年为耕地质量的公共物品属性的改善期,人民公社建立,逐步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大量的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做的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一些基础性工作。第二阶段为1978-1984年耕地质量的维持与利用阶段,这一时期耕地质量的公共物品属性遭到破坏,但是耕地质量的私人物品属性得到了提升,总体来看,耕地质量处于一个总体的维持与利用阶段。第三阶段为1985-2005年耕地质量的弃损与恶化阶段,这一时期耕地质量的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属性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恶化。第四阶段为2006-2010年耕地质量的遏制与维护阶段,随着2006年农业税的取消,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弱化,加剧了耕地质量公共物品属性的破坏程度,但是耕地的价值开始显现,农民更为重视拥有“准所有权”的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第五阶段为2011年至今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阶段,这一时期多方主体开始合力来促使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现。随后,基于时间序列数据和省级截面数据,对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进行必要的绩效评价。第七章为发达国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经验借鉴。分别选取大农业代表的美国、小农业代表的日本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极具特色的以色列为研究样本,分析了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主要举措,并提炼了各国的主要特点,希冀给我国的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提供启示。第八章为政策建议部分,这部分主要总结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并对本文可行的后续研究进行了展望。论文可能有以下3点创新之处:(1)对耕地质量的属性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和界定。耕地质量具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双重属性。私人物品质量是指耕地质量里面需要耕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行保持和维护的因素,主要包括地力质量维度和空间质量维度里面的私人物品维度;而公共物品质量是指耕地质量里面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相关因素,难以单靠耕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来保证,主要包括空间质量维度里面的公共物品维度、工程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并根据这一定义,对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问题的发展历程、保护方式等进行了新的思考与阐述。进而发现,可持续发展使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既是敬畏和遵崇自然规律基础上有效利用自然环境的循环力量使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持续的能力和张力;更是基于“人口——资源——环境链条”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的认知,更多地联系到重视构建人类的世代发展、资源与环境的和谐共存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多层次价值的全面认知,从而在理论上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和人口、资源和环境更紧密地联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在实践中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之中提供政策依据。(2)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构建了一个“环境——行为——方式”的分析范式,从方法论角度论证了选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原因。并构建了一个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现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形成了社会科学视角围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详细而系统地研究。从环境分析、行为分析和方式分析等三个有机构成的研究系统出发,研究了一般性实现机理和具体实现过程,理论和现实紧密结合,阐证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演变与实现。(3)为弥补现有耕地保护质量维度相关政策绩效评价的阙如,借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政策绩效进行了系统地评价与研究,由此分析刻画了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绩效的历史演变、区域差异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我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的改良和优化提供一定程度的实证支撑。
陶郁,侯麟科,刘明兴[6](2017)在《顶层设计、干部权威与越轨抗争——对中国农村信访潮的再反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回顾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状况的实际影响,对制定合理的维稳政策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基于全国代表性数据,本文分析了农村税费改革对信访态势的影响,提出了解释不同村庄间2003至2005年间信访态势差异的新框架。研究发现,无论在税费改革前后,基层财务和征地拆迁一直是诱发农村越轨抗争的主要因素,而税费负担对越轨抗争发挥了相对有限的刺激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税费改革瓦解了一些村庄基层干部原本拥有的权威,如果这些村庄此前又经历过征地拆迁,矛盾隐患就会显现出来,问题就难以被解决在乡土社区内部,越级上访就会层出不穷。从政策角度来看,要想把旨在改善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基层权威结构、避免颠覆性破坏基层既有秩序。
杜春林[7](2016)在《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研究问题来看,本文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现象为起点,展开对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与碎片化之间关系的研究。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现象是分税制改革以后,尤其是税费改革之后,财政资金不断上移,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任务主要由地方政府尤其是乡村基层组织承担,导致央地之间财权与事权的明显不匹配现象。中央政府为保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采用专项资金的方式自上而下调动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项目制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方式。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供给遵循科层制体系内部“条条划分”和“块块划分”的逻辑,在项目制运作过程中便表现出碎片化现象。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专业分工和地区划分的需要,但更多的表现为本文所关注的碎片化所带来主体不明,资金分散和利益负责等问题。从研究假设来看,项目制依附于科层制体系是本研究的前提假设。透过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现象,我们可以发现,碎片化问题本质上是由政府内部过细的专业分工和过度地区划分所致。整个项目制运作过程包括项目生成、项目实施和项目监管,这三个阶段实际上都是依附于科层制体系而存在的,缺少科层制体系的组织结构,项目制便无法发挥作用。项目制运作所包含的三个阶段:项目生成、项目实施以及项目监管都与科层制体系紧密相连,正是由于项目制依附于科层制体系,才给我们进一步研究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奠定基础。从理论基础来看,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实际上是政府供给的一种方式,因此受政府运作方式的影响。本文所构建的碎片化政府理论是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的研究的理论基础。碎片化政府理论认为,碎片化政府或碎片化政府的运作是指科层制体系内部过度专业分工和权力划分导致政府间缺乏相互协调、沟通和合作,致使政府的整体政策目标无法顺利达成的现象。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正是由于科层制体系内部过度的专业化分工以及极强的属地管理意识所导致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经过政府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条线下达,形成项目的“条线管理”;不仅如此,项目在条线管理的同时,又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管理,形成项目制运作过程中的“块块管理”。正是由于项目制运作过程中的“以条为主,以块为辅、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才形成的所谓的碎片化现象以及由此形成的碎片化问题,而整体性治理理论也正为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问题提供了可循的治理路径。从研究方法上看,本文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构建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以案例为索引来探讨项目制与碎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文献梳理主要表现在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研究上。事实上,国内外对于农村公共服供给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十分丰富,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问题的研究。