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供求主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发行
供求主体论文文献综述
李静,王作文,梅李军[1](2019)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供求调研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金融活动积极,融资需求旺盛,但在获取金融服务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为深入了解我国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供求情况,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院调研组选取了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川、陕西等6省的18个县市开展调研,走访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进行座谈。同时,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供给和需求情况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在相关省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的大力帮助下,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19份,形成了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些思考。(本文来源于《农业发展与金融》期刊2019年10期)
经宏伟[2](2016)在《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错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为推动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安徽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加大对其职业教育的供给力度,以满足他们的职业教育需求。但这些供求之间存在着明显错位,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技能提升,延缓了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探究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错位问题,寻找促进供求协调发展的途径与方法,本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调研显示,当前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教育供给,供给主体以政府为主,以民间和学校为辅;政府行为供给方式呈现多元化,供给内容科技含量较低化;民间行为供给覆盖率最广,供给效果最好;学校行为供给主要为学历教育,知识传授系统性、理论性较强而实用性不足。同时,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需求政府向其开展职业教育供给并负担相关费用、趋向于实用性和高科技含量的教育内容及以现场技术指导为主的教育方式。比较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教育供求现状,本研究发现它们在四个方面存在严重错位,分别是政府职业教育供不应求,民间职业教育供大于求;政府供给内容科技含量低,学校供给内容缺乏针对性;供给方式以自学和师徒传授为主,需求以农技推广为主;教育经费供给以自身为主,需求以政府为主。这由叁方面原因造成:一是政府方面,主管部门分散且资源分配不均,农技推广人员及其培训师资专业技能低下,农业职业教育资金供给的总量不足、不稳定及其使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自学及亲友之间进行职业教育供给成本低且方便快捷,同行间因竞争压力而指导意愿不强,亲友间掌握技术的同质性过高;叁是学校方面,传统观念和就业难的束缚,办学条件具有局限性,教学内容具有“普适性”,师资力量较弱,国家资金支持不足。综观中外协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的成功经验,主要在于采取了立法规范供给主体的职业教育供给行为,利用职业资格证书调动积极性,创新建立“大专班”、政府和学校联合培养“农民大学生”等模式,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培养专业师资队伍,以及寻求多渠道资金支持等措施。因此,本研究提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法制建设、整合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建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适应的教学方式及内容、引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新学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民间的供给力量、大幅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教育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等建议,以促进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协调发展,推动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6-04-01)
罗承舜[3](2014)在《我国巨灾保险市场供求主体的分析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多发,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巨灾保险的制度和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财政"兜底"和社会捐助在救灾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不仅给财政资金造成巨大压力,而且不利于风险的分散,影响着我国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基于巨灾保险市场供求主体之间的基本关系原理,分析影响我国巨灾保险市场主体的供求因素,最后对其进行思考和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期刊2014年47期)
