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格式合同规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格式合同,格式条款,规制,不公平条款
格式合同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张晨[1](2016)在《我国格式合同规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经济中,人们大多通过缔约合同来实现交易。随着经济的发展,格式合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随着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格式合同在发挥其经济作用的同时,相应的矛盾和问题也日渐突出。在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对格式合同的规制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在立法、司法以及行政实践中进行借鉴。所以亟需加快对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完善进程,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发展。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从叁个层次进行阐述:一、对选题背景及意义进行分析;二、对格式合同规制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归纳整理;叁、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对格式合同基本问题进行概述,主要包括格式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产生原因、价值以及格式合同在我国的发展及使用。第叁部分主要以德国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为例对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格式合同规制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有益之处。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格式合同规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现状和我国格式合同规制存在的问题两部分。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建议,主要从立法、司法、行政以及社会规制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着重提出了加强格式合同实用性立法的创新建议,以期推动我国格式合同规制领域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期刊2016-04-01)
尤海华[2](2014)在《格式合同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中,人们主要通过合同来实现交易的往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需求得以实现。格式合同是所有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类型,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生活中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使用数量也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格式合同得以如此广泛的应用,在于其具有诸多优点,它简化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协商过程,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并对潜在的法律责任作出提前预测,有效防御和消除法律风险。格式合同满足了人们提高交易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的要求,适应现代生活节奏,极大的方便了交易双方。然而在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格式合同也有可能成为强者压制弱者的工具,对弱势经济群体带来损害。相对于格式合同提供者,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为了更加有利的保护双方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体现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约束非常必要,防止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以满足自身利益需要为目的而制定有损于对方利益或者不合理分配合同风险的条款。本文以我国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论述格式合同的有效规制方式。文章除去引言和结论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了格式合同的涵义和特征,并分析了格式合同的产生过程,概括了格式合同对现代市场交易产生的积极意义及消极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了域外不同国家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模式,通过对国外成熟经验的概括归纳,发现我国可以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的格式合同规制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第叁部分以我国立法规制为重点,论述了目前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主要模式,指出目前我国各种规制模式存在的缺陷和弊端。第四部分则以前两部分为基础,提出在格式合同规制时应当恪守的原则,并分别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模式提出若干完善建议,以更好的为格式合同的正确运用提供可行性理论支持。(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4-07-01)
陈曦川[3](2014)在《我国快递服务格式合同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格式合同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其应用率还始终保持着上升趋势。格式合同的经济意义明显,它对商事交易范围的扩大,交易成本的降低都起着促进作用。不过,在符合当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还有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处于经济强势地位一方的格式合同提供者会将预先制定的不利于相对方的格式合同强加于另一方当事人。这种情形在近几年飞速发展起来的快递行业尤为明显,而那些基于格式合同条款而产生的矛盾纠纷的发生也愈发频繁。本文通过搜集,整理和消化现有研究成果,突破传统的零散式研究方法,对我国快递服务格式合同规制进行集中系统研究。笔者比较分析不同种类的快递服务格式合同及其效力,区分其共性与个性,为对其进行规制提供借鉴思路,从法律层面进行研究,既对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从而发现立法、司法、行政以及社会四方存在的问题,又通过对相当数量的快递服务格式合同司法纠纷实例进行样本研究,指出我国对于快递市场管理的缺失,并对于快递服务格式合同规制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意见。(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4-04-20)
厉婧文,于维同,李霞[4](2013)在《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困惑与解决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格式合同被广泛地应用在货物买卖、交通运输、商业保险、国际贸易等众多民商事领域。格式合同的应用,不仅给当事人双方的民商事交往带来极大的便利,而且节省了缔约谈判的过程和成本。我国格式合同在广泛应用的同时,在实践中产生出一系列的困惑,加之现行法律法规对其规制的措施不足和合同当事人缺乏维权能力,导致此类民商事纠纷的经常发生。鉴于我国规制格式合同制度的现状,从立法层面上予以剖析、从学理上阐述我国规制格式合同制度存在的种种困境。结合中外规制格式合同的实践经验,探寻格式合同规制的新路径,对完善我国合同法律制度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5期)
李晓娟[5](2013)在《论格式合同规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格式合同广泛存在于在经济生活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格式合同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公平地位,其权利易受侵害。本文根据国外格式合同规制的法律实践,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实出发,尝试提出建立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制。(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3年07期)