本文基于碎片化政府理论构建文章的分析框架,并在基础上,将农村公共服项目制供给碎片化分为:主体多元化、资金分散化和利益复杂化,并与项目制运作的三个阶段:项目生成、项目实施以及项目监管相结合。指出项目生成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动力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具体表现;项目监管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相互影响。另外,在此基础上将搜集整理以及实地调研所得出的案例穿插其中,用案例来说明项目制与碎片化之间的关系。就研究内容而言,本研究的核心部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项目生成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动机机制。从项目主体、专项资金以及主体利益在部门与地区间的划分,可以看出项目生成过程依附于科层制体系的部门划分和地区划分构成了碎片化的内在动力;二是项目实施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表现形式。项目生成过程是碎片化的内在动力,并不存在明显的碎片化现象,只有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才会有诸如:主体多元化,资金分散化以及利益复杂化的表现;三是项目监管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现实影响。项目监管与碎片化的影响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关系,项目监管不力加剧了碎片化所带来的对主体、资金以及利益的影响,而碎片化的诸多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给项目监管带来重重困难;四是项目优化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治理路径。针对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所带来的问题,本文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构建项目联动机制,推动主体、资金以及利益的沟通、整合和信任机制的建立,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的整体性治理。从研究结论来看,农村公共服务的项目制运作逻辑从项目生成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监管都与碎片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而整体性治理也成为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走出碎片化困境的必然路径。
陈杰[8](2014)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关系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民主政治、城乡统筹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如何解决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当前的重要问题。一事一议,包涵最初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之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形式。该制度本质上是一种集体选择的制度,也是代理人与委托人博弈的机制,这种制度是否能够显示村民的真实公共产品需求偏好,体现民主性和科学性,对于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建省近年来的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文献资料,探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本文借助公共产品、公共财政、公共选择和制度经济学等有关理论,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综述了国内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及研究动态,充分界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概念内涵及其特质,统计分析了一事一议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现状,从中得出当前一事一议供给公共产品的所取得成效以及制度运行的困境。并针对由于制度运行之初的低效性而引发对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存废的质疑性问题,通过负二项回归模型对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证明了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基于此,为有效发挥一事一议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作用,本文分析了影响该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为一事一议制度推广和创新的实践提供了总体的研究思路,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证的依据。为了增加研究结论的说服力,该文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的方法。其中,使用规范分析方法进行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解析,使用问卷调查法收集研究数据并定量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现状和在福建省实施绩效,使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负二项回归模型分析了一事一议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使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建立OLS模型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使用典型案例法探索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推广和创新。该文通过研究认为:(1)基于福建省的实践,整体上,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和运行绩效评价较高;(2)—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3)在村级公共投资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有显着作用。基于负二项回归模型,利用对福建省246位村书记的调查,分析了一事一议制度对于村级公共投资的影响,结果发现一事一议制度对增加村级公共投资项目具有非常显着的影响,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目前形式下发挥较大作用。因此,不是简单的废止一事一议制度,而应该充分利用和不断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作用;(4)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村庄的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虽然该制度是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方式,但不意味是唯一方式,白塔乡长基村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5)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村集体经济以及上级财政奖补是一事一议制度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统计分析得知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而其中村干部个人因素、村流动人口情况又是影响筹资筹劳的重要因素。然后进一步采用OLS方法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筹资筹劳(主要指村民形成集体行动参与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村经济情况和政府支持因素的影响情况以深入了解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得出当前制度运行主要受到村庄规模、村集体经济情况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影响;(6)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筹资激励设计。为了使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活动得以顺利推广和创新,其制度安排应该包括筹资筹劳机制设计和管理激励机制设计这两个方面的设计的激励问题,福建省一些地区的探索如罗源县起步村通过捐赠建设南山公园的成功实践较好的体现了这一思路,值得借鉴。
韩鹏云[9](2012)在《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与村庄的链接》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和农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受到广泛关注。而由于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直接决定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并与广大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密切关联,所以成为了乡村治理研究的热点;同时社区公共品作为一种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或服务无法由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来有效实现,各级政府的外部治理和村庄的内部治理便成为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主导治理路径,但由于农村社区公共品种类多样、涉及面广、方式复杂,且政府和村庄的治理行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又是乡村治理研究中的难点问题。作为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它“嵌入”于国家和乡村社会发展转型的宏观历史背景之中,折射出治理逻辑的变迁历程,应该说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不仅是一个经济学或者财政学问题,亦是一个透视社会基础嬗变和国家治理转型的政治社会学问题。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研究多着重于经济学视角,而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却鲜有研究。笔者认为在经济学具体对策建构的基础上,延伸政治社会学对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问题的解读,将有助于深化认识、创新思路,从而更好地指导公共品供给的实践。