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意愿论文-蒋海曦,蒋玲

回流意愿论文-蒋海曦,蒋玲

导读:本文包含了回流意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乡村振兴,中国农民工,回流意愿,新型职业农民

回流意愿论文文献综述

蒋海曦,蒋玲[1](2019)在《乡村人力资本振兴:中国农民工回流意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社会物质资本达到一定量时,尽快使大量社会人力资本进入农村农业,即形成当代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国职业农民队伍,这是当代中国"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乡村振兴,首先是人力资本振兴。性别、文化程度、农业技能、土地流转等因素对中国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形成有较大障碍。要形成中国职业农民队伍,应从策略上综合考量。当前农民工回流农村意愿较弱、难以在短期形成中国职业农民队伍,因此要分门别类地做好形成中国职业农民队伍的规划、培养和组织工作,着力培养新一代新型职业农民,落实中国职业农民形成的配套措施,以多种形式稳定中国职业农民队伍。(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古恒宇,覃小玲,沈体雁[2](2019)在《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空间分异及影响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国家卫计委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运用相关GIS空间统计工具探讨了中国27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问题,进而考察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①相比居留意愿及户籍迁移意愿,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偏低(6.17%),其中,绝大多数流动人口(74.05%)的回流去向地是返回原居住地。城市规模、城市等级与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呈非对称"U型"格局。②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总体上呈现出集聚分布模式,并具有显着的空间分异特征,长江叁角洲、京津冀等城市群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较高,成渝和哈长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较低;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最高,东北地区的回流意愿最低;华南、中南和部分华东地区为回流意愿热点区,东北和华北地区为回流意愿的冷点区。③回流意愿受流动人口内部因素与流入地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同时作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教育水平及经济发展变量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方向不同。④流动人口的家庭联系、社会网络、住房及经济因素是塑造流动人口空间格局的主要力量,流入地家庭规模及住房拥有率等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产生抑制作用,非流入地家庭规模、流动次数、家庭收入支出比等对回流意愿产生促进作用。(本文来源于《地理研究》期刊2019年08期)

汤爽爽,郝璞[3](2018)在《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分析——以南京市和苏州市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流动人口处于一种持续流动的状态,无法在一个地方永久定居。当前,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的数量已达到中国人口总数近1/5,这一群体的流动和定居决策与行为将对中国的人口分布格局及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并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人口回流现象是人口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这一现象可以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源、生命周期、家庭策略等多个角度进行阐释。在关于中国农村流动人口回流的已有研究中,绝大多数学者聚焦于农村流动人口回流至农村老家的决策。这些研究发现,农村流动人口个体和家庭的社会经济属性、来源地农村与目的地城镇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影响其回流的重要因素。需要指出,除了回流至农村老家的农村流动人口之外,一部分农村流动人口会回流至老家附近的城镇,但已有研究对这一回流群体鲜有涉及。因此,基于2015年在南京市和苏州市的调研,本文聚焦于农村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并深入比较不同的回流群体(回流至老家附近城镇、回流至农村老家),结果发现,大部分的农村流动人口未来并不会定居在当前工作和生活的城市,而会选择回流。其中,回流至老家附近城镇的人群已占相当比重。这一人群与回流至农村老家的人群相比,在社会经济属性(如人力资本、社会资源)和主观感知方面与选择留在当前城市的群体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对于两类回流群体而言,家庭责任和对老家的依恋在回流决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总体而言,农村流动人口的回流决策一方面是个体对农村/城镇生活的权衡,另一方面是基于家庭背景和资源对效益最大化的考虑。(本文来源于《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谢永飞,李红娟[4](2018)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女性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定量研究方法比较分析了乡-城和城-城女性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现状特点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女性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较弱,城-城女性流动人口尤为如此。流动特征、就业特征和人口学特征变量对乡-城和城-城女性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既存在共性,又存在差异。女性流动人口尚未形成明显的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回流的意愿;打算回流者主要是职业声望较低和教育程度较低的女性,乡-城女性流动人口更是如此。这表明当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推动农村城镇化"等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尚未明显提升中西部地区女性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政府需要增强女性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引导其合理有序流动,以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从而推进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本文来源于《南方人口》期刊2018年05期)

牛仲逸[5](2018)在《交投意愿增强 医药板块资金回流》一文中研究指出昨日上证指数上涨0.48%,创业板指数上涨0.51%。两市量能虽略微放大,主力资金流出幅度减缓。市场人士表示,沪指经过3个多月的调整,时间和空间都已基本到位,当前位置不具备大幅杀跌动能,不过当下行情仍只能按反弹对待,因此主力资金较为谨慎。(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8-05-11)

