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超载成因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王成[1](2020)在《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海洋强国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及“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和综合交通物流行业得到迅猛发展,所涉及的海上工程建设、港口建设、房地产建设等项目对砂石料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然而,砂石的生产地和需求地分布不一致,催生了生产、运输、使用砂石的产业链。以山东为例,在海洋方面,山东海岸资源条件优越,海岸线漫长曲折,提供了丰富的海砂资源;在陆地方面,山地丘陵占山东省总面积的34%左右,且多为花岗岩或片麻岩组成,提供了丰富的矿石资源。同时,山东还地处环渤海经济圈,有着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招引了大量砂石船舶参与到砂石市场中来。这些船舶多存在的船舶状况差、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证书不全、违规航行等问题,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盗采海砂、违法排污等行为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海事部门作为海上行政执法单位,是监管砂石船舶的重要一环。本文便以海事部门的监管工作现状为基础,深入分析砂石市场的各方面要素,通过统计近年来发生海上事故的砂石船舶案例,整理出了砂石船舶的自身特点、涉及海域的海况气象条件,从深层次上研究了非法砂石船舶禁而不绝的原因。文末,在借鉴实际案例及实际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助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模型,提出对砂石船舶监管对策的优化建议,主要是综合地方政府和各海事监管部门力量,共同建立起打击海上非法砂石船的统一战线,并形成长效机制,改变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
刘健[2](2020)在《浅析船闸视频登记区船舶超载的现状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水上安全隐患"船舶超载"这一常见问题,有关航运安全生产监管的话题逐渐被人们提到日常议程中来,笔者以江苏省高良涧船闸视频登记区的船舶超载现象为例,从船闸安全管理角度简要分析船舶超载原因,并尝试着提出更加广泛的整治船舶超载的方法,以保障船闸畅通,进一步提高水上运输安全。供各位同行交流、借鉴。
谭宁,李锋[3](2020)在《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不规范的海事监管对策》文中认为为防止船舶超载,分析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中存在的问题,指出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不规范的危害及其成因,提出海事监管对策:深化海事部门与船检机构的交流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健全船检管理机制,规范船检流程;调整海事执法事权,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完善船检法律法规,使海事监管有法可依。
李奕良[4](2020)在《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分析》文中认为船舶自沉事故作为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之一,虽然在所有事故类型中占比不大,但其往往具有发生速度快、救援难度大等特点,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船舶的航行安全和船员生命安全造成重大的威胁。同时,干散货船舶作为自沉事故中最主要的船舶类型,造成其自沉事故多发的原因不仅与运载货物的特性,如精矿粉或者是陶土等货物所具有的流态化危险性有关,人员对货物的装卸操作是否合理、船舶载货情况、船体自身的结构强度、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遭遇的大风浪天气等因素都会成为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多发的重要诱因。本文针对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频发的问题,利用贝叶斯网络,同时结合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层次分析法,从“人—船—环境—货物”四个方面对事故致因进行分析和推理,找到对事故具有重要影响的致因因素,同时得到导致事故的致因链条,以及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论文具体的工作如下:(1)根据船舶自沉事故概念的定义,有针对性的从“人—船—环境—货物”四个角度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挖掘,将人为因素分为人为失误和导致人为失误的个人因素;货物因素的影响考虑了货物流态化的危险性,以及货物配积载、系固绑扎、平舱、货物是否超载的情况;船舶因素主要考虑船体自身的结构缺陷、船龄和船舶吨位、船舶设备故障的影响;对环境因素主要考虑自然环境和通航环境中的因素影响。对整理分析出的因素,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相关的层次结构,对每个风险因素赋予了权重,一方面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同时也为后文中应用相关因素进行贝叶斯网络的分析提供理论基础。(2)通过对贝叶斯网络的概率理论基础的学习以及对模型构建步骤的确定,以从各海事机构和海事事故案例集中的搜集到的船舶自沉事故案例为样本数据,对各风险因素进行提取并转化为贝叶斯网络节点,定义节点值域,进行贝叶斯网络结构学习和贝叶斯网络参数学习,在结构学习过程当中,引入系统安全工程理论中的故障树方法辅助构建网络结构,在参数学习过程中,将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到的指标权重对部分节点条件概率进行了修正,将专家知识和数据学习较好的融合在一起。(3)利用贝叶斯网络可视化软件GeNIe对文中建立的贝叶斯网络模型进行验证和推理,通过对事故样本数据的有效性验证,推导了事故发生的后验概率,证明了所建立网络结构的客观正确性。