“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理论基础具有复杂的流变过程和丰富的理论内涵,在乡村治理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就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这一研究主题而言,具有自主性的国家和个体共存的村庄成为两个主导性的行为体,而国家治理和村庄治理也就成为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两个治理侧面,也是两种治理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供给的机制,形成了供给的逻辑。同时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作为一种资源的聚合及配置,不仅是治理问题,亦是权力的建构问题,应对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行为所赖以生成的国家基础性权力和村庄治权进行深入探析。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治理的逻辑变迁历程和当下走向。在总体国家治理的分析范围内可划分出国家和基层政府两个方面:在传统体制时期到农村改革时期,在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国家扮演了“监理”的角色,依据有关政治或经济的战略指导方针,动员人民广泛参与,其进行总体的组织协调和宏观的监控评价;而从农村改革时期伊始至后税费时代,国家“项目式业主”的定位逐渐滥觞并日益成型,通过行政系统的自我运转和直接操作来供给公共品,各级政府部门成为农村社区公共品的“业主”;同时,不同历史阶段中基层政府对社区公共品的治理逻辑也在发生变化,由“在场式”的国家“代理”转变为具有独立利益的“策略化谋利”主体,由贯彻执行国家的治理方针转变为从供给过程中谋取额外利益。从总体上看,国家对农村社区公共品的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特别是农业税费取消之后,供给体制上有缺陷,供给资源流失严重,而管理监控却没有真正落实,从而使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国家治理出现“内卷化”的趋势。其次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村庄治理的逻辑分析和当下状态。村庄集体在税费改革之前在公共品供给中发挥了“责权主体”的作用,而在后税费时代则变为无责权的“债务空壳”,在公共品的自主供给上束手无策,也怠于作为;农民个体在税费改革之前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公共品供给的过程中,但税费改革后,国家治理与村庄治理分离,农民则只能在公共品供给中处于“悬浮旁观”的角色,在村庄的集体行动中也陷入了“行动困境”。可以说,在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税费改革前的村庄治理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但税费改革后,其治理陷入“无效”的状态。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治理的“内卷化”和村庄治理的“无效”共同导致了供给的困境。与此同时,考察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过程,发现其治理之所以取得优异的成效,根源于国家和村庄的良性互动和共同治理。基于我国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治理的逻辑轨迹和国外公共品供给制度的有效经验和创新做法,笔者认为国家治理和村庄治理应共同发挥作用,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一方面加大国家资源下乡的力度,创新供给的机制和路径,另一方面加强村级组织的组织力,不断凝聚农民的合作力,破除集体行动的困境,在两方面共同推进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和村庄在理念、资金和制度上的多重链接。从而使国家在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也能给予农民在公共品供给上的主体权和参与渠道,使农民积极行动起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成为自身家园公共品供给的真正“业主”。农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治理透视出来的是治权问题。国家通过公共权力对社会所承担的公共供给与服务职能所体现出来的是乡村社会中的国家基础性权力;村庄通过自治的权力完成公共品或公共服务的自主供给所体现出来的是乡村社会中的村庄治权。通过国家基础性权力和村庄治权在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体制变迁过程中的逻辑检视,笔者发现在传统体制时期公共品的供给主要依托于村庄治权;在农村改革时期,村庄治权日益衰退,国家基础性权力日渐渗入;而后税费时代则主要依靠国家基础性权力,村庄治权处于完全被弱化的状态,这也正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与需求不能有效衔接,造成诸多问题的深层根源。由此,要解决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问题,不能单方面和单向度地推进国家权力的下沉,必须着重反思国家权力如何与乡村社会有效衔接的问题。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治理的权力建构应坚持国家基础性权力和村庄治权并重建设的努力方向,这也是我国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进行现代国家建构的未来指向。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治理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国家治理转型、村庄秩序重塑及新农村建设道路密切相关。首先,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治理的逻辑转变深刻嵌入于国家治理转型的背景之中,其不仅承接了治理的转型过程,而且深刻反映了国家治理转型所存在的问题,国家与村庄链接的公共品供给之道也启示了国家应重新重视“间接治理”,努力打造国家与农民“中间层”的建构方向。其次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模式创新与乡村秩序的重塑呈现为同步联动的过程,乡村秩序的重塑可为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提供保障和载体,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又可改变当前“脱嵌”的状态,重新“嵌入”乡村社会秩序,为乡村社会的均衡、稳定提供基础条件,作为一种双赢的局面,笔者认为这将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良好绩效和乡村秩序重塑的共同诉求。再次是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建设方向紧密相连,同时亦与中国走何种现代化类型的宏大问题联系在一起。由于全球资源和市场的限制,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选择切合实际的现代化方向,通过建设乡村、稳定乡村,逐步让城乡之间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及协调、稳健发展。而农村社区公共品的供给将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让农民参与,加强对村庄的建设,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稳步走向现代化。
狄金华[10](2011)在《被困的治理 ——一个华中乡镇中的复合治理(1980-2009)》文中认为本文以一个华中乡镇为田野研究单位,以该镇近三十年的公共物品供给、纠纷调解、信访治理等治理实践为研究对象,以治理规则为切入点,展现和理解当代中国乡村治理转型的特征。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国家一方面允许地方性规范存在,并借由地方性规范来实现乡村治理,但同时国家又逐步推动公共规则下乡(典型者如“法律下乡”),促使公共规则成为地方社会治理的主导规则,由此形塑了乡村治理的“复合治理”实践形态。近三十年的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本质上亦是国家不断压缩地方性规范正当性、推进公共规则在乡村社会实践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地方性规范实践的组织基础、权威基础亦随之被消解。结果是国家的法治塑造了一部分人借用法律的名义来破坏乡村秩序,进而造成乡村社会的失序。这种法律治理是扭曲的法治。换句话说,这样的乡村秩序不具备法治的基本道德素质,因此是“无公德的法治”。在分田到户之后,随着农户利益开始独立化以及村庄共同体边界的消解,他们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总是不断地寻求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转型期乡村社会正当话语的混乱为其工具性地利用符合自己利益诉求的话语来建构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提供了机会,这使得其能有效地摆脱各种规训,乡村治理陷入困境之中。税费改革之后,河镇乡村治理的困境因为治理资源的缺失以及治权的丧失而被进一步放大。河镇农村公共物品合作供给、纠纷调解以及信访治理的困境正是这-治权丧失的写照。本文最终得出三个基本的结论:第一,河镇的乡村社会所呈现出来的既不是简约治理下的传统共同体秩序,也不是法治所维系的现代法理秩序,而是复合治理实践之下的乡村秩序。第二,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农民通过有选择的情境建构与引入规则,使得乡村治理因为规则/话语的混乱而陷入种种困境。第三,当前复合治理实践所陷入的困境必须放置到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之中才能够获得很好的理解,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通过推进公共规则下乡,使乡村社会地方性规范的差序性被打破,进而使得既有的规范等级体系发生混乱,造成乡村治理陷入困境。
二、税费改革后的安徽农村水利工作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税费改革后的安徽农村水利工作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必要性 |
1.1.2 农户分化为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
1.1.3 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 |
1.1.4 理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探索适应性制度变迁路径的前提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概念演进 |
1.3.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机制研究 |
1.3.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研究 |
1.3.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
1.3.5 农户分化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6 制度变迁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7 农户分化驱动制度变迁的相关研究 |
1.3.8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农户分化 |
