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原告制度建构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与自然,环境伦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制度建构论文文献综述
夏锴[1](2013)在《论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伦理基础及制度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面对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我们在制定强行法规的同时,还要从人类自身做起,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的文明观和新的道德伦理观。环境公益诉讼必须根治于环境伦理学之上,因为法律的优良必须是以伦理学作为基础的,伦理学本来就是研究“是”和“应当”的学科,抛弃伦理学,单纯的从法律制度上来阐述,是没有理论根据的。包括像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对犹太人屠杀的法律制度是十分完善的,但这并不能证明当时的法律就是正确的,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主义法学派的博弈在这里尤其激烈。我认为现代的法理学从其本质而言就是伦理学的法律化,虽然二者在实现方式上有差别,但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法律虽是外在的、强制的实行手段,但它对于人的教化,也可以实现个人的内省与自制。同时伦理学的一些道德规范、道德原则必然也被法律所吸收,可以认为良好的法律必然与底线伦理相一致。环境公益诉讼中还有很多理论困惑,如诉讼主体的不确定性、环境人权内容的不确定性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环境伦理学的基础上,来分析人与自然的主体关系、人与人的环境关系。因为只有把思考的维度转向哲学、伦理学,才有可能正确解决上述问题,才能实现自然环境的重建。(本文来源于《闽南师范大学》期刊2013-06-01)
黄学贤,邹宇[2](2012)在《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将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划分为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第一层级和以公民、公益代表以及其他诉讼主体为主体的第二层级,进而通过立法、法律解释等方式明确不同主体的原告资格,理顺不同层级主体原告资格之间的关系,是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建构的可行路径。(本文来源于《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4期)
王岩[3](2008)在《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制度建构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仍处于基础理论阶段,在一些基本的范畴并未取得广泛的共识,其中尤以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及标准问题争议为甚,本文在介绍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研究的理论价值的基础上,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制度提出了设想。(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11期)
李坤英[4](2004)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建构——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行政诉讼制度与实践脱节的原因之一 ,在于公益诉讼制度的缺乏 ,公益诉讼的首要问题是原告问题 ,这需要借鉴国外的理论 ,探讨公益诉讼原告的范围、标准及其保障 ,使公益诉讼成为走向民治的一条坦途。(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04年05期)
原告制度建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将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划分为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第一层级和以公民、公益代表以及其他诉讼主体为主体的第二层级,进而通过立法、法律解释等方式明确不同主体的原告资格,理顺不同层级主体原告资格之间的关系,是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建构的可行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原告制度建构论文参考文献
[1].夏锴.论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伦理基础及制度建构[D].闽南师范大学.2013
[2].黄学贤,邹宇.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建构[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王岩.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制度建构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
[4].李坤英.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建构——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问题[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
标签:人与自然; 环境伦理;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