通过诊断推理的方式,提取了影响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的最大致因链,确定了各风险因素对于船舶自沉事故的影响程度,同时为减少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的发生提出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陈丽娟[5](2020)在《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有一方面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性。而要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则必须从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环出发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只有当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时,其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的权利的目标才能得以有效实现。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困境,如行政法律法规过于分散和冗杂,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易交叉、重叠,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等。而这些困境常会引发一系列的执法问题,这在基层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湘西州由于行政执法涉及的相关要素还不够完善,使得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公共管理领域因缺少执法依据而无法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不高导致执法水平不高且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民众法律意识不强导致一些违法违规事件屡禁不止等等。因此,开展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成为湘西州依法治州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课题,将其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首先对行政执法进行了界定,包括概念、功能特征以及行政执法要素(即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环境),并论述了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其次通过实地走访湘西州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抽样调查州内行政诉讼案例并结合社会现象等分析指出当前湘西州行政执法存在的具体问题;然后从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出发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有:执法依据本身及其设立机制的不足、执法机构职责权限的制约、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等;最后提出优化湘西州行政执法的建议,包括完善执法依据、健全执法主体、优化执法环境等,以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叶翀[6](2019)在《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上交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域环境安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研究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和减轻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结合福州市2001年-2018年内河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运用事故致因理论,分别从事故类型、事故船型、多发时间段和地理区域四方面归纳事故特征和规律,研判分析事故中“人-船舶-环境-管理”四个要素的影响并揭示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即船员因素为直接原因,管理因素为本质原因。同时,根据事故致因分析结论、作者的工作体会和一线专家、从业人员访谈所得,剖析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尚存的区划和职能不够合理、小型船舶检验存在难点、行业管理存在困境、现场监管较为被动、监管队伍专业化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欠缺等问题,并立足实际,提出应当从优化区划和职能配置、探索和规范小型船舶检验的合理化措施、破解行业困局、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文化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加以改进,从而促进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李正义[7](2019)在《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防控研究》文中认为自2006年宁波-舟山港一体化以来,港口运输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货物吞吐规模持续攀高,2017年吞吐量突破10亿吨,成为世界上首个10亿吨大港,年均增长8.2%,连续9年雄踞全球港口首位。而镇海港域作为宁波-舟山港所属的一个重点港口水域,是全国乃至远东地区着名的液体化工产品中转基地,中转液化品逾100种,2017年镇海港区船舶进出港15.54万艘次,货物吞吐量7,000.65万吨,其中危险货物吞吐量4,346.46万吨,居全国单港区首位,大规模的吞吐量和密集的交通流应运而生的问题是水上交通事故的频发。根据2008年至2018年间海事事故调查报告统计,镇海港域11年间共计发生各类水上交通事故66起,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失踪6人,沉船17艘,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其中船舶碰撞事故33起,占比50%。