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医疗损害赔偿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医疗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损害赔偿法论文文献综述
王玄览[1](2019)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司法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实证考察《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发现法院在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时存在赔偿标准不统一、计算方法错误等问题。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立医疗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出台相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司法指导意见,实现专业化审判,维护司法权威。(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法制》期刊2019年06期)
代瑞婷,石悦[2](2019)在《我国医疗损害赔偿标准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分析2016年全国医疗损害赔偿情况,探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307例以"医疗损害赔偿"为案由、判决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全国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书。结果:东部地区医疗纠纷案例最多,中部居中,西部最少。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解释》,95.9%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10万元以下,地区、医院等级、科室、医院责任分配及损害后果与实际精神损害赔偿均有关系,法院判定医院对患者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进行双重赔偿。结论:应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为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提供依据,消除死亡赔偿金城乡差距,制定合理赔偿标准,优化合并重复性赔偿项目,并建立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本文来源于《医学与社会》期刊2019年11期)
衡敬之[3](2019)在《403例涉医责险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回顾性分析及完善医责险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机抽取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涉及医疗责任保险的403例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对其一般特征进行分析,并根据保险公司介入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时间顺序,划分为诉讼中介入与诉讼后介入两大类案件,从医院等级、医疗科室、医疗过错、损害后果、鉴定结果 5个方面展示了医责险分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发现诉讼中介入的案件,医责险分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存在结果导向性;诉讼后介入的案件,法院过少考虑医疗侵权相关因素;同时,医责险介入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可提升判决公正性和认可度等特征。通过专项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结合相互制与股份制各自的优势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并增强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诉讼和非诉讼处理程序的意识,可以在充分保障患者权利的同时,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有效预防医疗纠纷。(本文来源于《中国医疗管理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施菲儿[4](2019)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医患关系矛盾加剧,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数量急速上升,作者根据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结合实务操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就医疗损害鉴定、损害后果的确定以及有诊疗过错但无损害结果这叁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作者的观点。(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庞萍[5](2019)在《过度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体制改革是当前民生领域建设的重点内容,如何有效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闹"现象,稳定社会秩序,是当前学界重点关注的内容。近些年来,因过度手术以及过度用药等过度医疗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争议不断增多,从法律上对该领域进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当前,我国《侵权责任法》领域、举证领域以及医疗鉴定领域存在漏洞,患者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时困难重重,基于此,有必要完善过度医疗行为立法、引入举证责任缓和制度以及完善医疗鉴定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董丽娜[6](2019)在《论错误出生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错误出生医疗侵权案件的根本问题在于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这需要进行复杂的利益衡量和综合判断,对损害的认定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一般侵权行为之损害,应当以对"自由"和"保护"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进行限缩解释和体系解释。在错误出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生的诊疗过失侵犯了父母的"生育利益",导致残疾儿童的出生,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怀孕费用、患儿的医疗费用和特殊抚养费等财产损害在一定范围内应当赔偿,一般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不属于赔偿范围。(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1期)
陈兵[7](2019)在《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制下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现状的分析,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立法现状,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提出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苏慧达[8](2019)在《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的一元化转变》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关于医疗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的"二元化"的问题是多年来造成医患关系尖锐的根本原因。《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初步建立了"一元化"的医疗损害救济制度,司法实践中,对缓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但仍存在它的不足之处。本文立足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在审判实践中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损害赔偿范围标准和鉴定方式由二元化向一元化转变进行分析;指出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法;以期为相关理论制度研究提供新视角。(本文来源于《今日财富》期刊2019年03期)
江乐盛,杨高明,曹静,何正,陈雅兰[9](2019)在《基于司法鉴定视角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活动的高技术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决定了医疗损害案件的发生难以完全避免。目前医疗损害鉴定机制的"二元化"问题凸显,其公正性、专业性屡遭怀疑,须通过完善鉴定机制、优化鉴定机构管理、落实鉴定人出庭质证、探索司法鉴定诚信制度建设,为处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2期)
蔡维生,王树华[10](2019)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具体问题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损害责任案件数量众多,但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文章在医疗损害司法解释施行之际,梳理了医疗损害受害人的其他获益能否冲抵医疗损害赔偿、多因素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额计算、故意销售不合格医疗产品的惩罚性赔偿、不同地域医疗机构造成医疗损害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五大方面的法学理论、立法和争议,提出了适用法律的观点。(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法制》期刊2019年01期)
医疗损害赔偿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的:分析2016年全国医疗损害赔偿情况,探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307例以"医疗损害赔偿"为案由、判决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全国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书。结果:东部地区医疗纠纷案例最多,中部居中,西部最少。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解释》,95.9%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10万元以下,地区、医院等级、科室、医院责任分配及损害后果与实际精神损害赔偿均有关系,法院判定医院对患者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进行双重赔偿。结论:应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为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提供依据,消除死亡赔偿金城乡差距,制定合理赔偿标准,优化合并重复性赔偿项目,并建立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医疗损害赔偿法论文参考文献
[1].王玄览.医疗损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司法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为例[J].中国卫生法制.2019
[2].代瑞婷,石悦.我国医疗损害赔偿标准问题分析[J].医学与社会.2019
[3].衡敬之.403例涉医责险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回顾性分析及完善医责险问题探讨[J].中国医疗管理科学.2019
[4].施菲儿.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实务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9
[5].庞萍.过度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2019
[6].董丽娜.论错误出生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J].法制与社会.2019
[7].陈兵.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制下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J].法制博览.2019
[8].苏慧达.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的一元化转变[J].今日财富.2019
[9].江乐盛,杨高明,曹静,何正,陈雅兰.基于司法鉴定视角的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探讨[J].法制博览.2019
[10].蔡维生,王树华.医疗损害赔偿中具体问题的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