张若瑾[6](2018)在《创业补贴、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对回流农民工创业意愿激励实效比较研究——一个双边界询价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聚焦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政策对农民工创业意愿激励作用的比较研究。首先构建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政府创业扶持政策与农民工创业博弈均衡,继而运用双边界询价法(DBDC)进行实证分析。对四川、河南两省330户农户进行农民工创业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相比创业补贴,创业小额贷款对农民工创业意愿激励更大,在提供创业补贴时分别有约19%新生代和19%老一代愿意创业,在提供小额贷款时约41%新生代和24%老一代愿意创业;第二,创业补贴、创业小额贷款对新生代农民工激励作用大于老一代,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时新生代创业意愿升幅较大;第叁,农民工创业者对初始资金需求大但金融意识淡薄,融资方式仅局限于传统储蓄借款方式。年龄、受教育程度、耕地面积等因素对创业意愿影响均具代际差异,老一代创业意愿受年龄及耕地面积的影响更为显着。(本文来源于《农业技术经济》期刊2018年02期)

班晓晓[7](2017)在《社会保障视角下农民工回流意愿影响因素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文件,各地政府纷纷响应和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因此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外出农民工数量持续下降,且首次出现负增长,农民工回流现象日益凸显。本文通过梳理以往关于农民工回流动因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政策环境、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回流的解释,显然忽视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影响效应。当前农民工群体仍然面临少或无社会保障的困境,如在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相差甚远,基本不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没有住房公积金,这不仅损害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也迫使农民工陷入“外出—回流—外出—回流”循环的怪圈,体现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在此背景下,本文希望用社会保障理论框架来解释农民工回流现象,不但有利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权利,也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回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对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通过梳理与归纳国内外关于农民工回流原因的研究,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对浙江省农民工回流意愿进行访谈,初步提炼出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相关因素,然后在“推—拉”理论基础上,分析社会保障是如何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其次根据在浙江省调查的,涉及到全国12个省份的农民工回流意愿问卷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交叉列联表分析,运用卡方检验显着性分析初步筛选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然后控制个体及家庭因素、务工及经济因素,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验证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最后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提出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机制。分析结果显示,社会保障的缺失是导致农民工回流的重要因素,且对农民工回流意愿影响更显着。城市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回流意愿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享有城市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的农民工更倾向于留城,参加农村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回流意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户籍地拥有土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回流意愿更强烈;控制个人及家庭特征、务工及经济特征后,社会保障对农民工回流意愿仍有影响,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下降;此外,个体与家庭特征、外出务工及经济特征对农民工回流意愿也具有显着影响,其中文化程度高、收入高、配偶一起外出、子女在务工地接受教育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负向影响,农民工倾向留城,反之具有正向影响,文化程度低、收入低、子女在家乡接受教育,农民工更倾向回流。当前社会保障是解决农民工回流问题的关键,因此本文以社会保障为突破口,提出促进农民工回流创业再就业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构建政府为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障扩面机制,增加农民工回流后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回流地公共福利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和老人养老问题的妥善安置,减少农民工回流后的生活顾虑;叁是搭建城乡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农民工回流创业再就业;四是加快流出地农村和中小城镇的发展吸引农民工回流,加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本文来源于《浙江财经大学》期刊2017-12-01)

诸飞燕[8](2017)在《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型城镇化与新生代农民工是时代发展的两大主题,也是推动江苏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的两个巨轮。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它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生态环境的改善、社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迁移也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回流新生代农民工又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助推器,江苏中小城镇的城镇化推进需要有活力、有经验的新生代农民工;回流农民工能够缓解中小城镇“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促进经济结构、民主政治结构、文化生活结构的完善。因此如何利用新型城镇化契机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成为中小城镇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运用“推—拉理论”理论和人口迁移理论的思想,以“大城市(流出地)——中小城镇(流入地)”为分析框架,利用在大城市(常住人口超过500万)打工的江苏籍新生代农民工为调研对象,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本文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法以及二项logistic统计方法,确定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产生影响的指标;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中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文除了绪论和结语外,总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部分:明确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涵义与特点,并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即“推—拉理论”理论和人口迁移理论。第二部分:在总结传统城镇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规划(2014—2020)》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通过对外出务工新生代农民工的访谈以及以往文献的梳理,概括新生代农民工回流原因;分析新型城镇化与新生代农民工回流两者之间的关系。第叁部分:根据第叁章的理论分析构建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指标,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恩格尔系数、保障性住房建成量、失业率、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率及建成区绿化面积覆盖率九个因素。以江苏省的调研数据为例进行实证分析,运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进一步验证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并得出以下结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成量、失业率、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空气质量达标率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显着;恩格尔系数、社会保障、每万人拥有床位数、绿化覆盖率的影响不显着。第四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从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就业能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四个方面,对加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出若干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南京农业大学》期刊2017-05-01)

