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李丹

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李丹

导读:本文包含了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外层空间,商业化,外空条约

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1](2014)在《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人类打开了探索外层空间的大门,外层空间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经济价值令人们瞠目结舌,也使得外层空间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这也必然导致了外层空间活动的商业化趋势,而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本文以这些法律问题为出发点,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并分析了当前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最后对于这些法律问题提出了我国的立法完善建议。首先,从相关的基本概念展开,详细阐述了什么是外层空间活动的商业化,并列举了目前几种主要的外层空间商业活动的实践其次,在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总结出了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而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再次,对目前外层空间活动的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归纳并进行了相关评价,包括现行国际外层空间的立法现状和各国相关的国内立法现状,同时对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最后,介绍了我国外层空间活动的发展历史和我国目前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框架,针对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现已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关于我国外层空间活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4-04-01)

王国语[2](2011)在《外空活动商业化背景下空间法中的国籍联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国籍联系强调了国家在空间活动中的义务和责任,国籍联系意味着责任的指向,所以相关国籍国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采取监管等措施,尽量减小和分散风险,并尽力避免损害的发生。然而,在外空私有化和商业化的背景下,有必要降低国籍国的风险,以鼓励其减少对私人外空活动的限制;同时,这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强化私人主体的责任意识;因此,"国籍联系的放松"应当是空间责任制度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从国际私法层面来讲,应当加强"国籍"等连结点在解决私人主体从事外空活动时产生的国际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6期)

王晶[3](2008)在《空间活动商业化及其法律制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1957年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人类的空间时代就拉开了序幕。在当时,美、苏两大超级大国把争夺世界霸主的战场蔓延到了外层空间,大力开展空间活动的研究,拉开了一场空间技术的竞赛。而其他国家为了自保,加强本国的防御功能,也纷纷开始重视空间技术的开发。正是因为这种国际局势,空间技术才得以突飞猛击的提高。由于人们已经渐渐了解到外层空间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经济价值,空间活动也开始出现商业性目的。目前,虽然科技和军事仍然在空间开发活动中占有不可小窥的地位,但现如今已经是外层空间商业开发的时代。国际社会早就意识到了制定国际空间法的必要,也颁布了一些国际条约、原则和宣言等。但是,空间技术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空间活动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空间商业化和私营化已成为必然趋势。而现有的国际空间法已经不能够有效地调整这一复杂的社会关系了。空间商业化在促进空间活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弊端,这不仅需要国际空间法的发展和完善,也需要国内空间立法的制定。中国的空间立法进程远远滞后于空间技术的发展,这与一个航天大国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本文正是以空间活动商业化为切入点,在对中国的航天立法现状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航天立法体制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本文就目前空间商业活动所涉及的领域和产业规模等基本状况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基础,分别从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立法中为空间活动商业化寻找法律依据,并研究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帕森斯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研究空间活动这一行动系统的运行状况,分析空间法整合功能的欠缺。研究空间法与空间活动商业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在研究国内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就我国空间活动立法提出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期刊2008-06-01)

高真茹[4](2007)在《试论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制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航天科技的迅猛发展,空间活动商业化也日趋明显,但是由于相关法制建设的滞后,使得空间商业活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通过探讨国际空间商业活动法规建设,提出了我国空间商业活动法律建设的可行路径。(本文来源于《民营科技》期刊2007年03期)

蔡高强,徐徐[5](2007)在《论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是20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一种商业活动,其领域目前主要集中在卫星通信、广播、遥感、气象、教育以及商业发射等诸多民用领域,并将进一步扩展到卫星制造、空间资源开发、空间材料制造、空间旅游等新领域。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将产生一系列涉及与空间市场有关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空间产品责任问题和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问题等等。当前,我们要从实现国际空间法与国内空间立法的协调、建立外层空间纠纷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寻求公共利益与市场竞争的平衡等方面来规范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以使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得以科学、安全、有序进行。(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07年02期)