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因船舶碰撞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本课题对这一特定水域船舶碰撞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导致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致因因素,揭示事故发生的规律,以便指导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同时提供一种对特定港口水域船舶碰撞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分析方法和思路。本文以镇海港水域实际发生的碰撞事故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研究。首先,针对构成船舶运输系统的四个组成要素“船员、船舶、环境、管理”进行逐一研究,查找船员因素诱发碰撞事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分析船舶技术状况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及影响程度;探究自然环境和通航环境的对事故发生的制约;揭示船舶管理内容和技术支持方面的不足对事故所起的作用,系统地得到船舶碰撞事故的致因因素。其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事故树分析理论建立该港域船舶碰撞事故树模型,通过求解最小径集、结构重要度、概率重要度等参数对事故树模型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到导致碰撞事故发生的各基本致因事件的危险等级,并证明了所建立的事故树模型结构是合理、方法是可行的。最后,采用K-均值聚类算法对已确立的基本致因事件进行聚类分析,在聚类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设计提出该港域船舶碰撞事故重点优先防控的对象和防范对策。研究结果表明,该港域内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是多原因交叉作用的结果,各基本致因事件对碰撞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缺乏应急训练和船员有章不循事件,结构重要度、临界重要度高且发生概率相对较高,应优先防控;危险的识别和控制事件,概率重要度、临界重要度大,结构重要度较大,作为防控的第二位考虑对象;海、机务技术保障不到位事件影响程度低,作为防控第三位考虑的对象;能见度不良、潮流急等事件作为第四位考虑的对象。
杨增青[8](2018)在《浅谈新形势下内河运砂船超载治理》文中提出砂船超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接连不断,造成了人员伤亡和污染水域环境事件,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就内河运砂船舶超载治理谈几点浅显体会。
彭小雅[9](2015)在《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风险及其治理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和发展,平潭辖区特别是海坛海峡中小型船舶流量日益增大,且当前辖区内水工作业项目较多,存在着大量的施工工程船,这些因素导致辖区发生海上安全事故的潜在概率大增。海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极有可能造成该地区人民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也是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平衡甚至影响全球气候的潜在危险因素。平潭辖区水域是传统事故多发水域,福州沿海辖区的水上交通事故约三分之一发生在平潭。同时,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社会关注度也与日俱增。因此,海事部门系统分析该水域自然环境和通航环境,全面了解海上交通安全状况,通过通航环境风险源和海上安全险情事故原因的分析评估,在如何消除安全隐患及降低通航风险方面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就显得尤为迫切。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定性分析法对影响平潭辖区海上安全的因素进行数据分析,运用公共服务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对海事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如何提供有效监管与服务进行了探讨。同时,本文结合公共安全风险理论阐述了平潭辖区海上安全的风险隐患所在,提出要重视辖区海上安全数据库建设,完善海上事故预警机制,并找出防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最后,文章提出防控海上安全风险应该正视客观存在的自然因素的影响,通过增强海事队伍及其它相关力量的建设,提高管理者的主观能动作用最终达到降低风险因素负面影响的目的。
陈海山[10](2015)在《基于跨域治理的船舶超载防治研究》文中认为船舶超载防治是一个跨部门、跨水域、跨领域的社会公共问题,也是海事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实践中,仅凭海事管理部门依靠行政管理手段,难以完全治理船舶超载。跨域治理理论的兴起和发展,为处理这类跨域公共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理论视角和有效的治理方式。本文从跨域治理理论的视角,分析船舶超载防治存在不足的原因,并提出船舶超载防治的对策建议。
二、船舶超载成因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船舶超载成因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的背景 |
0.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1 国外研究现状 |
0.3.2 国内研究现状 |
0.4 研究方法、内容 |
0.4.1 研究方法 |
0.4.2 研究内容 |
0.5 创新与不足 |
1 概念界定和理论概述 |
1.1 砂石船舶 |
1.2 海事监管 |
1.3 市场失灵理论 |
1.4 公共选择理论 |
2 山东海域砂石船舶发展现状 |
2.1 海上砂石产业概述 |
2.1.1 产业重要环节 |
2.1.2 从业人员分析 |
2.1.3 砂石船舶特点 |
2.1.4 作业海域及气候特征 |
2.2 砂石船舶监管现状 |
2.2.1 砂石船舶合法运营的途径 |
2.2.2 砂石船舶监管的体制机制 |
2.2.3 海事监管的主要手段 |
2.2.4 海事监管成效 |
2.3 砂石船舶安全形势分析 |
2.3.1 砂石市场失灵的风险 |
2.3.2 砂石船舶事故原因分析 |
3 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难点及原因分析 |
3.1 砂石船舶监管难点 |
3.1.1 监管法律依据不完备 |
