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新动向(20则)(论文文献综述)
史春晓[1](2021)在《陈铨戏剧思想谱系研究》文中提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中国戏剧,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融中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一些受过新式教育的知识分子,出于政治改革的需要,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学改良运动,戏剧自然涵括其中。出生于20世纪初期的四川作家、学者陈铨,综其留学及归国后的特殊经历,提出关于戏剧创作的新见解,以供文学改良之参考。然而有关这位在现代文学史、学术思想史上有着颇多建树的学者的研究,却是硕果不丰。因此,开展对陈铨及其戏剧思想的个案研究,梳理并分析其戏剧思想在中西方思想资源合力作用下的产生、形成及发展,不仅可以弥补前人之缺,促进陈铨思想理论研究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借助历史的眼光,看待转型时期的文化思想进程,增加中国现代戏剧理论研究的厚度,思考中国现代戏剧的精神传统与发展方向。论文共有四章,主要内容为:第一章主要介绍陈铨的生平、创作及其学术生涯,以辅助理解陈铨整体思想的流变。本文根据陈铨与“学衡派”之间价值取向的不同,将其定义为“学衡派的异数作家”;通过考察陈铨作为“战国策派”代表性人物的主要活动,将其称为“战国策派的尼采布道者”,展现出陈铨能够成为个例研究的特殊性。第二章归纳出构成陈铨戏剧思想的主要内容为创作论、作品论、功能论以及批评论等四大观点。揭示陈铨关注戏剧的动机与目的,主要在于戏剧形式传播的有效性,以及戏剧社会教育的功能性。在阐释陈铨戏剧思想本体的基础上,引发对其中西方来源的追溯。第三章与第四章为论文的核心。第三章在本土与异邦两大视域内,通过考察陈铨的戏剧创演实践和戏剧学习的师承关系,将陈铨戏剧思想的形成阶段分为清华时期的准备阶段、留学欧美的形成阶段和归国后的实践阶段三个部分,探究得出陈铨戏剧思想的产生是中西双方思想资源合力作用下的结果。第四章延续前文思路,探究陈铨戏剧思想中对德国唯意志主义的理解与化用。可以发现,陈铨的悲剧理论,主要来源于赫伯尔的“时代精神”学说;陈铨笔下的悲剧英雄,则是综合歌德的浮士德与尼采的超人而成。陈铨能够顺利借镜德国狂飙精神,是基于一种以“民族共同情感”为核心的接受模式。综上所述,建构出陈铨以救国信念为引领,以民族共同情感为中心,以师生传承为依托,以德国狂飙时代精神为支撑的戏剧思想谱系。
闫秋月[2](2021)在《从深圳“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出发看当今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文中研究说明校园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随着教育理念的改变,课程标准及授课方式随之发生变化,对教学空间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场所由教室向公共空间拓展形成“第二课堂”。同时,我国处于城市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剧增,紧张的用地与短缺的学位之间产生了不平衡。“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既是深圳中小学建筑设计的一次创新,也成为全国中小学校的先锋者,笔者以“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中的中小学校教学区公共空间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此进行相关的建筑设计研究。首先,本文在梳理国内外中小学校公共空间历史发展与现状的基础上,从深圳“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入手,选取了红岭实验小学、新洲小学、人民小学和新沙小学四所学校进行详尽的分析,学校在设计过程中突破了原有“僵硬”的规范与指标,公共空间推动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并成为学校与城市之间的纽带。其次,从走廊、厅空间、庭院、屋顶空间四方面分析“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和现有中小学校公共空间的设计及使用现状,其中包括空间的功能构成、形态、尺度、界面、内部设施等,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出中小学校公共空间现状问题。再根据新的教育理念和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的生理、心理需求和行为特征提出中小学校公共空间的设计原则和四大设计策略:“单一性”到“复合性”的设计策略、弹性化设计策略、多样性设计策略和模糊化设计策略。最后,总结出中小学校公共空间的三大发展趋势,公共空间立体化、扩大化及部分社会化趋势。
郭梦琦[3](2021)在《高考全国卷历史试题对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研究(2017-2020)》文中指出《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明确提出了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其中时空观念作为五大核心素养之一,是诸素养中学科本质的体现,也是中学生认识历史事件,感受史事发展进程和演变的基础。作为中学历史教学环节不可或缺的要素,时空观念素养的落实成为当前中学历史教学的基础任务之一。作为高中教学的指挥棒,高考对学生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更是占有重要的分量和地位。本文对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历史试题如何考查时空观念素养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探寻高考命题的特点,并进一步为中学历史教学培养时空观念素养提出建议。本文首先结合新版《课程标准》中时空观念素养的培养目标和学业质量标准对时空观念素养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提炼出时空观念素养的六个考查指标,分别为“历史时空坐标的定位”“历史时空内涵的理解”“历史时空脉络的梳理”“历史阶段特征的把握”“历史时空的纵横对比”以及“历史时空的综合论述”。再结合2017至2020年高考全国卷历史试题,对每一类指标具体如何考查时空观念素养进行了分析,从而总结出多维度考查时空观念素养、注重对时空观念基础知识的考查、体现“大历史观”以及呈现多样化情境这四个特点。此外,从2020年首次实行新高考的山东卷中,可以发现高考命题的新变化在于更加注重对时空工具的使用,并且加大了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难度,这种变化也代表了今后高考历史命题新动向。最后,笔者基于试题特点和考查新动向的分析,从试题反观教学,进一步提出了培养时空观念的教学策略,以期对教学和备考有所帮助。
许欣霖[4](2021)在《论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新动向的法律应对》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加深,影响全球经济稳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在风云变幻的势态下,越来越多国家在促进投资开放的同时,开始重视外商投资背后隐藏的国家因素,对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涉及敏感投资主体、对象、行业、技术等关键要素的外商投资,各国均进行更为严格的把控,筑起完善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屏障。近年来,美国不断收紧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法律,呈现出更为强硬的应对态度,于2018年和2019年连续颁布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核现代化法案》(FIRRMA)以及《FIRRMA法案试点计划》,加大审核力度,赋予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更全面的审查权,从实体到程序,从审查范围的拓宽到审查权限的新增,从审查程序的优化到审查期限的延长,从内部机制调整、资金人力扶持,再到建立外部与盟国的信息交流协调机制,均对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进行了全面性的改革。此外,FIRRMA法案改革还呈现出投资保护主义特征,全面收紧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将审查重心放在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在内的新型考量因素上,以削弱外资流入对国家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是,FIRRMA新增了“特别关注国家”以及“中国投资报告”的概念,呈现出政治化趋势,中国成为了美国安审重点关注的对象。从2017年至2019年,中国被CFIUS审查的投资交易数量占到总审查案件的20%,逐年占据榜首,此外,被审案件的数量大大超出了其他国家的合理范畴,体现出美国对中国投资并购持有歧视性态度,这不仅加大了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难度和阻力,还使得中美投资关系面临重重挑战。2020年8月,时任美国总统以TikTok存在威胁美国国家安全隐患为由,勒令字节跳动剥离TikTok在美国所有业务,该热点事件进一步反映了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改革重点的变化,以及对中国投资项目的特别关注,彰显了 FIRRMA法案下美国对外资项目中政府因素的深刻关切。有鉴于此,深入研究FIRRMA法案的内容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的新动向和发展趋势,帮助中国政府和企业充分了解现行的安审制度将如何影响中国企业对美的投资并购活动,还有助于对症下药,从政府的宏观层面以及中国企业的微观层面提出针对性的有效对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维护中国企业在对美国经贸投资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本文将重点研究FIRRMA法案改革的亮点,探究针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新动向的法律应对。