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论文-刘荟,刘文彪

共同财产论文-刘荟,刘文彪

导读:本文包含了共同财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假结婚,征婚启事,协议离婚,存续期间,婚姻关系,银行贷款利率,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利息,借款金额,彩礼

共同财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刘荟,刘文彪[1](2019)在《假结婚真借款 离婚后钱还不还》一文中研究指出刘某在QQ群发布征婚消息后,得到李某回应,两人相约见面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李某向刘某提出借款,口头约定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给付刘某借款利息。为保证信用度,李某与刘某达成“假结婚、真借款”的约定。婚后,刘某将25万元借给李某,3个月后,两人(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9-12-16)

王晓英[2](2019)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实务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除依法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或双方与其他人之间所签署的"特别约定"则需首先鉴别其真伪。妥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对内事关夫妻一方的切身利益及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和谐,对外涉及第叁人的财产利益及交易安全。尤其当夫(本文来源于《上海企业》期刊2019年11期)

方毓敏[3](2019)在《论共同财产犯罪中的数额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财产犯罪大多以一定的数额为构成要件,数额的认定对于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重要影响,而共同财产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的数额认定问题更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本文对当前关于共同财产犯罪数额认定的理论争议进行梳理,认为各学说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统一适用标准问题无参考价值。为了在共同财产犯罪中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应当区分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在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数额。具体来讲,在定罪阶段,考虑到对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整体评价,所以,应当采用犯罪总额;在量刑阶段,则要根据共同犯罪成员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不同,按照刑法规定的共犯处罚原则,采用不同的数额,以实现刑罚的个别化。(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 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期刊2019-11-01)

廖临怡[4](2019)在《婚前房屋被拆迁 部分补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案情甲男婚前花费3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后与乙女结婚,共同生活5年,未育子女,这期间房屋被政府依法征收拆迁,获得补偿款100万元,夫妻二人在征收协议上签字确认。现乙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100万元。法律评析关(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报》期刊2019-08-29)

杨柳[5](2019)在《婚姻法共同财产范围变化趋势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姻法》对婚姻中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进行保护,本文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解释,其次对我国《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范围方面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再次指出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是对《婚姻法》共同财产制继续完善的思考,以为帮助夫妻关系和谐、财产合理划分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田韶华[6](2019)在《论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一文中研究指出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二者的清偿规则,现行立法在此问题上显有缺漏。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规则既要兼顾交易安全与婚姻安全,也要符合夫妻甘苦与共的伦理期许。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并不等同于共同财产债务与个人财产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也并非连带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既要为夫妻共同债务负责,在特定条件下也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负责。夫妻的个人财产既要为个人债务负责,在特定情形下也要为夫妻共同债务负责。在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或个人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情形,产生相应的补偿请求权。共同财产制存续期间夫妻债务的清偿规则较共同财产制结束后应有所不同。(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李东[7](2019)在《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没有悟空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难免会遭遇一段失败的感情。可失去了感情,难道还要赔上金钱和后半生?婚姻里,哪些是属于我们却被我们放弃的权益?哪些是不需要我们承担却被我们背上的债务?《婚姻法》会告诉你,法律是怎么解决你婚姻里那些事儿的。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知识产权收益已成为非常重要的收入方式。据媒体报道,2018年美国高通公司(本文来源于《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期刊2019年08期)

郭志勇[8](2019)在《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婚内财产分割与否可能会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对于夫妻的个人债务,不宜赋予债权人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权利,考虑到与现行物权法的协调而应当采取代位析产诉讼的方式来救济债权人。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根据债务人的履债行为选择以第叁人身份参加到诉讼中或提起第叁人撤销之诉,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王梦茜[9](2019)在《离婚了,前夫买的百万基金是不是共同财产……》一文中研究指出男方婚内购买了一笔大额基金,但这笔基金在夫妻离婚时尚未到期。基金到期后,女方提出要分割本息,男方却说购买基金的这笔钱是亲属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分割。那么,这笔钱究竟属于谁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7-11)

郭志勇[10](2019)在《论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规则的适用——以《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4条的解释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4条予以释义,对于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请求主体应严格限于夫妻一方。在适用情形上,应将分割规则的适用情形予以扩张,在一方严重阻碍另一方正当行使共同财产管理、处分行为时,类推适用第4条的规定。分割范围应以起诉的夫妻一方的请求内容为限。分割原则可类推适用离婚财产分割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但应保留生活必需品之使用权。在效力上,坚守共有物分割之立场,不涉及夫妻财产制变更。(本文来源于《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共同财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除依法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或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或双方与其他人之间所签署的"特别约定"则需首先鉴别其真伪。妥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对内事关夫妻一方的切身利益及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和谐,对外涉及第叁人的财产利益及交易安全。尤其当夫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共同财产论文参考文献

[1].刘荟,刘文彪.假结婚真借款离婚后钱还不还[N].云南法制报.2019

[2].王晓英.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分实务探析[J].上海企业.2019

[3].方毓敏.论共同财产犯罪中的数额认定[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4卷总第14卷)——杨浦检察院论文集.2019

[4].廖临怡.婚前房屋被拆迁部分补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N].中国商报.2019

[5].杨柳.婚姻法共同财产范围变化趋势研究[J].法制博览.2019

[6].田韶华.论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债务的清偿[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

[7].李东.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J].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2019

[8].郭志勇.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

[9].王梦茜.离婚了,前夫买的百万基金是不是共同财产……[N].人民法院报.2019

[10].郭志勇.论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规则的适用——以《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4条的解释为中心[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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