3.1.2 海上砂石市场源头管理不严 |
3.1.3 监管力量整合缺乏有效性 |
3.1.4 现场监管手段不足 |
3.1.5 后期处置震慑力不足 |
3.2 存在监管难点的原因分析 |
3.2.1 地方政府存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 |
3.2.2 砂石船舶的运营成本低、收益高 |
3.2.3 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
3.2.4 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具有片面性 |
4 海上砂石船舶监管对策优化建议 |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4.2 转变公共治理模式 |
4.2.1 以政府为主导的属地管理 |
4.2.2 有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职 |
4.2.3 砂石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4.3 引入市场管理机制 |
4.3.1 从源头入手疏堵结合 |
4.3.2 规范引导砂石运输市场 |
4.4 提升监管执法成效 |
4.4.1 创新监管执法手段 |
4.4.2 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
4.4.3 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浅析船闸视频登记区船舶超载的现状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船舶超载的种类分析 |
1.1“钻空子”瞒报超载 |
1.2 客观因素造成的船舶超载 |
1.3 利益最大化下的船舶超载 |
2 船舶超载的原因 |
2.1 水运经济低迷,个别船主铤而走险 |
2.2 船主存在侥幸、从众心理 |
2.3 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 |
2.4 船闸视频登记监控技术的不完善 |
3 防控船舶超载的策略 |
3.1 稳定一线员工,加强专业安全知识培训 |
3.2 技术优化 |
3.3 进一步实施治超联动 |
4 结语 |
(3)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不规范的海事监管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中存在的问题 |
2 船舶载重线勘划不规范的危害 |
3 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不规范的成因 |
4 海事监管对策 |
(4)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船舶事故致因研究 |
1.2.2 贝叶斯网络在事故致因分析中的应用 |
1.3 研究内容 |
1.4 本章小结 |
2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风险因素识别 |
2.1 船舶自沉事故概念 |
2.2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风险因素分析 |
2.2.1 人为因素 |
2.2.2 船舶因素 |
2.2.3 货物因素 |
2.2.4 环境因素 |
2.3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风险因素权重确定 |
2.3.1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风险因素层次模型 |
2.3.2 层次分析法计算步骤 |
2.3.3 各风险因素权重的确定 |
2.4 本章小结 |
3 贝叶斯网络模型相关理论 |
3.1 贝叶斯网络理论基础 |
3.1.1 概率论基础 |
3.1.2 贝叶斯网络模型的构成 |
3.1.3 贝叶斯网络模型分析步骤 |
3.2 贝叶斯网络学习 |
3.2.1 贝叶斯网络结构学习 |
3.2.2 贝叶斯网络参数学习 |
3.3 贝叶斯网络推理 |
3.3.1 推理方式 |
3.3.2 联结树推理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干散货船自沉事故致因模型构建 |
4.1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样本选择 |
4.2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贝叶斯网络节点分析 |
4.2.1 贝叶斯网络节点定义 |
4.2.2 贝叶斯网络节点值域确定 |
4.3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贝叶斯网络结构分析 |
4.3.1 贝叶斯网络结构确定的方法 |
4.3.2 本文贝叶斯网络结构的构建 |
4.3.3 本文条件概率表的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5 贝叶斯网络模型验证与推理 |
5.1 贝叶斯网络模型验证 |
5.1.1 GeNIe软件的应用 |
5.1.2 贝叶斯网络模型有效性验证 |
5.2 贝叶斯网络模型推理 |
5.2.1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链分析 |
5.2.2 贝叶斯网络模型节点敏感度分析 |
5.3 针对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的预防对策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研究专家调查表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行政执法概述 |
第一节 行政执法界定 |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
二、行政执法要素 |
三、行政执法的特征和功能 |
第二节 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 |
一、执法依据 |
二、执法主体 |
三、执法环境 |
第二章 湘西州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 |
第一节 执法冲突难以避免 |
一、行政处罚难以实施 |
二、行业监管难以落实 |
第二节 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
一、存在未依法执法的现象 |
二、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能力不强 |
三、行政处罚未适用比例原则 |
第三节 执法为民意识不强 |
一、“以罚代管”现象明显 |
二、“随意处罚”较为普遍 |
第四节 执法压力长期存在 |
一、多行业领域顽瘴固疾难以消除 |
二、存在私罚等违法现象 |
三、暴力抗法事件还偶有发生 |
第三章 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的成因 |
第一节 执法依据本身及其设立机制的不足 |