赵枫[4](2013)在《我国花生种植保险供求主体有效合作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由于国内市场本身的缺陷,农业面临着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农业可能会经济效益较低,而生产经营风险较大。对处于弱质产业地位的我国农业来说,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考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特殊的弱质产业,面对自然、市场、技术、政策等多种风险,客观上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农业保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保障作用。在国际上,农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非价格农业保护的重要工具之一,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积极试验、推行该项政策。本文试图从微观层面对我国花生种植保险供给意愿和需求意愿两方面进行研究,以期对供求主体建立有效的合作模式,通过保险手段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的研究工作和主要贡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山东省花生种植保险需求意愿的测度研究方面,采用了调查问卷的形式,提取了花生种植保险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运用Logistic模型对需求意愿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户主年龄、受教育情况和人均耕地对花生种植保险需求意愿基本没有影响;年均自然灾害损失、家中是否有大学生、是否听说过农业保险、是否购买过商业保险这四个因素对需求意愿有正向影响;户主务农年限、劳动力占比、家庭面临重要问题数量和家庭年均收入这四个因素对需求意愿有负面影响。第二,对花生种植保险供给意愿进行了定性分析。结果表明,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意愿是影响农业保险有效供给水平的关键因素,但是我国在提高保险供给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包括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不健全、基层保险工作人员缺乏和较低的定损理赔技术和风险区域划分技术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险公司的供给意愿。第叁、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分别对花生种植保险的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做出分析。研究发现,无论是花生种植保险的需求还是花生种植保险的供给,政府都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确定了“农户—政府—保险公司叁方联动关系”,以合理发挥政府在花生种植保险发展中的作用,促进花生种植保险的全面推广。然后对农业保险合作模式进行了效用分析,发现政府主导下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比较有效的,承保主体应当由政府与商业性保险公司共同担当。最后对合作模式的实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运行机制。第四、从完善相关法规、完善花生种植业信息反馈体系、培育新型花生种植业投保主体、建立花生种植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四个方面对花生种植保险有效合作模式的支撑条件进行了分析。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目前学者对国内农业保险的研究多以水稻保险、棉花保险等种植业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等养殖业保险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本文选择以花生种植保险作为研究对象,符合山东实情,丰富了农业保险的研究内容。(2)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研究花生种植保险的供求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通过博弈分析验证花生种植保险供求行为的有效性,并使用效用分析识别花生种植保险的有效合作模式,多维度、多层次地对花生种植保险推行方式进行研究,为设计花生种植保险有效合作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13-11-30)
赵枫[5](2013)在《我国农业保险供求主体有效合作模式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但仍存在着承保额不足、基础服务不完善、经营区域划分不合理等问题。本文基于农业保险合作模式的效用分析,认为政府主导下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能够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农民叁方积极性的有效的农业保险组织发展模式。为了保证这一合作模式的落实,本文从完善农业保险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渔业经济》期刊2013年05期)
肖珊[6](2013)在《个人理财主体理财产品供求行为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十年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已实现翻番,伴随着居民财富收入的持续增长,必然产生对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需要,居民个人理财的巨大需求与理财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之间存在极大矛盾。此背景下,研究理财产品的供求行为,针对性的提出一些提升供求能力的对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采取理论与实证研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个人理财产品供求行为为对象进行研究,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供求行为的分析以及南昌市城乡居民个人理财投资选择需求的调查问卷,运用Excel2003及Eviews5.0等工具,借助Logit模型,找出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收入特征、认知特征、理财产品特征五类因子对个人理财投资选择的影响程度与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关结论,进而为个人理财产品供求双方提出建议与措施。本文认为,影响居民理财选择的各类因素的影响程度及重要性有明显差异。首先,个人特征中,居民理财选择的影响主要来自居民所处的年龄段、婚姻状况及所处的学历层次,另外居民的性别与所从事的职业的影响度不高。其次,针对家庭与收入特征,家庭主要支出比和家庭年总收入对居民理财选择的影响明显,个人收入、家庭人口总数、劳动力数叁因子的影响不明显。再次,认知特征中,理财知识的了解程度及本人能承受损失额度对居民理财选择的影响明显,风险偏好类型对居民选择理财产品的影响不明显。最后,理财产品特征中,产品本身的风险性、信誉度、产品周期及个人投资比对居民选择理财有显着影响,银行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服务满意度、产品的资金门槛及收益性对居民理财选择显着性不明显。本文结合相关结论对商业银行提升个人理财业务能力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创新”建议与措施;对投资者个人提供了“理财意识、理财业务能力、风险教育、理财心理素质、理财规划”五个方面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江西农业大学》期刊2013-06-01)
张爱勤[7](2011)在《论高职教育供求主体的利益博弈与整合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高职教育的供求主体是指与高职教育的供求相关的、有着自我本位预期的政府、社会组织(学校、企业)和个人。文章分析了供方政府和学校,需方企业和个人四方主体的利益构成及冲突博弈,提出了政府干预与调节的职能整合,企业与学校联手的合作整合,学校自身发展的优化整合等化解其利益冲突的整合对策。(本文来源于《华东经济管理》期刊2011年12期)
