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历史主义论文-焦佩锋

德国历史主义论文-焦佩锋

导读:本文包含了德国历史主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思辨历史主义,客观历史主义,黑格尔,兰克

德国历史主义论文文献综述

焦佩锋[1](2018)在《德国历史主义的两种形式及其内在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以黑格尔和兰克为代表,德国历史主义表现出对法国启蒙主义的批判甚至反动。在批判的意义上,历史主义通过对历史意识的强调使理性被置于历史的逻辑之上,从而复活了一种鲜明的历史意识;在反动的意义上,历史主义依然将被启蒙所批判的神正论前提奉为历史的本体论基础,从而复活了一种保守主义。因此,在18—19世纪的思想史转向中,历史主义既有贡献,也有不足,这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厚实的思想史前提。(本文来源于《河北学刊》期刊2018年06期)

焦佩锋[2](2018)在《从启蒙理性主义、德国历史主义到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历史思想史的角度揭示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学术任务,它既有助于防止将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降格为一般历史认识论的粗疏做法,也有助于申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正性质和当代意义。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立场充分贯彻在对启蒙史学及其反叛样式———德国历史主义———的批判之中,系统地梳理这一批判过程和基本问题是发掘和巩固唯物史观科学性的基础性工作。(本文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期刊2018年03期)

范丁梁[3](2018)在《19世纪德国历史主义史学的学科塑形力》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史学在19世纪完成了机构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成为了现代意义上的科学。该过程是在历史主义史学的引领下完成的。在德意志新型大学中,历史写作作为一种研究型职业,确立了学科规训。历史主义史学就在这套现代学科体系中,发展并推广了它关于史学之认知过程和研究方法的学科知识论。它关于历史客观性、历史叙述和历史理解的理念,构建了现代史学最初的学科认同和专业标准,并且至今无法被完全取代。(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18年04期)

张雅铭,尚方超[4](2018)在《“恶”与历史主义的对垒——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研究指出先入为主的"恶"的观念,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原因。这种观念,左右着历史真实的探索和历史叙事的表达,对史学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史学工作者应摆脱先入为主的"恶"的观念,坚持历史主义的态度和方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回到历史现场,带着温情,置身其中,换位思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的真实,史学也才能真正成为一门人文科学。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恩格斯全面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黑格尔、费尔巴哈(本文来源于《知识文库》期刊2018年12期)

李荣山[5](2018)在《共同体与道德——论马克思道德学说对德国历史主义传统的超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滕尼斯对马克思的误读出发,在德国历史主义取向的共同体传统视域中考察了共产主义的道德意涵。总体来看,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在起点上同历史主义路向的德国共同体传统具有很强的亲和性,也是为了维护人的整全个性,但与后者的进路判然有别,并最终在道德问题上超越了后者。德国共同体传统批判启蒙理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制度设计,试图通过文化途径重建共同体精神。他们试图牺牲适度的政治经济"平等"来为道德意义上带有"等级性"的"良知自由"开辟空间,从而保全人的整全个性。这种文化取向没能给政治经济结构以合理的位置,始终无法跳出"在用社会力量塑造的社会中恢复共同体"的循环怪圈。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指出这个怪圈的症结所在,试图从根本上推翻导致这个怪圈的政治经济结构,从而达到彻底解放人的个性的目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必须在真正的政治经济平等的基础上,为道德自由开辟新的空间,这样既能消除人的等级差别,又能维护人的整全个性,从而超越了德国共同体传统,把共同体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本文来源于《社会学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胡浩,郑夏[6](2017)在《德国历史主义思潮对犹太教科学运动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出于对启蒙时代理性主义和普世主义的反思和批判,德国历史主义思潮广泛兴起,其理论和方法也被应用到学术研究领域,那个时代的历史科学与哲学开始构建新的关于德意志文化和世界历史的理论。受其影响,犹太教中兴起一场科学运动,开始以历史的、批判的方式重新定位、解释犹太教和犹太历史,试图将犹太教系统化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主流社会的认可,以期确立一种现代意义上的犹太认同,并致力于维护犹太历史的延续性。(本文来源于《史学月刊》期刊2017年11期)