具体而言,本文将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系统介绍美国外资安审法律体系与机构运行,阐释安全审查机构设置的平衡性特征;第二部分,重点阐释FIRRMA法案改革后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的新动向,尤其对CFIUS的审查权限的扩大、范围的拓宽、审查程序的完善、以及减缓措施的强化等重要的立法举措和改革细则进行重点分析,此外,笔者将从TikTok事件切入,探究该事件所反映的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改革的重点迁移以及对中国的特别关注,分析新趋势对于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所带来的挑战;第三部分,笔者将就中国政府如何应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问题,从对外、对内两个角度提供策略意见;第四部分,从企业层面,笔者将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法律风险规避与投资争端解决提供解决方案,探究企业应如何在赴美投资的各个阶段,采取有效应对CFIUS安全审查的策略选择,以吃透规则、跟踪趋势、整肃自身,以期帮助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调整投资战略和进场时点,降低国家安全审查造成的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
沈文辉,邢芮[5](2020)在《美国网络战略的新动向:内涵、动因及影响》文中研究说明特朗普执政后,美国网络战略呈现出新动向,表现在策略上的单边主义、功能上的军事优先以及目标上的大国指向。这一动向是特朗普等美国战略决策者从地缘政治视角对当今国际格局及美国安全环境做出研判后调整战略的结果。特朗普力图通过网络来重塑美国的经济霸权、军事霸权和科技霸权,最终实现美国霸主地位的维护,因此,追求美国霸权稳固是主要驱动因素。美国新的网络战略将加剧大国战略互疑,妨碍网络空间的全球治理。如果任其发展,它将破坏全球战略平衡,令世界形成大国对峙格局。这一切将危及国际安全。对此,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尽力抑制美国网络战略新动向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关永皓[6](2020)在《基于语篇连贯视角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日译研究》文中提出翻译研究的方法、路径、范式在不断翻新,翻译理论也越来越丰富,翻译不应被看作是一个简单的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行为,而应同时兼顾语言、跨文化交际、语篇特征等属性,以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待。本论文认为,翻译的直接对象应该是原文语篇,而翻译的最后成果则是译文语篇。因此,本论文从语言学的视角,借助系统功能语言学、语篇语言学、句法学、语用学等的相关理论,宏观上从语法连贯、语义连贯、语用连贯三个大的角度,微观上则是从该三大角度的下位分类出发,以中文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其日译本《习近平国政运営を语る》两个语料为研究对象,在对照分析两个文本各自的语篇连贯的基础上,对语篇连贯在日译本中的重构进行了研究,目的在于探讨语篇连贯在汉译日翻译过程中发挥的指导性作用及应用的可能性,并以此检测译文的准确性。在语法连贯视角下,首先从照应、替代和省略、连接等多个具体的角度对日译本中的语篇连贯的重构展开了研究。在“照应”这一小节,主要探讨了第一、二、三人称及其复数的日译。在“替代和省略”小节,着重探讨了指示词“如此”、“这么”、“这样”的日译。“连接”小节里,对连词“以及”进行了研究,发现译文语篇要达到连贯重构的目的,不可过多受原文语篇的掣肘,而是应根据日语的语言特质、译文的语篇连贯特性等,作适度的增减及调整,不能简单地移植原文的结构。其次,从修辞连贯的角度对译文语篇的连贯进行了研究。具体是择取了有代表性的“排比”修辞格,从句子的排比和句子成分的排比两个角度分别展开了研究。原文语篇中的排比对译文语篇中排比的使用与否,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多数情况下按照原文中顺序翻译为日语,即可重构连贯。另外还发现,语篇中存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日译词不同的情况。为了使语篇在连贯方面更紧密,有必要对译词进行统一化处理,以提高受众的接受程度。再次从句法连贯的角度,以“被”字句为探讨研究对象展开了研究。发现原文中的“被”字句与日语被动句在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多数的“被”字句可以译为日语的被动句,但也有例外,有的“被”字句翻译成日语被动态反而不自然,进行汉译日翻译时,需要同时兼顾译文的连贯性。然后是从语序的角度,包括主谓殊位、定语、状语等角度,考察了译文语篇中的连贯是如何重构的。通过对原文语篇的整体分析,发现主谓殊位主要发生在汉语的“是”字句中,数量也很少,且并未发现“是”字句以外的主谓殊位的情形。“定语”小节中,主要探讨了双重定语和多重定语的日译。整体而言,译文中多重定语的排序受到的制约因素很多,需要在译前准备阶段,译者对原文语篇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理解,分析清楚多重定语之间的关系。最后从主位推进模式的角度探讨了一个较长篇幅语篇中连贯的重构,发现原文中的主位推进模式,在译文中往往会发生变化。主位推进模式是否要调整,不仅取决于译者,还要观察译文语篇连贯性是否得以保证,以及连贯是否顺畅。语法连贯是研究《治国理政》及其他中央文献日译的根本出发点和基础,同时也是首要层次,因为翻译说到底是语言之间的转换,译者要处理的首先是语言,尤其在书面形式的语篇中,这一特征更为显着。在由低到高的、划分为词、句、超句体、段落、语篇的各个层级上,中央文献的汉译日都要遵守译语的语法规则和使用习惯,译语语篇中的前后句子、前后段落的连接上,要流畅自然、不带逻辑矛盾,同时体现应有的、恰当的逻辑关系,以使译文语篇的连贯得以恰当重构。在语义连贯视角下,首先从小句经验功能角度对语篇连贯在《国政运営》的语篇重构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及物性系统的六个“过程”(process)在翻译中发挥的作用,通过具体例子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论文认为,在《治国理政》的汉译日过程中,译文语篇的小句的“过程”类型的择取,要兼顾语篇的意义;其次,译文语篇的小句间逻辑依赖关系和逻辑语义关系,服从于译文语篇的整体意义,并同时受原文语篇中小句的“过程”类型的影响和制约;再次,由于原文语篇中的一个小句,在译文语篇中可以用两种或多种形式表达,同时为使译文语篇的语义连贯重新构建起来,小句也有可能进行分译、合译、不译,甚至有可能降至次一级的单位(词组、短语等)进行表达。其次从重复和同义性衔接两个角度,对《国政运営》中的句际语义连贯进行了探讨。通过对两个语料的对比分析,发现有的原文的衔接在译文语篇中保留下来,从而使译文语篇的连贯性比较明显;而有的例子中,衔接在译文语篇中没有完全保留下来,有衔接中断的现象,对语篇的连贯也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使译文语篇的衔接和连贯也能清晰可见,保证语篇的连贯性,应当参照原文语篇中的语义上的连贯,使其在汉译日的过程中发挥指导作用。再次从同现关系的角度,对语义连贯进行了探讨。在《治国理政》的汉译日翻译中,要注意具体语义的表达,消除歧义,以确立该词的具体语义指向,消除模糊语义,重新构建译文语篇的连贯。然后从段际语义连贯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发现通常需要让译文语篇在语义连贯方面与原文语篇保持一致,一般不做改动。为了保持语义连贯、保证原文意义的准确传达,有时需要对句子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分译、合译等。最后从深层逻辑语义的角度对两个实例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研究发现在《国政运営》语料中,有的深层逻辑语义没有翻译出来,造成译文读者难以把握原文语篇的意义,主旨不鲜明,导致翻译出现了失误,连贯发生了断裂。因此本论文认为,译者需要全面分析原文语篇的深层逻辑语义,并在译文语篇中以恰当的形式呈现。在语用连贯视角下,首先,对关联翻译理论进行了梳理,阐明了关联翻译理论视角下对语篇连贯重构进行研究的可行性;并从直接翻译和间接翻译两个不同的视角,对连贯在《国政运営》中的重构进行了研究。直接和间接翻译方法使《治国理政》的日译能够顺利达到翻译目的,在译文语篇的连贯方面也发挥了指导性作用。其次从文化语境的角度,对其在《国政运営》的语篇连贯重构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研究可以发现,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在语域的三要素方面,对应清楚,所表述的主题基本一致。语场方面,原文语篇的连贯,在译文语篇中以相同的语言结构保留;语式方面,原文和译语之间对应性强,各自也都达到了语式的要求;语旨方面也符合讲话人与听话者之间的关系。原文的语篇连贯在译文语篇中得以重构,达到了翻译的目的。最后从语域的角度,对其在《国政运営》的语篇连贯重构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语域包含语场、语式及语旨,三者之间关系紧密、缺一不可,任何一项的改变都会影响语言使用,从而导致不同的语域产生。语式方面,结构上存在对应,句式既有变化又有规整,如长句与短句的结合严密。语旨方面,译文语篇也没有改变原文语篇的讲话特色,也存在着对应关系。因此可以说,语场、语式、语旨对日译及《国政运営》的语用连贯重构有指导性的作用。通过以上三个视角的探讨和研究,本论文认为三者在《国政运営》中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缺一不可;三者所构建的译文语篇《国政运営》的连贯在整体上不是线性的或单向的,而是一个互相交织的立体网络。语法连贯处于最基础维度,是汉译日翻译和译文语篇实现连贯重构的根本出发点,也是首要视角和必须正确处理的首要问题。语义连贯与语法连贯紧密相联,且处于语法连贯的上一层次。语法连贯与语义连贯之间并非泾渭分明、互不相关,而是同时发挥指导作用、并行不悖的关系。语用连贯是高于语法连贯和语义连贯的一个维度,处于二者之上,《治国理政》和其他中央文献的日译,在使译文语篇的语法连贯和语义连贯的同时,也要兼顾语用连贯。