张正河[8](2011)在《农业生产方式变迁与科技供求主体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生产方式是人类取得生存资料最基本的生产方式,科学技术提高了一定土地面积上人口的承载量。本文首先重点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供给者,指出科研成果虽多、有效供给不足,然后分析农业科技需求者,指出需求强烈、有效需求不足,最后分区域提出农业生产方式及农业科技的支持方向。(本文来源于《农村金融研究》期刊2011年09期)
张小芹,张文棋[9](2010)在《福建农业保险持续稳健发展的路径探析——基于主体供求行为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福建省350份农业保险问卷调查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结果显示年收入水平、农业收入的比重等变量对农户农业保险的购买决策具有显着影响。对福建农业保险供给情况进行的分析表明,福建农业保险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所以,应该从主体风险利益协调角度探讨促进福建农业保险持续稳健发展的有效路径,如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农险费率形成机制等。(本文来源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6期)
孔祥智,徐珍源[10](2010)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研究——基于供给主体与需求强度的农户数据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情况是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各主体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不一,政府机构及村集体是外部性较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求关系不因外部性大小而相异。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增加技术指导的频率,提高实用技术指导水平,提供产前和产后的市场信息,加强对农民进行思想观念的教育。(本文来源于《广西社会科学》期刊2010年03期)
供求主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为推动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安徽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加大对其职业教育的供给力度,以满足他们的职业教育需求。但这些供求之间存在着明显错位,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技能提升,延缓了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探究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错位问题,寻找促进供求协调发展的途径与方法,本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调研显示,当前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教育供给,供给主体以政府为主,以民间和学校为辅;政府行为供给方式呈现多元化,供给内容科技含量较低化;民间行为供给覆盖率最广,供给效果最好;学校行为供给主要为学历教育,知识传授系统性、理论性较强而实用性不足。同时,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需求政府向其开展职业教育供给并负担相关费用、趋向于实用性和高科技含量的教育内容及以现场技术指导为主的教育方式。比较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教育供求现状,本研究发现它们在四个方面存在严重错位,分别是政府职业教育供不应求,民间职业教育供大于求;政府供给内容科技含量低,学校供给内容缺乏针对性;供给方式以自学和师徒传授为主,需求以农技推广为主;教育经费供给以自身为主,需求以政府为主。这由叁方面原因造成:一是政府方面,主管部门分散且资源分配不均,农技推广人员及其培训师资专业技能低下,农业职业教育资金供给的总量不足、不稳定及其使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自学及亲友之间进行职业教育供给成本低且方便快捷,同行间因竞争压力而指导意愿不强,亲友间掌握技术的同质性过高;叁是学校方面,传统观念和就业难的束缚,办学条件具有局限性,教学内容具有“普适性”,师资力量较弱,国家资金支持不足。综观中外协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的成功经验,主要在于采取了立法规范供给主体的职业教育供给行为,利用职业资格证书调动积极性,创新建立“大专班”、政府和学校联合培养“农民大学生”等模式,改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培养专业师资队伍,以及寻求多渠道资金支持等措施。因此,本研究提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法制建设、整合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建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适应的教学方式及内容、引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新学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民间的供给力量、大幅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教育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等建议,以促进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协调发展,推动安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供求主体论文参考文献
[1].李静,王作文,梅李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供求调研与思考[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9
[2].经宏伟.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教育供求错位研究[D].安徽大学.2016
[3].罗承舜.我国巨灾保险市场供求主体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市场.2014
[4].赵枫.我国花生种植保险供求主体有效合作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
[5].赵枫.我国农业保险供求主体有效合作模式的思考[J].中国渔业经济.2013
[6].肖珊.个人理财主体理财产品供求行为的实证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3
[7].张爱勤.论高职教育供求主体的利益博弈与整合对策[J].华东经济管理.2011
[8].张正河.农业生产方式变迁与科技供求主体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
[9].张小芹,张文棋.福建农业保险持续稳健发展的路径探析——基于主体供求行为的分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10].孔祥智,徐珍源.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研究——基于供给主体与需求强度的农户数据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