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效益论文-夏宏

正义与效益论文-夏宏

导读:本文包含了正义与效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波斯纳,效益正义,实用主义,怀疑主义

正义与效益论文文献综述

夏宏[1](2017)在《波斯纳效益正义观的基本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波斯纳把古往今来的各种正义观归结为平等正义观与效益正义观两大类。在对这两大类正义观的批判性考察中,他倾向于肯定正义的效益取向。波斯纳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理解正义,以怀疑主义的态度来审思正义,并把正义理解为第叁种意义上的存在,即话语意义上的存在,为我们进一步探索正义理论提出了创新性的视角。但是,用经济分析法来思考正义问题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7年12期)

李炎媛[2](2017)在《浅析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益与正义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效益优势更进一步推动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在法理本质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法律效益的追求与法律正义并无冲突,而且,通过构建完善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还能进一步促进法律正义的实现。(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7年23期)

魏干[3](2016)在《以“波斯纳的锯子”探寻正义的效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经济学家熊秉元新作《正义的效益》一书以“波斯纳的便士、利齿和锯子”开篇,诙谐幽默却不失思辨理性的优雅,在娓娓道来间向我们介绍了该书的解释利器——“波斯纳的锯子”(即经济分析法)。无论是在法学界还是在经济学界,波斯纳都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作(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6-12-15)

睢晓鹏[4](2016)在《法律人一件灵活有用的工具》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60年开始,经济学开始向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延伸,经过一番“攻城略地”,形成了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其中,经济学者在法学领域的耕耘成果丰硕,出现了波斯纳等法律经济学翘楚。惜乎在中文世界中,对法律经济学的关注和研究尚未形成气候,至少传统法学院(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6-09-23)

罗冲[5](2014)在《论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在效益与正义之间》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及全球经济化的发展,涉外民商事交往中的不平等因素日益增多,在诸多领域出现了需要法律予以特殊保护的特定群体,其利益的实现需要国际私法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并非自古有之,是现代社会重视人权、现代国际私法追求实质正义的要求与必然趋势。加之国外企业对待中国消费者制定歧视性规定的事件屡次出现,这与我国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漏洞有一定的联系,为了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促进国际消费的发展,在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消费者保护的规则,与此同时,又不能忽视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因此,对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的利益衡平的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目前国际私法学术界已经对弱者利益保护问题有了一定关注,许多国家在其国际私法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也体现了这一理念。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体现在基本制度和法律选择方法上,本文因篇幅有限,仅主要围绕冲突规范这一方面展开。本文采用国内横向历史比较法和国外纵向比较法来对我国国际私法中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对立法从正义和法律经济分析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国际私法中国际消费合同冲突规范的一些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国际消费的发展,达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刊2014-04-30)

于伟慧,傅人意,李佳飞[6](2013)在《智慧城市不仅是“高富帅”的时尚游戏》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提示 “智慧”一词,在人们的眼里先是“聪明”。 10月10日下午,66岁的“候鸟”王阿姨刚从哈尔滨坐火车抵达万宁兴隆,由于还没来得及安装网线,便从兴隆金手指老榕树小区的家里沿着“兴隆WIFI特区”的指示牌来到兴隆温泉酒店。(本文来源于《海南日报》期刊2013-10-13)

李清青[7](2012)在《法律资源分配效益和正义的博奕分析——从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正义被作为社会制度追求的首要价值由来已久。一个制度的公平与合理可以被认为是正义得到实现的前提。然而在《失控的陪审团》中,以违法手段"引导"下得出的"正义"比按照合法程序寻求的"正义"更接近于正义,而绝对不是制度在正常运作下所达到的正义。这里就引发一个问题,为什么法律会遭遇法律之外的博弈影响?这种博弈甚至影响法律的最终判决,正义缘何无法从这一优化配置的制度(陪审团制度)中寻求到满足呢?(本文来源于《商场现代化》期刊2012年27期)

张庆生[8](2011)在《公平正义与司法效益》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效益,是指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用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最佳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目标。把这一理论引入法律领域,则意味着司法审判工作围绕着如何正确、全面、有效地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本文来源于《石家庄日报》期刊2011-11-14)

金莉萍[9](2010)在《经济公益诉讼——效益与正义的价值追求》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公益诉讼具有效益价值和正义价值,效益价值的追求具有整体性、直接性、一定程度上的可控性;正义价值追求民主、法治和民治的正义,在制止侵害公益的经济违法行为中具有制度比较优势。(本文来源于《苏州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4期)

万明钢,白亮[10](2010)在《“规模效益”抑或“公平正义”——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巨型学校”现象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为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偏低、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需建设一批好的农村学校,然而,在一些地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存在着矫枉过正的现象,出现了一批"巨型学校"。由于对"规模效益"过度追求,引起了规模不经济的问题,也滋生出新的不公平。为此,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要借鉴学校适度规模的普遍性结论,慎重考虑学校应扩大到何等规模以及如何扩大的问题。同时,要在规模效益与公平正义之间保持平衡,在理性与价值博弈的过程中趋利避害,解决好公平与效益之间的矛盾。(本文来源于《教育研究》期刊2010年04期)

正义与效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效益优势更进一步推动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在法理本质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法律效益的追求与法律正义并无冲突,而且,通过构建完善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还能进一步促进法律正义的实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义与效益论文参考文献

[1].夏宏.波斯纳效益正义观的基本特征[J].江汉论坛.2017

[2].李炎媛.浅析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益与正义价值[J].山西青年.2017

[3].魏干.以“波斯纳的锯子”探寻正义的效益[N].检察日报.2016

[4].睢晓鹏.法律人一件灵活有用的工具[N].人民法院报.2016

[5].罗冲.论国际消费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在效益与正义之间[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

[6].于伟慧,傅人意,李佳飞.智慧城市不仅是“高富帅”的时尚游戏[N].海南日报.2013

[7].李清青.法律资源分配效益和正义的博奕分析——从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谈起[J].商场现代化.2012

[8].张庆生.公平正义与司法效益[N].石家庄日报.2011

[9].金莉萍.经济公益诉讼——效益与正义的价值追求[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

[10].万明钢,白亮.“规模效益”抑或“公平正义”——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巨型学校”现象思考[J].教育研究.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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