2.1.2 制度及制度变迁 |
2.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 |
2.2.2 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
2.2.3 公共物品博弈模型 |
2.2.4 社会分层理论 |
2.2.5 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 |
2.2.6 社会动力学理论 |
2.2.7 集体行动理论 |
第三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逻辑分析 |
3.1 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 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1 变异:观念变革—偏好改变与共同知识裂变—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2 选择:规则制定博弈—价值整合与行为协调—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3 遗传:规则稳态化—跨期承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3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联合影响机理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4.1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历史沿革 |
4.1.1 农户分化的历史演变 |
4.1.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规则的历史沿革 |
4.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宏观特征及其治理历史脉络 |
4.2 农户分化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2.1 农户分化的测度 |
4.2.2 农户分化的现状分析 |
4.3 制度变迁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3.1 制度变迁的测度 |
4.3.2 制度变迁的现状分析 |
4.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4.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 |
4.4.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现状分析 |
4.5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面临的挑战 |
4.5.1 农户分化背景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难度有增无减 |
4.5.2 通过制度变迁实现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协同相容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5.1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5.1.1 方法选择 |
5.1.2 案例选择 |
5.1.3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5.1.4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5.2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5.2.1 研究假说 |
5.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4 内生性检验 |
5.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5.2.6 异质性分析 |
5.2.7 拓展性讨论: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 |
5.2.8 作用渠道分析 |
5.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6.1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6.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6.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6.1.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6.2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6.2.1 研究假说 |
6.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2.4 内生性检验 |
6.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6.2.6 异质性分析 |
6.2.7 拓展性讨论:不同规则之间的交互作用分析 |
6.2.8 作用渠道分析 |
6.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7.1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7.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7.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7.1.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变迁的案例分析 |
7.2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计量检验 |
7.2.1 研究假说 |
7.2.2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关系检验 |
7.2.3 制度变迁的中介作用检验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
8.2.2 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 |
8.2.3 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 |
8.2.4 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 |
8.2.5 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 |
8.2.6 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
8.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制度能力、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 ——基于黄河灌区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农田灌溉系统运行低效事实 |
1.1.2 农田灌溉系统运行低效根源 |
1.1.3 现有理论对农田灌溉低效解释乏力 |
1.1.4 制度能力与合作为农田灌溉治理提供全新视角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田灌溉系统 |
2.1.2 农田灌溉治理 |
2.1.3 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 |
2.1.4 村庄制度能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事务治理理论 |
2.2.2 集体行动理论 |
2.2.3 公共池塘资源理论 |
2.2.4 制度能力理论 |
2.3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治理机理分析 |
2.3.1 研究视角的再阐释 |
2.3.2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田灌溉治理的制度演进与现状分析 |
3.1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制度历史演进 |
3.1.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田灌溉管理 |
3.1.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田灌溉管理 |
3.1.3 分税制时期的农田灌溉管理 |
3.1.4 税费改革后的农田灌溉管理 |
3.1.5 水利设施市场化改革后的多元治理 |
3.2 资料来源与样本描述 |
3.2.1 资料来源 |
3.2.2 样本描述 |
3.3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现状分析 |
3.3.1 农户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认知 |
3.3.2 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水平 |
3.3.3 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效果 |
3.4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
3.4.1 农户灌溉意愿表达程度较低 |
3.4.2 农户参与治理积极性不高 |
3.4.3 农田灌溉用水效率较差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及绩效测度与分析 |
4.1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的指标体系 |
4.1.1 数据说明 |
4.1.2 指标设计原则 |
4.1.3 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的测度及分析 |
4.2.1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测度方法 |
4.2.2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测度结果 |
4.2.3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特征分析 |
4.3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评价及分析 |
4.3.1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
4.3.2 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评价方法 |
4.3.3 农田灌溉系统评价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的影响 |
5.1 问题提出 |
5.2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5.2.1 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分析框架 |
5.2.2 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 |
5.2.3 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系统供给 |
5.2.4 制度能力与合作水平的交互作用 |
5.3 变量说明、研究方法 |
5.3.1 变量说明 |
5.3.2 研究方法 |
5.4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影响分析 |