周丽瑛[6](2006)在《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神舟五号”、“六号”相继上天,世界对中国的空间活动投来了关注的目光,作为国际法学者,我们扪心自问,中国的空间法研究与空间活动同步吗?作为一个无可争议的空间大国,中国的空间立法情况与我们在国际上的空间地位一致吗?在五大国际空间条约中,除了《月球协定》以外,中国是其他四个空间国际条约的缔约国,对于这些国际条约所产生的相应的法律义务,我们一一落实了吗?空间活动商业化浪潮已席卷全球,凭中国的空间技术,我们应该引领潮流,实现空间商业利益最大化,以此促进空间技术进步,形成空间商业运行的良性循环,而不是躲避空间商业浪潮的风口浪尖,或被动地随波逐流。伴随着这些问题,我选择了这个题目。 要研究国家空间立法,首先应分析国际空间条约和相关法律文件,然后比较研究各国的空间法律规定,尤其关注空间大国的法律体系。本文谨以空间商业活动为轴心,围绕这些商业行为所涉及的空间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试图以点带面地将国际空间法律框架和各国的做法展示出来,并根据目前的空间活动商业运行特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论文第一章,介绍了空间和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并介绍了目前空间商业活动所涉及的领域和产业规模等基本情况。通过空间商业活动的由来和发展以及未来的趋势,说明空间活动商业化已势不可挡,其前景十分诱人。 论文第二章,分析了空间商业行为的法律依据。现有的国际空间条约并没有直接涉及空间商业活动的任何规范,但从条约的表述和内涵中得出结论,空间商业行为不违反国际空间法。国际空间法把这个责任留给了各国的国家空间法,目前已经有不少国家对空间商业行为作出了规定。从现实意义上说,空间活动的资金问题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更是发达国家所面临的严重问题,商业运行的成败能决定这个领域的空间活动能否得以生存。文章通过国际空间站的运行情况和俄罗斯“和平号空间站”过完15岁生日后,悲壮地沉入太平洋的实例,说明在空间领域,处处“为钱所困”,商业化是空间活动的大势所趋。 第叁章是论文的重点。讨论了空间商业行为对现有法律框架的各种冲击。国际空间法律框架形成时,还难觅空间商业行为的踪迹,国际空间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而现在空间商业浪潮席卷全球,覆盖了空间活动的各个领域。空间活动的参与者,从原来清一色的政府机构,变得五花八门,纯民营空间公司,与政府机(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3-01)

刘小红[7](2001)在《我国空间活动商业化与规范化的几点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自 20世纪 80年代起,空间活动出现了明显的商业化趋势。伴随着21世纪空间新时代的到来,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对于正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空间事业,空间活动的商业化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我国空间活动的宏观管理,使其在国家空间政策的指导下有序发展,是我们亟待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来源于《中国航天》期刊2001年04期)

秦晓程[8](1994)在《空间活动商业化与发展中国家──若干迫切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空间活动商业化与发展中国家──若干迫切的法律问题秦晓程Thispaperdealswith,intheaspectofinternationallaw,somelegalproblemsfacedbythedevelopingcountriesint...(本文来源于《中国航天》期刊1994年04期)

纯青[9](1984)在《里根支持空间商业化活动》一文中研究指出最近,里根政府颁发了目的在于促进和加速空间商业发展的新政策。根据这一新的国家政策,美国政府将采取包括制定立法法案在内的各种措施,以确保“鼓励私人空间投资的政策”成为今后各届政府都遵循的长期而一致的美国政策。这一新政策是在今年7月20日白宫庆祝阿波罗-11号飞船登月十五周年纪念会上宣布的。当时里根总统说:“我们从空间商业应用中获得的利益,将令人眼花缭乱。”(本文来源于《国外空间动态》期刊1984年11期)

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籍联系强调了国家在空间活动中的义务和责任,国籍联系意味着责任的指向,所以相关国籍国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采取监管等措施,尽量减小和分散风险,并尽力避免损害的发生。然而,在外空私有化和商业化的背景下,有必要降低国籍国的风险,以鼓励其减少对私人外空活动的限制;同时,这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强化私人主体的责任意识;因此,"国籍联系的放松"应当是空间责任制度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从国际私法层面来讲,应当加强"国籍"等连结点在解决私人主体从事外空活动时产生的国际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参考文献

[1].李丹.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4

[2].王国语.外空活动商业化背景下空间法中的国籍联系[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3].王晶.空间活动商业化及其法律制度分析[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

[4].高真茹.试论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制建设[J].民营科技.2007

[5].蔡高强,徐徐.论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规制[J].社会科学辑刊.2007

[6].周丽瑛.外层空间活动商业化的法律问题[D].中国政法大学.2006

[7].刘小红.我国空间活动商业化与规范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航天.2001

[8].秦晓程.空间活动商业化与发展中国家──若干迫切的法律问题[J].中国航天.1994

[9].纯青.里根支持空间商业化活动[J].国外空间动态.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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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活动商业化论文-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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