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正规金融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村非正规金融,信任半径,自我履约,社会资本
正规金融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邵传林[1](2014)在《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私人治理的制度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私人治理机制进行剖析不仅有助于揭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高治理效率之谜,还有助于为农村非正规金融规范化转型与发展提供新的线索。研究发现,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私人治理机制是指一系列旨在保障民间私人借贷契约有效执行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有机组合;扎根于乡土社会里的村庄信任机制、高效的信息搜集方式、灵活多样的担保手段、强有力的道德约束机制、无限期重复博弈机制、嵌入式的社会交往过程等因素是农村非正规金融私人治理机制有效运转的核心制度构件。(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期刊2014年05期)
邵传林,王莹莹[2](2012)在《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制度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有助于降低私人借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和违约风险,有益于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强化权力中心的调控能力与监管水平,从而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但中国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仍面临着法律制度障碍、主流意识形态约束、既得利益集团阻扰等诸多约束。不过,内在利益驱动、学术界和外部压力等因素在推动着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最后,从转型途径、差异化政策、财税政策、外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经济管理》期刊2012年12期)
黄翱[3](2012)在《制度环境、非正规金融与经济增长》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非正规金融对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正规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甚至存在负相关。许多文献从信息不对称和社会资本的角度出发解释非正规金融的重要性,认为非正规金融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根据法与金融方面的成果,金融体系的发展,及其分散风险、配置资源并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的发挥都主要取决于金融投资者的未来现金流是否能得到保障。因此当法律制度不完善,难以保障正规金融投资者利益时,人们可以通过选择依靠社会资本作为契约治理机制的非正规金融来避免金融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产权制度和金融产业政策同样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未来收益,而且对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影响机制也是不一样的。本文利用中国31个省或直辖市在2003-2008年的面板数据考察制度与政策如何影响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相对规模比例以及这种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文章验证了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规模比取决于与产权制度的完善程度紧密相关的金融产业政策,而法律、社会资本甚至产权制度本身所意味的对金融行业的掠夺和干预等可能激励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因素往往被政府的管制政策所抵消。在法律制度不完善时,发展非正规金融占比高的金融结构更有利于经济增长,社会资本的增强促进非正规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信任程度的改变则对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比例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没有影响。而且产权制度越完善,则非正规金融占比越高的金融结构越有利于经济增长。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产权制度完善所对应的放松支持正规金融并压抑非正规金融的产业政策使得非正规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的提升要大于产权制度完善本身对正规金融的影响。此外,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而且同样适用于解释制度环境对非国有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的规模比例等金融结构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2-12-01)
邵传林,王莹莹,裴志伟[4](2012)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制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兴起的逻辑进行研究后发现,资本要素价格的变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初始条件,能有效降低借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基础,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必要条件则在于该制度的创新者能预期到进行制度创新的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地方政府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外部推力,而现有体制下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则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中的阻挠力量。(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2年06期)
白蓉[5](2012)在《在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对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并行存在已久,不但具有替代、挤出正规金融的功能与作用,而且非正规金融对货币政策实施产生很大有效性,使得金融制度供求处于非均衡状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剖析我国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有效解决非正规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出了有序发展非正规金融的研究对策。(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8期)
黄德勇[6](2012)在《联结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桥梁——巴西CPR工具制度设计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巴西CPR工具(葡萄牙语:Cedula de Produto Rural,英文:Ru ral Product Note,产品出售凭证)是一种"以产量控制发行量"的发行机制,既帮助农业生产者获得资金支持,又规范和引导了民间融资发展,还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产品。巴西CPR工具的制度设计对我国解决农民贷款难和规范民间融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区域金融研究》期刊2012年08期)
覃雪香,李平[7](2012)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形成弥补了农村的资金缺口,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是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虽然具有交易成本低、抵押机制灵活等优势,但也存在活动范围与规模较小、缺乏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缺乏风险分散机制等制度缺陷,应该构建非正规金融合法的制度环境,完善信用制度。(本文来源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2年03期)
邵传林[8](2011)在《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与地方政府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视角及基于中国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衰的史实之实践层面,对中国非正规金融的演变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地方政府为了增强对稀缺金融资源的控制会主动进行金融制度创新,而中央政府出于某种考虑不得不默认或支持其行为;但外部随机性冲击会改变中央及地方的博弈收益函数,使地方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沦为政治力量博弈的牺牲品。因此,地方政府主导型非正规金融制度的演化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政治博弈过程,而非民间自发的逐利过程。(本文来源于《广东金融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6期)
