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动机论文-汪晨曦

正义动机论文-汪晨曦

导读:本文包含了正义动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休谟,正义,动机

正义动机论文文献综述

汪晨曦[1](2018)在《对休谟正义理论的动机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道德哲学中的动机问题研究,有情感主义和理性主义两条主要的进路。休谟所持有的情感主义观点认为:"应当"的道德判断不能直接激发行动,动机需要由欲望、同情等情感要素所提供,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道德判断直接就可以激发行动,理性本身就是实践的。休谟在他的认识论中否定了自然因果律的客观性,因此在道德哲学领域中我们就不能从道德判断中的"是"与"不是"的判断中根据因果律获得必然据此产生的行动。然而休谟并未全然否定理性在动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这一点在休谟对于正义动机的阐述中尤为明显的体现出来。(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8年01期)

吴胜涛,潘小佳,王平,加百利·诺德曼,李会杰[2](2016)在《正义动机研究的测量偏差问题:关于中国人世道正义观(公正世界信念)的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早期关于正义动机的研究多以西方、受良好教育、工业化、富有、民主社会(western,educated,industrialized,rich,and democratic,WEIRD)的被试(特别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大学生群体)为样本,并以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作为文化区分的理论基础,发现西方人表达个人正义动机多从独立的自我参照视角出发,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美好世界;而中国人表达正义动机却从互依或他人参照视角出发,认为社会整体是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和谐世界。近年来,主流学者开始意识到这样的研究存在重大的取样偏差或自我偏差、情境偏差,其揭示的人类行为特征(WEIRD)也是奇怪的。本文利用元分析技术,对36个中国样本(N=8396)的个人世道正义观(自我参照)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他人参照)的相关系数和均值差进行效果值检验。结果发现,个人世道正义观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之间存在强正相关(r=0.64,Fisher's Z=0.75),平均数差异显着,但效果值很小(d=0.20);进一步的调节变量分析发现,只有在非学生样本、弱势情境下(如生活逆境),被试的个人世道正义观得分才显着低于一般世道正义观,即认为"自己委屈、他人应得"。总之,中国人的正义动机呈现低自我参照、高情境区分的特点,并非"独立"或"互依"就能简单概括的。(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期刊2016年02期)

刘昕[3](2015)在《举报人行为动机的伦理正义性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举报人的行为动机本身不应该参杂到错误事件的调查过程当中,或者只有当存在诬告或者需要证明举报人身份的时候,行为动机才会被作为案源线索纳入接报机关的调查视野,但这并不能妨碍媒体促成社会对于举报人行为动机的关注。举报信息的保密性进一步逼迫媒体引领公众,将举报动机作为探究举报线索可靠性的唯一证明,某些时候甚至超越了对于事件本身的关注,这种迫于职业生存的引领同时也干扰举报人关于行为伦理正义性的判断,降低举报意愿向举报行为实施的转化效率。文章从自我伦理正义达成、忠诚意愿表达以及职业伦理坚守叁个角度分析举报人的行为动机,力图在国家法律的认定正义之外,为举报人寻找行为伦理正义的证明。(本文来源于《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1期)

韩戍[4](2008)在《抵制美货:正义和利益下的两难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说1899-1900年的义和团事件是国人——尤其是下层民众——针对东西方列强“侵华”而作出的一次最激烈的回应,那么5年以后那场波及中国沿海大部分地区的抵制美货运动,则可以说是国内民众在面对同样危机时作出的相对理智的一次回应。在这场运动中,绅商、城市知(本文来源于《中华读书报》期刊2008-10-08)

左洪剑[5](2008)在《正义的动机》一文中研究指出休谟从人性的自私心和同情心入手,分析正义制度的存在的动机。认为由于自然为人类需要所提供的资源不足,使正义成为分配物质资源的分配正义。为了解决这个影响正义制度局面稳定的实质问题,休谟认为,克制物欲最好的办法不是诉诸与物欲相反的品德,如纯粹的道德动机,是脱离正义制度本身的社会实质的。分析认为基于人们利益交换的互利性和仁爱精神,才会使正义制度更好地延续。正义制度的实现,既有赖于有条件的正义动机(互利性),又依赖于无条件的正义动机(道德命令)。虽然后来的哲学思想流派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做法挑战休谟认定正义动机而产生正义局面的观点,但几乎如出一律未能摆脱正义动机存在的客观条件(物质交换过程中的互利性),虽然有结论不同,但分析的根源是相同的,以致性质仍是相似的。作者认为,时隔叁百多年,我们仍然认定休谟分析正义的动机有其鲜明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就是基于休谟正义论的正义动机分析客观清晰,入情入理。但笔者认为如果仅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分析正义动机似乎意犹未尽,冈为缺乏对正义动机的法律强制作用,正义制度难免会太多依赖个人,从而具有极强的脆弱性。为了使正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以便更好地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强调人性维系正义局面的同时,应强调法律的强制与惩罚功能。(本文来源于《西南大学》期刊2008-05-01)

江海平[6](1998)在《不正当动机抹煞正义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该行为缺乏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根据新刑法第叁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李某的行为显然不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是因为他对邱某"怀恨在心',欲图报复,故此实施的。故我们说,他不具备构成行贿罪(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1998年01期)

正义动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早期关于正义动机的研究多以西方、受良好教育、工业化、富有、民主社会(western,educated,industrialized,rich,and democratic,WEIRD)的被试(特别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大学生群体)为样本,并以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作为文化区分的理论基础,发现西方人表达个人正义动机多从独立的自我参照视角出发,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美好世界;而中国人表达正义动机却从互依或他人参照视角出发,认为社会整体是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和谐世界。近年来,主流学者开始意识到这样的研究存在重大的取样偏差或自我偏差、情境偏差,其揭示的人类行为特征(WEIRD)也是奇怪的。本文利用元分析技术,对36个中国样本(N=8396)的个人世道正义观(自我参照)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他人参照)的相关系数和均值差进行效果值检验。结果发现,个人世道正义观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之间存在强正相关(r=0.64,Fisher's Z=0.75),平均数差异显着,但效果值很小(d=0.20);进一步的调节变量分析发现,只有在非学生样本、弱势情境下(如生活逆境),被试的个人世道正义观得分才显着低于一般世道正义观,即认为"自己委屈、他人应得"。总之,中国人的正义动机呈现低自我参照、高情境区分的特点,并非"独立"或"互依"就能简单概括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义动机论文参考文献

[1].汪晨曦.对休谟正义理论的动机问题研究[J].黑河学刊.2018

[2].吴胜涛,潘小佳,王平,加百利·诺德曼,李会杰.正义动机研究的测量偏差问题:关于中国人世道正义观(公正世界信念)的元分析[J].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2016

[3].刘昕.举报人行为动机的伦理正义性辨析[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4].韩戍.抵制美货:正义和利益下的两难抉择[N].中华读书报.2008

[5].左洪剑.正义的动机[D].西南大学.2008

[6].江海平.不正当动机抹煞正义价值[J].中国律师.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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