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省直管县改革的可行性条件与存在问题

浅析省直管县改革的可行性条件与存在问题

浅析省直管县改革的可行性条件与存在问题

田燕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2008级行政管理研究生,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直管县”被中央在重大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政府职能调整步伐加快,基本具备了省直管县的改革条件。同时在推进省直管县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注意解决。

关键词:省直管县;改革;可行性

1省直管县概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行政区划体制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不断得到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体制,为政治稳定、经济和社会繁荣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经济体制进一步深化和加入WTO后面临的新形势,浙江、江苏、广东等十多个省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了县,形成了省直管县体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区划体制探索了一条新路子。近年来,“省直管县”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行。这一改革既有浙江省的成功经验作范例,又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并且得到了广大基层政府的大力支持。

1.1省直管县的含义。“省直管县”体制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1.2省直管县改革的内容。目前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县扩权”改革;二是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

(1)“强县扩权”改革。我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江苏、安徽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如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

(2)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24个地区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自“省直管县”这一改革在浙江省的成功实行以来,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并且得到了广大基层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将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广泛推行开来。因为这样做,直接效应是淡化了地、市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相应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有效地避免了管理效率的递减。不过,强县扩权的核心,并不只是县级拥有更大的经济自主权,而是通过财政体制的“扁平化”,渐进带动行政体制的“扁平化”,实现了政府机构的精简和行政运行成本的降低,促使政府职能合理定位,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协调水平。

2省直管县的可行性条件

省直管县改革能够在全国进行的可行性条件有多个方面:

2.1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省直管县改革提出以来得到了地方基层政府与群众的强力支持,他们支持这一改革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省直管县减少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减少了政策执行的“漏斗效应”,保障中央政令更能够在基层保持原样。

第二,县城与农村的联系最为紧密,赋予县域经济更大的自主权能够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行政决策和管理更加贴近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合治”的步伐,改变城乡“二元”的格局。

第三,目前,县级领导更换比较频繁、任期比较短,这和县级领导的权力空间比较小有关,使县领导不能安心就职,为出路奔波。这既造成了干部资源的浪费,又造成了管理成本的增加。

第四,从实践经验来看已经有了成功的范例和经验,不需要太多的探索成本就能取得积极的效果。

第五,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公平的机会,提升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平台,无论是对决策沟通、信息交流,还是对把握竞争机遇、争取发展空间,都产生了积极作用。

2.2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前提条件。1993年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把主要职能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省直管县提供了经济基础保障。“自主、公平、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县扩权”的政策选择适应了这一要求。近年来,海南、重庆、山东、福建、湖北、广东、河南、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原划给地级市的一些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已收到了较好的功效。

2.3市管县体制存在问题。市管县的体制扩大了市的行政“势力范围”,加上市的权力大于县,造成一些市随意扩张,市与县争资源、争土地、争项目。一些地级市只顾中心城市的建设,有的甚至截留政策、资金与项目,不仅未拉动下辖县域经济的发展,反倒成了县域经济的“抽水机”。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城市集聚的要素越来越多,形势日益不利于农村发展。市管县成了一种促进城乡分割、城市剥夺农村的体制,在相当的程度上导致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市刮县”的局面。

2.4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省直管县提供物质保障。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随着电子政务的普及,上下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网络沟通已经初具规模、日趋完备,各种现代办公手段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省直管县提供客观的物质条件。

2.5部分省份的改革试点,为省直管县提供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海南已完全实行省管县体制。重庆在1997年升格为直辖市后,撤销了地级市这一级政府,直接管理当地40个区县,行政管理成本因而显著降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浙江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已收到了较好的功效,全国百强县浙江占1/3就是最好的证明。

3省直管县存在的问题

第一,省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不够。省直部门将原来属于市里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县,但自身管理权限尚未下放。

第二,工作程序尚待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运行方式、工作方法、规章制度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如试点县有的项目仍要通过市再上报审批,一些市直部门认为试点县应由省直管,有时不愿再为县里服务;有的权限虽下放到县里,资金分配等还是按原程序运作。

第三,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扩权试点后,试点县与地级市既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存在着协商、合作与竞争发展的关系,市县关系如何处理面临新的考验。

第四,省直部门人手紧张。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后,如:安徽省直部门由面对十几个市开展工作,变为面对70多个市县,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干部还是原来几个人,人员编制紧张。

由此可见,省直管县虽然在试点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中央也支持省直管县在具备条件的省份广泛推行。但是也要注意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加速地方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发展。

总结:最近,“强县扩权”这一词语频繁出现在一些省份的“十一五”规划或政府工作报告中,形成了一股值得关注的地方政改新潮。许多省份都进行了试点改革,成效还不错,得到广大群众及基层政府的认同,正在广泛的推行。这项改革得到广泛推广的可行性条件有多个方面,这些都是省直管县得以实行的保障和动力。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这项改革才能达到理想目的。

参考文献

[1]孙学玉.强县扩权与省直管县(市)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7(6).

[2]熊文钊,曹旭东.“省直管县”改革的冷思考[J].行政论坛,2008(5).

[3]王可群,王柏.省直管县原因及路径选择[J].实事求是,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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