通过研究得出的初步结论是,语篇连贯在中央文献汉译日的翻译中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译文语篇中的连贯重构具有指导性作用。语篇连贯在译文语篇中的重构,可使译文语篇更具有连贯性,同时也使语篇特征更为清晰。基于语篇连贯角度的本次研究,不再局限于“信、达、雅”的翻译标准,而是将中央文献的汉译日翻译看作是超越字对字、句对句逐一翻译、机械翻译的翻译,将研究视野拓展至语篇层次,探讨语篇层次上的译文语篇的连贯重构。本论文中使用的研究方法有如下几种:文本对比分析法、文献综述分析、跨学科研究方法、问卷调查等。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三点:(1)视角独特。本次研究是从一个崭新的语篇连贯的视角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展开的汉译日翻译研究。从调查、分析的结果来看,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相同或相似视角的研究,是一次有益的尝试。(2)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紧密结合。通过问卷调查获得日译本的相关数据,并以获取的数据为依据,对日译本的受众接受度进行分析,同时也是对本论文的客观性的支持;(3)紧密联系中央文献研究实际。本次的研究结果,可以为语篇连贯视角下的中央文献的汉译日实践和研究,提供一定的有价值的参考。本论文所采取的视角和方法,是为了能更好地翻译和研究《治国理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实用价值;同时也期待能为其他中央文献的外译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提高外宣翻译质量、助力中国声音的海外有效传播提供一定的参考。
王坦[7](2020)在《技术侦查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个人信息数据化的今天,数据信息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繁杂的信息交流使得网络运营商数据库收集了海量的个人数据信息,涉及了公民的方方面面。这种全方位的数据信息不仅提高了个人生活的便利性,也增加了侦查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调查信息,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机率。在此过程中,刑事侦查人员通过高科技性、高隐秘性的技术侦查手段对公民数据隐私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分析,加剧了国家公权力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鉴于此,在技术侦查过程中如何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追求,如何界定法律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边界,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关于这一点,美国人走在了时代的前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针对卡彭案(Carpenter v.United States)以5:4的投票比例,表示了对公民移动电话位置信息隐私权的支持,为公权力侵犯此类公民隐私权设置了更高的门槛。最高法院要求警方在获取搜查令的前提下,才能收集犯罪嫌疑人的历史手机位置信息,而非像原来一样仅获取法院令状即可。尽管该裁决并未解决警方是否需要搜查令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实时手机位置信息,也未限制出于国家安全目的的数据收集行为,但其仍将为未来新技术发展引发的其他法律问题定下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基调。然而在我国,技术侦查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将一直处于隐秘状态下的技术侦查措施法制化,但是该法律规定只是一种“宣言式”条款,未对技术侦查措施规定具体、详细的实施程序,更无法对技术侦查在大数据时代侵犯到的、以往难以触及的个人敏感隐私信息加以保护。因此,为加强对技术侦查过程中所侵犯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笔者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探究国内外技术侦查的理论基础和具体措施,以卡彭案这一处在数据化时代个人隐私权保护最前沿的法律案例为研究对象,以技术侦查中公民手机位置信息的隐私权保护为切入点,探究大数据时代,技术侦查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结合我国法治国情,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建立明确的实施程序、具体的适用条件和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以期在技术侦查领域实现对个人隐私权的恰当保护。
孟莹[8](2020)在《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演变及打防对策研究》文中认为网络恐怖主义本质上是恐怖主义的另一种形态,但比过去传统的恐怖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大、危害范围更广、打击防范更加困难。如何有效打击防控网络恐怖主义,成为当前全球范围内反恐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期,信息技术与我国各个领域如军事、经济、交通等联系紧密,境外恐怖分裂分子通过网络向境内的渗透活动也在增加,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治安大局的稳定,针对网络恐怖主义制定科学有效的打防对策,是十分有必要的。为较全面的研究总结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演变过程及趋势并针对我国的网络反恐工作提供科学的改进建议,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可归纳如下:一是搜集国内外已发生的有较为全面文字记录的网络恐怖活动案例,从纵横两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探究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发展变化趋势,并预测其新动向;二是结合具体实例分析国际社会打击防范网络恐怖活动的经验做法;三是就我国的网络反恐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理论基础通过文献调研法来建构,主要包含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定义、背景、特征、危害、分类以及对网络恐怖活动发展阶段划分的分析阐述,均源自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理论支持。在此基础上,本研究以从权威文献和网站获取的200个现实发生的网络恐怖活动案例为依据,依次从时间分布、主体类型、表现形式及其背后所涉及的恐怖组织等方面展开统计分析,以确保能透过现实的事件发现总结出网络恐怖的发展演变规律并对其未来可能的新动向进行合理的预测,同时研究分析国际社会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工作进展情况,借鉴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在结合我国国内面临的恐怖活动具体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国打击防范网络恐怖主义的策略,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
常婷婷[9](2020)在《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东南亚是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的关键地区之一,其在日本对外政策构想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被长期高度重视。由此,东南亚地区被日本视为战略“后院”。二战后,日本凭借“赔偿即投资”的理念、“雁阵”发展模式等政策举措,一跃实现了本国经济的复兴和起飞,继而为其追求“政治大国”目标、寻求安保领域新突破等,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可以说,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占有不容小觑的战略位置。冷战结束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接连打击,日本经济社会发展饱受冲击,其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有所折损。新世纪以来尤其是“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变化趋于微妙和复杂。加之域内外新兴国家的快速崛起、美国加速回归亚太地区的战略举动、周边国家的群体性发展态势,使日本在周边地区及全球事务处理上的主导权和影响力相对缩小,其海外利益维护领域的挑战性随之增多、压力有所增大。这一点,在东南亚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在东南亚地区,日本的海外利益可以划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总体来看,日本在该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且呈“同心圆”式排布,大致经历了经济上的“一枝独秀”、经济政治的“并驾齐驱”、经济政治安全“三足鼎立”的发展过程。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经营初期,其以经济赔偿交涉为中心、经济援助为途径,进而形成“赔偿—援助—投资”相循环的发展体系。伴随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关系的加强和深化,双方互动扩大到政治合作领域。