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途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大立法,依法治国,地方立法
立法途径论文文献综述
黄学荣[1](2019)在《浅析有效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主导作用的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大在地方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不论是引导地方立法还是对立法进行问询等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人大主导的地方立法可以推进全面深化的依法治国,推动建设更加现代化的法律治理体系。要保证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首先需要确立人大在地方中的地位,保证其主导的地位,发挥人大在地方的作用,保证人人都可以有序的参与地方的立法活动。本文从人大立法的现状进行讨论,分析了目前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主导作用不显着的原因,重点探讨了人大在地方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途径。(本文来源于《知识经济》期刊2019年31期)
宋晓明[2](2019)在《新时期地方行政立法中公民参与机制完善途径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参与立法是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有效表现形式之一,能够较好地推进法治建设。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社会历史时期,我国公民的立法程序参与权落地、生根,促进了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公民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互联网途径参与到地方行政立法的实践中,但其参与机制仍然不够完善。要完善地方行政立法中公民动议权制度,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监督、救济制度,提高公民参与地方行政立法法律文件的效力层级。(本文来源于《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袁洁,谢帆[3](2019)在《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面临的困境和解决途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世纪后期,我国从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到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型。立法模式也逐渐发生着转变,由立法机关主导转型公众参与立法的立法。尤其是在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逐渐成为影响立法质量的重要因素。但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还是十分有限的,公众的弱势参与立法和权力机关强势主导立法相迭加,导致了我国地方立法水平难以适应地方实际的发展需求。因此,现阶段对完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和实践都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15期)
郭华[4](2019)在《地方金融立法是保障地方金融依法规范监管的重要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的配置,导致金融监管的中央事权逐渐转化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行使,但地方金融监管权亟待法律确认,以保障其依法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是指一个地区的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规定或者授权对金融业或者金融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我国金融(本文来源于《中国银行业》期刊2019年02期)
李飞[5](2018)在《加强立法决策量化论证的具体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加强立法决策量化论证,就是强调立法工作要更加严谨周密,从立法项目的确定、立法进度的安排,包括起草、审议、通过的立法全过程中,对法律所要规范的社会关系,对其分析判断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应当有更足够的数据样本来支撑。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法决策量化论证就是(本文来源于《江淮法治》期刊2018年23期)
陈承帼[6](2018)在《律师参与立法的途径与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参与立法既是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行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需求,更是实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国内律师在参与立法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有效推动了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但实践中,律师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没有得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保障,直接影响了实际成效。(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吴韬,陈晓彤[7](2018)在《用法律和诚信为预付式消费护航》一文中研究指出餐饮、美发、健身……如今预付式消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行业的标配。与此同时,发卡商家售后无信问题也时有发生,让一些消费者手上的预付卡成了“糟心卡”。预付式消费中的种种乱象该如何遏制?预付式消费需理性“一声通知都没有,就突然关门。”说起预付(本文来源于《河北日报》期刊2018-08-13)
王梦[8](2018)在《论立法商谈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以《国家监察法》制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商谈理论的影响不断扩大,我国将其广泛运用到立法过程中,从而使立法体系更科学、更民主、更能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虽然我国吸收、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商谈理论,但是我国的商谈理论体系仍然不够健全。此篇文章以《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过程为例,对其在制定过程中立法商谈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完善所存在的局限性进行了论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1期)
兴旺[9](2018)在《立法联系点: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新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群众搭上立法"直通车"2018年3月12日,十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在谈到过去五年立法工作特色时指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让基层的意见直达国家立法机关。"国欲兴其势,必先固其本",国家发展的根本在于基层,基层是各种实践与创新的实验场,也是各种利益关系与纠纷的发生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仅是党的群众路(本文来源于《法治与社会》期刊2018年07期)
葛菲[10](2018)在《《巴黎协定》对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影响及完善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气候变暖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如何减少碳排放成为应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关键。1979年随着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应对世界气候变化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相继出台,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了基础框架。我国一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碳排放交易方面也进行着积极探索。从地区碳试点到全国碳市场逐步过渡,出台有关碳排放交易的法律政策。但《巴黎协定》的生效,开启了“自下而上”自主贡献减排方式的新纪元,对我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会生产一定的影响。鉴于此,我国需要正视《巴黎协定》对我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影响,不断完善我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为完成我国国家自主贡献、实现全球碳减排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中拥有一席之地。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中阐释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当前国内外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有关碳排放交易立法相关法律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巴黎协定》与碳排放交易。本章介绍了《巴黎协定》、碳排放交易以及《巴黎协定》与我国碳排放交易。阐述了《巴黎协定》与我国碳排放交易之间的关系。第叁部分是我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现状及问题。阐述了我国碳排放交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巴黎协定》语境下我国碳排放交易立法。总结了我国需要在《巴黎协定》语境下完善我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第四部分是国外碳排放交易立法对我国的启示。本章通过对欧盟、美国和日本关于碳排放交易相关立法进行研究,总结了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完善碳排放交易立法提供了借鉴。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的路径建议。本章通过对以上国内外碳排放交易立法的优缺点进行总结,提出完善气候变化立法、制定绿色物流政策和完善法律调整机制的法律、完善低碳体系发展的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的法律。(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8-06-06)
立法途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民参与立法是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有效表现形式之一,能够较好地推进法治建设。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社会历史时期,我国公民的立法程序参与权落地、生根,促进了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公民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互联网途径参与到地方行政立法的实践中,但其参与机制仍然不够完善。要完善地方行政立法中公民动议权制度,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监督、救济制度,提高公民参与地方行政立法法律文件的效力层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途径论文参考文献
[1].黄学荣.浅析有效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主导作用的途径[J].知识经济.2019
[2].宋晓明.新时期地方行政立法中公民参与机制完善途径解析[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
[3].袁洁,谢帆.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面临的困境和解决途径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
[4].郭华.地方金融立法是保障地方金融依法规范监管的重要途径[J].中国银行业.2019
[5].李飞.加强立法决策量化论证的具体途径[J].江淮法治.2018
[6].陈承帼.律师参与立法的途径与方式[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7].吴韬,陈晓彤.用法律和诚信为预付式消费护航[N].河北日报.2018
[8].王梦.论立法商谈的必要性及实现途径——以《国家监察法》制定为例[J].法制博览.2018
[9].兴旺.立法联系点: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新途径[J].法治与社会.2018
[10].葛菲.《巴黎协定》对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影响及完善途径[D].山东师范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