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程监理;常见问题;有效对策
1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1.1促使建筑工程施工更加规范
建筑业其综合特征明显,其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与诸多领域均存在联系,同时其所涉及到的工作类型也相对复杂,所以政府要想更好的协调市场经济,针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是必然选择。监理单位可考察项目施工现场,进而为施工过程的监理提供相应的依据。
1.2为各参与方的沟通建立桥梁
就现阶段来看,工程各参与方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而为了能够协调好这些参与单位之间的利益,项目监督部门将起到桥梁的作用。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当以整体利益为主,协调好投资者与承包商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而确保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1.3促使项目决策更加合理
在如今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恰当的运用工程监理可以为企业的投资提供更多的依据。比如,监理部门可以通过分析市场的发展走向,以及某一时期的竞争情况进而判断项目是否值得投资。
1.4提升项目投资的整体效益
就企业的长久发展而言,工程项目管理既需要考虑经济效益,同时也应当注重生态、社会效益。即便建筑企业的发展是以提升经济效益为主,但也需要进行综合考虑。工程监理一方面可规范企业行为,另一方面也可减少施工时对环境的破坏。
1.5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面积广,安全问题就成为了其中最主要的一项问题,针对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但恰当的进行监督,可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依次检查工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升对工程风险控制;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工作者的人身安全,节约了施工企业的人力与物力资源,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投入。
2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2.1监理制度认识不足
多数监理单位都没有正确意识到监理制度的内涵,在监理过程中安全意识培养不足,将精力集中在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施工进度等方面,忽略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能培养没有摆正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理方向,使得多数监理公司没有配置安全监理人员,领导层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过分集中于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监管,导致施工人员的思想以及行为存在偏差,导致施工的安全隐患增多,项目管理的风险因素威胁增加。特别是建筑工程建立人员都缺乏一定的责任意识,而监理制度汇总也没有明确提出监理责任划分,导致多数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中监理工程是对职业职责意识不足,没有全面科学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难以保证安全施工的执行,加之监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的监理人员,使得监理行业人才水平良莠不齐,增加了整体质量的限制因素,难以及时发现建筑工程施工出现的问题,出现消极怠慢、安全意识低下、责任感不足等问题,使得监理工作效率低,难以工作执行规范性不足,市场发展功利性风气弥漫。
2.2市场环境差
一方面是受长期传统的观念影响,企业对建筑施工盈利较为注重,没有规范的招投标制度使得企业钻空子,并没有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工作人员的匹配,市场中功利性风气比较明显,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建筑公司对监理工作并不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又是近几年在发展起的,制度以及人才严重缺失,多数企业都为了盈利忽略了监理制度的执行,事后为了通过审核都会进行监理过程的造价,与监理公司相互串通,做虚假监理报告以及监理评价。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建筑公司并不忽略监理制度的执行,但比较排除外来监理单位,往往选用本地的监理公司,监理单位的任用肆意使得监理效果难以保障,导致监理市场的抵制及封锁愈加明显,局限性较强,不利于监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监理问题较为严重。
3提升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效用建议与措施
3.1提高准入门槛、提升综合素质
由于工程监理人员准入门槛过低,流入了大量素质低、能力不足的社会人员,这严重阻碍了工程监理效用的发挥。相关人力资源部门应该提高工程监理人员入职的门槛,将最低要求提高至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将工作经历提升至四年甚至更高,通过严格的准入筛选制度,聘用有能力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过滤掉一些学历低、能力不足的社会人员。
3.2规范招投标制度、规范建筑市场
当前的招投标市场,仍然存在不少暗箱操作,监理企业之间互相陪标的情况屡见不鲜,导致不正当竞争;还有一些监理企业为了能够中标,竞相压低价格,尤其一些私企更为严重,中标后为了节约成本,派很少的监理人员、经验不足的监理人员,甚至一些刚刚毕业的学生进行现场监理,诞生了“签字监理”这个怪胎。在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中,应当引入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制度,确保招投标市场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机构或者地方政府应该出台严厉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串标、假标、虚标等问题予以严惩,通过高额罚款的形式让幕后黑手不敢伸手。对于市场上一些信誉度低、出现问题次数多的监理单位应该及时清退出市场。如此一来,国内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必定会加强内控工作,迫于行业的压力,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便能够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3完善监理相关法规
我国对于工程监理有部分法规可循,但是这些法规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很多制度和条文仍旧停留在概念化的层次上,没有给出可操作的、可切实有据可循的执行步骤,地方壁垒和条块分割事实存在,概念化的条文到了地方演变为“潜规则”。监理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依靠一个完善的监理法规体系,在工程建设中正确区分监理的主体、非主体责任,监理职责的履行和不履行责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一个建筑项目而言,监理质量以及具体的监理方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实际建设有重要影响,不断优化工程监理工作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就目前来看,监理工作仍有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阻碍了监理作用的发挥。因此,为了增强建筑工程监理水平,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顺应市场发展趋势,针对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作出恰当合理的解决方案,并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徐毅迁.建筑工程监理过程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35):159.
[2]曹祥.建筑工程监理过程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居舍,2017(35):104+179.