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法论文-周頔

中国仲裁法论文-周頔

导读:本文包含了中国仲裁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会,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效力,意见征询,仲裁裁决,仲裁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机构

中国仲裁法论文文献综述

周頔[1](2019)在《中国仲裁法修改首次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周頔) 近日,中国仲裁法修改首次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指导,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承办,法制日报社协办。中国法学会仲裁(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3-28)

陈璐[2](2018)在《修改仲裁法形成中国仲裁完整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7日,第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列入二类立法规划。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作为仲裁界一年一度的盛会,仲裁法的修改也成为会议的热门研讨议题,专家代表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中国贸促会(本文来源于《中国贸易报》期刊2018-11-20)

刘瑛,林舒婷[3](2018)在《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完善中国《仲裁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简称《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是世界范围内仲裁法现代化的重要参考,英国、德国、南非等来自不同法系的代表国家都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法》完善了本国仲裁法律。中国当前的仲裁法律在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权限划分、司法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中国应充分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正式承认临时仲裁并明确规范临时仲裁,放宽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减少对仲裁员选任的限制,认可仲裁庭自裁管辖权,赋予当事人选择实体法的自由等。(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于艾思[4](2018)在《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革,劳动关系的内涵变得多样化、复杂化,而且劳动者维权意识也已经显着提高,因此,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发生频繁,但由于劳动争议与一般民事纠纷有所不同,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就需要有相适应的纠纷处理机制。为适应我国劳动争议处理需要、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调解以及仲裁等诉讼外解决方式作出详细规定,这一法律的出台对有效解决我国劳动争议问题有积极意义,但是,当前一些学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指导下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效率提出质疑。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相关问题加以分析,提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若干对策与建议。在研究中,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关系理论的历史演进和主要思想,为正确认识劳资关系提供理论指导;之后总结了西方经济学中以新古典学派和新制度学派为代表的劳动关系理论,剖析了劳动力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关系以及劳资矛盾和劳动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从对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具体数据入手,结合法经济学中最常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分别阐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成本和收益,为如何有效配置法律资源、提高法律运行效率提供依据;在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作详细分析后选取了以美国、日本、德国为典型代表的叁种现有的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制度比较寻找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综合前文的研究和分析,在本文的最后部分从两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出建议,一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立法的建议,从制度本身入手进行修改以适应当前劳动争议处理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二是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环境提出改善意见,分别从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叁个方面入手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最终实现法律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8-03-01)

董振班,徐尊民[5](2018)在《落实仲裁法 尽快成立中国仲裁协会》一文中研究指出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该《意见》的制定、通过,将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8-02-13)

张维[6](2015)在《始终坚持仲裁民间性核心理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9月25日讯 张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之际,作为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主办的中国仲裁周的一项重要活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今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为论坛发来贺信。他在贺信中表示:“我们纪(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5-09-26)

刘健勤,胡秀娟,唐云峰[7](2014)在《中国仲裁发展的成就与展望——谨以此文献给中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之际,社会各界均对20年来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并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对此,笔者拟从我国仲裁制度和仲裁实践两个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同时,对我国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实践的发展趋势提出一些看法。(本文来源于《商事仲裁》期刊2014年01期)

余霞[8](2014)在《论中国《仲裁法》仲裁回避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它被广泛的应用于民商事领域,而仲裁回避制度作为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充分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公正独立性价值,并且对保障仲裁程序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然而,历经近二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统称为《仲裁法》)至今未修订,有关仲裁回避制度的条文规定仅仅五条,立法粗陋,存在不完善之处。仔细观摩,不难发现,仲裁回避立法几乎是从民事诉讼回避立法中照搬过来的,这是欠缺理性思考的表现,殊不知仲裁与诉讼不可同日而语,确立仲裁回避制度所需考量因素较诉讼具有特殊性,“直接植入主义”并不可取。仲裁发展步伐大于《仲裁法》的修订完善步伐,当前《仲裁法》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尤其在仲裁回避制度方面,该《仲裁法》的相关条文不能应对现实状况,也导致众多显性或隐性的不公正仲裁案件的产生。仲裁回避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则为各大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然而这些规定仅在该仲裁机构适用,并无统一性、普遍适用性,学术界也未曾对其有关规定从域外引入的科学合理性作理论上的研究考证,并且这些规定仍然也存在粗陋之处,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从仲裁回避制度的实施现状看,仲裁回避制度应用少,仲裁当事人申请回避难度大,也较少实施申请回避权,而通常将其作为拖延诉讼程序的一个手段加以应用。在仲裁实践中,由于仲裁员兼职身份的特殊性质,仲裁机构的特殊性质而又缺乏合理的必要监督机制等原因,导致人情仲裁案件、腐败仲裁案件、不公正仲裁案件等不断滋生。在现实中,仲裁员与当事人达成串通的现象较为普遍且极具隐秘性,另一方当事人根本无从发现,仲裁机构也难以发现。此外,由于当事人双方自由选取仲裁员,通常通过关系介绍而选取对自己有利的仲裁员,这就很可能存在仲裁员不公正偏私现象的产生,甚至一方当事人与仲裁机构相互串通,通过表面的合法程序以获取仲裁裁决的效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串通共同与某个或者某些仲裁员建立不当关系而蒙骗仲裁机构,以合法途径获取仲裁裁决的效力而谋取不当利益。这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仲裁的权威性。仲裁回避制度的催生正是基于保障仲裁公正而考虑,及时完善仲裁回避制度中的各项问题,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对仲裁回避制度的研究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本文欲从现实案例、仲裁回避制度的概念及其意义剖析入手,再对我国仲裁回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实施现状加以梳理和评析,从而挖掘在二十多年发展过程中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在国外仲裁回避制度的考证评析与借鉴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仲裁回避制度的具体方案设计,以期促进仲裁良性发展。(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4-04-01)

熊守毅[9](2014)在《《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有效的仲裁协议引起仲裁程序的发生,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规定的国际立法发展以实现当事人仲裁意愿为出发点,对我国仲裁立法具有借鉴作用。文章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关于仲裁协议在《示范法》的新规定进解析,并分析了我国仲裁相关法律制度的不足,在借鉴《示范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仲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4年01期)

吕悦,彭剑波[10](2012)在《《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商事仲裁解决商事纠纷具有灵活性、专业性、自主性的特点,因此受到国际商事交往当事人的青睐,已经发展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各国及主要仲裁机构纷纷展开对临时措施制度的研究和立法实践,其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改革为契机对临时措施制度进行的改革尤其引人注目。文章通过从五个方面对《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对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立法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上旬)》期刊2012年12期)

中国仲裁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9月7日,第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列入二类立法规划。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十一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作为仲裁界一年一度的盛会,仲裁法的修改也成为会议的热门研讨议题,专家代表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中国贸促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中国仲裁法论文参考文献

[1].周頔.中国仲裁法修改首次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2].陈璐.修改仲裁法形成中国仲裁完整体系[N].中国贸易报.2018

[3].刘瑛,林舒婷.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完善中国《仲裁法》[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4].于艾思.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经济学分析[D].吉林大学.2018

[5].董振班,徐尊民.落实仲裁法尽快成立中国仲裁协会[N].人民政协报.2018

[6].张维.始终坚持仲裁民间性核心理念[N].法制日报.2015

[7].刘健勤,胡秀娟,唐云峰.中国仲裁发展的成就与展望——谨以此文献给中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J].商事仲裁.2014

[8].余霞.论中国《仲裁法》仲裁回避制度的完善[D].吉林大学.2014

[9].熊守毅.《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4

[10].吕悦,彭剑波.《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经济(上旬).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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