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杀式袭击现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自杀式恐怖袭击,伊斯兰信仰,自杀,价值悖论
自杀式袭击现象论文文献综述
喻麓丹[1](2013)在《毁灭与救赎》一文中研究指出“9·11”事件后世界“恐怖势力”与中东伊斯兰国家及宗教同时获得了全社会的一致关注,而伊斯兰文化及西方文化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之争一面被惯用于解释极端势力的专制思想起源,另一面被惯用于解释东方与西方之间的深刻矛盾。“恐怖主义”的特点是一方发动袭击并通过非常规战争方式打击对方以造成巨大伤亡与损失。自杀式袭击具有恐怖主义的一般特征,但它与常规战争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袭击对象通常以平民为主并且往往以袭击者本人的生命为代价来达成目的,而后者的作战对象通常以国家之军队为主。自杀式袭击与战争一样都有巨大的反道德性。由于“自杀式袭击”常被归咎于中东国家文化产物因而被当作伊斯兰文明对于西方文明的威胁,因此辨清伊斯兰宗教及其信仰对恐怖主义的膨胀是否负有直接责任是解开谜团的关键。事实上“恐怖主义”并不是特定宗教的产物,更无关作为宗教之内核的高尚信仰。信仰是人类面对自身局限性时在精神领域的超越,伊斯兰信仰是当地人价值观与社会秩序、法的观念的来源与保障,而与信仰相对的类主体的自我异化结构与信仰一样也是普遍存在着的。此外,自杀式袭击的屠杀模式还包含着“人消灭人”的种族威胁结构。此类袭击越是高效则越是加速人对他人的异化进程,在现实中体现为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正义问题。最后,执行自杀式袭击的穆斯林在个体主体的生存结构异化中产生了根本性的自我毁灭的价值悖论,他在自身毁灭的选择中或者说在个体主体化的反向运动过程中由于使自身失去主体性而论为外在事物的价值载体从而带入了整个人类的“必死性”。这叁重威胁反过来又深化了仍在进行和发展中的恐怖袭击自身的价值悖论。类主体、群体主体、个体主体及其异化的分层剖析将是本文的方法论要义。思考自杀结构的价值悖论应回溯到生存论语境中,即现实的人的生存结构中来,黑格尔与马克思在阐释人的本质异化过程时实则已提示了从群体主体、类主体与个体主体叁个层次上来分析自杀的可能性结构,本文从这叁个层次入手分析价值悖论的否定性主体本质,同时认为人进行自我批判与价值重建需基于这叁个层次之上,价值悖论会随着自由自觉个人的最终确立而失效。应该一并扬弃的还有仅仅作为私利捍卫者的原子个人与现代性原则,它们是使死亡工具化的绝对的恶的制造者,谨防现代国家借由“反恐”而论入另一种“恐怖主义’(本文来源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期刊2013-04-01)
权新宇[2](2011)在《关于当代中东自杀式袭击现象的思考———以宗教极端主义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东的自杀式袭击愈演愈烈,引起全球高度关注,也促使国内外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究。尽管自杀式袭击的产生是各种因素合力而成,但文章以为,宗教极端主义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宗教极端主义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宗教极端主义为自杀式袭击提供了宗教合法性依据,从而使其具备了正当性。这一正当性在伊斯兰极端组织对人体炸弹的具体灌输中得到强化,从而成为自杀式袭击得以最终完成的先决条件。(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5期)
权新宇[3](2009)在《伊斯兰极端组织与“人体炸弹”》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杀式袭击现象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曾在中东地区达到高潮,于冷战结束后呈全球蔓延趋势,“9·11”事件使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由于方式之惨烈、震憾力和破坏力之巨大,自杀式袭击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本项研究首先从整体上对当代中东的自杀式袭击现象做一概述。其次以当代中东的自杀式攻击现象产生的社会环境因素为切入点,阐述其“孕育”的社会环境因素。笔者以为,任何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环境,环境孕育了如此的现象。具体到中东而言,自杀式袭击现象“孕育”的社会环境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力量的“不对称性”:自杀式袭击现象“孕育”的先决条件;第二、中东的“殉教”传统:自杀式袭击现象“孕育”的精神资源;第叁、全球化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自杀式袭击现象存在的“温床”;第四、西方化和现代化的迷失引起的文化认同危机;第五、社会转型造成的消极后果。第叁章在第二章基础上,剖析当代中东的伊斯兰极端组织:自杀式攻击事件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尽管社会环境因素“孕育”了自杀式袭击现象,但不能说中东的这些社会环境因素就必然会导致此类行为的发生,因为社会环境因素仅仅为其存在提供了“土壤”,它的实现还需要伊斯兰极端组织来组织和策划。这就要探究伊斯兰极端组织是如何策划和组织自杀式袭击?这主要体现在:第一、自杀式袭击活动的组织概况;第二、由伊斯兰极端组织策划的自杀式袭击活动情况;第叁、伊斯兰极端组织策划和组织自杀式袭击的整个流程;第四、伊斯兰极端组织策划和组织自杀式袭击之逻辑解读。第四章解读“人体炸弹”:自杀式攻击的执行者。尽管自杀式袭击是一个有组织的现象,即伊斯兰极端组织是自杀式袭击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但自杀式袭击的也要“人体炸弹”去执行。“人体炸弹”的“殉教”是自杀式袭击最终完成的先决条件。可见,在中东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发生的自杀式袭击行为既是组织行为,也是个体行为,是双方互动的结果。(本文来源于《西北师范大学》期刊2009-05-01)
自杀式袭击现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东的自杀式袭击愈演愈烈,引起全球高度关注,也促使国内外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究。尽管自杀式袭击的产生是各种因素合力而成,但文章以为,宗教极端主义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宗教极端主义之所以重要,主要在于:宗教极端主义为自杀式袭击提供了宗教合法性依据,从而使其具备了正当性。这一正当性在伊斯兰极端组织对人体炸弹的具体灌输中得到强化,从而成为自杀式袭击得以最终完成的先决条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杀式袭击现象论文参考文献
[1].喻麓丹.毁灭与救赎[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3
[2].权新宇.关于当代中东自杀式袭击现象的思考———以宗教极端主义为视角[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
[3].权新宇.伊斯兰极端组织与“人体炸弹”[D].西北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