一、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及其质量有待加强 |
二、立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
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还不够完善 |
第二节 执法主体中机构及人员的短板 |
一、执法机构自身职责权限的制约 |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
三、执法人员编制与执法工作需求的不匹配 |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缓慢 |
第三节 执法环境中守法意识与舆论的影响 |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
二、舆论偏见影响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
三、不对称的舆论对话格局加大执法矛盾 |
第四章 优化湘西州行政执法的建议 |
第一节 执法依据优化建议 |
一、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
二、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 |
三、推进法律规范“立改废” |
四、推动立法评估和监督工作 |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第二节 执法主体优化建议 |
一、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
三、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
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五、完善执法人员安全保障 |
六、严格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
第三节 执法环境优化建议 |
一、加强群众普法宣传 |
二、构建良好的行政执法舆论对话格局 |
三、提高公众参与行政的实效性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6)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1.4 创新与特色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内河 |
2.1.2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
2.1.3 水上交通事故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事故致因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3 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
3.1 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概况 |
3.1.1 内河通航基本情况 |
3.1.2 内河水上交通特点 |
3.1.3 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整体形势 |
3.2 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
3.2.1 主管部门组织架构 |
3.2.2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法律依据和职责 |
3.2.3 内河船舶船员安全管理现状 |
3.2.4 通航保障及应急救助现状 |
3.2.5 现场安全监管现状 |
4 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2001年至2018年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致因分析 |
4.1.1 事故特征分布 |
4.1.2 事故致因分析 |
4.2 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管理区划和职能改革不够合理 |
4.2.2 小型船舶检验和监管存在难点 |
4.2.3 行业管理存在困境 |
4.2.4 现场监管较为被动 |
4.2.5 监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 |
4.2.6 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4.2.7 应急救援能力仍显薄弱 |
5 提升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
5.1 优化区划和职能配置 |
5.2 探索规范和优化小型船舶检验的合理化措施 |
5.3 破解行业管理困局 |
5.4 现场监管执法与安全文化建设并重 |
5.5 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 |
5.6 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 |
5.7 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
6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立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船舶碰撞事故的成因 |
1.2.2 船舶碰撞事故的理论 |
1.2.3 船舶碰撞事故的预防 |
1.3 本文研究的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镇海港域的界定和特征分析 |
2.1 镇海港域的界定 |
2.2 镇海港域的环境特征分析 |
2.2.1 气象水文环境影响特征 |
2.2.2 通航环境影响特征 |
2.3 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分析 |
2.3.1 船舶碰撞的概念 |
2.3.2 时间分布特征 |
2.3.3 船舶碰撞事故地域分布特征 |
2.3.4 船舶碰撞事故等级分布特征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致因分析 |
3.1 船舶运输系统的构成要素分析 |
3.2 船员要素致因分析 |
3.3 船舶要素致因分析 |
3.4 环境要素致因分析 |
3.5 管理要素致因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树模型的建立 |
4.1 事故树分析法基础理论 |
4.1.1 事故树分析法的定义 |
4.1.2 事故树的分析计算 |
4.2 船舶碰撞事故树的编制 |
4.3 船舶碰撞事故的安全评价标准 |
4.4 船舶碰撞事故树的定性分析 |
4.4.1 最小割集和最小径集分析 |
4.4.2 结构重要度分析 |
4.5 船舶碰撞事故树的定量分析 |