周科[9](2011)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机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关于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原因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现有文献一致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但从制度角度系统地研究农村金融服务缺失原因的文献还不多。本研究的关键问题是:哪些制度安排导致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缺失?研究目标有:一是把握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现状及其相互关系、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演进及规律;二是弄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现状、强度及其影响;叁是弄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机理,并提出创新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思路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以农村正规金融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重要地位为研究起点,在掌握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表现、强度和影响。然后,深入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原因,并提出创新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政策建议。一、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确立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分析框架。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明确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服务、农村正规金融服务和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等相关概念内涵和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衡量指标;(2)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现状、相互关系及演变。对农村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现状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分析,全面回顾和总结了1951年以来的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变迁;(3)对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考察。从农村正规金融服务覆盖面等4个方面全面考察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现状,从农村金融缺口的角度测算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强度并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影响;(4)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原因。重点揭示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原因:国家垄断金融的制度安排、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和退出制度缺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缺陷、农村信贷供给制度缺陷、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贷款利率定价制度缺陷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目标的偏移等。二、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1.我国农村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制度没有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乏配合协调。我国已经构建了农村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制度框架,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分别是这叁种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机构,但是,它们没有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乏配合协调。商业性金融在农村逐步萎缩,合作金融独木难支,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没有起到补充、纠正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在农业信贷领域的不足和偏差的作用,致使农村金融服务出现“真空”。2.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渐进性和滞后性特征。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每一次变迁都是以政府命令的方式强制性推行,制度变迁中的策划者.推动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各级政府,而制度变迁的微观主体本身始终处于于被动地位;每一次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都是在旧制度以外通过试点等形式进行,当新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后再逐渐用新的制度安排替代旧的金融制度安排;我国的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变迁一直依赖并滞后于经济制度变迁。3.我国正规农村金融服务缺失明显,农村金融缺口大。主要表现在农村正规金融服务覆盖面偏低、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效率低下、农村地区小额贷款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等方面。通过全国平均金融相关率(FIR)水平、农村实际金融相关率(FIR)、农村地区理论金融相关率(FIR)和农村地区GDP测算出农村地区的金融缺口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制约了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低效率;导致农村发展缓慢,二元经济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弱化。4.制度缺陷是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根本原因。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原因有很多,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制约了农村正规金融的发展和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提供;农村金融市场信用环境的恶化,导致正规金融机构不愿在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等。但是,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制度是金融服务的主要决定因素,其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服务绩效的高低,因此,制度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1)国家垄断金融的制度安排导致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和工业。在国家垄断金融的制度安排下,金融机构主要功能是动员储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主要任务就是集聚农村资金提供给城市部门和工商业。建立市场经济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为控制金融资源,形成了全国金融体系的纵向和横向分割,同时压抑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发展,最大限度保证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储蓄动员能力。在资金短缺形势下,正式金融部门动员的农村储蓄大部分流出了农村,而非正规金融遭到打压不能发挥作用,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并存的“双重失灵”现象,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2)严格的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和金融机构退出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被垄断。市场准入的限制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垄断,形成了低效率垄断的金融市场结构,造成农村正规金融服务效率下降。退出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忽视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及变化,影响为“叁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质量。(3)产权制度缺陷导致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忽视委托人的利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仍然存在产权虚置、产权错位问题,省联社和县联社之间形成了一种“股权与控制权的反向配置”,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者(代理人)只重视行政上级和领导利益,忽视委托人(社员股东)获取优质农村金融服务的入股目的,造成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4)农村金融信贷供给制度的缺陷导致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主要表现在信贷产品比较单调,适应性较差,在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方面很难适应不同农户、不同经济主体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上的需求。