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民环境知情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环境信息公开,公民环境知情权,裁判文书
公民环境知情权论文文献综述
刘诗雨[1](2018)在《环境信息公开与公民环境知情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架构内,诸多公民环境知情权的司法案例逐渐“浮出水面”。公民环境知情权是通过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予以实现。但在司法判决中能够显示出对于环境信息公开的不足以及环境知情权的行使过程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公民对于环境知情权的认识不清,滥用权利,对环境信息本身认知错误,从而导致自身权利无法获得保障;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法院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的保障并不健全,导致公民行使环境知情权受阻。本文以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裁判文书整理分析为主线,展开对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现状进行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统计整理。分别就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以及各判决的占比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对于环境信息公开案件有较为详细的掌握,也能从情况统计中找到环境知情权行使过程中的困境所在。第二部分是对公民不当行使环境知情权的判例研究。公民对于不当行使环境知情权的原因不同,会在裁判文书中有不同的体现。而针对不同的原因可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规制,如此对于完善环境知情权行使方式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第叁部分是对环境知情权保障不足的判例分析。本文从行政机关、法院和相关法律规定等不同的主体为出发点,分析不同主体在保障环境知情权时存在保障不到位或者不完善的情况。如此可以针对不同主体通过不同手段予以规制,以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第四部分是保障环境信息公开案件中的公民环境知情权。通过裁判文书中显示出的问题,在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上提出建议,规范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8-05-27)
赵士渊,马天,图尔柯孜·阿吉[2](2016)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兰州水污染引发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当下,2014年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环保成为亮点。2015年年初政协更将保护环境,保障民生提上新的台阶。环境信息公开是知情权的基础,不断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对推动实现中国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0期)
赵静[3](2014)在《“臭鸡蛋”味从哪儿来 公民环境知情权胜诉案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河南省新乡市中新化工厂不断排出"臭鸡蛋"味,今年9月初,新乡市获嘉县居民聚集上街抗议。这些居民称,该厂自两年前开工后,就不断排放出难闻的气味。与此类似,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盛海山庄的居民,每天早晨都会被一股怪味呛醒,有人直接拨打环保(本文来源于《环境与生活》期刊2014年19期)
吴嘉杰[4](2014)在《赋权环保组织将改变环保司法被动局面》一文中研究指出污染入刑一年,环保部门一年才移送两宗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责的犯罪案件只有1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说不过去的。接受媒体采访的民警介绍,涉嫌环境污染案件主要来自叁个方面,一是市民举报,二是日常巡逻,叁是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移送。但因为鉴于环保、水文、(本文来源于《东莞日报》期刊2014-06-23)
卢茜[5](2013)在《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雾霾天气到沙尘暴,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映入我们的眼帘,民众面对这些问题,束手无策,民众想要了解具体的环境资料,所求无门,随着两大的召开,更多的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赋予公民以环境知情权,那么这项权利的拥有究竟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本文将进行一个简单阐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6期)
王沅茂[6](2013)在《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加强,公民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来高。环境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其它权利的基础,也是公民环境知情权的重要内容。维护公民环境知情权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环境知情权制度不完善,以致公民环境知情权难以实现。近年来一系列的环境信息公开案件的发生说明,只有不断完善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并严格依据法律实施,才能有效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本文就是基于此研究背景,以一个环境信息公开案件引题,指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文章主体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环境知情权的概念与性质;其次介绍了环境知情权的制度沿革。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主要发达国家与地区对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基本经验,介绍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与保护实践,并总结了对我国的启示:环境知情权的明确确认,权利义务主体的扩大,完善的监督与救济制度等。第叁部分从立法与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权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出我国立法的不足与实践的缺陷:公民环境知情权未明确,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方式不够完善,救济制度不够健全等。第四部分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针对性提出了完善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建议,包括:明确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定位,完善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立法体系,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机制,扩大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救济途径等。(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3-05-01)
王新[7](2013)在《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使得环境保护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严重,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除了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之外还应当履行环境管理职能。环境信息公开是政府履行环境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使环境信息真正发挥作用,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就必须大力倡导环境信息的公开与共享。通过建立和健全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政府履行法定义务、实现良好环境治理的基础与前提。建立与健全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目前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将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现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期刊2013-03-01)
丁嵘[8](2012)在《从康菲污染案探讨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康菲污染案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问题推向高潮,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应当引发我们对环境法制建设的深入思考。从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的基本定义出发,结合康菲污染案,分析我国环境知情权体制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中国环境司法的路经。(本文来源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期刊2012年02期)
熊勇[9](2011)在《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是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权利来源,环境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应该构建和完善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以求在实践中把公民环境知情权落到实处,为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创造条件,同时也为公民保护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文来源于《宜春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钟卫红,翁汉光[10](2006)在《《奥胡斯公约》中的环境知情权及其启示——兼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立法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奥胡斯公约》是迄今为止公民环境知情权保护最完善的国际公约,公约详尽地规定了环境信息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豁免事由、救济措施等内容。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立法已经形成一个初步的框架,实践中也采取了多种有利于实现该权利的措施,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范围过窄、行政主体有限、程序不明确、未能配合公众参与制度的需要、缺乏相应的救济措施等不足,《奥胡斯公约》可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太平洋学报》期刊2006年08期)
公民环境知情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当下,2014年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环保成为亮点。2015年年初政协更将保护环境,保障民生提上新的台阶。环境信息公开是知情权的基础,不断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对推动实现中国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民环境知情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诗雨.环境信息公开与公民环境知情权研究[D].南昌大学.2018
[2].赵士渊,马天,图尔柯孜·阿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兰州水污染引发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6
[3].赵静.“臭鸡蛋”味从哪儿来公民环境知情权胜诉案例[J].环境与生活.2014
[4].吴嘉杰.赋权环保组织将改变环保司法被动局面[N].东莞日报.2014
[5].卢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研究[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6].王沅茂.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D].华中科技大学.2013
[7].王新.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8].丁嵘.从康菲污染案探讨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
[9].熊勇.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探析[J].宜春学院学报.2011
[10].钟卫红,翁汉光.《奥胡斯公约》中的环境知情权及其启示——兼论我国公民环境知情权的立法与实践[J].太平洋学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