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主体论文-宋平,刘洋

居住主体论文-宋平,刘洋

导读:本文包含了居住主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主体结构设计,居住建筑,重点设防,节能设计,房屋建筑,抗震措施,公共建筑,低能耗建筑,抗震设防,设防要求

居住主体论文文献综述

宋平,刘洋[1](2019)在《鼓励逐步提高居住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宋平 见习刘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鼓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由50年逐步提高。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新修订的标准化(本文来源于《河北日报》期刊2019-04-20)

贾京龙[2](2018)在《“碧水云天”主体化居住小区规划设计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居住小区设计规划风格依靠传统的方式,利用人体工学美,将符合人性化的设计和规划方案变成现实。最基本的规划方式还是要在传统的角度出发,通过现代的手法表现出来。居住小区装饰的设计风格和经济、地域、文化都是有关系的。本文以"碧水云天"为主题,通过对居住小区规划进行分析,通过参照相关的规划设计规范,对居住小区的主体化特色进行分析探讨,供相关的设计人员参考。(本文来源于《明日风尚》期刊2018年09期)

王德莉[3](2018)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主体间利益博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既需要加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作,同时也需要农村自我发展体制机制的调整优化。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不仅可以充分集聚农村公共资源,为农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同时也可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而充实乡村治理体制。但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项制度、相关政策和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调和问题。具体看来,不仅包括农民土地权益、住房权益的有效维护,而且还涉及到政府对乡村发展的整体性规划设计。在此过程中,必然存在多种博弈问题。文章选择研究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主体间博弈问题,拟通过研究博弈机理、剖析具体案例和归纳问题困境,而后结合当地实际工作需求,为充分维护多方主体的利益和推进集中居住工作提供政策建议,构建具有龙泉驿区特色的多方共赢博弈对策。通过理论基础梳理和博弈机理分析,更加清晰地指明文章的研究方向与内容。在政府政策宣导和农民认知有限的背景下,面对集中居住动议、实践工作,农民等主体必然会进行讨价还价,形成非常典型的博弈现象。基于既有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以博弈论为切入视角,而后再结合“智猪博弈”模型和准“囚徒困境”模型,对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农民集中居住工作进行审视,总结归纳了多元主体博弈平台不成熟、信息不对称缺乏良好环境、地位不平等难以公平对话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制约发展等具体博弈困境。最后,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并对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进行适度规制,文章尝试提出一种多方共赢、多元参与的博弈对策,主要通过构建博弈协商平台、畅通博弈信息传递、重塑平等博弈地位和完善博弈保障机制等方面来构建。(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8-05-01)

张学军[4](2018)在《业主如何发挥创建美好居住环境的主体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物业服务公司履行合同的必备条件,业主应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并根据物价指数的调整适时协商上调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满足管理服务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都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除了(本文来源于《中国物业管理》期刊2018年01期)

顾菡[5](2017)在《基于居住主体生活方式的住宅室内空间设计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住宅室内空间设计现状的调研分析,发现住宅室内空间设计普遍存在"趋同"的现象。从居住主体生活方式作为切入点,从功能空间和空间功能适应性两个方面对住宅室内空间设计进行了探索。(本文来源于《魅力中国》期刊2017年07期)

田鹏,陈绍军[6](2016)在《“无主体半熟人社会”: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行为研究——以江苏省镇江市平昌新城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必需之策,新型城镇化已成为解决"叁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深,农民集中居住行为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已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焦点。文章以江苏省镇江市平昌新城为个案,将其置于"城乡连续统一体"理论框架内,考察作为一种"整体性社会事实"的农民集中居住行为之行动逻辑及农民集中居住区之运行机制。首先,由于农民—国家关系延续使得实践中的农民集中居住过程表现为"脱身不脱根";其次,"脱身不脱根"导致农民集中居住区居民委员会"缺位"、业主委员会"缺场"及社区社会资本缺失,使得农民与社区关系呈现"半嵌入"状态;最后,基于"无主体熟人社会"及"半熟人社会"概念,文章将农民集中居住过程"脱身不脱根"与"半嵌入"辩证作用的社区运作逻辑称之为"无主体半熟人社会"。(本文来源于《人口与经济》期刊2016年04期)