吕和应[7](2016)在《社会转型中的德国历史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主义究竟是一种属于全欧洲的思想还是一种专属于德国的思想,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一般而言,学者们大多倾向于认为历史主义是19世纪德国思想的产物,因为历史主义在那里获得了最充分的发展。而在德国,历史主义的关键性发展又与其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可以说,正是社(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6-11-28)

杨一博[8](2015)在《德国古典美学与德国历史主义理论的关联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者认为德国古典美学无法应对新时代提出的问题,并批判其与现代性的理论失联。以马克思主义美学为中介,可以发现德国古典美学以"历史与美学"为基础进行现代性理论转向。因此,超越文论范围探究德国古典美学与历史思维的关联,是德国古典美学研究的新路径,而与德国古典美学处于同一背景中的德国历史主义则提供了这一问题的研究对象。在对这一理论关联的探究中,不仅能挖掘德国古典美学新属性,亦可发现德国古典美学在跨学科和跨问题域中的理论特征和准则,对当下美学学科发展予以启示。(本文来源于《云南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3期)

舒国滢[9](2015)在《德国十八九世纪之交的法学历史主义转向——以哥廷根法学派为考察的重点》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法典化运动的开展,自然法以不同的方式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已经变成了实在法(法典)本身。法典编纂实现了启蒙时代自然法的理性预设,反而扼杀法学的活泼精神。此时在德国,部分法学家反对沃尔夫学派的非历史的理性主义自然法学说,并且开始了一种所谓"历史性反省",并经历法学及法学方法论的改革或革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哥廷根法学派(尤其是约翰·斯特凡·皮特、古斯塔夫·胡果等人)的学术努力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哥廷根法学派的法学方法论革新为后来的法学派(比如萨维尼等人创立的历史法学派)及新法学范式的形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徐浩[10](2014)在《论德国古典历史主义及其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二叁十年代至20世纪上半叶前,德国史学理论以历史主义独树一帜。洪堡和兰克是古典历史主义理论的创建者,他们反对用抽象的哲学方法研究历史,为刚刚走上职业化道路的德国历史学奠定了唯心主义的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异同是历史主义辨析的另一问题,德罗伊森、狄尔泰和新康德主义等区别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方法和目标上的差异性,强调历史学科的特殊性与自律性,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来源于《贵州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11期)

德国历史主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历史思想史的角度揭示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科学性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学术任务,它既有助于防止将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降格为一般历史认识论的粗疏做法,也有助于申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正性质和当代意义。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立场充分贯彻在对启蒙史学及其反叛样式———德国历史主义———的批判之中,系统地梳理这一批判过程和基本问题是发掘和巩固唯物史观科学性的基础性工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德国历史主义论文参考文献

[1].焦佩锋.德国历史主义的两种形式及其内在问题[J].河北学刊.2018

[2].焦佩锋.从启蒙理性主义、德国历史主义到马克思的历史科学[J].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8

[3].范丁梁.19世纪德国历史主义史学的学科塑形力[J].江海学刊.2018

[4].张雅铭,尚方超.“恶”与历史主义的对垒——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J].知识文库.2018

[5].李荣山.共同体与道德——论马克思道德学说对德国历史主义传统的超越[J].社会学研究.2018

[6].胡浩,郑夏.德国历史主义思潮对犹太教科学运动的影响[J].史学月刊.2017

[7].吕和应.社会转型中的德国历史主义[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

[8].杨一博.德国古典美学与德国历史主义理论的关联性[J].云南社会科学.2015

[9].舒国滢.德国十八九世纪之交的法学历史主义转向——以哥廷根法学派为考察的重点[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5

[10].徐浩.论德国古典历史主义及其演变[J].贵州社会科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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