5.4.1 制度能力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影响 |
5.4.2 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供给影响 |
5.4.3 交互项的影响效应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用水秩序的影响 |
6.1 问题提出 |
6.2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制度能力与秩序 |
6.2.2 合作与秩序 |
6.2.3 研究假说 |
6.3 变量说明、研究方法 |
6.3.1 变量说明 |
6.3.2 研究方法 |
6.4 研究变量分析与检验 |
6.4.1 验证性因子分析 |
6.4.2 量表信度效度检验 |
6.5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秩序影响检验 |
6.5.1 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及回归分析 |
6.5.2 中介效应检验 |
6.5.3 回归分析和调节效应检验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治理绩效的影响 |
7.1 问题提出 |
7.2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说 |
7.2.1 农田灌溉治理绩效分析框架 |
7.2.2 制度能力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 |
7.2.3 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 |
7.2.4 合作水平的调节作用 |
7.3 变量说明、研究方法 |
7.3.1 变量说明 |
7.3.2 研究方法 |
7.4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治理绩效影响实证分析 |
7.4.1 制度能力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效应 |
7.4.2 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效应 |
7.4.3 制度能力、合作水平对农田灌溉治理绩效的影响路径分析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强化农户对农田灌溉系统的认知 |
8.2.2 完善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的机制 |
8.2.3 健全基层农田灌溉管理组织 |
8.2.4 加强村庄制度能力建设 |
8.2.5 提升农田灌溉组织内部合作水平 |
8.2.6 创新农田灌溉系统管理模式 |
8.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技术路线与逻辑框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关键概念界定 |
2.1.1 农民创业 |
2.1.2 村庄公共品供给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计划行为理论 |
2.2.2 嵌入性理论 |
2.2.3 演化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农村公共品供给研究 |
2.3.2 农民创业研究 |
2.3.3 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理论框架 |
3.1 村庄公共品政府供给的考察与评价 |
3.1.1 村庄公共品政府供给的考察 |
3.1.2 村庄公共品政府供给的评价 |
3.2 村庄公共品供给的私人参与 |
3.2.1 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私人参与的意义 |
3.2.2 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私人参与的可能性 |
3.2.3 村庄公共品私人供给的困境 |
3.3 基于农民创业的村庄公共品私人供给 |
3.3.1 农民创业者的村庄公共品供给实践 |
3.3.2 农民创业者的身份特征 |
3.3.3 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行为的产生 |
3.4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概念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 农民创业对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心理特征影响的假设 |
4.1.1 农民创业对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行为态度影响的假设 |
4.1.2 农民创业对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行为控制影响的假设 |
4.1.3 农民创业对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主观规范影响的假设 |
4.2 农民创业者的村庄公共品供给心理特征对其供给行为实施影响的假设 |
4.2.1 农民创业者的供给心理特征对其供给意向影响的假设 |
4.2.2 农民创业者的村庄公共品供给意向对其供给行为实施影响的假设 |
4.2.3 政策支持的调节作用 |
4.3 农民创业者供给行为实施对村庄公共品供给改善影响的假设 |
4.4 农民创业者村庄公共品供给心理特征—供给行为实施的链式中介作用 |
4.5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改善的直接作用 |
第5章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研究设计 |
5.1 量表设计 |
5.1.1 农民创业的量表设计 |
5.1.2 计划行为理论中各要素的量表设计 |
5.1.3 村庄公共品供给改善的量表设计 |
5.1.4 政策支持的量表设计 |
5.2 量表问项甄选 |
5.2.1 小组讨论 |
5.2.2 预调研及正式量表确立 |
5.3 样本数据收集 |
5.3.1 问卷设计 |
5.3.2 样本选择 |
5.3.3 数据收集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样本检验 |
6.1.1 信度检验 |
6.1.2 内容和结构效度检验 |
6.1.3 同源偏差分析 |
6.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检验 |
6.3.1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方法 |
6.3.2 验证性因子分析 |
6.3.3 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结构方程模型构建与分析 |
6.3.4 政策支持对农民创业者供给意向和行为的调节效应分析 |
6.3.5 中介效应分析 |
6.4 假设检验结果与解释 |
6.4.1 假设检验结果 |
6.4.2 结论及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府与农民创业者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互动关系 |
7.1 .政府与农民创业者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互动效应 |
7.1.1 村庄公共品供给中政府对农民创业者的挤出效应 |
7.1.2 村庄公共品供给中政府对农民创业者的挤入效应 |
7.2 政府与农民创业者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有效合作 |
7.2.1 政府与农民创业者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博弈分析 |
7.2.2 政府与农民创业者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合作路径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民创业者供给村庄公共品的实践价值:对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促进 |
8.1 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义 |
8.2 连片贫困地区公共品供给与产业扶贫之间的逻辑关系 |
8.2.1 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面临的困境 |
8.2.2 连片贫困地区公共品供给与产业扶贫之间的内在逻辑 |
8.3 农民创业者供给村庄公共品对连片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促进的实现路径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情况 |
附录 |
(4)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一个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概括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的定位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三、可能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逻辑转向: 从政府质量到社会质量 |
一、政府质量: 传统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二、社会质量: 复杂条件下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三、基于社会质量框架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要求 |
第二节 社会质量: 发展社会学下的新理论 |
一、理论创生背景 |
二、理论溯源 |
三、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 |
第三节 社会质量: 乡村治理的新分析框架 |
一、制度支持 |
二、行动者 |
三、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 正式与非正式支持 |
第一节 正式制度: 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 |
一、基层政权的组织基础 |
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 |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 乡村“内生性支持” |
一、宗族 |
二、乡村组织 |
三、合作社与集体行动 |
第三节 非耦合性支持: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均衡互动 |
一、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 乡村治理的实践样态 |
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 |
第四章 乡村治理行动者的特征及治理逻辑 |
第一节 计划体制时期乡村行动者的政经统合 |
一、公社制度为主导的行动载体 |
二、政治运动式治理为特色的实践模式 |
三、政经统合下的乡村治理逻辑 |
第二节 经济转型时期乡村行政者的逐利导向 |
一、乡村主体的逐利交织网络 |
二、积极转型及压力型体制下的“指标”治理 |
三、逐利导向下的乡村治理逻辑:基层政治竞标赛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模式的治理限度 |
一、村民组织的自治能力羸弱 |
二、乡村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 |