一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不能适应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大额资金需求;二是农村联户担保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联保小组的组成、贷款的期限、额度等都不适应农村需求;叁是一般商业性贷款的担保抵押要求导致农户无法获取商业贷款;四是扶贫贷款和政策性贷款与一般农户没有直接联系,对满足农村多样性的金融需求没有多大作用。(5)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制度容易导致农村贷款利率过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由联社制定,基层信用社无权决定贷款利率,无法或无权根据客户的资信、发展前景、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合理的利率,使利率政策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另外,农信社在确定贷款率浮动幅度时出于提高效益、改善经营业绩的考虑,往往“一浮到顶”,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上浮,导致其利率偏高,农户无法接受。(6)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多重利益目标导致农村金融服务需求被忽视。在农村正规金融制度中交织着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不同的利益目标,但这叁个参与主体在制度中的地位不同,农民处在绝对的弱势地位,几乎没有影响制度的能力。因此,在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变迁中,政府是第一行动集团,制度设计肯定会优先满足自身利益目标的需要,农民及金融机构的目标则被忽视,只能被动接受新的制度安排。叁、政策建议1.转变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创新应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诱导转变,建立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模式。在创新农村正规金融制度中,应坚持农村经济微观主体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坚持良性循环原则和竞争性原则。2.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落实农户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收益权,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应该把收益权切实赋予农民;进一步完善“叁会”制度和市场约束,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避免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干预,增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3.创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创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适当降低设立门槛和监管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形成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服务落后的状况。构建符合市场原则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依据金融机构管理水平、资产质量以及当地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理,依法兼并、联合、重组及自行清盘、关闭。4.创新农村信贷供给制度。根据农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创新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农村信贷品种,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金融需求,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结合利率市场化进程,创新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构建适应农村建设发展的农村金融贷款风险定价体系。5.创新农村正规金融的配套制度。完善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扶持机制;改善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信用环境;构建合理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农业信贷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四、论文的主要创新点1.对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状况进行了全面衡量,构建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强度的基本指标。本文以统计分析的方法揭示了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现状,利用金融相关率(FIR)测算农村地区金融融量理论值与实际值,并以二者的差额即农村地区的金融缺口规模作为衡量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强度的指标。2.弄清了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原因。研究发现国家垄断的金融制度安排、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信贷供给制度、利率定价制度和制度改革目标的缺陷都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缺失。(本文来源于《西南大学》期刊2011-10-20)
邵传林[10](2011)在《农村非正规金融转型中的制度创新——以富平小额贷款公司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山西省富平小额贷款公司的个案进行考察发现,外在经济社会条件的转变促使权力当局改变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偏好,从而降低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嬗变的成本,在内生逐利动机驱动下一部分愿意合法化的非正规金融响应了新的赢利机会,并借助各种关系资源实施转型。富平公司的制度创新实践表明,乡村精英人物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建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当地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联结、本土化的用人策略、独特的贷款审批程序以及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运用都促成了富平公司的成功运作。不过,非正规金融的类似转型仍然面临诸多障碍。(本文来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1年05期)
正规金融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尽管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有助于降低私人借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和违约风险,有益于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强化权力中心的调控能力与监管水平,从而降低金融系统的风险,但中国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仍面临着法律制度障碍、主流意识形态约束、既得利益集团阻扰等诸多约束。不过,内在利益驱动、学术界和外部压力等因素在推动着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最后,从转型途径、差异化政策、财税政策、外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政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规金融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邵传林.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私人治理的制度逻辑[J].农村经济.2014
[2].邵传林,王莹莹.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制度逻辑[J].华东经济管理.2012
[3].黄翱.制度环境、非正规金融与经济增长[D].浙江工商大学.2012
[4].邵传林,王莹莹,裴志伟.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制度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12
[5].白蓉.在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对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分析[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
[6].黄德勇.联结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桥梁——巴西CPR工具制度设计及启示[J].区域金融研究.2012
[7].覃雪香,李平.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
[8].邵传林.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与地方政府行为[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
[9].周科.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失的制度机理研究[D].西南大学.2011
[10].邵传林.农村非正规金融转型中的制度创新——以富平小额贷款公司为例[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