4.5.1 顶上事件概率计算 |
4.5.2 概率重要度计算 |
4.5.3 临界重要度计算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预防 |
5.1 基本事件防控次序的确定 |
5.1.1 K-均值聚类算法基础理论 |
5.1.2 基本事件K-均值聚类分析 |
5.1.3 确定预防碰撞事故的防控次序 |
5.2 第Ⅰ类基本事件防控对策 |
5.2.1 强化应急训练,提高决策水平和应变能力 |
5.2.2 遵章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
5.3 第Ⅱ类基本事件防控对策 |
5.4 第Ⅲ类基本事件防控对策 |
5.4.1 改进管理作风,提升岸基海务支持能力 |
5.4.2 提高情境意识,加强岸基机务技术保障能力 |
5.5 第Ⅳ类基本事件防控对策 |
5.5.1 环境方面的对策 |
5.5.2 船员方面的对策 |
5.5.3 船舶方面的对策 |
5.6 船舶防碰撞的应急预案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镇海港域2008年至2018年期间水上交通事故汇总 |
大摘要 |
(9)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风险及其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海上安全风险治理的理论依据及意义 |
第一节 公共服务理论:海上安全风险治理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海事部门开展海上安全风险治理的意义 |
一、海上安全风险治理是海事部门应尽的基本职责 |
二、开展海上安全风险治理是海事部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 |
第二章 平潭辖区气象、水文、地质情况及其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第一节 辖区地理概况 |
第二节 气象、水文条件 |
一、气象条件 |
二、水文条件 |
三、通航环境现状 |
第三节 气象、水文、地质情况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一、气象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二、水文条件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三、地质情况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第三章 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风险的隐患源及其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风险隐患源 |
一、平潭海峡大桥对海上安全的影响 |
二、两岸直航高速客滚船 |
三、往返主岛与众小岛间的客渡船 |
四、海底电缆 |
五、辖区修造船厂 |
六、锚地接驳人员的船舶 |
七、砂石运输船 |
八、长期停航船舶 |
九、海上供受油作业船舶 |
第二节 海上安全风险隐患源形成的原因分析 |
一、桥梁及海底电缆的安全风险成因分析 |
二、辖区修造船厂的安全风险隐患成因 |
三、辖区船舶的安全风险隐患成因 |
第四章 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隐患的治理对策 |
第一节 重视平潭辖区海上安全数据库建设 |
第二节 完善海上事故预警机制 |
一、事故预警的定义 |
二、平潭辖区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
三、安全风险预警分级 |
第三节 构建海上交通安全体系 |
一、构建海上交通安全体系的意义 |
二、海上交通安全体系的构成 |
三、海事部门的职权界定 |
第四节 完善海上安全治理对策 |
一、正视客观存在的风险及隐患 |
二、降低人为因素对海上交通安全的负面影响 |
三、提高海事管理水平 |
四、完善海事立法 |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第五节 优化海事安全监管与资源的配置 |
一、优化资源配置 |
二、改进和完善日常监管 |
三、加强多部门协作 |
第六节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
一、强化海事调查建设 |
二、完善船舶安全监管机制 |
三、建立和完善船员安全监管机制 |
四、完善危防安全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10)基于跨域治理的船舶超载防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船舶超载跨域治理的概念 |
二、船舶超载治理不足的原因 |
(一) 治理主体参与不足 |
(二) 治理主体之间信任度不高 |
(三) 合作机制不完善 |
三、跨域治理船舶超载的对策建议 |
(一) 树立多元治理理念 |
(二)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13] |
(三) 综合运用多种治理工具 |
1. 法律规章 |
2. 公共政策 |
3. 行业自律 |
4. 对话协商 |
四、结语 |
四、船舶超载成因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D]. 王成.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2]浅析船闸视频登记区船舶超载的现状及对策[J]. 刘健.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20(19)
- [3]船舶载重线标志勘划不规范的海事监管对策[J]. 谭宁,李锋. 水运管理, 2020(07)
- [4]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干散货船舶自沉事故致因分析[D]. 李奕良.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5]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D]. 陈丽娟. 吉首大学, 2020(03)
- [6]福州市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研究[D]. 叶翀.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7]镇海港域船舶碰撞事故防控研究[D]. 李正义. 江苏科技大学, 2019(02)
- [8]浅谈新形势下内河运砂船超载治理[A]. 杨增青. 2018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2018
- [9]平潭辖区海上安全风险及其治理对策研究[D]. 彭小雅. 福建师范大学, 2015(05)
- [10]基于跨域治理的船舶超载防治研究[J]. 陈海山. 世界海运,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