三、乡村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建构的缺失 |
第五章 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一节 结构性要素 |
一、乡村社会经济保障 |
二、乡村社会凝聚 |
三、乡村社会包容 |
四、乡村社会赋权 |
第二节 结构要素下乡村治理的限度 |
一、乡村社会民生保障的不平衡 |
二、乡村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 |
三、乡村社会排斥现象仍显普遍 |
四、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稍显羸弱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的困顿之源 |
一、政策制度在地实践的偏差 |
二、上传下达沟通机制的阻塞 |
三、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 |
四、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 |
第六章 乡村治理路径: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 |
第一节 耦合路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型构 |
一、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 |
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 |
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深度融合 |
四、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性支持 |
第二节 乡村行动者的主体互构路径 |
一、治理主体间的互构 |
二、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 |
第三节 调适路径: 社会质量要素的嵌入 |
一、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 |
二、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 |
三、构建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 |
四、创新乡村社会民众的参与方式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后记 |
(5)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耕地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保护传统及政策要求 |
1.1.2 中国耕地质量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困境 |
1.1.3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基本概念辨析 |
1.3.1 耕地 |
1.3.2 耕地质量 |
1.3.3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1.4 耕地保护与提升理论谱系:相关文献综述 |
1.4.1 从自然科学视角进行的相关研究 |
1.4.2 从社会学视角进行的相关研究 |
1.4.3 从经济学视角进行的相关研究 |
1.5 研究的思路、方法和内容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6 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不足之处 |
2.相关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 |
2.1.2 古典及新古典经济学相关理论 |
2.1.3 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 |
2.2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基本理路与分析框架 |
2.2.1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环境——行为——方式”分析方法 |
2.2.2 基于“环境—行为—方式”分析方法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
2.3 本章小结 |
3.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环境分析 |
3.1 自然与技术环境分析 |
3.1.1 自然环境分析 |
3.1.2 技术环境分析 |
3.2 社会经济与制度环境分析 |
3.2.1 社会经济环境分析 |
3.2.2 制度环境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行为分析 |
4.1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利益相关者识别 |
4.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4.1.2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利益相关者构成 |
4.2 政府行为主体的行为分析 |
4.2.1 中央政府的行为分析 |
4.2.2 地方政府的双重行为分析 |
4.2.3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异与行为选择 |
4.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分析 |
4.3.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现实困境 |
4.3.2 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共容利益缺失 |
4.3.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弱化带来耕地保护行动不足 |
4.4 农业生产与经营行为主体的行为分析 |
4.4.1 自有耕地类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行为分析 |
4.4.2 承租耕地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行为分析 |
4.5 社会公众的行为分析:食品安全的逻辑链条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方式分析 |
5.1 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现:多中心协同治理 |
5.2 进一步完善上层建筑系统 |
5.2.1 转变政府发展理念,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 |
5.2.2 重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5.2.3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5.2.4 强化宏观监管调控政策导向及执行力 |
5.3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5.3.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重要作用 |
5.3.2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路径分析 |
5.4 重构农业生产与经营主体的利益激励与约束机制 |
5.4.1 内部激励方式:发展生态农业 |
5.4.2 外部激励方式:加强政府补贴 |
5.4.3 利益约束机制:提高损害成本 |
5.5 引入第三方机制,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的社会力量 |
5.5.1 构建农民耕地保护协会等第三方组织 |
5.5.2 激发社会公众意识,构建社会监督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6.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一个历史演进的视角 |
6.1 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不同演变阶段 |
6.1.1 1949-1978年:耕地质量的爱护与改善阶段 |
6.1.2 1978-1984年:耕地质量的维持与利用阶段 |
6.1.3 1985-2005年:耕地质量的弃损与恶化阶段 |
6.1.4 2006-2010年:耕地质量的遏制与维护阶段 |
6.1.5 2011年至今: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阶段 |
6.2 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政策的绩效评价 |
6.2.1 模型简介与指标选取 |
6.2.2 实证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发达国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经验借鉴 |
7.1 美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经验借鉴 |
7.1.1 美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践 |
7.1.2 美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特点 |
7.2 日本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经验借鉴 |
7.2.1 日本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践 |
7.2.2 日本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特点 |
7.3 以色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经验借鉴 |
7.3.1 以色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践 |
7.3.2 以色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特点 |
7.4 美国、日本、以色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对我国的启示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8.2 实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对策建议 |
8.2.1 深化制度改革,优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外部环境 |
8.2.2 规范主体行为,引导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行为选择 |
8.2.3 多中心治理,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实现机制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一览 |
(6)顶层设计、干部权威与越轨抗争——对中国农村信访潮的再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税费改革对中国农村的影响 |
3 关于税费改革对农村信访形势影响的既有解释及未尽之处 |
4 征地、权威瓦解与税费改革后基层信访形势变化的村间差异 |
4.1 对改革前基层干部权威状况的界定和测量 |
4.2 对税费改革后基层信访形势变化村间差异的分析 |