郭兰英[7](2016)在《制定标准 明确主体 严格规矩 建设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秩序井然的城市》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3月28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讨论审议《中共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兰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兰州高新区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兰州(本文来源于《兰州日报》期刊2016-03-29)

杨然[8](2015)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主体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3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适用成为了学术界和司法界关注的焦点。对于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适用该强制措施,有观点认为该强制措施容易导致变相羁押,刑讯逼供,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人权将会受到侵犯,也有观点认为该强制措施有助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的解决了过去侦查取证时间不足,侦查手段受限等问题。其中,该强制措施的监督制度,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法治建设和司法人员自身素质等因素制约,往往成为该强制措施在实施中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存在监督法制建设欠缺、监督意识不强和监督职权行使形式化等问题。完善该强制措施的监督制度将有利于加强制约和规范,化解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基本人权保障危机。本文将以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该强制措施作为切入点,仅以该强制措施的执行活动的监督主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监督主体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强化该强制措施的监督效力。(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42期)

李曦[9](2015)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主体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第73条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适用对象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作为一项新出现的刑事强制措施,无疑需要确定监督主体,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保障这一强制措施的顺利实施。目前我国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主体还存在缺陷,需要将被害人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纳入到监督体系中,建立七位一体的监督格局。(本文来源于《湖北函授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20期)

刘姝萍,车震宇,侯艳梅[10](2014)在《旅游小城镇居住主体置换的空间实践研究——以丽江束河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该文研究丽江束河自2003年旅游开发近10年来,空间形态和经济的巨大变化凸显出的居住主体置换现象。居住主体是指传统村落的居住者和空间使用者,居住主体由本地村民转变为外来商户,居住主体发生置换。通过多次实地调研束河旅游商业情况,对比不同时期旅游商业发展状况,当空间成为利益角逐的场所和产物时,居住主体置换亦成为一种空间生产现象。该文分析引入空间生产理论,从叁位一体分析的空间实践层面剖析居住主体置换的影响因素,总结旅游小城镇居住主体置换特征,揭示空间居住主体置换背后的原因。(本文来源于《华中建筑》期刊2014年11期)

居住主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居住小区设计规划风格依靠传统的方式,利用人体工学美,将符合人性化的设计和规划方案变成现实。最基本的规划方式还是要在传统的角度出发,通过现代的手法表现出来。居住小区装饰的设计风格和经济、地域、文化都是有关系的。本文以"碧水云天"为主题,通过对居住小区规划进行分析,通过参照相关的规划设计规范,对居住小区的主体化特色进行分析探讨,供相关的设计人员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居住主体论文参考文献

[1].宋平,刘洋.鼓励逐步提高居住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N].河北日报.2019

[2].贾京龙.“碧水云天”主体化居住小区规划设计初探[J].明日风尚.2018

[3].王德莉.成都市龙泉驿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主体间利益博弈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8

[4].张学军.业主如何发挥创建美好居住环境的主体作用[J].中国物业管理.2018

[5].顾菡.基于居住主体生活方式的住宅室内空间设计探索[J].魅力中国.2017

[6].田鹏,陈绍军.“无主体半熟人社会”: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行为研究——以江苏省镇江市平昌新城为例[J].人口与经济.2016

[7].郭兰英.制定标准明确主体严格规矩建设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秩序井然的城市[N].兰州日报.2016

[8].杨然.职务犯罪侦查中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主体构建[J].商.2015

[9].李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主体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

[10].刘姝萍,车震宇,侯艳梅.旅游小城镇居住主体置换的空间实践研究——以丽江束河为例[J].华中建筑.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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