以“福田主义”(1976)为标志,坚持平等发展与合作立场,通过参与地区事务、扩大本国的政治存在、坚定东南亚地区在日本战略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成为日本长期奉行的政策路线方针,使得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更趋广泛和全面,随之而来的海外利益维护需求也不断增多。新世纪以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更趋复杂、全面和多样,其以日美同盟为基轴、法律和制度为基础、开发合作为辅助、安全保障为拓展、夯实民意为后备的多领域共同协作政策方针,得以明确和被清晰地贯彻下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呈现三大特点:在地区主导权上“从追随转向引领”,在经济合作上“由低调转向主动”,在重点领域上“从经济转向安全”。日本在该地区的长期投入,使其拥有众多的双边或区域性制度合作平台、成熟的政府开发援助体系、域内较好的民意基础等优势资源。不过,由于日本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海外安保维护受限较多,加之美国亚太战略的调整和强化、中国影响力的增强、印度的“战略东进”政策、澳大利亚的“北上”策略、东南亚地缘安全与投资环境的波动等因素的复合影响,使其新时期实施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受到不少限制。日美同盟对日本战略独立性的长期牵制作用,也使日本“分而治之”的地区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东盟一体性,由此增加了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及模式,对新时期中国维护和增进海外利益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近年来,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和维护进入新阶段。中国在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进程中,要优先确保“五通”的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准落实,要战略规划和构建制度基准、权力外溢、软实力支撑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
崔仕绣[10](2020)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文中研究表明定罪与量刑的重要性无分轩轾。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量刑结果与量刑程序的适正直接反映刑事审判质量和刑罚目的之实现情况,乃为规范司法量刑活动的必然要求和健全公正、高效廉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应有之义。着眼于我国长期存在的量刑失衡和量刑歧异现象,在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力关切的基础上,地方法院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探索和果敢试错,最终与中央层面宏观政策形成耦合,一场“由下至上、由点及面、有浅入深、由外到内”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得以在全国范围内统筹部署并逐层推进。历经十余年砥砺前行,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攻坚克难,在确立科学的量刑方法和量刑步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增强量刑实践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缩减量刑差异以及提升裁判质量和司法权威等方面效果卓着。然而,在肯定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本土经验”的基础上,还需正视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存在的诸多障碍。除了长期盘踞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对法官量刑实践的影响外,冗杂细密的量刑规则不免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缺乏专职化改革统领机构同样导致以量刑规则和具体情节设置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缺乏持续性和周期性,加之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和量刑程序改革的不尽完备,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仍需克服障碍、踵事增华。本文立足于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脉络梳理与经验总结,在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所涉之论理支撑的论析基础上,围绕我国量刑规范改革的现存障碍,结合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的可取经验,有针对性地展开指导观念、实体和程序侧面的完善举措之探讨,旨在促进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行稳致远、进而有为。全文除导论、结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概述,乃是对本文论述对象的明确。首先对量刑内涵、量刑规范化的产生背景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实际蕴含加以剖析,进而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终而对各阶段改革经验加以凝练。量刑是法官在规范指引下,秉持法律理性与朴素良知,对具体个案和行为人的逻辑论证动态过程。鉴于日益显着的量刑偏差、滞后的“估堆式”量刑方法以及民众对公正、透明量刑程序的强烈期盼,量刑规范化命题得以孕育和发展。随后,旨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量刑程序、促进量刑公正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始得部署,并历经了探索试错、局部试点、全面推行和深入推进四个阶段,不仅使“地方法院的微观规范量刑探索”与“中央司法改革的宏观制度决策”形成“共振”,确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还初步形成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了理论与实践层面有关量刑规范化与刑罚裁量权、量刑统一化与刑罚个别化等辩证统一关系的理解。第二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探讨,乃是本文研究的论理支撑。首先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秉持之刑罚理论的探讨。在刑罚价值方面,不仅需要对刑罚可能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过度或错误发动而折损公民权利等负价值进行控制,还要对刑罚保护公民自由、国家秩序和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正价值加以弘扬。此外,法官基于何种刑罚目的进行裁量,是实现量刑公允、降低量刑歧异的重要前提,因此还需要明确刑罚之目的。在阐明报应理论、预防理论和综合理论的差异和不足后,并合主义刑罚目的之妥适与必要得以明确。在罪刑均衡理论的立法、司法实现方面,要始终坚持罪质与刑质、罪量与刑量、罪度与刑度之均衡,并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量刑方法与步骤的科学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刑罚理论之探讨进而衍生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和理念反思,前者包括对无根据量刑偏差的消除、规范化量刑思维的培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以及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完善,后者则包含体现改革基本价值的公正理念、调和各方诉求的和谐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的效率理念和凸显实质正义的人权理念。第三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乃是研究主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包括指导理念、领导机制、规则建制和程序延伸层面所面临的改革阻碍。首先是指导观念层面,当前我国刑事司法过于强调“惩前”而忽略“警后”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难以调动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更有碍于人权保障目的之实现。其次是领导机制层面,仅依靠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实难应对具有极高时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的量刑规范化改革重任,亦不利于量刑实证调研的持续性推进。再次是规则建制层面,随着《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不免使法官“迷失”于细密化的量刑规则之中,加之量刑规范间存在的多义性冲突,同样令法官疲于计算各罪量刑起点和各个情节对基准刑的增减幅度。最后是程序延伸层面,畸高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不仅引发控方“胜诉结局”的价值倾向和裁判权向检察机关让渡的担忧,还可能导致量刑辩护的乏力甚至无效;量刑听证制度尚在规范依据、实施模式和理论支撑等方面存在不足;用语刁钻或解释片面的量刑裁判说理,徒增民众理解量刑结果之难度,无益于息诉服判;当前指导性案例制度援引效果不佳,同样引发理论与实务界关于构建量刑判例制度的思考。第四章是有关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指导观念的探讨,乃是对研究主体指导观念层面障碍之破除。