4.3 对实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4.3.1 基层权威状况能否单独解释税费改革后越级上访变化程度的村间差异 |
4.3.2 对税费改革前村庄信访态势影响因素的分析 |
5 结论 |
(7)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标与意义 |
三、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的定位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农村公共服务 |
二、项目制 |
三、专项资金与农业专项资金 |
四、碎片化与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碎片化政府的理论构建 |
一、碎片化政府:从现象到学术概念 |
二、碎片化政府的文献综述 |
三、碎片化政府的理论与框架 |
第二节 碎片化政府:理论契合性分析 |
一、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碎片化现象 |
二、依附于科层制体系的项目制运作 |
三、主体、资金与利益: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的三要素 |
第三节 建立在碎片化政府理论基础上的分析框架 |
一、碎片化政府与项目生成 |
二、碎片化政府与项目实施 |
三、碎片化政府与项目监管 |
四、碎片化政府与项目优化 |
第三章 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生成构成碎片化的内在动力 |
第一节 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生成逻辑 |
一、项目设立:中央政府发起的制度安排 |
二、项目重组:地方政府政策意图的植入 |
三、项目落户:县级政府的项目申请 |
第二节 项目生成过程中的主体划分 |
一、项目主体的部门划分 |
二、项目主体的地区划分 |
三、项目生成中的多元主体 |
第三节 项目生成过程中的资金配置 |
一、专项资金的部门分配 |
二、专项资金的地区划分 |
三、项目生成中的资金分化 |
第四节 项目生成过程中的利益划分 |
一、项目生成中的部门利益 |
二、项目生成中的地方利益 |
三、项目生成中的利益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实施中碎片化的具体表现 |
第一节 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 |
一、项目分配:县域内的项目落实 |
二、项目招标:市场机制的引入 |
三、项目建设:市场主体的参与 |
第二节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多元化 |
一、县级部门主导的项目实施 |
二、项目下乡与县域治理结构变迁 |
三、主体多元化现实表现 |
第三节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分散化 |
一、部门主导的资金分配 |
二、乡财县管背景下的专项资金划分 |
三、专项资金分散化的具体表现 |
第四节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复杂化 |
一、项目实施中的部门利益固化 |
二、县域范围内的分利秩序 |
三、利益复杂化的具体表现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监管过程中碎片化的现实影响 |
第一节 农民公共服务项目的监管体系 |
一、项目生成与事前监管 |
二、项目实施与实时监管 |
三、项目结项与后期监管 |
四、项目监管体系的评价 |
第二节 项目监管过程中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影响 |
一、项目监管与政府权威消解 |
二、项目监管与政府间协作缺乏 |
三、项目监管与政府间共谋现象 |
第三节 项目监管过程中专项资金分散化的现实影响 |
一、项目监管与专项资金的整合问题 |
二、项目监管与专项资金的效率问题 |
三、项目监管与专项资金的规范问题 |
第四节 项目监管过程中利益复杂化的现实影响 |
一、发包与打包:地方政府政策意图的移植 |
二、分配与建设:基层组织的选择执行 |
三、供给与需求:政绩导向下的供需脱节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项目联动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碎片化的治道变革 |
第一节 项目联动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的有益成分 |
二、整体性治理:应对碎片化政府的理论基础 |
三、协调、整合与信任:项目联动机制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宏观、中观与微观:项目联动机制的三层建构 |
一、中央政府:宏观层面的制度协调机制 |
二、地方政府:中观层面的资金整合机制 |
三、基层组织:微观层面的主体信任机制 |
第三节 项目联动机制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
一、项目联动机制与政府主体间关系的协调 |
二、项目联动机制与专项资金的整合 |
三、项目联动机制与利益主体间的信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8)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公共产品理论 |
1.2.2 有助于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
1.2.3 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1.3 已有研究综述 |
1.3.1 关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及其原因 |
1.3.2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方式 |
1.3.3 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的方向 |
1.3.4 对已有研究的评论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概念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6.2 论文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制度变迁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 |
2.1.3 间接民主决策理论 |
2.2 本论文的分析框架 |
2.2.1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政府、村干部与村民 |
2.2.2 一事一议制度下的村级公共产品均衡数量的决定 |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内涵、依据及可行性分析 |
3.1 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历史演进 |
3.1.1 新中国成立到人民公社时期(1949年- 1958年) |
3.1.2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机制 |
3.1.3 税改前家庭承包制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1978-2000) |
3.1.4 税改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2000年至今) |
3.1.5 不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比较分析 |
3.2 事一议制度的内涵 |
3.2.1 一事一议制度的历史考察 |
3.2.2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含义 |
3.2.3 一事一议制度目标 |
3.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 |
3.2.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特征 |
3.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与条件 |
3.3.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 |
3.3.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条件 |
3.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3.4.1 经济基础 |
3.4.2 制度保证 |
3.4.3 经验保证 |
3.4.4 组织保证 |
3.4.5 群众保证 |
4 福建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现状与绩效评价 |
4.1 福建农村公共产品一事一议供给制度整体实施概况 |
4.1.1 制度主要内容 |
4.1.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推行情况 |
4.1.3 制度实施的主要经验和创新 |
4.1.4 主要困难与挑战 |
4.2 一事一议制度的运行绩效和一般评价 |
4.2.1 调查基本说明 |
4.2.2 一事一议开展基本情况 |
4.2.3 一事一议公共产品供需状况 |
4.2.4 一事一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情况 |
4.2.5 一事一议制度执行影响因素 |
4.2.6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执行结果 |
4.3 典型案例分析 |
4.3.1 案例一:湘村村顺利开展一事一议新建桥梁项目 |
4.3.2 案例二:同新村成功实施一事一议修建道路项目 |
4.3.3 案例三:长基村不愿开展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4 案例四:内社村难于顺利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3.5 案例五:牛眠石村计划实施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项目 |
4.4 主要结论 |
4.4.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4.4.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4.4.3 筹资筹劳难易程度是影响制度运行的关键因素 |
4.4.4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4.5 小结 |
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与村级公共投资关系的实证分析 |
5.1 现有相关研究的主要学术观点 |
5.2 数据来源及基本描述统计 |
5.3 模型设定集变量 |
5.3.1 计数模型的确定 |
5.3.2 变量选择 |
5.4 结果分析及政策含义 |
5.5 小结 |
6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6.1.1 一事一议运行困境的解释:基于集体行动理论 |
6.1.2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6.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2.1 分析框架与待检验假说 |
6.2.2 样本村一事一议公共产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
6.2.3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6.2.4 模型结果分析 |
6.2.5 结论与建议 |
6.3 小结 |
7 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推广 |
