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邓粲

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邓粲

导读:本文包含了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日本,地方自治,法律,自主权

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文献综述

邓粲[1](2019)在《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坚持地方自治的原则是西方民主政治最明显的特征之一。日本建立并完善了地方自治制度。本文将对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做出探析。(本文来源于《课程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44期)

郭冬梅[2](2017)在《近代日本地方自治视角下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以来的日本,当"共同体"一词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时,作为对其进行理解的出发基点,当和地方自治领域的村落共同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幕末具有封建性质的共同体或曰村落共同体,不仅没有随着近代化的步伐而消失,反而对近代民众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乃至对近代日本历史的发展都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并以此为客观载体,形成了战前及战后初期形形色色的共同体的相关理论及其批判。因此,从地方自治的视角来理清近代日本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论,是我们深入理解日本一切冠以"共同体"之名的概念的基本前提。(本文来源于《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5期)

郭冬梅[3](2014)在《莫塞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创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明治维新后,日本在近代国家建设上全面学习西方,为此而聘请了许多外国顾问,德国学者莫塞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莫塞继承了其师德国着名宪法和行政法学者格奈斯特的衣钵,作为日本内阁及内务省的法律顾问,莫塞坚决主张日本在发布宪法、开设国会前实行地方自治制度,并极力将地方名望家族统治理念引入日本,由此在推动日本实现了地方制度近代化的同时,也留下了西方近代法制与日本现实融合的课题。(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4年02期)

郭冬梅[4](2009)在《日本的近代地方自治研究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1888年市制町村制和1890年府县制郡制发布后,标志着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关于这一制度的研究也不久即开始起步,并在战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战后,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日本学者从新的历史观念出发,继续从历史学、财政学、法学等多个角度对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进行研究。本文即拟对这些成果进行综合性的概述。(本文来源于《外国问题研究》期刊2009年01期)

郭冬梅[5](2008)在《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古代国家产生到近世,日本的地方统治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而地方自治传统的产生,特别是在幕末村落共同体的地方公共关系的发达,为近代日本采用地方自治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明治维新初期,政府通过实行废藩置县,实现了中央集权,在府县以下的地方实行大区小区的行政制度。但是由于地方民会的蓬勃发展,推动政府改革地方制度,1878年颁布了郡区町村编制法、府县会规则和地方税规则,被统称为叁新法,初步承认了底层町村的自治,成为地方自治的实验室。但是不久由于自由民权运动的激化,政府再次改革缩小地方的自治权限。在经历了反复的探索后,为了巩固即将建立的天皇制国家,实现修改不平等条约的目标,在山县有朋的主持下,1888年市制町村制、1890年府县制郡制发布,标志着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立法形成。而后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确立,到1911年左右,府县制郡制和市制町村制经过改革后终于稳固地确立下来。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其形成是明治政府从上而下设置的同时,地方社会传统和自由民权运动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8-06-01)

陈景彦[6](2008)在《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研究的中国视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受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资助,作为东北师范大学日本研究丛书之一,郭冬梅所着《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即将由商务印书馆承印出版。此书乃她多年从事日本问题研究的结晶,亦是其心血与汗水的回报,诚可谓“有志者事竟成”。我作为她的博士生导师,得以最先阅读书稿,又受其(本文来源于《日本学论坛》期刊2008年01期)

郭冬梅[7](2007)在《德国对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的影响——以格奈斯特、莫塞和山县有朋的地方自治观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是以德国、主要是普鲁士为模本建立的,那么德国究竟对日本近代地方自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本文主要通过对德国着名宪法与行政学者格奈斯特及其学生、协助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立法的莫塞,以及日本近代"地方自治之父"山县有朋的地方自治观进行考察,分析其共同点与差异,从而总结出德国对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的影响及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的特点。(本文来源于《日本学论坛》期刊2007年04期)

山田公平,王晓葵[8](2006)在《黄东兰着《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与明治日本》》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爱知县立大学黄东兰教授的近着《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与明治日本》,以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的发端———清末民初地方自治的形成与历史变迁为研究对象,分析外国地方自治对中国的制度形成产生的影响。作者从中日两国地方自治制度相互关联的角度入手,着重考察了中国吸收、改造(本文来源于《历史研究》期刊2006年05期)

郭冬梅[9](2006)在《叁新法体制的形成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的形成过程中,由1878年颁布的郡区町村编制法、府县会规则、地方税规则(统称为叁新法)和1880年颁布的区町村会法形成的叁新法体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叁新法体制不仅初步承认了区町村的自治,而且在府县设立了具有预算审议权的府县会,并初步整备了地方财政体系,为后来地方自治的实行奠定了基础。(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06年02期)

郭冬梅,陈景彦[10](2005)在《明治初期地方民会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行近代地方自治的中心课题是地方公选议会的形成。明治维新初期日本地方民会的出现和发展,对推动政府转变地方政策,一定程度上承认地方的自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为将来的地方议会运营奠定了基础。这也说明近代日本地方自治的形成有着从上和从下的两方面因素。(本文来源于《世界历史》期刊2005年06期)

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代以来的日本,当"共同体"一词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时,作为对其进行理解的出发基点,当和地方自治领域的村落共同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幕末具有封建性质的共同体或曰村落共同体,不仅没有随着近代化的步伐而消失,反而对近代民众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乃至对近代日本历史的发展都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并以此为客观载体,形成了战前及战后初期形形色色的共同体的相关理论及其批判。因此,从地方自治的视角来理清近代日本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论,是我们深入理解日本一切冠以"共同体"之名的概念的基本前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日本近代地方自治论文参考文献

[1].邓粲.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J].课程教育研究.2019

[2].郭冬梅.近代日本地方自治视角下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论[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3].郭冬梅.莫塞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创建[J].社会科学战线.2014

[4].郭冬梅.日本的近代地方自治研究综述[J].外国问题研究.2009

[5].郭冬梅.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D].吉林大学.2008

[6].陈景彦.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研究的中国视点[J].日本学论坛.2008

[7].郭冬梅.德国对日本近代地方自治的影响——以格奈斯特、莫塞和山县有朋的地方自治观为中心[J].日本学论坛.2007

[8].山田公平,王晓葵.黄东兰着《近代中国的地方自治与明治日本》[J].历史研究.2006

[9].郭冬梅.叁新法体制的形成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J].社会科学战线.2006

[10].郭冬梅,陈景彦.明治初期地方民会与日本近代地方自治[J].世界历史.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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