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农民金融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农民金融权利,实现
农民金融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李乐平[1](2015)在《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切实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金融权利是基于追求金融实质平等和实现农民金融利益而产生的一种经济权利。在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切实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实现。目前,我国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实现存在着不足:首先,农民金融权利保障在立法上整体缺失;其次,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存在偏差;第叁,农村金融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应当从整体上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纠正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偏差、合理配置农村金融资源这叁个方面来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实现,以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本文来源于《玉林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6期)
操文君[2](2014)在《论农民金融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欢欣鼓舞,但是却依然不能解决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难题。我国农民贷款难、农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农民金融合作权受限制的现状仍然严峻,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事实已经不容小觑。从法律上来保障农民的金融权利,完善农村的金融法律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界定农民金融权利的定义出发,分析其内涵、性质,再去探讨我国当前农民金融权利的状况,用数据分析农业保险权、贷款权贫困的表现,用法条分析合作金融权贫困的表现,总结了我国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原因和影响,就如何保护农民金融权利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本文在结构上由引言、正文和结论叁个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又分别从叁个方面来分别叙述。引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价值、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等。另外,重点是对我国目前学界关于农民金融权利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正文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农民金融权利的一个基本分析。从概念的界定上着手,主要介绍了目前学者们对农民金融权利这一概念的众多观点;然后,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自己对这一概念的看法,并从当前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在本文中将农民金融权利分为叁个方面;最后,再对农民金融权利的性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二部分的内容则是通过对当前农民金融权利现状的分析,得出我国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结论。在农民金融权利叁方面内容的基础上,来分析其贫困的表现。再从微观、中观、宏观的角度,重点分析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原因,并进一步探讨由这种权利贫困所产生的影响。第叁部分的内容则是本文的重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建立在前面两个部分的分析结果之上,认为对于农民金融权利的保护还是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于是,提出了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一系列的对策,即以实质公平为价值准则配置金融资源,建立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完善农村的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提高农民权利意识五个方面。结论部分是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以及还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31)
李宏[3](2012)在《农民金融权:弱势群体的一项正当性权利》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金融权是农民在进行金融活动过程中获得金融供给与救济的权利。其权利之所以能被确认而视为正当,是因为它涉及到人类社会最根本的价值理念,即人权、平等、正义与效率。而人权、平等、正义与效率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以其为基础的价值体系共同构成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当代农民金融权法律保护的正当性依据。(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2年10期)
唐亚萍[4](2012)在《农民金融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应为金融层面的弱者,保护其金融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农民的权利,我们还要将其放在一个经济的大环境中去界定,本文称之为金融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期刊2012年10期)
祁敬宇[5](2011)在《关于农民金融权利问题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公平视角,探讨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进程中农民的金融权问题。同时,笔者就如何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保证农民的金融权利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建议。(本文来源于《商业时代》期刊2011年28期)
邱宝金[6](2011)在《农民的金融权利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农民贫困的根源并不在农民贫困本身,而是深藏在此贫困背后的另一种贫困——权利贫困。传统的农民权利是从农民本身所从事的职业——农业去界定的,而21世纪的经济是金融化的经济。因此农民权利还要放在一个金融化的经济环境中去界定,本文称为金融权利。(本文来源于《甘肃金融》期刊2011年05期)
张燕,吴正刚,高翔[7](2009)在《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金融权利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金融的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保护农民的金融权利对于平等实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具有重大的意义。从权利证成理论上来说,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保护农民的金融权利,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应有之义。保护农民的金融权利,必须要国家以公平为价值准则来进行金融资源配置,并同时完善相关金融立法,平衡执法利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建立有效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也是保护农民金融权利的必要措施。(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期刊2009年01期)
李昌平,于建嵘[8](2006)在《要给农民金融合作的权利——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的一个具体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增加农民收入需要有合适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关方面起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在6月24日被提交到十届全国人大22次常委会议上审议。会前,“叁农”问题知名人士李昌平和于建嵘致信参加会议的人大常委,呼吁——(本文来源于《中国改革》期刊2006年08期)
农民金融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欢欣鼓舞,但是却依然不能解决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难题。我国农民贷款难、农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农民金融合作权受限制的现状仍然严峻,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事实已经不容小觑。从法律上来保障农民的金融权利,完善农村的金融法律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界定农民金融权利的定义出发,分析其内涵、性质,再去探讨我国当前农民金融权利的状况,用数据分析农业保险权、贷款权贫困的表现,用法条分析合作金融权贫困的表现,总结了我国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原因和影响,就如何保护农民金融权利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本文在结构上由引言、正文和结论叁个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又分别从叁个方面来分别叙述。引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价值、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等。另外,重点是对我国目前学界关于农民金融权利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正文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农民金融权利的一个基本分析。从概念的界定上着手,主要介绍了目前学者们对农民金融权利这一概念的众多观点;然后,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自己对这一概念的看法,并从当前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在本文中将农民金融权利分为叁个方面;最后,再对农民金融权利的性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第二部分的内容则是通过对当前农民金融权利现状的分析,得出我国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结论。在农民金融权利叁方面内容的基础上,来分析其贫困的表现。再从微观、中观、宏观的角度,重点分析农民金融权利贫困的原因,并进一步探讨由这种权利贫困所产生的影响。第叁部分的内容则是本文的重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建立在前面两个部分的分析结果之上,认为对于农民金融权利的保护还是应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于是,提出了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一系列的对策,即以实质公平为价值准则配置金融资源,建立普惠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完善农村的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提高农民权利意识五个方面。结论部分是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以及还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民金融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李乐平.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切实保障农民金融权利的实现[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5
[2].操文君.论农民金融权利的法律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4
[3].李宏.农民金融权:弱势群体的一项正当性权利[J].特区经济.2012
[4].唐亚萍.农民金融权利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
[5].祁敬宇.关于农民金融权利问题的思考[J].商业时代.2011
[6].邱宝金.农民的金融权利实现[J].甘肃金融.2011
[7].张燕,吴正刚,高翔.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金融权利保护[J].农村经济.2009
[8].李昌平,于建嵘.要给农民金融合作的权利——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的一个具体建议[J].中国改革.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