7.1 制度的主要不足 |
7.2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设计总体思路 |
7.3 制度创新和推广的实践 |
7.3.1 案例1:乐洋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项目的实践 |
7.3.2 案例2:双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防洪堤项目的实践 |
7.3.3 案例3:罗源县一事一议起步村农民公园项目的实践 |
7.4 小结 |
8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1.1 一事一议制度本身及整体实施效果整体评价较高 |
8.1.2 一事一议财政制度正面效应明显 |
8.1.3 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有显着正作用 |
8.1.4 一事一议制度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 |
8.1.5 一事一议并不适合所有的农村公共产品 |
8.1.6 对捐赠者的奖励是一种有效的一事一议的筹资机制设计 |
8.2 政策建议 |
8.2.1 继续推广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
8.2.2 放宽村民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建立差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 |
8.2.3 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奖补的杠杠效应 |
8.2.4 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
8.2.5 注意一事一议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适用范围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调查问卷表1 |
调查问卷表2 |
致谢 |
(9)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与村庄的链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 现实的困境 |
(二) 理论的缺失 |
二、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五、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六、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一、国家与社会理论及在乡村研究领域中的运用 |
(一) 引介流变:市民社会的滥觞 |
(二) 普适理念:结构界分和良性互动 |
(三) 理论指向:国家政权建设的下沉 |
二、治理视域中的国家治理与村庄治理 |
(一) 治理内涵及价值指向 |
(二) 国家治理的定位及功能 |
(三) 村庄治理的特征及作用 |
三、权力建设视角中的国家基础性权力与村庄治权 |
(一) 资源配置维度中的权力理论 |
(二) 国家基础性权力与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 |
(三) 村庄治权与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治理的逻辑 |
第一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的国家 |
一、传统体制时期到农村改革时期的“动员式监理” |
二、农村改革时期至后税费时代的“项目式业主” |
第二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的基层政府 |
一、传统体制时期到农村改革时期的“在场式代理” |
二、农村改革时期至后税费时代的“策略化谋利” |
第三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治理的轨迹 |
一、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治理的成就和问题 |
二、传统体制时期至农村改革前期国家治理的绩效 |
三、农村改革后期至后税费时代国家治理的“内卷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村庄治理的逻辑 |
第一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的集体 |
一、传统体制时期到税费改革前的“责权主体” |
二、后税费时代以来无责权的“债务空壳” |
第二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的农民 |
一、传统体制时期到农村改革时期的“部分参与” |
二、后税费时代的的“悬浮旁观”和“行动困境” |
第三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村庄治理的轨迹 |
一、传统体制时期到税费改革前村庄治理的基础作用 |
二、后税费时代村庄治理的“无效”走向及根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治理与治权的逻辑重塑 |
第一节 国外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国家与村庄的逻辑参照 |
一、发达国家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实践经验 |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路径创新 |
三、国外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的共通点及启示 |
第二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和村庄的共同治理 |
一、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国家资源下乡的多方推进 |
二、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中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的建设 |
三、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与村庄的三重链接 |
第三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双重治权建构 |
一、国家基础性权力与村庄治权建构的逻辑变迁 |
二、国家基础性权力与村庄治权建构的问题及未来指向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的政治社会学分析 |
第一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与国家治理转型 |
第二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与乡村秩序重塑 |
第三节 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建设道路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已发表的论文成果 |
致谢 |
(10)被困的治理 ——一个华中乡镇中的复合治理(1980-200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导言:乡镇干部的“理”与“钉子户”的“理” |
1.1 自治,抑或官治:治理主体视角下的乡村秩序 |
1.2 复合治理: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新解释 |
1.3 地域空间的"华中":区位与属性 |
1.4 田野研究方法 |
1.5 文本的结构:表述框架与研究主题 |
2 乡村治理的大舞台:乡域的生活世界 |
2.1 河镇的空间与空间中的河镇 |
2.2 河镇的社会与社会中的河镇 |
2.3 河镇的历史与历史中的河镇 |
2.4 是国家的历史还是乡村的故事? |
3 地方性规范与乡村社会秩序的生产 |
3.1 默会的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地方性规范 |
3.2 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村庄权威 |
3.3 道义、地方性规范与公共规则的角逐 |
3.4 地方性规范实践与乡村社会治理 |
4 普法实践与公共规则下乡 |
4.1 河镇中的法律:法律下乡三十年 |
4.2 法律下乡与治理嬗变 |
4.3 法律规则的移植:从送法下乡到迎法下乡 |
4.4 法治的兴起与通过法律的治理 |
5 治理转型、规则变迁与积极治理困境 |
5.1 代理制与税费改革前的公共物品供给 |
5.2 协议制与税费改革后的公共物品供给 |
5.3 合作的困境:从"钉子户"困境到"有组织的无序" |
5.4 规则变迁、策略运用与合作困境 |
6 规则多元、策略行为与消极治理困境 |
6.1 生活实践中的村庄纠纷 |
6.2 情理与法律:家庭内部纠纷调解的规则博弈 |
6.3 情理、暴力与法律:家户间纠纷的调解规则与情境博弈 |
6.5 生存伦理与政治话语:农户与集体纠纷的规则博弈 |
6.6 规范体系的混乱与纠纷调解的困境 |
7 情境建构、合法性表达与消极治理困境 |
7.1 上访的事由及其分类 |
7.2 组织庇护:农民上访的诉求表达 |
7.3 情境构建与话语表达:农民上访的策略表达 |
7.4 政治正确与现实选择:话语混乱背后的上访治理困境 |
8 结语:复合治理、社会主义国家与治理转型 |
8.1 情景建构与规则选用:对农户行为的再认识 |
8.2 复合治理与国家政权建设 |
8.3 复合治理的困境:话语/规则混乱、治权丧失与合法性消解 |
8.4 乡村治理中的国家基础权力 |
8.5 社会主义国家与治理转型:一个刚刚开启的话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读博期间主要发表论文情况 |
四、税费改革后的安徽农村水利工作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D]. 秦国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制度能力、合作水平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 ——基于黄河灌区的实证分析[D]. 王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
- [3]农民创业对村庄公共品供给影响的研究[D]. 陈聪. 江苏大学, 2019(05)
- [4]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D]. 詹国辉.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8)
- [5]中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研究[D]. 王军.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6]顶层设计、干部权威与越轨抗争——对中国农村信访潮的再反思[J]. 陶郁,侯麟科,刘明兴. 公共管理学报, 2017(03)
- [7]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碎片化”研究[D]. 杜春林. 南京农业大学, 2016(12)
- [8]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事一议制度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D]. 陈杰.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
- [9]农村社区公共品供给:国家与村庄的链接[D]. 韩鹏云. 南京农业大学, 2012(12)
- [10]被困的治理 ——一个华中乡镇中的复合治理(1980-2009)[D]. 狄金华.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