该部分首先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演进脉络加以梳理和介评,进而探索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路径。相比之下,美国量刑改革指导理念经历了“直觉驱动”下的“康复矫治主义”刑罚观向“规则武断”下的“机械主义”刑罚观之过渡,最终形成参考性量刑指南体制下的“衡平主义”刑罚观,突出对量刑规范的简化和对法官量刑酌处权的保护;英国则是在普遍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形成允许量刑结果“偶然偏离”的量化量刑格局;德国采用“幅的理论”以消解个案中罪责补偿和特殊预防的矛盾冲突,并以此建立“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日本量刑改革以行情约束模式为征表,要求法官依据司法经验和司法判决形成的量刑准则,并作出不超越相对确定的刑罚裁量幅度的判罚。鉴于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发展沿革,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应舍弃纯粹报应主义和纯粹功利主义的本身弱点,形成“报应为主、预防为辅”的刑罚目的观。其中,在凸显报应为主的实质正义要求之余,还需兼顾特殊预防为辅的刑罚个别化要求,而基于对我国刑法第61条量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考量,纯粹的一般预防目的除了存在超过报应限度的可能外,并不能在量刑阶段予以体现。第五章是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实体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实体层面障碍之破除。在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的可取经验充分论析基础上,从我国专职化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和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等方面,论述了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实体侧面的完善举措。一方面,英美两国专职委员会在员额配置、机构组成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优势显着,既可在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量刑数据的基础上,预估犯罪趋势并适时调整量刑政策,又能确保稳定的财政支持和量刑改革学理研讨的充分开展。另一方面,德国虽无专职量改机构,但却通过构建完备的量刑法律框架,引导法官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化上诉法院量刑审查,来实现量刑均衡目的。因此,基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司法机关的特殊性质,我国有必要设置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专职机构,以便于制定和修改量刑指导意见、整合量刑数据并进行实证研究、获取稳定经费保障和开展周期性量刑培训等。此外,在员额构成上除了要包含卓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还应聘请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深法学专家和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最后,在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层面,不仅要立足时效性与可适性对量刑规则进行完善,突出其与量刑法律基本原理、量刑规律的契合,还要着眼于司法效率的提高,对量刑规则进行适度简化,突出量刑规范化统领机构的规则解释功能,防止细密化、机械化的量刑规则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第六章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程序层面障碍之破除。首先展开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进程中程序侧面合理经验的介评与论述,进而依次从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量刑说理的渐次升级、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和其他方面,分步展开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具体措施。域外国家和地区的量刑程序改革经验显示,美国的量刑听证程序和量刑数据系统,不仅为法官提供全面获取量刑信息的便捷途径,更符合信息搜集和刑期预判之要求。而英美德三国对量刑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的重视,无不体现出程序侧面防止法官恣意行使裁量权之努力。此外,日本裁判员制度、被害人参与制度和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也展现出提升量刑合理性、社会认同度和民众司法参与度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在优化量刑建议制度方面,要尤其注意建立量刑信息的遴选机制、促进控辩双方的量刑参与、强化检方量刑建议的说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以及创新量刑建议考评机制;在量刑裁判说理方面,既要注意实质内核的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注重对量刑步骤的载明、相关情节的辨别和不同量刑情节作用力的述明,还要注意形式肌底的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经过法官精炼、简洁的裁判说理,让社会公众从简练的说理论证中体会各量刑情节和幅度的动态调节过程;在量刑听证程序的模式创制方面,应正视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源差异,设计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量刑听证程序;在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方面,应深刻认识到科技革新助力于司法实践的不可逆转趋势,把握法院信息化建设和人工智能重大战略机遇,同时防范功能定位和技术迟滞等风险,合理运用智能化资讯科技辅助法官量刑。最后在量刑程序改革的其他方面,不仅要在量刑参与层面不断完善被害人参与制度,规范其参与量刑之形式和提出意见之内容,还要在可操作性层面探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构建可能,根据各地区、各审级刑事审判需要,整理刑事判例的量刑部分,给予法官从事类案裁判的参考和指引,完善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扩大社会参与量刑实践的参与度,提高量刑辩护的有效性。
二、科技新动向(20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科技新动向(20则)(论文提纲范文)
(1)陈铨戏剧思想谱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陈铨行述纪要 |
第一节 生平、着作与性格 |
第二节 陈铨与文化思想派别 |
第二章 陈铨戏剧思想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牠需要天才”——陈铨戏剧创作论 |
第二节 “同中国人发生最密切的关系”——陈铨戏剧作品论 |
第三节 “感情洗净”——陈铨戏剧功能论 |
第四节 “看牠对于世界有何贡献”——陈铨戏剧批评论 |
第三章 陈铨戏剧思想探源 |
第一节 陈铨戏剧思想的异邦借镜 |
第二节 陈铨戏剧思想的本土渊源 |
第四章 陈铨戏剧思想对德唯意志论的重构 |
第一节 天才与英雄:陈铨悲剧创作的两大向度 |
第二节 英雄的具象:陈铨视角中的浮士德 |
第三节 民族共同情感:异邦思想中国化的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陈铨创作文类年表(1925-1965) |
附录二: 陈铨期刊报纸发文一览表(1925-1948)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从深圳“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出发看当今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对象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对象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发展概况与研究现状 |
1.3.1 国外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发展概况 |
1.3.2 国内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发展概况 |
1.3.3 国外研究现状 |
1.3.4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中小学建筑设计公共空间新动向——深圳“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 |
2.1 “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的背景概述 |
2.2 “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案例解读 |
2.2.1 红岭实验小学案例分析 |
2.2.2 新洲小学案例分析 |
2.2.3 人民小学案例分析 |
2.2.4 新沙小学案例分析 |
2.3 “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的新动向 |
2.3.1 突破“僵硬”的指标与规范 |
2.3.2 校园公共空间推动现代教育 |
2.3.3 校园公共空间成为学校与城市的纽带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及使用现状分析 |
3.1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的构成 |
