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苹果智臻智能专利诉讼案

浅谈苹果智臻智能专利诉讼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1案件背景

在北京时间2011年10月4日美国关于iPhone4s的发布会上,siri首次亮相,惊呆世人。并且在接下来苹果公司的iPhone以及Pad系列产品上也有siri的身影,siri的问世巩固了原果粉庞大数量,同时也吸“新果粉”无数。

那么siri到底是谁?到底有何种逆天功能?

下面看一段话:

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至少包括:

一个用户;和一个聊天机器人,该聊天机器人拥有一个具有人工智能和信息服务功能的人工智能服务器及其对应的数据库,该聊天机器人还拥有通讯模块,所述的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进行各种对话,其特征在于,该聊天机器人还拥有查询服务器及其对应的数据库和游戏服务器,并且该聊天机器人设置有一个过滤器,以用来区分所述通讯模块接收到的用户语句是否为格式化语句或自然语言,并根据区分结果将该用户语句转发至相应的服务器,该相应的服务器包括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

用通俗的语言讲,上段话描述的其实就是一个聊天机器人(以下简称小i),用户通过通讯模块与聊天机器人对话,聊天机器人就会实现相应的功能,如聊天,查询、游戏等。

试问众果粉们,这个小i是不是与你们所认识的siri有相同之处?

同时,小i还被申请了专利,是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臻智能)于2004年8月13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注意,是2004年,比2011年早了7年),该专利申请于2009年5月8日获得授权,而上段话即授权文本中的权利要求1的所有内容。

话说回来,智臻智能又是什么东东?经检索发现,智臻智能公司前身于2001年成立,致力于移动通信技术软件开发,创始人袁辉。2003年底,全球第一款中文智能网络聊天机器人“小i”诞生,只要添加机器人账号,就能和它聊天,不仅可进行日常对话,陪用户聊天解闷,还可以通过语义分析自动为用户检索信息,其与普通的搜索方式不同:小i首先会对用户提交的自然语言进行智能解析,然后给出匹配答案。小i机器人作为一款聊天应用,语句调皮、生动,充满人情味,俘获了众多用户的芳心。之后,智臻智能在其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时,基于小i机器人这一创新技术进行了成功逆袭,成为业界佼佼者。

而2011年siri的出现,打破了智臻智能的平静。siri能做到的,小i先做到了。为何苹果给小i换了个名字,还在中国销售?

智臻智能基于对小i的充分自信,于2012年7月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苹果公司侵权;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同年1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就小i机器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接着,复审委成立了罕见的5人合议组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9月作出第2130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第21307号决定),维持专利有效。

苹果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第21307号决定;苹果公司还不服,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而北京高院于2015年4月给出了撤销被诉决定,复审委重新作出决定的判决。至此,苹果公司赢了,这场历时4个年头的专利无效诉讼案终于告一段落。

2北京高院判决理由重点解读

该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2015年度终审生效的十大创新性案例”。笔者是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员,对该案重新进行梳理,对该案的判决有一些粗浅的个人观点。

二审判决书中提出的争论焦点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理由是: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用户可以和机器人聊天,但得到的是十分拟人化的对话,除了交互式的对话,更可以“命令”机器人为用户查询信息、做游戏等。由此可知,实现游戏功能是涉案专利实现拟人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并非拟人化的附加功能。相应的,游戏功能也应当是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表述一个针对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实现游戏功能也是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要实现的功能。此外,在专利授权阶段的审查中,智臻公司也认为游戏功能是使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的技术特征。例如,根据涉案专利审查文档的记载,智臻公司认为,因为游戏服务器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实质性特点,从而导致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由此可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是基于智臻公司的上述陈述才对涉案专利进行了授权。因此,如何实现游戏功能是实现涉案专利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然而,说明书仅仅记载了具有一个游戏服务器以及提到实现互动游戏的设想,而对于游戏服务器与聊天机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连接,例如,对什么样的用户输入的什么内容传送到游戏服务器以及如何将用户的指令传送到游戏服务器中,完全没有记载。此外,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和教导,过滤器对用户输入语句进行判断,判断为格式化语句的则通过查询模块24输出到查询服务器4,而判断为自然语句的则通过对话模块23输出到人工智能服务器3。因此,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涉案专利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中,如果用户输入的是和游戏相关的语句,即使其能够由过滤器分析处理,其也只是被过滤器判断为自然语句或格式化语句,而送到人工智能服务器3或查询服务器4中,而根本不可能送到游戏服务器5中。因此,涉案专利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如何实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游戏功能,违反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内容。

