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方法论文-胡晓凡,李红勃

判例法方法论文-胡晓凡,李红勃

导读:本文包含了判例法方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判例法,检索词,法律问题,二次文献

判例法方法论文文献综述

胡晓凡,李红勃[1](2014)在《浅析英美判例法的检索方法——以“哥斯布赖瓦公寓大厦”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英美的法学院教育中,判例法检索是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技能。为了查找到最切合的判例,学生需要掌握基本的判例法检索技巧,学会最有效的检索方法。本文以美国法学教科书中的一个检索案件为例,详细地展现了判例法检索的步骤和方法,期望对大陆法系法学学生了解英美判例法检索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期刊2014年Z1期)

刘乃睿[2](2009)在《激烈竞争下的变革:公司法判例法方法的引入》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法》2005年的修改拉开了公司法现代化的序幕。在大量借鉴和引入西方先进公司法制度的同时,我们应审视我国公司法发展和变革轨迹。目前,西方国家公司法发展和竞争的良好态势使学习和借鉴一些判例法国家的先进公司法律制度成为首选,但是,一味将这些属于舶来品的制度进行盲目借鉴,必将导致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我国的公司法改革也将可能因此而误入歧途。这就有必要在我国现有公司成文法体系的基础上,适时引入产生先进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和途径即判例法方法,以有效推进有中国特色公司法的改革,使我国公司法既能满足自身制度发展的内在需求,也能够沉着应对潜在的区域公司法的制度性竞争,为今后我国公司法的不断改进和迅速发展奠定良好的体系性基础。(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09年03期)

刘乃睿[3](2009)在《公司法的判例法方法及其运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本文基本观点世界公司法的百年发展历史见证了从公司法差异化发展中脱颖而出的判例法方法。在这里,笔者所称“判例法方法”就是指判例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其随着判例法体系的发展而逐渐成熟。一方面,通过判例法内在逻辑关系将公司法制度体系逐渐完善,为英美公司法在区域性制度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奠定了体系性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将公司法的判例法制度上升为成文法,使得判例法制度以更为稳定、清晰、易用成文法条的形式得以推广适用,为判例法国家公司法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经验及历史基础。对于我国的公司法改革而言,有两个主要原因使我们不得不迫切地引入判例法方法,这就是:一方面,区域性的公司法律制度竞争将迫使我们要么接受国外先进的公司法制度(即便缺乏制度土壤),要么通过自己的探索来寻找发展公司法制度的方法;另一方面,我国的公司法改革尽管在借鉴许多英美公司法制度的基础上得到了跨越式的推进。但仅仅进行制度性借鉴解决不了制度移植中的诸多问题,特别是有的判例法制度,因其制度发源国尚未完成法典化的尝试,也不能简单通过成文法移植。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引入制度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引入判例法国家创制和发展公司法制度的判例法方法,并且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来使用判例法方法,发展植根于我国社会土壤的公司法制度体系。笔者主张,在我国目前已具备相应的历史及现实基础上,应当积极、适度地引入判例法方法。唯此,既能够满足我国推进有中国特色公司法改革的需要,又能够使我们沉着应对潜在的区域性公司法律制度竞争,最终为我国公司法的制度构建奠定良好的体系性基础。二、本文内容的主要构架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引论就本文一些初始性问题进行简要论说,同时概括本文的写作思路及研究方法。其后的四章,从内容上又分为两个部分。第二章与第叁章为判例法方法在外国公司法中的主要发展,而第四章与第五章则主要论证我国引入判例法方法的运用。其中,第二章论述判例法方法在两大法系公司法差异化中的出现;第叁章论述了判例法国家公司法自身的良性发展及其在公司法制度竞争中对大陆法国家公司法的竞争优势;第四章就我国引入判例法方法发展公司法的基础、基本目的及原则进行详细论证;第五章,紧密结合我国公司法的判例法方法具体运用中的叁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章引论本章主要就公司法判例法方法的基本概念进行澄清。同时,将判例法方法与公司法的内在联系进行阐述,以确定二者之间的逻辑联系。而后,对本文研究基本思路及研究方法进行简要概括。第二章西方公司法从起源到差异化发展本章主要叙述和分析了公司法的发展历史,着重分析了大陆法国家和英美判例法国家公司法的差异化发展历史,为判例法国家特有的公司法改革和发展方法奠定了历史基础。第叁章判例法下英美公司法的良性发展及竞争优势本章主要论述了英美公司法通过判例法的发展,分析指出:一方面,判例法制度丰富着公司法制度的内涵;另一方面,通过成文法立法,将成熟的判例法制度转化成为成文法条的方法,进一步发展了公司法制度,并使其在激烈的公司法制度竞争中取得了显着的优势地位。第四章我国公司法运用判例法方法的基础、基本目的及原则本章主要就我国公司法运用判例法方法的历史及现实基础、运用判例法方法的叁个主要目的及其叁项基本原则等基本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对我国运用公司法的判例法方法提供了应有的基本支持。第五章我国公司法运用判例法方法的具体问题本章主要就判例法方法运用中的叁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论述。其中,首先阐述了法官审理公司纠纷方法的特殊性,提出在可能条件下积极推进公司法的判例汇编制的构想,最后,就目前可以用于推进司法判决援引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判例进行了筛选和分析。叁、本文的主要创新和特色本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创新:(一)通过论述判例法国家创制和改革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首次研究了公司法领域的判例法方法的借鉴问题,为判例法研究继续走向部门法研究的纵深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法律体系发展问题本来是属于法理学、法史学的主要研究领域。然而,从公司法这一具体的部门法学的发展来看,依托判例法体系发展起来的英美公司法又有着似乎天然的优越性。这样的国际范围内公司法发展的现象引起了笔者对于英美判例法国家公司法制度发展的独特轨迹及方法的积极探求。笔者基于史料的事实性分析、比较和佐证,谨慎提出了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应当积极结合自身环境,积极发展和引入判例法方法,以为我国公司法的制度创制和改革提供更有利的体系性保障。(二)运用比较法的方法,亦是本文的重要特色。冲突法的准据法选择以及公司法的国际性发展趋势,为笔者进行比较法研究提供了基础。一方面,笔者将判例法方法对于英美判例法国家公司法自身体系的完善与构建进行了列举和介绍,比较了美国各州的公司法制度的竞争模式,指出了公司法在制度竞争中的优势与判例法方法的必然联系。同时,也通过比较法的方法,在欧洲法院冲突法规则的前提下,就实践中对英国公司法所出现的明显趋向性选择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被迫修改其公司法以适应激烈竞争的要求。另一方面,笔者也结合外国公司法案件情况,对我国目前公司法案例进行了统计、比较及分析,揭示了我国公司法选择引入判例法方法的历史及现实基础,为我国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公司法提供了有力支持。(叁)通过统计分析的实证研究,论证了我国目前运用判例法方法的现实基础。通过使用统计方法,笔者收集整理了1993年至2008年英国、美国特拉华州及我国公司法的案件数量,并着重收集了我国公司法案件的案由、数量、种类、法院审级等多组数据。通过对于这些数据的分析、处理及制作统计图表,笔者发现,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公司法案件数量及种类已经能够满足法官学习和适用判例法方法的基本需要,为判例法方法的进入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我国2005年的《公司法》改革却在数据统计中反映出令人担忧的一面,即新《公司法》颁布后,案件数量倒退了近十年,这与英国《公司法》改革后的相对高度稳定的案件数量形成了戏剧性的对比。这进一步呼唤我们应当积极、适度地引入判例法方法,解决目前我国公司法制度移植中的诸多问题。(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9-03-31)