3.1.1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分类 |
3.1.2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功能构成 |
3.1.3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构成要素 |
3.1.4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特点 |
3.2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及使用分析——廊空间 |
3.2.1 廊空间功能构成模式与尺度 |
3.2.2 中小学廊空间形态 |
3.2.3 学生行为模式与特征 |
3.2.4 廊空间界面设计 |
3.3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及使用分析——厅空间 |
3.3.1 厅空间功能构成 |
3.3.2 厅空间的形式类型 |
3.3.3 厅空间的尺度设计与界面 |
3.3.4 厅空间的内部设施 |
3.4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及使用分析——庭院空间 |
3.4.1 庭院空间的类型 |
3.4.2 庭院空间的尺度研究 |
3.4.3 庭院空间的界面 |
3.4.4 庭院内的环境设施 |
3.5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及使用分析——屋顶空间 |
3.5.1 屋顶空间功能构成 |
3.5.2 屋顶空间的类型 |
3.5.3 屋顶空间的界面 |
3.6 中小学公共空间现状问题总结 |
3.6.1 公共空间功能形式单一 |
3.6.2 公共空间尺度不当 |
3.6.3 公共空间面积占比不足 |
3.6.4 公共空间内部缺乏设计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今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
4.1 校园公共空间构成设计的影响因素 |
4.1.1 空间环境与行为的关系 |
4.1.2 中小学生行为模式特点 |
4.1.3 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 |
4.1.4 中小学生行为模式和心理特征对公共空间的需求 |
4.1.5 适应新教学理念的中小学公共空间 |
4.2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原则 |
4.2.1 人性化原则 |
4.2.2 模糊性原则 |
4.2.3 层次性原则 |
4.2.4 安全性原则 |
4.2.5 整体性原则 |
4.2.6 趣味性原则 |
4.3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策略 |
4.3.1 公共空间功能“单一性”到“复合性”的设计策略 |
4.3.2 公共空间拓展性的设计策略 |
4.3.3 公共空间弹性化的设计策略 |
4.3.4 公共空间形式多样性的设计策略 |
4.3.5 公共空间模糊性的设计策略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今中小学建筑设计新趋势 |
5.1 中小学建筑设计中的创新 |
5.1.1 从硬性的“规范”到弹性的“机制” |
5.1.2 从僵化的“指标”到动态的“解题” |
5.2 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发展趋势 |
5.2.1 高密度校园公共空间立体化趋势 |
5.2.2 中小学校公共空间面积扩大化趋势 |
5.2.3 中小学校公共空间部分社会化趋势 |
5.3 从“福田经验”到“范式”的思考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B:图片索引 |
附录C:调查问卷 |
附录D:调查问卷分析表 |
(3)高考全国卷历史试题对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研究(2017-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四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依据和考查维度 |
第一节 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依据 |
一 时空观念素养的培养目标 |
二 时空观念素养的学业质量标准 |
第二节 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维度 |
一 历史时空观念中的“点” |
二 历史时空观念中的“线” |
三 历史时空观念中的“面” |
第二章 2017至2020 年全国卷(历史)对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 |
第一节 考查时空观念素养的整体概况 |
一 试卷结构 |
二 考查比重 |
第二节 考查时空观念素养的试题分析 |
一 考查指标统计 |
二 试题分析 |
第三章 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特点及考查新变化 |
第一节 考查特点 |
一 多维度考查时空观念素养 |
二 注重对时空观念基础知识的考查 |
三 体现“大历史观” |
四 呈现多样化情境 |
第二节 新高考历史卷的新变化 |
一 试卷结构 |
二 考查形式 |
三 考查难度 |
第四章 培养时空观念素养的教学策略 |
第一节 研读课标和教材,重视历史时空观念 |
一 依据《课程标准》,分层制定教学目标 |
二 合理利用教科书,切实做到“用教材教” |
第二节 丰富教学手段,善用历史时空工具 |
一 历史地图 |
二 历史年表 |
三 时间轴 |
第三节 依托课堂教学,建构历史时空思维 |
一 创设时空情境,重现历史现场 |
二 设计与时空观念结合的问题链 |
第四节 注重时空观念与其他素养的内在联系 |
一 唯物史观与时空观念 |
二 史料实证与时空观念 |
三 历史解释与时空观念 |
四 家国情怀与时空观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论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新动向的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体系与机构运行 |
1.1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发展历程及立法现状 |
1.1.1 初步发展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投资自由的有机统一 |
1.1.2 制度完善时期——全面收紧外资安全审查 |
1.2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机构运行—以CFIUS为核心 |
1.2.1 CFIUS |
1.2.2 总统 |
1.2.3 国会 |
第二章 从FIRRMA法案改革看美国外资安审法律的新动向 |
2.1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权限的扩大 |
2.1.1 拓宽审查范围,细化国家安全风险分析 |
2.1.2 扩大审查权限,引入资金支持及合作机制 |
2.2 FIRRMA法案审查程序的优化 |
2.2.1 实行“双轨”审查,引入强制申报 |
2.2.2 延长审查期限,加大审查力度 |
2.2.3 强化减缓措施,促成投资交易 |
2.3 从封杀TikTok事件看美国外资安审改革对中国的特别关注 |
2.3.1 美国封杀TikTok的法律依据 |
2.3.2 FIRRMA法案对个人数据外资项目的重点审查 |
2.3.3 FIRRMA法案对中国的特别关注 |
第三章 中国政府应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改革的策略选择 |
3.1 对外推动BIT谈判,参与国际投资条约制定 |
3.1.1 充分利用中美全面经济对话机制推动BIT谈判 |
3.1.2 加强多边磋商,参与新一轮的国际投资条约制定 |
3.2 对内加强对中国企业的引导,完善风险信息服务平台 |
3.2.1 制定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外资安全审查指南 |
3.2.2 构建海外并购国家安全审查风险预警机制 |
第四章 中国企业针对FIRRMA法案改革新动向的应对机制 |
4.1 加强前期准备工作,谨慎评估投资风险 |
4.1.1 吃透规则,与专业化律师团队开展合作 |
4.1.2 跟踪趋势,调整投资策略 |
4.1.3 整肃自身,自检合规机制 |
4.2 积极配合美国外资安审,提升法律应对能力 |
4.2.1 主动申报,提升信息透明度 |
4.2.2 加强磋商,合理利用减缓措施 |
4.2.3 适时维权,充分运用司法救济手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5)美国网络战略的新动向:内涵、动因及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网络战略新动向的内涵 |
(一)网络发展策略的单边主义 |
(二)网络战略功能的军事优先 |
(三)网络战略目标的大国指向 |
二、美国网络战略新动向形成的动因 |
(一)美国欲利用网络实现经济繁荣 |
(二)美国欲提升网络能力以维护国家安全 |
(三)美国欲利用网络维护其全球霸权 |
三、美国网络战略新动向的影响 |
(一)加剧大国之间的战略互疑,危及国际安全 |
(二)加剧了全球战略失衡,增加了战争风险 |
(三)阻碍了国际合作机制的形成,增加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难度 |
四、结语与对策 |
(6)基于语篇连贯视角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日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方法 |
1.3.1 调查问卷概要 |
1.3.2 问卷问题说明 |
1.3.3 问卷调查结果 |
1.4 研究目的 |
1.5 研究创新点与意义 |
1.6 论文结构与内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语篇溯源及界定 |
2.2 衔接与连贯 |
2.2.1 衔接 |
2.2.2 连贯 |
2.2.3 衔接与连贯的关系 |
2.3 语篇连贯与翻译及外宣翻译 |
2.3.1 语篇连贯 |
2.3.2 语篇连贯与翻译 |
2.3.3 语篇连贯与外宣翻译 |
2.4 语境及翻译语境 |
2.5 国内外中央文献翻译及翻译研究的概况 |
2.5.1 《治国理政》以外的中央文献日译及研究概况 |
2.5.2 《治国理政》的日译及研究概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语法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3.1 衔接与《治国理政》日译 |