赵晓青[6](2012)在《旅游权益保护与旅游格式合同规制初探——基于国际旅游岛背景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符合国际旅游发展趋势的旅游权益法律保护体系是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支撑。从现实看,我国旅游业立法远远落后于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导致处理旅游合同纠纷时主要依靠合同法总则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从而可能存在偏差。在调研的基础上,本文以《合同法》基本制度为基点,探讨旅游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重点分析旅游格式合同的规制,以期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旅游相关立法提供思路。(本文来源于《海南金融》期刊2012年04期)
罗冬娥[7](2010)在《旅游格式合同规制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实践中,虽然旅游格式合同的订立具有简单、方便、便宜和高效的特点,但是旅游消费者在缔约能力和缔约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权利常常受到旅游经营者强加的"霸王条款"的侵害,因而有必要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加以规范和控制。本文从旅游格式合同的产生原因入手,分析了旅游格式合同存在的主要弊端,并对旅游格式合同的规制途径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10年11期)
吴凤丽[8](2007)在《浅论引入听证制度加强格式合同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要评选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尤其是其中的霸王条款备受人们的关注。那么,是否能设计一套可行的机制,在格(本文来源于《北方经济》期刊2007年19期)
徐建平[9](2006)在《格式合同规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大量交易活动,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契约一格式合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发展到今天,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与之发生着联系。格式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具有其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但是格式合同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有效规制格式合同,以发挥其长处,克服其缺陷,早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本文首先从格式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性质及其利弊的分析入手,进而分析了格式合同的价值冲突,并据此得出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理论依据,然后在借鉴外国立法与司法实务及联系我国实际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的模式,最后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我国格式合同规制体系的构想。(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06-04-01)
丁建军[10](2005)在《论格式合同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商事交易的日益繁盛,特别是公用事业的大量出现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使得标准合同得以兴起并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但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些许负面影响。本文就格式合同规制从发展、特征、利弊等方面并结合我国与外国关于格式合同的立法实践,给予了分析及完善措施。(本文来源于《商场现代化》期刊2005年03期)
格式合同规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代社会中,人们主要通过合同来实现交易的往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需求得以实现。格式合同是所有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类型,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生活中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使用数量也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格式合同得以如此广泛的应用,在于其具有诸多优点,它简化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协商过程,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并对潜在的法律责任作出提前预测,有效防御和消除法律风险。格式合同满足了人们提高交易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的要求,适应现代生活节奏,极大的方便了交易双方。然而在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格式合同也有可能成为强者压制弱者的工具,对弱势经济群体带来损害。相对于格式合同提供者,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为了更加有利的保护双方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体现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约束非常必要,防止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以满足自身利益需要为目的而制定有损于对方利益或者不合理分配合同风险的条款。本文以我国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论述格式合同的有效规制方式。文章除去引言和结论部分,共分为四章:第一部分首先明确了格式合同的涵义和特征,并分析了格式合同的产生过程,概括了格式合同对现代市场交易产生的积极意义及消极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了域外不同国家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模式,通过对国外成熟经验的概括归纳,发现我国可以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的格式合同规制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第叁部分以我国立法规制为重点,论述了目前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主要模式,指出目前我国各种规制模式存在的缺陷和弊端。第四部分则以前两部分为基础,提出在格式合同规制时应当恪守的原则,并分别对格式合同的规制模式提出若干完善建议,以更好的为格式合同的正确运用提供可行性理论支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格式合同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1].张晨.我国格式合同规制问题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
[2].尤海华.格式合同规制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
[3].陈曦川.我国快递服务格式合同规制研究[D].湘潭大学.2014
[4].厉婧文,于维同,李霞.我国格式合同规制的困惑与解决路径[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5].李晓娟.论格式合同规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J].行政与法.2013
[6].赵晓青.旅游权益保护与旅游格式合同规制初探——基于国际旅游岛背景的分析[J].海南金融.2012
[7].罗冬娥.旅游格式合同规制的探讨[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
[8].吴凤丽.浅论引入听证制度加强格式合同规制[J].北方经济.2007
[9].徐建平.格式合同规制问题研究[D].南昌大学.2006
[10].丁建军.论格式合同规制[J].商场现代化.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