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万艾可专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万艾可,西地那非,专利审查,创新药物
万艾可专利论文文献综述
赵良,卫军,胡敬东[1](2015)在《基于专利技术信息利用视角浅谈化学创新药物的研发思路——由万艾可专利纷争及其药品研发引发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10月,随着重磅级药品万艾可的专利权到期,国产仿制药终于迎来了上市的时机,吸引了公众和资本市场的眼光。然而,该事件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我国化学药物创新能力不足的尴尬。在当前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笔者重新梳理了万艾可专利纷争及国外同类新药研发的过程,着重从利用专利技术信息的视角浅谈化学创新药物研发可借鉴的思路,以希对我国药品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5年07期)
陈军[2](2013)在《从“万艾可”专利保护到期看医药专利侵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药品“万艾可”在中国的专利保护即将到期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国内一些药企已经跃跃欲试开始仿制,以期在市场上分一杯羹。笔者认为,我国仿制药企业在实际操作层面应重点关注的是,在2008年修订的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增加了关于医药审批专利侵权抗辩制度(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3-07-24)
李雪峰[3](2013)在《万艾可专利将到期 国内药企趋之若鹜》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辉瑞的万艾可(伟哥)明年7月专利才到期,但已先后有广州药业、联环药业等多家药企展开仿制准备工作,“伟哥”概念带来巨大想像空间。天方药业申报的新药TPN729MA也被市场认为是万艾可的仿制药,TPN729MA已于7月12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3-07-23)
陈默[4](2013)在《论对价理论在专利充分公开中的适用——评加拿大最高法院“万艾可”专利无效案》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11月8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辉瑞公司的"万艾可"专利无效。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专利申请时,辉瑞公司是否对发明进行了充分公开。加拿大最高法院通过援引先例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细化了判断充分公开的标准,最终作出宣告专利无效的判决。该案的意义在于借助对价理论对充分公开的实质进行了深刻解读,即作为获取垄断权的对价,专利权人对技术方案的公开程度应当与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范围一致,否则专利权过期后,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方案就是不完整的,这将会导致公众利益受到损害,专利制度的合理性基础也会遭到破坏。(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3年01期)
邰红,程淼[5](2008)在《“万艾可”专利无效案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万艾可,英文名为Viagra,在中国俗称"伟哥",是世界知名制药巨头辉瑞公司的产品。作为治疗男性阳痿的特效药物,万艾可一经推出便轰动一时,受到全球消费者的热烈追捧和业界的广泛关注。2005年,万艾可的全球销售额高达16亿美元,占据全球同类药物市场约60%的份额。(本文来源于《中国专利与商标》期刊2008年02期)
马驰[6](2007)在《辉瑞公司“万艾可”专利诉讼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二医药用途发明专利是指将某种已知的、而且过去已经用于治疗某种疾病的物质用于治疗另外的不同疾病。虽然各国法律都普遍承认第二医药用途专利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但是由于这类专利是建立在对已知第一医药用途的化合物的第二医药用途上的,在其专利的保护方式和专利权的界限上往往存在很多问题。辉瑞公司的“万艾可”专利是第二医药用途专利的典型代表。鉴于该专利给权利人带来的巨额收益,竞争者自然不会希望如此巨大的利益被辉瑞公司独享。事实上,“万艾可”专利在英国、美国及亚洲很多国家都遭遇到了专利权无效诉讼。本文在详细分析“万艾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基础上,就该专利在英国、中国的专利权无效诉讼进行详细讨论。在英国,法院最终以专利权缺乏创造性宣告了“万艾可”专利的无效。而在中国,无效请求人则以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作为攻击该专利有效性的理由。本文全面总结并分析了“万艾可”专利的形成过程及其技术特征、原始申请文本撰写上的缺陷及法律诉讼中的症结。在介绍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作者的观点,以及诉讼各方特别是请求方应从该诉讼案中汲取的教训。(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07-11-25)
方剑春[7](2007)在《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万艾可专利有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方剑春)10月2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做出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辉瑞万艾可(商品名,国内俗称“伟哥”)专利无效的判决。这让之前业内认为判决过程将呈马拉松式特点的揣测跌了“眼镜”,也让及国内企业生产“伟哥”的梦想化为泡影。在当天(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07-11-01)
本刊[8](2006)在《“万艾可”专利无效案辉瑞一审胜诉》一文中研究指出2006年6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各界瞩目的"万艾可"专利无效案一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案作出判决,辉瑞公司一审胜诉。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在该专利的申请、无效宣告以及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中代表辉瑞公司全面参与了此案。(本文来源于《中国专利与商标》期刊2006年03期)
[9](2006)在《“万艾可”专利无效案辉瑞一审胜诉(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atentee of Viagra at the oral hearing being held by 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 On 2 June 2006, the Beijing No. 1 Intermediate People Court made the ruling in Pfizer v. 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 (PRB) of the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a case involving the invalidation of the patent for Viagra, and Pfizer is the winner. The China Patent Agent (H.K.) Ltd, representing Pfizer, has participated in the case from the proceedings of application for, and invalidation of, the patent in suit all the way to the administrative lawsuit.(本文来源于《中国专利与商标》期刊2006年03期)
李立[10](2006)在《“万艾可”专利案之昔与今》一文中研究指出“万艾可(俗称‘伟哥’)”专利之争,在2006年6月10日之后,其专利持有者辉瑞公司一审胜诉的消息迅速传出。人们一下就集中到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是否会上诉问题上。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有权上诉。结果在上诉期截止的最后一天———6月19日,“(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06-07-02)
万艾可专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药品“万艾可”在中国的专利保护即将到期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国内一些药企已经跃跃欲试开始仿制,以期在市场上分一杯羹。笔者认为,我国仿制药企业在实际操作层面应重点关注的是,在2008年修订的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增加了关于医药审批专利侵权抗辩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万艾可专利论文参考文献
[1].赵良,卫军,胡敬东.基于专利技术信息利用视角浅谈化学创新药物的研发思路——由万艾可专利纷争及其药品研发引发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
[2].陈军.从“万艾可”专利保护到期看医药专利侵权[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3
[3].李雪峰.万艾可专利将到期国内药企趋之若鹜[N].中国医药报.2013
[4].陈默.论对价理论在专利充分公开中的适用——评加拿大最高法院“万艾可”专利无效案[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
[5].邰红,程淼.“万艾可”专利无效案的启示[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8
[6].马驰.辉瑞公司“万艾可”专利诉讼案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
[7].方剑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万艾可专利有效[N].中国医药报.2007
[8].本刊.“万艾可”专利无效案辉瑞一审胜诉[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
[9]..“万艾可”专利无效案辉瑞一审胜诉(英文)[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
[10].李立.“万艾可”专利案之昔与今[N].法制日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