3.1.1 照应视角 |
3.1.2 替代和省略的视角 |
3.1.3 连接视角 |
3.2 修辞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3.3 句法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3.3.1 “被”字句的范围 |
3.3.2 “被”字句的日译 |
3.4 语序与《治国理政》日译 |
3.4.1 语序变化 |
3.4.2 常位与殊位 |
3.4.2.1 主谓殊位 |
3.4.2.2 定语 |
3.4.2.3 状语 |
3.5 主位推进模式与《治国理政》日译 |
3.5.1 主位与主位结构 |
3.5.2 主位推进模式 |
3.5.3 主位推进模式在《国政运営》中的重构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语义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4.1 小句经验功能 |
4.2 句际语义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4.2.1 重复 |
4.2.2 同义性衔接 |
4.3 同现关系与《治国理政》日译 |
4.4 段际语义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4.5 深层逻辑语义与《治国理政》日译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语用连贯与《治国理政》日译 |
5.1 关联翻译理论 |
5.1.1 直接翻译与《治国理政》日译 |
5.1.2 间接翻译与《治国理政》日译 |
5.2 语境 |
5.3 文化语境与《治国理政》日译 |
5.4 语域与《治国理政》日译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总结 |
6.2 中央文献日译方略 |
6.2.1 语法连贯视角下的方略 |
6.2.2 语义连贯视角下的方略 |
6.2.3 语用连贯视角下的方略 |
6.3 研究展望 |
图目 |
表目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目录 |
附录二 调查问卷原文 |
日本语要约 |
在学期间科研及获奖情况 |
(7)技术侦查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 引言 |
2 从“卡彭案”看美国技术侦查的新动向 |
2.1 数字隐私权的胜利 |
2.2 手机定位的技术原理 |
2.3 对历史手机位置信息的宪法保障 |
3 大数据时代对公民隐私权的挑战 |
3.1 隐私权的源起 |
3.2 隐私权保护方式的变迁 |
3.3 司法实践对隐私权的回应 |
4 技术侦查的发展与法益衡量 |
4.1 技术侦查的界定 |
4.2 技术侦查的前世今生 |
4.2.1 技术侦查的性质定位 |
4.2.2 技术侦查的新挑战 |
4.3 技术侦查中的法益衡量 |
4.3.1 敏感隐私与重罪原则 |
4.3.2 技术侦查的实施原则 |
5 技术侦查中的正当程序构建 |
5.1 确立个人敏感隐私的宪法性地位 |
5.2 技术侦查的精细化立法 |
5.2.1 建立事前外部审查机制 |
5.2.2 坚持必要性原则 |
5.2.3 建立事后救济制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演变及打防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2 网络恐怖主义概述 |
2.1 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 |
2.2 网络恐怖主义的产生背景 |
2.3 网络恐怖主义的特征 |
2.4 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 |
3 网络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及发展演变趋势 |
3.1 网络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 |
3.1.1 对象型网络恐怖主义行为 |
3.1.2 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行为 |
3.2 网络恐怖主义案例数据分析 |
3.2.1 网络恐怖主义案例纵向时间分布 |
3.2.2 网络恐怖主义案例横向对比分析 |
3.2.2.1 网络恐怖主义活动表现形式的变化分析 |
3.2.2.2 网络恐怖主义事件涉及的恐怖组织分析 |
3.2.2.3 网络恐怖主义事件主体类型分析 |
3.3 网络恐怖主义形态的发展演变 |
3.3.1 以web1.0为基础的攻击性、单向信息传播性恐怖主义活动 |
3.3.2 以web2.0为基础的信息交互传播型恐怖主义活动 |
3.3.3 以web3.0为基础的内容定制传播型恐怖主义活动 |
3.4 网络恐怖主义的新动向 |
3.4.1 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
3.4.2 对现实恐怖活动的干预性增强 |
3.4.3 网络恐怖活动呈现分散化、无序化 |
4 国际社会网络恐怖主义打防的主要措施 |
4.1 将网络安全战略提升至核心战略高度 |
4.2 健全专门网络反恐立法体系 |
4.3 组建专门的网络反恐队伍 |
4.4 加大防控新技术武器研发 |
4.5 开展各层面的广泛合作 |
5 加强我国网络恐怖主义打防工作的建议 |
5.1 加强理论研究,建立反恐理论体系 |
5.2 完善互联网反恐相关法律体系 |
5.3 夯实网络反恐情报信息研判工作 |
5.4 强化网络反恐基础力量建设 |
5.4.1 政府与企业联合反恐 |
5.4.2 强化问题监管和技术防范 |
5.4.3 设立协调机构、培养专业型反恐人才 |
5.5 推动国际合作,扩大打击范围 |
5.5.1 加强信息安全的国际合作 |
5.5.2 加强网络技术研发的国际合作 |
5.5.3 增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价值 |
(一)“后备型”战略储备:开拓海外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二)“跳板型”战略支点:由“经济大国”转向“国际国家” |
(三)“制衡型”战略定位:平衡域内新兴国家的发展和崛起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经济地位 |
(一)“赔偿—援助—开发合作”构筑的庞大基础 |
(二)增长迅速和颇高依存度的互补性贸易关系 |
(三)扩大经济战略纵深,推进东南亚方向投资 |
三、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安全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航路与资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基础利益与安全中的价值 |
第二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框架与手段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构想 |
(一)政治安全层面 |
(二)经济贸易层面 |
(三)社会文化层面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资源 |
(一)政治资源 |
(二)经济资源 |
(三)软实力资源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目标 |
(一)政治目标 |
(二)经济目标 |
(三)安全目标 |
四、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手段 |
(一)政治手段 |
(二)经济手段 |
(三)公共外交手段 |
第三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面临的挑战 |
一、内部问题层面 |
(一)日本国内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 |
(二)日本在海外安保维护上的限制 |
二、地区格局层面 |
(一)域内新兴力量崛起的冲击波 |
(二)域外新兴经济体的赶超压力 |
(三)地缘安全因素新变化的影响 |
三、日企主体层面 |
(一)日企在东南亚地区的撤资率 |
(二)日企对东南亚国家风险评价 |
(三)日企对东南亚经营风险评价 |
第四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方针与重点 |
一、经济为中心:构筑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网络 |
(一)积极构建并参与双边和区域性经济合作机制 |
(二)通过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环境改善 |
(三)加强域内合作保障日本资源安全与海路畅通 |
二、安全为扩展:确保日本在东南亚地区利益安全 |
(一)增进与东南亚国家间双边安全交流和合作 |
(二)加强国家间多边安全保障合作与对话机制 |
(三)法律与安全支持相结合维护海外基础利益 |
三、民意为基础:以“交流互动”促进国家间理解 |
(一)强化日本战略性海外公共外交活动 |
(二)深化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文化交流 |
(三)扩大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人员往来 |
四、日美同盟为基轴:步调一致借力维护日本海外利益 |
(一)日美同盟的新发展与彼此间共同利益诉求 |
(二)日美共同经济活动助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借力日美同盟升级,强化本地区安全合作 |
第五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效果评价与启示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变化的特点 |
(一)从追随到引领:推动构筑日本主导下的地区秩序 |
(二)从低调到主动:推动多边合作打造自由贸易旗手 |
(三)从经济到安全:推动由经济性转向政治性安全性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的效果评价 |
(一)搭建制度性平台,形成规则性优势 |
(二)ODA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成效显着 |
(三)民意基础增进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的经验启示 |
(一)弱化东盟一体性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影响力 |