笔者认为,专利说明书第2段可以概括出两点:一者,现代人工作繁忙,工作压力巨大,人与人之间距离越来越大,需要找一个可以耐心听其倾诉的对象;再者,用户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搜索,搜索结果不精确。基于此,聊天机器人诞生了。聊天机器人是基于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的机器人软件系统,他具有多种功能,人们不但可以和他天南海北的进行聊天,对其倾诉心事,而且可以通过他查询各类丰富、及时、准确的信息,预定机票、酒店,下载歌曲等,还可以和他一起玩游戏,共同在一个机器人的虚拟世界中生活,聊天机器人还可以成为用户的私人助手,记录用户个人的信息,帮助用户安排日程,通知用户的好友上线消息、电子邮件到达消息等等。即,该发明是基于上述两个现代社会中出现的问题——聊天、信息查询进行研发的。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提供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有益效果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由此可知,判断专利是否能够实现,主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因此,在理解技术方案时,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标准去衡量。而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采用了技术手段“区分所述通讯模块接收到的用户语句是否为格式化语句或自然语言,并根据区分结果将该用户语句转发至相应的服务器,该相应的服务器包括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解决了聊天机器人与用户聊天解闷、查询信息的技术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即就目前的权利要求1来说,其给出了解决聊天解闷、信息搜索的两个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只要权利要求1给出了解决某个技术问题所需要的必要技术特征,就不能否认其还缺少解决其他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即不能将申请人要解决的所有技术问题所关联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都限定在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中,这对申请人是不公平的。

至于北京高院认为的第三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游戏,虽然权利要求1中捎带着提了一下:还包括游戏服务器,根据区分结果将用户语句转发至游戏服务器。而根据权利要求1可以得出,上述区分结果仅两个:一个是格式化语句,一个是自然语言;其仅能发到两个服务器,人工服务器或查询服务器,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得出的。而将何种内容送到游戏服务器中,如何实现游戏的功能,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无法清楚确定的。这导致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且说明书中关于“游戏”着墨较多的地方为第50-51段:“游戏互动在机器人中我们特别倡导互动性,机器人可以实现以下互动游戏(智力闯关、智力问答、24点、猜数字等)”。由此可见,说明书中也未给出如何实现游戏的功能,就实现游戏功能的公开是不充分的。但说明书中关于实现聊天、信息查询的技术方案的公开是充分的。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就说明书关于游戏功能的公开不充分以及权利要求1的部分不清楚,在理解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时,将游戏服务器相关语句删除。此时,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获得了说明书的支持,清楚、简要地限定了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结论

在此专利无效诉讼案中,我们应当鼓励发明创造,充分尊重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申请人的撰写瑕疵而否定其真正的技术贡献。假如智臻智能早在多年前向美国申请了专利,也许出现在苹果公司iPhone和Pad系列产品上的是小i,不会叫siri。再次提醒一下智臻智能们在其技术较为成熟的时候应当积极做好专利布局,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市场是庞大的,国外众多公司如苹果、三星等以将其产品销售到中国市场作为主要获利方向,因此,智臻智能们如有实力,应当向海外申请专利,即使不向海外销售产品,在技术上对国外公司也是一个提醒,尤其是日新月异的通信技术领域,我国公司更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9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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