谭波[9](2017)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的回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回流趋势日益明显,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研究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如何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同时引导来自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就近城镇化已成为人口学和人文地理学等相关学科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研究在这一背景下更凸显出其重要意义。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流入到东部沿海地区后的回流意愿状况如何,有意永久定居在东部沿海地区的流动人口,以及打算回到中西部地区的流动人口各具有何种特点,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以及针对问题得出的政策启示,对于推动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迄今多数研究往往还只局限于关注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本身,往往较少考虑流动人口回流后的地域选择问题,而这一问题在深化对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的认识上具有重要意义,尤其目前出现的流动人口选择流出地区的城镇作为回流地域的现象是当前引导中西部地区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时必须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动向。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利用2015年福建省流动人口调查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统计回归模型方法,对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回流意愿和回流地域选择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究。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回流意愿呈现出不回流、回流、难以决定的叁维分化状态,回流是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的主要选择之一,难以决定也是当前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回流决策的一个重要特点。(2)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回流意愿是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区域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个体特征变量中受教育年限较长、本次滞留时间越矿,家庭特征变量中家庭本地人数占家庭总人数比重较大、家庭月收入较高、家乡没有田地的流动就业人口,其回流意愿较低;而社会经济特征变量中处于低端职业、参与非正式住房安排、人均居住面积较小、经常与家人/亲戚、老乡等对象交往,区域环境变量中流入到Ⅱ型大城市及中小城市、现居住在流入地的市镇中心、家乡户口区位在农村的流动就业人口更有可能选择回流。(3)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主要倾向回到流出地村(居)委会所在地,打算回到流出地村(居)委会以外、省以内的城镇地域的比例相对较低。(4)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回流地域选择主要受其家庭特征、区域环境的制约,其中家庭特征变量中的家乡留守的人数较多、家庭月收入较低,以及区域环境变量中的流入到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现居住于流入地农村、家乡户口区位在农村的流动就业人口则更倾向于回到流出地村(居)委会。最后,针对上述研究结论,提出相关政策启示。(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期刊2017-05-01)

汪志宇[10](2016)在《股指重心有望逐步抬高》一文中研究指出周四,沪深300指数冲高后下午回落,以带上影线小阳线收盘,成交量略有放大,不过振荡走势未改。目前,央行即使没有降准,资金面仍比较宽松,整体市场风险偏好提升,我们认为,期指后市有望形成慢牛式盘升走势。结构转型效果明显最新国内经济数据显示(本文来源于《期货日报》期刊2016-07-22)

回流意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基于国家卫计委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CMDS),运用相关GIS空间统计工具探讨了中国27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空间分异问题,进而考察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①相比居留意愿及户籍迁移意愿,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偏低(6.17%),其中,绝大多数流动人口(74.05%)的回流去向地是返回原居住地。城市规模、城市等级与流动人口回流意愿呈非对称"U型"格局。②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总体上呈现出集聚分布模式,并具有显着的空间分异特征,长江叁角洲、京津冀等城市群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较高,成渝和哈长城市群流动人口回流意愿较低;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回流意愿最高,东北地区的回流意愿最低;华南、中南和部分华东地区为回流意愿热点区,东北和华北地区为回流意愿的冷点区。③回流意愿受流动人口内部因素与流入地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同时作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教育水平及经济发展变量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影响方向不同。④流动人口的家庭联系、社会网络、住房及经济因素是塑造流动人口空间格局的主要力量,流入地家庭规模及住房拥有率等对流动人口回流意愿产生抑制作用,非流入地家庭规模、流动次数、家庭收入支出比等对回流意愿产生促进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回流意愿论文参考文献

[1].蒋海曦,蒋玲.乡村人力资本振兴:中国农民工回流意愿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2].古恒宇,覃小玲,沈体雁.中国城市流动人口回流意愿的空间分异及影响因素[J].地理研究.2019

[3].汤爽爽,郝璞.中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分析——以南京市和苏州市为例[J].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18

[4].谢永飞,李红娟.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女性流动人口的回流意愿研究[J].南方人口.2018

[5].牛仲逸.交投意愿增强医药板块资金回流[N].中国证券报.2018

[6].张若瑾.创业补贴、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对回流农民工创业意愿激励实效比较研究——一个双边界询价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8

[7].班晓晓.社会保障视角下农民工回流意愿影响因素研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7

[8].诸飞燕.新型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7

[9].谭波.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流动就业人口的回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D].福建师范大学.2017

[10].汪志宇.股指重心有望逐步抬高[N].期货日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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