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德占胶澳时期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德占时期,督署公园,总督公园,设计风格
德占胶澳时期论文文献综述
张劼,杨豪中[1](2016)在《两座园林的对话——试论德占时期胶澳督署公园与总督公园的设计风格》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占时期胶澳督署公园和总督公园是近代青岛建设较早的两座公园,通过梳理两座园林不同的建设之路,分析他们不同的设计风格及所体现的中国园林的思想。研究结果如下:1)两座园林经历了精心规划建设与原始建设不同的建设之路;2)两座园林呈现出巴洛克与风景式不同的设计风格;3)两座园林都体现出明显的"中国逻辑"。(本文来源于《建筑与文化》期刊2016年07期)
姜鑫[2](2016)在《中国近代殖民时期德占胶澳租借地行政许可制度考论(1897-1914)》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末,完成统一大业的德意志帝国加入到了列强在中国的一系列争夺和角逐中。德国以1897年11月发生的巨野教案为借口出兵占领胶州湾,并强迫清政府与其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德国侵占胶澳后,没有走老牌帝国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老路,而是采用军队模式,运用国家干预机制,力求将胶澳打造成一块模范殖民地。为此,胶澳总督府颁布了大量行政法令用以规范租借地内的各项事务,这些行政法令的内容无所不包,极为细致。但纵观胶澳总督府颁布的行政法律规章,其所调整的对象是有所侧重的,其中行政许可制度就是行政法律规章中重点规定的内容。行政许可的设立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合理配置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公民的权益。本文正是从行政许可的目的入手,对德占胶澳租借地的行政许可制度展开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德国占领胶澳的原因、经过以及占领后的统治机构和立法概述,并在此基础上简要论述了胶澳租借地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调控社会经济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其中包含车辆船只、酒馆、戏园、当铺等各项经营的许可及管理和对雇佣工的许可。第叁部分主要展示了保护环境资源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主要包含打猎的许可、开采石矿的许可和烧制木炭的许可这几项保护资源的许可和处理垃圾、粪便这一项保护环境的许可。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保障公民权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包含保障人身安全的许可和保障身体健康的许可两方面的内容。保障人身安全的许可事项主要包括养狗的许可和持有军械的许可,保障身体健康的许可事项主要包括毒品及烟馆的管理、牛奶和肉类的检验检疫以及对花柳病的监管。第五部分在前四部分的基础之上,对德占胶澳租借地的行政许可制度做出了评价,分析了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其对当今社会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3-17)
王栋,贺中[3](2011)在《为青岛打好地基——探秘德占时期的胶澳总督府工程管理局》一文中研究指出胶州湾港口建设始于1898年,经过精心的规划设计和大规模的建设施工,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青岛港;而百年前修建的街道、桥梁、下水道,如今也依然完好,在城市这个庞大繁忙的机器里兢兢业业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从开埠之初起,青岛一步步建设起了城市必需的基础设施。负责这些工程的是开埠初期的总督府工程管理局,其职能和分工涵盖了如今的市政公用、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职责。(本文来源于《青岛画报》期刊2011年05期)
陈静[4](2009)在《德占胶澳时期土地政策述论》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问题是影响城市发展进程的先决性问题,是城市建设的第一要素。随着近代城市的迅速发展,市地在现代城市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在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世界上各种土地经济学理论都对土地利用的政策和计划提出了设想,并且得以实践。其中,德占胶澳时单维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供需均衡,公私均衡,地价平衡,社会公平”为目的的胶州土地法规就是一个典型代表。胶州土地法规是由一系列土地法规和税制构成,主要内容包括:《置买田地章程》、《青岛地税章程》、《田地易主章程》及其余各部章程。胶州土地法规的实施,取得很大成效,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效稳定了地价、抑制了土地投机,还为青岛城市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胶州土地法规是具有高度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城市土地政策,对促进青岛城市土地资源的经济利用,建立现代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奠定现代城市规划基础等方面具有卓越的功效。胶州土地法规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建立了较完备的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足够的城市公用建筑土地,并对城市的发展进行严格的控制;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管制问题,对土地进行宏观控制,保障了城市发展的优势地位,确保基本建设顺利进行;创设了土地增值税,同时引入了地产税,其中土地增值税是德国人在青岛的一个创新,堪称“近代地制改革之重大成就”,地产税也是东亚地区首次得以实施。因此,它不仅成为德占胶澳时期的有效的城市土地政策,促进了青岛的崛起以及中国近代城市的发展,其主体内容也成为世界城市土地政策之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世界各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因此,本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本文来源于《青岛大学》期刊2009-04-10)
王守中[5](1986)在《德占胶澳时期的青岛贸易》一文中研究指出1897年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武力强占胶州湾,迫使清政府订约“租借”九十九年,实际上它是“计划永久占领该湾”。但它的如意算盘未能实现,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侵略势力就在山东垮台了。德帝国主义在胶州湾的殖民统治虽只有十七年,但其经营该租借地的方针,却是按照它本来“永久占领”的意图制定的。把胶州湾租借地建设成为德国在远东的永久的商业贸易的根据地,造成第二个香港,以此来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是它既定的重要目的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德国人在青岛精心制定其政策和规划其设施,着实进行了一番惨淡经营。(本文来源于《东岳论丛》期刊1986年03期)
德占胶澳时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19世纪末,完成统一大业的德意志帝国加入到了列强在中国的一系列争夺和角逐中。德国以1897年11月发生的巨野教案为借口出兵占领胶州湾,并强迫清政府与其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德国侵占胶澳后,没有走老牌帝国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老路,而是采用军队模式,运用国家干预机制,力求将胶澳打造成一块模范殖民地。为此,胶澳总督府颁布了大量行政法令用以规范租借地内的各项事务,这些行政法令的内容无所不包,极为细致。但纵观胶澳总督府颁布的行政法律规章,其所调整的对象是有所侧重的,其中行政许可制度就是行政法律规章中重点规定的内容。行政许可的设立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合理配置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公民的权益。本文正是从行政许可的目的入手,对德占胶澳租借地的行政许可制度展开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德国占领胶澳的原因、经过以及占领后的统治机构和立法概述,并在此基础上简要论述了胶澳租借地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调控社会经济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其中包含车辆船只、酒馆、戏园、当铺等各项经营的许可及管理和对雇佣工的许可。第叁部分主要展示了保护环境资源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主要包含打猎的许可、开采石矿的许可和烧制木炭的许可这几项保护资源的许可和处理垃圾、粪便这一项保护环境的许可。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保障公民权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立法,包含保障人身安全的许可和保障身体健康的许可两方面的内容。保障人身安全的许可事项主要包括养狗的许可和持有军械的许可,保障身体健康的许可事项主要包括毒品及烟馆的管理、牛奶和肉类的检验检疫以及对花柳病的监管。第五部分在前四部分的基础之上,对德占胶澳租借地的行政许可制度做出了评价,分析了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其对当今社会的借鉴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德占胶澳时期论文参考文献
[1].张劼,杨豪中.两座园林的对话——试论德占时期胶澳督署公园与总督公园的设计风格[J].建筑与文化.2016
[2].姜鑫.中国近代殖民时期德占胶澳租借地行政许可制度考论(1897-1914)[D].西南政法大学.2016
[3].王栋,贺中.为青岛打好地基——探秘德占时期的胶澳总督府工程管理局[J].青岛画报.2011
[4].陈静.德占胶澳时期土地政策述论[D].青岛大学.2009
[5].王守中.德占胶澳时期的青岛贸易[J].东岳论丛.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