(二)调控日美同盟强化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制约 |
四、新时期中国增进和维护海外利益的一些思考 |
(一)放射性: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收获外溢效果 |
(二)标准性:确保“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高质量方向 |
(三)流畅性:加强合作保障“一带一路”海洋战略通道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博士攻读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10)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概述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 |
一、量刑规范化的概念厘定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含剖析 |
第二节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 |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探索试错阶段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局部试点阶段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全面推行阶段 |
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阶段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发展进程的经验总结 |
一、地方试错与学理论证推动改革发展 |
二、分阶段协同推进加快模式聚合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推动量刑制度不断完善 |
第二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论理支撑 |
一、刑罚价值观 |
二、刑罚目的论 |
三、罪刑均衡理论 |
第二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 |
一、消除无根据量刑偏差 |
二、培养规范化量刑思维 |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四、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念 |
一、公正理念突出改革基本价值 |
二、和谐理念调和改革各方诉求 |
三、效率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 |
四、人权理念凸显改革实质正义 |
第三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 |
第一节 指导观念层面:报应刑本位不利于人权保障 |
一、刑罚目的观影响法官量刑 |
二、报应刑本位有碍人权保障 |
第二节 领导机制层面:缺乏专门机构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 |
一、最高法刑三庭统领量刑改革的职能有限 |
二、量刑实证调研缺乏周期性论证 |
三、“中央政策转向”与“地方经验凝练”对接不畅 |
第三节 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 |
一、量刑规则细密化压缩法官裁量空间 |
二、忽视量刑基准的学理价值 |
三、量刑规范适用存在多义性冲突 |
第四节 程序延伸层面:量刑程序改革任重道远 |
一、量刑建议实践效果不佳 |
二、量刑听证制度尚待明晰 |
三、量刑裁判说理流于形式 |
四、量刑判例体制尚待建制 |
第四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指导观念的完善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参考 |
一、美国:“直觉驱动”与“规则武断”的折衷 |
二、英国:“量化量刑格局”的发展成熟 |
三、德国:“幅的理论”与“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促进量刑均衡 |
四、日本:“行情约束模式”和“裁判员制度”降低量刑歧异 |
第二节 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 |
一、并合主义刑罚观之确立:报应为主、特殊预防为辅 |
二、法官量刑裁量权的合理释宽:公正优先、限权为辅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实体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经验参考 |
一、美英:“独立量刑委员会”之效仿 |
二、美国:“合宪性质疑”与“量刑指南强制性降格”之警示 |
三、英国:“适度量化的量刑格局”之提倡 |
四、德国:“无量刑规则”之反观 |
第二节 专职化量刑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 |
一、设置专职化领导机构的必要性 |
二、本土化量刑改革领导机构建构思路 |
第三节 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 |
一、侧重规则时效性与可适性的修改 |
二、规避规则适用的多义性冲突 |
三、规则效力转变构想:“强制性”到“实质参考性” |
第四节 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 |
一、明确逻辑起始:量刑基准之确立原则与原理法则 |
二、明确择定机理:量刑基准之确定方法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程序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程序层面的经验参考 |
一、美国:“量刑前报告”和“量刑听证程序”之比照 |
二、美英德:“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制度之参照 |
三、美日:“量刑数据系统”与“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之补强 |
四、日本:“裁判员制度”与“被害人参与制度”之融合 |
第二节 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 |
一、坚持和优化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意义 |
二、量刑建议的模式确证 |
三、完善量刑建议的形成机制 |
第三节 量刑说理的渐进升级 |
一、量刑裁判说理的法理与社会意义 |
二、实质内核: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的体现 |
三、形式肌底: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的结合 |
第四节 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 |
一、量刑听证的理性界说 |
二、量刑听证的价值分析 |
三、我国量刑听证制度的构建思路 |
第五节 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建制 |
一、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司法实践的时代特性 |
二、建制我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必要性 |
三、人工智能刑事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 |
第六节 完善量刑程序的其他方面 |
一、量刑参与层面:被害人参与制度的完善 |
二、可操作性层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设想 |
三、量刑互动层面: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科技新动向(20则)(论文参考文献)
- [1]陈铨戏剧思想谱系研究[D]. 史春晓. 扬州大学, 2021(09)
- [2]从深圳“福田新校园行动计划”出发看当今中小学建筑公共空间设计[D]. 闫秋月. 昆明理工大学, 2021(01)
- [3]高考全国卷历史试题对时空观念素养的考查研究(2017-2020)[D]. 郭梦琦.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论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新动向的法律应对[D]. 许欣霖.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1)
- [5]美国网络战略的新动向:内涵、动因及影响[J]. 沈文辉,邢芮.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5)
- [6]基于语篇连贯视角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日译研究[D]. 关永皓.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0(08)
- [7]技术侦查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研究[D]. 王坦.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8]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演变及打防对策研究[D]. 孟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9]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D]. 常婷婷. 吉林大学, 2020(08)
- [10]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D]. 崔仕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标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文; 量刑情节论文; 翻译理论论文; 语言翻译论文; 科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