马云红[4](2009)在《英国判例法适用原理及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中国司法界正致力于不断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但通过何种方式发展和完善一时也众说纷纭。以此为切入点,笔者研读了英国判例法的适用原理和方法,通过研究其核心思想,分析和提取其体系中为我所用之处,并期望通过本论文为完善中国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一些参考或帮助。在英国普通法体系中,判例法是其原生性的法源,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根本的地位。判例法的权威性来源于正义观念——相同事物应同样对待。正是以此观念为基础,产生了英国判例法制度中最为核心的制度——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原则是其司法的核心,它要求相似案件同样处理。由此又产生了先例拘束力效力等级问题以及规避制度。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些制度需要运用以类比为核心的不同法律推理方法。因此,笔者将按照这样的主线依次分析这些核心制度和法律推理方法,从而发现长期以来使英国判例法制度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根源所在。本文除绪论和结论部分外共分为叁部分:绪论介绍了课题的缘起和研究背景,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以及本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课题研究缘起于中国致力于构建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构想,以当下社会变化及司法审判不公现象为背景,通过原理与方法相结合、相渗透的方法论研究为创新点,探究英国判例法长期具有顽强生命力所在,以期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做出贡献。第一部分;英国判例法适用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首先,分析了遵循先例的理由,主要围绕遵循先例原则所具有的一系列价值进行论证。同时提出对遵循先例原则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形式条件的限制和实质条件的限制。其次,判决理由和附带意见;根据遵循先例要求,相同案件要相同处理,这就需要从先例与待决案件中寻找二者的相似之处,从先例中寻找判决的依据,也就是遵循先例中包含的判决理由。确定判决理由是进行法律推理重要工作,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从法理的角度论述了寻找判决理由的方法及判决理由和附带意见的区别。最后,先例拘束力原理;在英国判例法中,每一个权威性的判例都具有独自的权威性,因此,要对众多的判例权威进行排序,帮助法官优先选择某一类判例。学者对先例拘束力的划分方式各有不同,主要集中在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拘束力、拘束力强度等方面。在本文中,笔者将以法院等级标准,从横向拘束力和纵向拘束力的角度划分先例拘束力。第二部分;判例法的规避制度判例规避制度是在考虑正义公平等观念下,不再适用遵循先例原则情况下提出的另一个法律适用的理念。本文列出了判例规避制度适用的七种情况,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最主要的方面——推翻技术和区分技术。笔者着重分析了推翻技术和区分技术适用的条件和限制,二者之间的区别,以及规避制度对法律发展的作用。第叁部分;英国判例法的推理模式对判例法制度适用的分析。这是英国判例法法律推理不同于以普变化规范的公式化推理的重要区别点。在此,笔者提出英国判例法法律推理过程不是简单一种法律推理模式既可完成,而是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共同作用的结果。演绎推理贯穿于英国判例法法律推理的整个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又融入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其中类比推理是英国判例法的方法论基石。因此,笔则首先论述了英国判例法法律推理的推理标准。其次,分别论述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的含义、推理:步骤和推理规则。同时,在各个推理过程中选取多个案例进行分析。结论;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英国判例法理论基础、法律思维和推理方法中处处蕴含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一直秉持的公平正义观念、最大限度的伸缩性和包罗性、随社会变化的适应性以及注重个案正义的灵活性。这些正是英国判例法长期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根源所在。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可以不受各个国家意识形态不同的影响,所以对于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9-03-01)

魏衍亮[5](2003)在《美国判例法对医疗方法的专利保护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概述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Trips理事会正在审议一个修改Trips的议题:即修改Trips第27条3(a),〔1〕从而要求WTO成一、概述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Trips理事会正在审议一个修改Trips的议题:即修改Trips第27(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03年Z1期)

翟建雄[6](2000)在《英国判例法文献及判例查找方法介绍》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判例法的查找方法英王乔治叁世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律师们并不是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精通法律,他们只不过知道在何处找到它们罢了。英国判例法体系庞大,有关的文献种类繁多。据英国学者统计,有文献记载的判例就多达30万个,如何在这浩如烟海的判例海洋中寻找自己所需要的判例呢?下面就介绍几种查找方法:(一)如果读者知道判例的名称,可通过如下途径来查找:(本文来源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期刊2000年03期)

翟建雄[7](2000)在《英国判例法文献及判例查找方法介绍》一文中研究指出判例法(Casevllaw)是指英国自十一世纪起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主要由不同时期高等法院的判例构成的一种法律规范,它是英国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按照"遵循先例"(StareDecisis)的原则,某一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往往被作为一种先例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本文来源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期刊2000年02期)

刘静[8](2000)在《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判例法主要通行于以英美法为代表的普通法国家 ,一般是指某一法院的判决 ,或者是一个判决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 ,对其他法院(或甚至对本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前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这一法律形式与制定法不同 ,主要是司法活动的产物 ,其创制和适用是为同一司法(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00年04期)

陈大刚,魏群[9](1988)在《论判例法方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借鉴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不断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已经提到日程上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需要一个独立的、强有力的和高效率的司法体系。否则改革一定没有出路。实现这一局面的途径和努力有许多,客观地认识判例法方法,充分地评价其合理性内容,适当地借鉴其能与中国的实际相通的部分,对于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手抓建设,(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1988年01期)

王献平[10](1985)在《我国法学领域应有判例法方法一席之地》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方面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比较严重,仍没有脱离苏式体制的某些弊病,相当一部分研究人员从书本到书本,限于“搜集、整理”文章,一但兼职或进行实践调查,颇感实际知识贫乏;在校大学生除了有限的实习(且不论其中许多不合理现象)之外,四年学制中,宪法、基础理论、民、刑、法律史等几门主要课程占了专业学习的大部分时间,对于社会实际法律状况、存在问题、和具体需要了解甚少。在目前我国法学人材培养本来就远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这不仅是对实际需要的一大损失,也是对专业人材的极大浪费。特别是在涉外经济、(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1985年02期)

判例法方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公司法》2005年的修改拉开了公司法现代化的序幕。在大量借鉴和引入西方先进公司法制度的同时,我们应审视我国公司法发展和变革轨迹。目前,西方国家公司法发展和竞争的良好态势使学习和借鉴一些判例法国家的先进公司法律制度成为首选,但是,一味将这些属于舶来品的制度进行盲目借鉴,必将导致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我国的公司法改革也将可能因此而误入歧途。这就有必要在我国现有公司成文法体系的基础上,适时引入产生先进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和途径即判例法方法,以有效推进有中国特色公司法的改革,使我国公司法既能满足自身制度发展的内在需求,也能够沉着应对潜在的区域公司法的制度性竞争,为今后我国公司法的不断改进和迅速发展奠定良好的体系性基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判例法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1].胡晓凡,李红勃.浅析英美判例法的检索方法——以“哥斯布赖瓦公寓大厦”案为例[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4

[2].刘乃睿.激烈竞争下的变革:公司法判例法方法的引入[J].现代法学.2009

[3].刘乃睿.公司法的判例法方法及其运用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

[4].马云红.英国判例法适用原理及方法[D].中国政法大学.2009

[5].魏衍亮.美国判例法对医疗方法的专利保护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法律适用.2003

[6].翟建雄.英国判例法文献及判例查找方法介绍[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0

[7].翟建雄.英国判例法文献及判例查找方法介绍[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0

[8].刘静.试论判例法的适用方法[J].法律适用.2000

[9].陈大刚,魏群.论判例法方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借鉴作用[J].比较法研究.1988

[10].王献平.我国法学领域应有判例法方法一席之地[J].法学杂志.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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